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十 起閼逢執徐,盡著雍涒灘,凡五年
◎陳紀十(起閼逢執徐,盡著雍涒灘,凡五年)○長城公下
至德二年甲辰,公元五八四年
春,正月,甲子,日有食之。
己巳,隋主享太廟;辛未,祀南郊。
壬申,梁主入朝于隋,服通天冠、絳紗袍,北面受郊勞。及入見于大興殿,隋主服通天冠、絳紗袍,梁主服遠游冠、朝服,君臣并拜。賜縑萬匹,珍玩稱是。
隋前華州刺史張賓、儀同三司劉暉等造《甲子元歷》成,奏之。壬辰,詔頒新歷。
癸巳,大赦。
二月,乙巳,隋主餞梁主于灞上。
突厥蘇尼部男女萬余口降隋。
庚戌,隋主如隴州。
突厥達頭可汗請降于隋。
夏,四月,庚子,隋以吏部尚書虞慶則為右仆射。隋上大將軍賀婁子干發五州兵擊吐谷渾,殺男女萬馀口,二旬而還。
帝以隴西頻被寇掠,而俗不設村塢,命子干勒民為堡,仍營田積谷。子幹上書曰:"隴右、河西,土曠民稀,邊境未寧,不可廣佃。比見屯田之所,獲少費多,虛役人功,卒逢踐暴;屯田疏遠者請皆廢省。但隴右之人以畜牧為事,若更屯聚,彌不自安。但使鎮戍連接,烽堠相望,民雖散居,必謂無慮。"帝從之。以子幹曉習邊事,丁巳,以為榆關總管。
五月,以吏部尚書江總為仆射。
隋主以渭水多沙,深淺不常,漕者苦之,六月,壬子,詔太子左庶子宇文愷帥水工鑿渠,引渭水,自大興城東至潼關三百馀里,名曰廣通渠。漕運通利,關內賴之。
秋,七月,丙寅,遣兼散騎常侍謝泉等聘于隋。
八月,壬寅,隋鄧恭竇熾卒。
乙卯,將軍夏侯苗請降于隋,隋主以通和,不納。
九月,甲戌,隋主以關中饑,行如洛陽。
隋主不喜詞華,詔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實錄。泗州刺史司馬幼之,文表華艷,付所司治罪。治書侍御史趙郡李諤亦以當時屬文,體尚輕薄。上書曰:"魏之三祖,崇尚文詞,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蟲之藝。下之從上,遂成風俗。江左、齊、梁,其弊彌甚:競一韻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唯是風云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祿利之路既開,愛尚之情愈篤。于是閭里童昏,貴游總草,未窺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說,不復關心,何嘗入耳。以傲誕為清虛,以緣情為勛績,指儒素為古拙,用詞賦為君子。故文筆日繁,其政日亂,良由棄大圣之軌模,構無用以為用也。今朝廷雖有是詔,如聞外州遠縣,仍踵弊風:躬仁孝之行者,擯落私門,下加收齒;工輕薄之藝者,選充吏職,舉送天朝。蓋由刺史、縣令未遵風教。請普加采察,送臺推劾。"又上言:"士大夫矜伐干進,無復廉恥,乞明加罪黜,以懲風軌。"詔以諤前后所奏頒示四方。
突厥沙缽略可汗數為隋所敗,乃請和親。千金公主自請改姓楊氏,為隋主女。隋主遣開府儀同三司徐平和使于沙缽略,更封千金公主為大義公主。晉王廣請因釁乘之,隋主不許。
沙缽略遣使致書曰:"從天生大突厥天下賢圣天子伊利居盧設莫何沙缽略可汗致書大隋皇帝:皇帝,婦父,乃是翁比。此為女夫,乃是兒例。兩境雖殊,情義如一。自今子子孫孫,乃至萬世,親好不絕。上天為證,終不違負!此國羊馬,皆皇帝之畜。彼之繒彩,皆此國之物。"
帝復書曰:"大隋天子貽書大突厥沙缽略可汗:得書,知大有善意。既為沙缽略婦翁,今日視沙缽略與兒子不異。時遣大臣往彼省女,復省沙缽略也。"于是遣尚書右仆射虞慶則使于沙缽略,車騎將軍長孫晟副之。
沙缽略陳兵列其珍寶,坐見慶則,稱病不能起,且曰:"我諸父以來,不向人拜。"慶則責而諭之。千金公主私謂慶則曰:"可汗豺狼性;過與爭,將嚙人。"長孫晟謂沙缽略曰:"突厥與隋俱大國天子,可汗不起,安敢違意!但可賀敦為帝女,則可汗是大隋女婿,奈何不敬婦翁!"沙缽略笑謂其達官曰:"須拜婦翁!"乃起拜頓顙,跪受璽書,以戴于首,既而大慚,與群下相聚慟哭。慶則又遣稱臣,沙缽略謂左右曰:"何謂臣?"左右曰:"隋言臣,猶此云奴耳。"沙缽略曰:"得為大隋天子奴,虞仆射之力也。"贈慶則馬千匹,并以從妹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