宋紀一百三十 起昭陽作噩正月,盡旃蒙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薩思恭等奉遷山陵及迎永壽宮太后。
癸卯,詔改岳州為純州,岳陽軍為華容軍。
先是左朝散郎姚岳言:“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今岳飛躬為叛亂以干天誅,湖、湘、漢、沔,皆其生時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獨為岳州,以叛臣故地,又與姓同,顧莫之或改。”事下本路諸司。于是直秘閣、知荊南府孫汝翼等言:“按《水經》,汨水西徑羅縣,與純水合。羅縣,即今巴陵郡是也。純之為字,有純臣之義焉,其言純粹、純白、純常,皆靜一不雜之義,足以洗叛臣之污。”故有是命。
岳嘗為飛幕屬,至是自謂非飛之客,且乞改州名,士論鄙之。
秋,七月,戊申,宰執進吳疏決文字。帝曰:“行在刑獄,皆已蕃充,外路須令憲臣躬詣州縣,庶無冤濫。”
辛酉,金主如大房山,杖提舉營造官吏部尚書耶律安禮等。
甲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天祚,進封南平王。
乙亥,金主還京。八月,壬午,復之大房山。甲申,啟土,賜役夫人絹一匹;是日,還宮。
國子司業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權兵部侍郎。
大理卿張柄權刑部侍郎。
丙戌,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董德元參知政事。德元登第七年而執政,自呂蒙正以后所未有。
壬辰,權尚書刑部侍郎張柄充敷文閣待制、知潭州。柄,秦檜死黨也。時張浚謫居永州,檜猶忌浚,故俾柄與王召錫共察之。
甲午,金遣平章政事蕭玉迎祭祖宗梓宮于廣寧。
乙未,金增置教坊人數。
庚子,金主杖左宣徽使敬嗣暉、同知宣徽事烏居仁及尚食官。
九月,戊申,金平章政事張暉迎祭梓宮于宗州。
乙卯,金主謂宰臣及左司官曰:“朝廷之事,尤在慎密。昨授張中孚、趙慶襲官,除書未到,先已知之,皆汝等泄之也。敢復爾者,殺無赦。”
己未,金主如大房山;庚申,還宮。
丁卯,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秦塤試尚書禮部侍郎。
金主親迎梓宮及皇太后于沙流河,命左右持杖二束,跽太后前曰:“亮不孝,久失溫清,愿痛笞之,不然,不自安。”太后掖起之,曰:“凡民間有子克家猶愛之,況我有子如此。”叱持杖者退。
庚午,金主獵,親射獐以薦梓宮。壬申,金主至自沙流河。
冬,十月,金太后至中都,居壽康宮。
己卯,金以梓宮至中都,以大安殿為丕承殿安置。
壬午,以禮部侍郎王珉為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王漢臣副之;宗正丞鄭楠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李大授副之。
金主命省部諸司便服治事,不奏死刑一月。
辛卯,尚書左仆射秦檜言:“衰老交侵,日就危惙,望許臣同男熺致仕,二孫塤、堪改差在外宮觀。”帝賜詔曰:“卿比失調護,日冀勿藥之喜,遽覽封奏,深駭聽聞。加意保攝,以遂平復,副朕所望。”
檜久擅大權,富貴已極,老病日侵,將除異己者,故使徐仿、張扶論趙汾、張祁交結,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無全膚,令汾自誣與特進永州居住張浚、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責授果州團練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謀大逆。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檜所惡者皆與。獄方欲上,而檜已病不能書矣。
壬辰,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秦熺言:“父久病未安,乞謝事納祿,望許臣守本官致仕,庶幾父子俱退,追跡二疏。”帝賜詔曰:“朕方賴卿父子同心合謀,共安天下,豈可遽欲舍朕而去,效漢二疏哉!”癸巳,檜再請,詔答曰:“卿獨運廟堂,再安社稷,朝廷恃以為輕重,天下賴以為安危。勿藥之喜,中外所期;納祿有陳,豈朕所望!”甲午,熺再奏:“臣已與臣父議定,蓋是索志,乞同降處分。”詔曰:“宗社再安,卿與有力,方將同德之求,遽有納祿之請,非朕所望,勿復有陳。”是時檜病已篤,而熺秘不以聞,但以滿盈求退為請而已。
乙未,帝幸秦檜第問病。檜朝服拖紳,無一語,惟流涕淋浪,帝亦為之揮涕,就解紅帕賜檜拭淚。熺奏請代居宰相為誰,帝曰:“此事卿不當與。”是夕,召權兵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