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紀四 起玄黓攝提格,盡昭陽赤奮若,凡十二年
參為相國,出入三年,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凈,民以寧壹。"
三年己酉,公元前一九二年
春,發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冒頓單于。是時,冒頓方強,為書,使使遺高后,辭極褻嫚。高后大怒,召將相大臣,議斬其使者,發兵擊之。樊噲曰:"臣愿得十萬眾橫行匈奴中!"中郎將季布曰:"噲可斬也!前匈奴圍高帝于平城,漢兵三十二萬,噲為上將軍,不能解圍。今歌吟之聲未絕,傷夷者甫起,而噲欲搖動天下,妄言以十萬眾橫行,是面謾也。且夷狄譬如禽獸,得其善言不足喜,惡言不足怒也。"高后曰:"善!"令大謁者張釋報書,深自謙遜以謝之,并遺以車二乘,馬二駟。冒頓復使使來謝,曰:"未嘗聞中國禮義,陛下幸而赦之。"因獻馬,遂和親。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搖與無諸,皆越王句踐之后也,從諸侯滅秦,功多,其民便附,故立之。都東甌,世號東甌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
是歲,蜀湔氐反,擊平之。
四年庚戌,公元前一九一年
冬,十月,立皇后張氏。后,帝姊魯元公主女也,太后欲為重親,故以配帝。
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帝以朝太后于長樂宮及間往,數蹕煩民,乃筑復道于武庫南。奉常叔孫通諫曰:"此高帝月出游衣冠之道也,子孫奈何乘宗廟道上行哉!"帝懼曰:"急壞之!"通曰:"人主無過舉。今已作,百姓皆知之矣。愿陛下為原廟渭北,衣冠月出游之,益廣宗廟,大孝之本。"上乃詔有司立原廟。
臣光曰:過者,人之所必不免也,惟圣賢為能知而改之。古之圣王,患其有過而不自知也,故設誹謗之木,置敢諫之鼓,豈畏百姓之聞其過哉!是以仲虺美成湯曰:"改過不吝。"傅說戒高宗曰:"無恥過作非。"由是觀之,則為人君者,固不以無過為賢,而以改過為美也。今叔孫通諫孝惠,乃云"人主無過舉",是教人君以文過遂非也,豈不繆哉!
長樂宮鴻臺災。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凌室災;丙子,織室災。
五年辛亥,公元前一九零年
冬,雷;桃李華,棗實。
春,正月,復發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夏,大旱,江河水少,谿谷水絕。
秋,八月,己丑,平陽懿侯曹參薨。
六年壬子,公元前一八九年
冬,十月,以王陵為右丞相,陳平為左丞相。
齊悼惠王肥薨。
夏,留文成侯張良薨。
以周勃為太尉。
七年癸丑,公元前一八八年
冬,發車騎、材官詣滎陽,太尉灌嬰將。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
夏,五月,丁卯,日有食之,既。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九月,辛丑,葬安陵。
初,呂太后命張皇后取他人子養之,而殺其母,以為太子。既葬,太子即皇帝位,年幼;太后臨朝稱制。
《資治通鑒》 宋·司馬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