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觀念:該放手時就放手
我兒子進幼兒園后,老師說:“你兒子智力不錯,可就是生活自理能力太差,動作發展緩慢、不協調。”聽完這話,我內疚之情難以言表。這不是孩子的過錯,而是我對孩子溺愛,事事包辦代替所造成的后果。我對孩子從小就非常注重其智力的開發:給他講故事;教他學說話;讓他聽音樂;和他做游戲……可就是對孩子太溺愛了,總怕累著他,怕他出危險,生活上的一切事情都由我們包辦代替:當孩子穿著棉衣爬來爬去拿玩具時,我覺得他太難受,就急忙把玩具遞到他手里;當孩子蹣跚著上、下樓梯時,我總擔心孩子會摔壞就抱著他上來下去;當孩子用小勺學著吃飯時,我擔心他吃涼飯會鬧肚子,就一口一口地喂到他嘴里……孩子的吃、喝、拉、撒、玩,我這個媽媽對他總是照顧得無微不至,不需要他花一點口舌、費一點力氣,使他的手、腳、口、目等都失去了“用武之地”。
“沒有鍛煉的機會,怎么會有相應的能力?讓孩子學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當我明白了這些道理,就用理智約束自己再也不能把孩子的一切包辦下來。為了彌補自己的過失,就有意識地在日常生活中培養孩子的自理能力,訓練他的動作。我還買來蠟筆、畫本、兒童剪刀、膠水和孩子一起涂涂抹抹、剪剪貼貼,吧廢舊的書報剪貼編成一個個有趣的故事,教兒子擦桌、擺椅、放筷、發饅頭、收拾餐具……經過一年多來的培養鍛煉,提高了兒子的生活自理能力,各種動作也日益靈敏協調,不但趕上了同齡幼兒的水平,也促進了孩子的智力發展。
由此,我深感溺愛、包辦代替對孩子不是愛而是害,應讓孩子在生活中鍛煉,以獲得知識,提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