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繼
《罪惟錄》
統(tǒng)記明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明末清初史學家查繼佐(1601~1676)撰。查氏字伊璜,一字敬修,號興齋,人稱東山先生或樸園先生。浙江海寧人。明末舉人。明亡后更名省,又隱姓名為左尹非人,堅持反清立場,謂必明室再興之后,始恢復原姓名。曾參加南潯莊廷纂修明崇禎十六年(1644)起作明史,到清康熙十一年(1672)易稿數(shù)十次,畢一生之力成書。原名《明書》,后因遭莊氏史獄(見文字獄)牽連,以“獲罪惟錄書”而署書名,故名《罪惟錄》。原書分帝紀二十二卷,志三十二卷,列傳三十六卷,次序紛亂,后由張宗祥、姜佐禹等人整理,分別部居,編次前后,寫成目錄,定為一百零二卷。與《明史》相比,該書多南明諸帝紀;志的部分也較細,設有《土田志》、《貢賦志》、《屯田志》等;傳的部分為以事立傳,不以人立傳,與傳統(tǒng)寫法不同。另外還列有中國臺灣專目。該書所記,始于洪武迄于南明弘光、隆武、永歷、魯王以海、韓本鉉各代,記農(nóng)民起義之事尤較他書為詳。是研究明代,包括南明歷史的比較有系統(tǒng)的資料。
該書寫成后,即復壁深藏,秘不示人,冀以免禍。原稿涂抹殆遍,不可卒讀。辛亥革命后,始見于世,藏于吳興劉氏嘉業(yè)堂。1936年,商務印書館據(jù)該藏本影印出版,收于《四部叢刻》三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