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紀二十四 起旃蒙大荒落二月,盡強圉協洽,凡二年有奇
太后將合葬乾陵,給事中嚴善思上疏,以為:"乾陵玄宮以石為門,鐵錮其縫,今啟其門,必須鐫鑿。神明之道,體尚幽玄,動眾加功,恐多驚黷。況合葬非古,漢時諸陵,皇后多不合陵,魏、晉已降,始有合者。望于乾陵之傍更擇吉地為陵,若神道有知,幽涂自當通會;若其無知,合之何益!"不從。
是歲,戶部奏天下戶六百一十五萬,口三千七百一十四萬有畸。
神龍二年丙午,公元七零六年
春,正月,戊戌,以吏部尚書李嶠同中書門下三品,中書侍郎于惟謙同平章事。
閏月,丙午,制:"太平、長安、安樂、宜城、新都、定安、金城公主并開府,置官屬。"
武三思以敬暉、桓彥范、袁恕己尚在京師,忌之,乙卯,出為滑、洺、豫三州刺史。
賜閺鄉僧萬回號法云公。甲戌,以突騎施酋長烏質勒為懷德郡王。
二月,乙未,以刑部尚書韋巨源同中書門下三品,仍與皇后敘宗族。
丙申,僧慧范等九人并加五品階,賜爵郡、縣公;道士史崇恩等三人加五品階,除國子祭酒,同正;葉靜能加金紫光祿大夫。
選左、右臺及內外五品以上官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委之察吏撫人,薦賢直獄,二年一代,考其功罪而進退之。易州刺史魏人姜師度、禮部員外郎馬懷素、殿中侍御史臨漳源乾曜、監察御史靈昌盧懷慎、衛尉少卿滏陽李杰皆預焉。
三月,甲辰,中書令韋安石罷為戶部尚書;戶部尚書蘇瑰為侍中、西京留守。瑰,颋之父也。唐休璟致仕。
初,少府監丞弘農宋之問及弟兗州司倉之遜皆坐附會張易之貶嶺南,逃歸東都,匿于友人光祿卿、駙馬都尉王同皎家。同皎疾武三思及韋后所為,每與所親言之,輒切齒。之遜于簾下聞之,密遣其子曇及甥校書郎李悛告三思,欲以自贖。三思使曇、悛及撫州司倉冉祖雍上書告同皎與洛陽人張仲之、祖延慶、武當丞壽春周憬等潛結壯士,謀殺三思,因勒兵詣闕,廢皇后。上命御史大夫李承嘉、監察御史姚紹之按其事,又命楊再思、李嶠、韋巨源參驗。仲之言三思罪狀,事連宮壸。再思、巨源陽寐不聽;嶠與紹之命反接送獄。仲之還顧,言不已。紹之命撾之,折其臂。仲之大呼曰:"吾已負汝,死當訟汝于天!"庚戌,同皎等皆坐斬,籍沒其家。周憬亡入比干廟中,大言曰:"比干古之忠臣,知吾此心!三思與皇后淫亂,傾危國家,行當梟首都市,恨不及見耳!"遂自剄。之問、之遜、曇、悛、祖雍并除京官,加朝散大夫。
武三思與韋后日夜譖敬暉等不已,復左遷暉為朗州刺史,崔玄暐為均州刺史,桓彥范為亳州刺史,袁恕己為郢州刺史;與暉等同立功者謝思行等皆以為黨與,坐貶。
大置員外官,自京司及諸州凡二千馀人,宦官超遷七品以上員外官者又將千人。
魏元忠自端州還,為相,不復強諫,惟與時俯仰,中外失望。酸棗尉袁楚客致書元忠,以為:"主上新服厥命,惟新厥德,當進君子,退小人,以興大化,豈可安其榮寵,循默而已!今不早建太子,擇師傅而輔之,一失也。公主開府置僚屬,二失也。崇長緇衣,使游走權門,借勢納賂,三失也。俳優小人,盜竊品秩,四失也。有司選進賢才,皆以貨取勢求,五失也。寵進宦者,殆滿千人,為長亂之階,六失也。王公貴戚,賞賜無度,競為侈靡,七失也。廣置員外官,傷財害民,八失也。先朝宮女,得自便居外,出入無禁,交通請謁,九失也。左道之人,熒惑主聽,盜竊祿位,十失也。凡此十失,君侯不正,誰正之哉!"元忠得書,愧謝而已。夏,四月,改贈后父韋玄貞為酆王,后四弟皆贈郡王。
己丑,左散騎常侍、同中書門下三品李懷遠致仕。
處士京兆韋月將上書告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上大怒,命斬之。黃門侍郎宋璟奏請推按,上益怒,不及整巾,屣履出側門,謂璟曰:"朕謂已斬,乃猶未邪!"命趨斬之。璟曰:"人言中宮私于三思,陛下不問而誅之,臣恐天下必有竊議。"固請按之,上不許。璟曰:"必欲斬月將,請先斬臣!不然,臣終不敢奉詔!"上怒少解。左御史大夫蘇珦、給事中徐堅、大理卿長安尹思貞皆以為方夏行戮,有違時令。上乃命與杖,流嶺南。過秋分一日,平曉,廣州都督周仁軌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