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部首分類發展簡述
第一個采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是《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里,并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
《說文解字》的部首分類最大原則是部首必須對此漢字之結構有所意義,因此,「殺」與「放」等形聲字也被訂定成部首。
另外,「一」到「十」的數字、「甲」到「癸」的天干、「子」到「亥」的地支都被選擇作為部首。
雖然部首排列法強調部首應與文字有所關聯,但又受到陰陽五行理念的影響,以「一」部開始,并以地支末尾的「亥」部結束,故作為分類方式,并不容易查詢到自己想要查的文字。
之后、許多字書模仿《說文解字》,以部首來分類漢字。如《玉篇》(542部首)、《類篇》(540部首)等,這些字書采用的字體已經是楷書,內容也不是解說文字的來源,而是說明字義為主。但使用的部首幾乎與《說文解字》相同,不易檢索的缺點仍在。
在中國,長時間由于為了容易檢字,相較于采用部首別的方式整理漢字,采用韻目排列漢字的字書更風行。這樣分類有助于填詩、檢字方便。例如宋代時也有人出版了改以韻目順序排列的說文解字。
接著,遼代的僧侶行均之《龍龕手鑒》(242部首)、金代的韓孝彥、韓道昭的《五音篇海》(444部首)等字書,開始嘗試調整部首數量,追求更高的檢字方便性。
尤其《五音篇海》中,首度將同一部首內的漢字(部分)采用筆畫數排列。但這些字書的部首本身仍不是采用筆畫數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