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公(元年~三十二年)
莊公元年
經 元年春王正月。三月,夫人孫于齊。夏,單伯送王姬。秋,筑王姬之館于外。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王姬歸于齊。齊師遷紀、郱、鄑、郚。
傳 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秋,筑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莊公二年
經 二年春王二月,葬陳莊公。夏,公子慶父帥師伐于余丘。秋七月,齊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乙酉,宋公馮卒。
傳 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書,奸也。
莊公三年
經 三年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夏四月,葬宋莊公。五月,葬桓王。秋,紀季以酅入于齊。冬,公次于滑。
傳 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也。
夏五月,葬桓王,緩也。
秋,紀季以酅入于齊,紀于是乎始判。
冬,公次于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公四年
經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三月,紀伯姬卒。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紀侯大去其國。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秋七月。冬,公及齊人狩于禚。
傳 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余心蕩。」鄧曼嘆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于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于樠木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侯,且請為會于漢汭,而還。濟漢而后發喪。
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莊公五年
經 五年春王正月。夏,夫人姜氏如齊師。秋,郳犁來來朝。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 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
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公六年
經 六年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秋,公至自伐衛。螟。冬,齊人來歸衛俘。
傳 六年春,王人救衛。
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寧跪于秦,殺左公子泄、右公子職,乃即位。
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于本末而后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
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
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后君噬齊。其及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余。」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余?」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莊公七年
經 七年春,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秋,大水。無麥、苗。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谷。
傳 七年春,文姜會齊侯于防,齊志也。
夏,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秋,無麥苗,不害嘉谷也。
莊公八年
經 八年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甲午,治兵。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秋,師還。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
傳 八年春,治兵于廟,禮也。
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乎。」秋,師還。君子是以善魯莊公。
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故謀作亂。
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于僖公,衣服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女為夫人。」
冬十二月,齊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于車,傷足喪屨。反,誅屨于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于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斗,死于門中。石之紛如死于階下。遂入,殺孟陽于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于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