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計意圖
平時每當孩子聽音樂的時候,他們都會感到開心、快樂。特別是利用手中的樂器來敲打各種不同的音樂,
或用肢體動作表現對孩子更具有吸引力,《綱要》指出:喜歡參加藝術活動,并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活動,給孩子提供了展示自己的舞臺,在活動中通過聽一聽、學一學、做一做、使幼兒表現出
了濃厚的興趣,也發展了幼兒的想像力、表現力、創造力,同時讓孩子們了解有節奏地敲打音樂,才能發出
美妙的聲音,本次活動綜合了語言、藝術等內容,運用了各種手段達到了教育的最佳效果。
二、目標及重難點定位
《綱要》藝術領域中指出:在支持,鼓勵幼兒積極參加的各種藝術活動并大膽表現的同時,幫助他們提高表現的技能和能力,活動目標是教學的起點和歸宿,對活動起著導向作用,為滿足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的需要,按照《綱要》設計的五大領域,教育目標確定本次活動目標為:
1、幼兒通過肢體動作感受音樂給人帶來的快樂
2、利用各種樂器來表現音樂
3、讓幼兒喜歡參加藝術活動,并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整個活動呈現了趣味性、綜合性、活動性,以兒童發展為出發點和歸宿是《綱要》的基本點,因此在教學目標的確定和教學過程的設計上,努力體現以幼兒為本的現代
化教育理念,把樂意參與此次活動并能大膽地在眾人面前用肢體來表現音樂做為重點,本次活動的難點是,幼兒利用打擊樂器有節奏地表現音樂。
三、說教法學法
1、教法:為了有效地掌握重點,突破難點,我采用的是一種“聽想講做”結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