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通用18篇)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
了預防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火災、澇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事故),快速有序地進行搶險救災,保護學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
一、組織結構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職責:協調處理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搶險救災、
2、設置三個突發事件應急分隊,各自分工負責。
(1)消防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吳勝寧李世平、曾滔、曾強、陳澤民、楊東、李渝、楊杰、王樂勇、王政、陳同軍等。接到報告立即奔赴現場撲滅初期火災、協助撲滅火災。(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根據《消防控制程序》《義務消防隊工作職責》處理,保護學校、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
第一梯隊: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第二梯隊:全體保安隊員奔赴現場,職能部門增派中青年積極配合搶險救災、
職責:阻擋、排泄洪澇,保護重點部位,搶救人員物資,保護學校、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3)地震應急分隊
負責人:
成員及聯系方式:以家屬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以教學區保安、巡邏隊員作為家屬區疏散引導員。其他物業服務人員配合做好疏散引導和救助工作。(應急分隊隊員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
職責:及時疏散引導家區群眾到達避難地點,及時救助和協助救助傷員,減少人員傷亡。
二、處置步驟
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發生后,應嚴格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第一時間報告災害的地點、類別和損害程度。啟動預案。
2、以在現場工作的保安、城管隊員作為第一梯隊,立即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3、其他保安、城管隊員,聞訊盡快奔赴現場;各個部門50歲以下健壯中青年聞訊盡快奔赴現場搶險救災。
三、預防措施
1、各應急分隊造具名冊,明確崗位職責和聯系方式,進行崗位培訓,接受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迅速奔赴現場實施搶險救災、
2、物管中心各業務部門,作好預防自然災害防災減災工作。檢查本部門預防自然災害的程度,發現并堵塞漏洞,實施本部門自然災害防范責任制、制定本部門搶險救災預案,發現災害,率先對管轄范圍自行搶險救災,及時報告引導實施綜合搶險救災。同時為支援學校搶險救災作好人員準備、
3、消防器材儲藏室(滅火器、水帶等),設在慧園小區培訓樓二樓學校安管處。各個大樓設有滅火器、消防水帶、逃生應急箱和逃生應急指示燈。
4、防澇器材儲藏室(沙袋、水靴、電筒等),設在地下車庫。負責人;抽水機放置在能源中心,負責人
5、地震避難所:設在教學區兩個足球廣場。
地震發生后,地震應急分隊:
(1)地震發生前,根據地震預報有序疏散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
(2)地震發生后,迅速疏散家屬區各住戶室內人員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3)迅速疏散教學區各大樓及學生宿舍室內師生到地震避難所,搶救被壓人員。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2
一、 編制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
二、 目的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三、 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 總工程師
組 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4)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 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辦公室電:;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工程部電話:;辦公室電話:。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應急救援聯系電話:
當地政府辦公室電話:
火 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地方醫院急救電話: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 鐵公安(20__)22號
六、相關記錄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3
一、 編制依據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ZSE/CX18—20__A
二、 目的
預防和控制火災、爆破物品爆炸重大事故并采取應急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
三、 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
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經理 總工程師
組 員:項目工程部、設物部(機電室、材料室)、勞資室、辦公室、調度室、生產工區
辦公室設在工程部,由工程部長或安檢主任(員)任辦公室負責人
2、職責
應急救援小組 :負責制定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組建本項目專業救援隊伍。并將預案及隊伍建設情況報公司應急救援中心,在發生事故時臨時組織救援,并如實上報事故情況,向指揮中心請求支援。
(1)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有權調動管段內一切人員和機械設備、物資。
(2)根據火災、爆炸現場情況制定撲救方案,總體安排、協調。
(4)督促、檢查、指導各工區滅火演練及定期組織火災隱患現場、油庫及爆破物品庫的檢查。
辦公室:負責現場事故隱患的統計,防護工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上報救援小組。
組 長:負責本項目應急救援的現場指揮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項目工程部:負責研究制定事故控制措施,研究制定搶險措施并付諸實施。
設物部:保障設備、物資的調配,保證后勤物資供給。
勞資室:負責現場組織救援傷者及護送、轉院等具體工作,并調動本公司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辦公室及調度室:負責進行對外聯絡、車輛調配工作。
生產工區:
(1)負責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培訓人員,如滅火常識、搶救傷員、消防器使用;
(2)配置足夠的滅火器,并定期送檢,確保有效使用;
(3)火災或爆炸發生后根據現場情況應急處理并立即報應急救援小組。
3、資源配置(見附件)
《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4、項目部每月對工區綜合評比時例行消防設施、火災隱患、爆破物品管理詳細檢查。
四、應急響應
1、當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人員應采取相應措施控制事態擴大或火勢蔓延,截斷電源、限制用電。
2、現場人員同時應立即通知工區主任和調度,并電話報項目部工程部或辦公室。
3、項目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應急準備預案,組織有關人員、設備、設施及器材,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蔓延和擴大,與此同時:
(1)負責組織救護火災事故而受傷的傷者的責任人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某些物體時,必須作好標記,應盡量對事故現場和搶救過程進行錄像或拍照。
(2)在重大火災或爆炸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通過傳真或電話報告至公司安質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公司安質部電話:—2164 或—2255
公司傳真:
4、若事態不能有效控制,在應急救援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或公司求援,必要時疏散人員。并要在當地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的指揮下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好受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配合公安機關和公安消防機構對火災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火 警:119
5、若因火災、爆炸引起員工傷亡立即啟動《員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與當地醫院聯系,安排車輛送往救治。
6、糾正與完善
火災或爆炸事故調查完畢后,發生事故的單位要結合現場撲救情況對該預案進行分析研究,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并報公司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五、相關/支持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998年9月1日)
2、鐵路消防管理辦法
3、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 鐵公安(20__)22號
六、相關記錄
1、火災事故撲救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名單
2、義務消防隊人員名單
3、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清單
4、義務消防員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情況資料
5、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資料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4
1、目的
預防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發生,并在一旦發生的緊急情況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態影響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制水分公司對自然災害緊急事態的控制。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擊等。
3、管理職責
3.1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緊急事態的全面指揮。
3.2制水分公司負責對自然災害信息的掌握及對緊急事態應急措施的組織實施。
3.3各有關部門負責緊急事態預防措施及應急行動的協調與配合。
4、內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災害
4.1.1值班人員應經常進行安全巡視,特別是在梅雨或漲水季節應加強對構筑物及其排水設施的巡視,提高警惕。
4.1.2確保排水溝渠暢通,排污口大小滿足要求,若發現不符合要求設施或構筑物有嚴重缺陷的,應及時通過書面申請形式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從而及時處理問題。
4.1.3定期檢查制水設備、設施,確保其安全可靠、滿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當災情發生后,制水分公司經理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并報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經理,應急指揮小組負責全面指揮工作,受災部門/單位為搶險工作的主力,當需要增援時,其它部門/單位應積極配合。
4.1.5若水災發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勢上漲猛烈無法控制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停止所有機組的工作,然后切斷一切供電電源和操作電源,組織人員馬上疏散至安全地帶。
4.1.6災情過后,制水分公司經理組織人員對事故過程進行調查,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積極改進防護措施,若文件有不妥處,負責進行修改。
4.2雷擊
4.2.1制水分公司機電設備、構筑物(包括高壓配電房、變壓器房)的防雷系統,由技術工程部組織人員定期進行檢測。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節之前,必須檢查、維修防雷電設備和拉地。檢查的主要項目如:
4.2.2.1防雷設備的外觀形貌、連接程度,如發現斷裂、損壞、松動應及時修復;
4.2.2.2用儀器檢測防雷設備沖擊接地電阻值,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及時修復;
4.2.2.3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換變形或腐蝕的阻火芯,并應保證密封處不漏氣。
4.2.3雷雨天氣時,應注意人身安全防護。
4.2.4若發現防雷系統出現異常或故障,應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技術工程部,由技術工程部統一處理。
4.2.3當因雷擊造成設備損壞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員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處理。制水分公司及時對損壞的設備進行維修或更換。
4.2.3當因雷擊發生火災,按照《火警應急預案》處理。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5
我區近年來自然災害發生頻繁,各種自然災害不同程度地交替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帶來了嚴重損失,個別災害還嚴重威脅到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地質性災害,救災形勢較為嚴峻。為確保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進一步做好我區自然災害救災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機構
(一)成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行政一把手擔任組長,全面負責災害救災工作,同時災害救災應急小組下設四個成員小組,實行責任制,落實責任人。
1、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2、災害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三個成員小組:
(二)建立自然災害救災應急指揮系統
應急指揮系統由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和成員小組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出現突發性自然災害時及時將災情上報市、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并指導救災工作,及時對災民進行疏散和救援,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配合相關部門組織、協調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三)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的工作職責:
1、按市政府救災指揮部和市民政局救災指揮部的安排,綜合、組織、協調全區災民的救助工作。
2、根據災害的實際情況,安排各成員小組的工作任務。
3、及時掌握汛期災害發生的基本情況,書面上報市、區有關部門。
4、負責聯絡和協調區政府和其他相關部門搶險救災機構,協調各成員小組和相關部門的工作。
5、發生災害后,救災應急小組要第一時間親赴現場,參與指揮災害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
(四)各成員小組的工作職責:
1、災情核查統計組:災害發生后,小組成員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收集、核查、評估災情,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指導鄉鎮做好災民房屋倒塌恢復重建工作。
2、物資保障供應組:負責市、區救災物資的組織調撥和供應工作,申請、管理、分配災民救濟款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等后勤工作。
3、災民轉移安置處理組:負責勘察和設立緊急避難所、救災物資供應點,指導鄉鎮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后的飲水、食品、衣物的調集和發放,對轉移安置災民的情況進行登記,及時上報災民轉移安置情況及需要解決的困難,協調處理遇難人員的善后事宜。
4、辦公室人員:負責接聽電話,做好上傳下達,對于鄉鎮報災及時做好記錄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市局,隨時向領導匯報災害統計、處理情況。
二、災害應急工作
1、值班工作
嚴格按照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監控災害的發生,各責任人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將汛期值班電話進行公布,以便于突發性災害發生后信息暢通。
2、報災工作
各鄉鎮要堅持汛期值班制度和報災制度,報災時要嚴格按照《自然災害情況統計制度》的內容和條規進行報災,堅持有災必報,每周一報,無災零報告,防止漏報,杜絕謊報、錯報。
三、應急措施
1、突發性自然災害發生后,由自然災害救災應急小組及其成員小組開展工作,并報請市、區有關部門,及時與區氣象、國土、交通、救災等部門聯系,加強彼此協作,互通信息,共同作好救災工作。
2、組織災區群眾宣傳學習抗災救災知識,引導群眾積極開展災害自救,不斷提高群眾防災救災的意識和能力,起到群防群策群治的作用。
四、飲用水及應急食品供應點: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6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緊急救助行為,提高緊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實施緊急救助,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損失,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1.2 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安徽省人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有關救災工作方針、政策和原則,以及我區救災工作實際情況。
1.3 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人府統一領導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部門分工,協作配合。參與救災應急工作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劃分,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同行動,密切配合。
(3)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及時幫助受災群眾解決衣、食、住、醫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困難,最大程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危害。
(4)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大力開展自救互助和社會捐助,政府重點救濟災區無自救能力、自救能力弱和遭受重災的群眾。
1.4 適用范圍
1.4.1 適用的災害種類
我區境內發生的洪澇災害,干旱、暴雨(雪)、雷電、大風、冰雹、霜凍、寒潮、低溫、高溫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農業生物災害以及森林自然火災和其他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1.4.2 適用的工作范圍
自然災害發生前的預報預警,自然災害將要發生或自然災害突發時受威脅和受災人員轉移后的臨時安置和管理,災害發生后對受災人員衣、食、住、醫等方面基本生活的救助,災后的生產恢復,倒塌民房重建,因災毀壞的水利、交通工程和學校校舍、農村衛生院等公共設施的修復,以及相關的其他工作。
1.4.3 參照適用
因自然災害以外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需對轉移安置群眾進行基本生活救助的,由各級政府負責協調并安排專項經費,部門參照本預案施行救助。
2. 啟動條件
2.1 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本預案:
(1)因災死亡1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群眾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
2.2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況啟動本預案。
2.3對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特別薄弱的地方等特殊情況,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2.4 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1 組織機構
屯溪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區的救災應急工作。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為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發改委、區經委、區人武部、區農業委、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教育局、區監察局、區交通局、屯溪公安分局、區商務局、區審計局、屯溪工商分局、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區城建辦、區糧食局、區統計局、屯溪地稅分局、區物價局等單位負責人。
3.1.2主要職責
(1)組織、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工作;
(2)研究決定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意見;
(3)貫徹落實省、市政府對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的指示;
(4)向省、市政府報告我區重大、特別重大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情況;
(5)承擔區人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各成員單位職責
(1)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
(2)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生產救災工作的宣傳報道。
(3)機關工委:負責組織和協調區直機關、事業單位救災對口支援工作。
(4)區局:負責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工作。提出救災資金、物資安排方案;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區級救災專項資金,并對救災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區政府提出自然災害處置的工作建議和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然災害預測預報工作,做好災情核查、評估和上報工作,指導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災倒塌民房恢復重建工作 ,指導協調救災捐贈工作;承擔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5)區發展改革委:統籌考慮將減災救災及救災應急儲備項目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負責災毀工程恢復重建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以及向市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的核報工作。
(6)區經委:負責組織轄區管轄單位參與救災和傷病人員救助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自救,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7)區人武部:協助地方政府組織民兵應急分隊做好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因災失蹤人員的搜救和其他救災工作。
(8)區農業委:負責組織農作物病蟲害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及時報告農作物重大病蟲災害情況,會同區部門查核、評估農業因災損失情況;落實災區補種、改種農作物所需的種子,組織農技人員赴災區幫助指導生產自救,恢復農業生產。
(9)區財政局:負責編制區級財政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預算,負責籌集和及時下撥救災資金,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管理。
(10)區衛生局:負責組織衛生防疫和醫療救治,幫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防疫防病工作;負責生活飲用水衛生、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衛生監督監測和衛生知識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及時開展應急急救工作;組織心理衛生專家赴災區開展心理救助。
(11)區教育局:負責組織教育系統開展救災工作,會同部門做好教育系統災情的核實工作,及時幫助受災學校恢復正常教學,維護教學秩序,做好因災毀壞校舍的修復重建工作。
(12)區監察局:負責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在遵守和執行救災工作法律法規和人府決定、命令中的問題。
(13)區交通局:負責組織交通系統開展救災工作;負責優先保證救災人員和物資的運輸以及受災群眾的安全疏散,協調有關部門盡快修復因災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
(14)屯溪公安分局:負責指導災區治安防范,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的緊急轉移工作;加強指導維護重要目標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維護災區交通秩序,保證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5)區商務局:牽頭負責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具體承擔肉類、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應急救災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保證災區商品及時供應;指導受災地區家禽家畜的購銷工作;協調落實救災及災后重建的'國際合作項目。
(16)區審計局:負責對各級、各部門安排的救災資金、物資和接收的捐贈資金、物資進行審計監督。
(17)屯溪工商分局:負責災區物資供應的市場管理。
(18)區水利局:及時通報洪水預測、預報和旱情監測、預報信息,指導防汛、抗旱、搶險工作,對水庫實施調度,指導督促修復損毀的水利工程;參與洪、旱災情的查核、評估工作。
(19)區林業局:負責森林火災、病蟲害災的監測、撲救、損失統計和防治工作。
(20)區城建辦:負責協調災后群眾住房、校舍、衛生院等公共設施恢復重建有關手續的報批工作;負責我區各地質災害點的監測監控工作。
(21)區糧食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的糧油供應,保證災區口糧需要。
(22)區統計局:負責協助查災、核災工作。
(23)屯溪地稅分局:負責監督執行救災捐贈物資的減免稅政策。
(24)區物價局:負責加強災區價格管理,開展價格監督檢查,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必要時提出實施價格干預措施或緊急措施的意見,按程序報批后組織實施,維持市場價格穩定。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3.2.1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構成及職責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局,為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1)向各工作組傳達救災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2)收集各工作組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生產救災指揮部報告工作進展情況;(3)及時收集、評估災情,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4)協調救災過程中的各方關系;(5)完成生產救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處置特大自然災害,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加強辦公室力量,補充區發展改革委、區水利局、區衛生局、區財政局、區農委、區交通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區糧食局為辦公室成員單位,與區局聯合辦公。同時,將指揮部部分成員單位分為8個工作組分頭開展工作,以增強應急聯動能力。
(1)安置及生活救濟組:區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商務局、屯溪公安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糧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制定轉移安置受災群眾的生活救濟方案,下撥救災款物,幫助災區安排受災群眾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指導災區社會治安工作,辦理接收、分配救災捐贈工作,保障救災物資運輸及救災工作車輛優先通行。
(2)查災核災組:區局牽頭,區農委、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教育局、區糧食局、區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災情的查核,統計報表的編制和上報工作。
(3)衛生防疫組:區衛生局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局、區工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指導災區做好傷病群眾的救治,做好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確保災區不發生大的疫病流行。
(4)生產自救組:區農委牽頭,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經委、區水利局、區林業局、屯溪地稅分局為成員單位。負責組織災區農作物的補種搶種和動物疫病防治工作,組織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5)災后恢復重建組:區發展改革委牽頭,區局、區財政局、區水利局、區交通局、區教育局、區衛生局為成員單位。負責制定災區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方案,組織力量遷移、新建受災群眾住房,恢復或新建水利工程設施以及道路、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
(6)巡視組:區監察局牽頭,區直機關工委、區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商務局、屯溪工商分局、區物價局為成員單位。負責檢查督促各項救災措施落實,審計救災專項資金和救災捐贈款物發放情況,檢查監管災區群眾生產生活必需的食品、藥品和建材的質量、價格,監管災后商品供應市場秩序,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查處救災工作中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及人員。
(7)宣傳組:區委宣傳部牽頭,區政府辦公室等為成員單位。負責生產救災宣傳工作。
(8)對外聯絡接待組: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組成。負責協調對外聯絡工作,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指導抗災救災的接待安排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2.2 專家組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區局負責人和區、水利、農業、糧食、統計等部門相關科室負責人及有關專家組成。主要職責:
(1)監測、查核、評估災情;
(2)分析、研判災害趨勢;
(3)對救災應急工作提出建議、意見。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1)區級財政部門每年將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列入財政預算,并根據財力增長、物價上漲、農民生活水平實際狀況逐步提高受災群眾的救助標準。
(2)救災預算資金不足時,區級財政安排的預備費要重點用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3)必要時申請省、市救災資金支持。
4.2 物資準備
(1)區局做好本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在每年汛期和入冬前會同區有關部門采購和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
(2)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在災前應與有資質的供應商預先簽訂供貨協議,保證受災時群眾的食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能夠及時供應。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全區災害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確保我區與省、市部門的救災通訊網絡運行正常,以及區與市救災部門的微機通訊通暢。
(2)逐步建立區、水利、城建、農業等部門間的災害信息共享平臺,加強信息交流,完善信息共享機制。
4.4 救災裝備準備
區有關部門應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1)加強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專家隊伍,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的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建立健全與軍隊、公安、武警、消防、衛生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4)培育、發展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隊伍,并充分發揮其作用。
4.6 社會動員準備
(1)完善部門救災捐贈工作應急方案,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會公示、表彰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加強各級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的建設和管理。
(3)充分發揮各級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的作用,協助接收各界捐贈的救災款物。
(4)建立救災捐助表彰制度,創造良好的救災捐助社會氛圍。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各鎮、各街道救災應急預案應對轄區內可能因自然災害需轉移安置的人口數量進行預測,并對安置場所作出規劃,可以采取投親靠友、騰住公房等方式,安置人口較多時可以搭建臨時簡易棚,困難較大時可以向市、區部門申請撥給救災帳篷。全區遭受重大、特別重大災害時,區視情向省、市申請調用救災帳篷。
4.8 救災技術準備
(1)各級政府應給救災應急部門配備救災必需的車輛、船只、移動電話、計算機軟硬件、攝像機和gps等設備和裝備
(2)保證通信暢通,汛期期間,局相關負責人,救災辦工作人員手機保證24小時開機,因救災工作需要個人通信費增加者,應適當給予補助。
4.9 宣傳、培訓和演習
(1)區級政府救災部門要利用媒體或通過其他方式宣傳災害知識,宣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2)區救災部門每年應爭取參加一次上級救災部門組織的救災工作人員業務培訓。
(3)各鎮、各街道平時應加強救災應急訓練和救災救護訓練,應對大災大難突降時,應急隊伍能夠訊即趕赴災區,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保護人民群眾生活安寧。
5. 預警預報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和信息傳遞
(1)根據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預警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背景數據庫,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對可能受到自然災害威脅的相關地區和人口數量做出災情預警。
(2)根據災情預警,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大量人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應做好應急準備或采取應急措施。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全區抗災救災綜合協調辦公室及時匯總各類災害預警預報信息,向成員單位和有關地方通報信息。
5.3 災情信息管理
5.3.1 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農作物受災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災區的需求。
5.3.2 災情信息報告時間
(1)災情初報。鎮、街道辦對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區局報告初步情況,最遲不得晚于災害發生后2小時。
(2)災情續報。在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之前,鎮、街道級辦均須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鄉級部門每天9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24時的災情向區級局上報,區局每天10時之前向市部門上報。
(3)災情核報。鎮、街道辦在災情穩定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局部門報告。
5.3.3災情核定
(1)部門會商核定。部門協調農業、財政、水利、教育、糧食、統計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會商,核定災情。
(2)、農業、水利、糧食、統計等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評估小組,通過全面調查、抽樣調查、典型調查和專項調查等形式對災情進行專家評估,核實災情。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自然災害預警預報。根據災害類別不同,按照相關預案的規定進行:洪澇、干旱災害見《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見《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森林火災見《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6.2 預警響應程序
(1)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2)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3)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6.3 預警響應措施
按照“政府牽頭、社會參與,以自救為主,救濟為輔、互助為補充”的救災工作原則,實施救災工作的基本措施:
1.分工負責,部門協助。特別嚴重、嚴重及較重自然災害的救助以區政府為主,實行各級政府及單位行政首長負責制,并根據職責分工,團結協助,共同做好救災工作。
2.快速反應,果斷處置。一旦發生特別嚴重及嚴重自然災害,各鎮(街道)、區各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盡快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快速解決人民群眾的衣、食、住、醫等問題。
3.規范程序,提高效能。本著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努力提高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救助。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明確“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響應原則,災害發生后各級人府同時啟動相關層級和相關部門應急救助預案;確定災情報告、響應等級和責任主體、啟動和結束響應程序、響應措施等內容。
7.2 響應等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三個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3.1 ⅰ級響應
7.3.1.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特別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ⅰ級響應。
(1)因災死亡10人以上;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5000人以上;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10000人以上;
(4)因災倒塌房屋200間以上。
7.3.1.2 啟動程序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長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由區長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7.3.1.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建議,區長決定終止ⅰ級響應。
7.3.2 ⅱ級響應
7.3.2.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重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ⅱ級響應。
(1)因災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10000人以上,15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100間以上,200間以下。
7.3.2.2 啟動程序
區局在接到災情報告后第一時間向區生產救災指揮部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
7.3.2.3 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區生產救災指揮部總指揮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7.3.3 ⅲ級響應
7.3.3.1 啟動條件
全區范圍一次災害過程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較大自然災害,區啟動ⅲ級響應。
(1)因災死亡1人以上(或發生5級以上破壞性地震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
(2)因災緊急轉移安置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因災飲水困難人口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4)因災倒塌房屋50間以上,100間以下。
7.3.3.2 啟動程序
區局接到災情報告后在第一時間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7.3.3.3響應終止
災情和救災工作穩定后,由區局提出建議,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7.4 響應措施
7.4.1 應急響應
7.4.1.1 啟動ⅰ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情況。
(2)區領導赴災區察看、指導。
(3)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災工作,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關于救災應急方面的指示。
(4)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單位聯合辦公,及時收集、評估、匯總各地災情信息和救災工作動態,每日10時前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區局報送綜合情況。
(5)安置及生活救濟組組織人員赴災區指導受災群眾轉移安置,緊急申請、協調、調撥救災款物,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組織開展救災捐贈,加強對轉移安置災民的管理。
(6)查災核災組立即組織人員赴災區核查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向辦公室提供災區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
(7)衛生防疫組組織醫療衛生防疫人員,赴災區指導衛生防疫工作,保證災區傷病群眾及時得到醫治,保證食品、藥品、飲用水和居住環境的衛生安全,保證災區不發生大的疫情,并按相關規定開展救災防病工作。
(8)生產自救組組織農業技術人員,赴災區指導開展生產自救,改種補種農作物,發展畜、禽、漁等副業,組織引導勞務輸出等;組織有關部門指導幫助企業檢修廠房、設備,盡快恢復生產。
(9)災后恢復重建組及早對受災群眾倒房重建和水利、交通、學校、衛生等毀壞設施修復重建項目進行調查、評估、申報、立項,爭取災后盡快實施。
(10)巡視組組織人員赴災區巡視指導,及時發現、處置、研究解決生產救災工作中的各種問題,重大問題向指揮部報告研究解決。
(11)宣傳組會同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通報災情和救災信息,加強新聞輿論管理。
(12)對外聯絡接待組做好市級以上領導來我區檢查抗災救災以及境外組織和人員來我區援助抗災救災、新聞采訪的接待安排工作,制定接待方案,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落實接待。
(13)申請省、市支持。
7.4.1.2 啟動ⅱ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召開指揮部會議,聽取救災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救災應急工作重大事項,部署救災工作任務。
(2)2小時內,指揮部領導帶隊赴災區查核災情,慰問受災群眾,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局向市局報告,請求市局派出工作組指導救災工作。
(4)根據災情需求或區領導指示,區局會同財政局下撥救災應急款物。
(5)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動態掌握災情發展變化情況和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區領導、區有關部門和市局報送信息。
(6)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及時動員和組織災區群眾轉移到安全處所,搶救傷病員,安撫遇難者家屬,處理善后事宜;救濟受災群眾和安頓無家可歸者,幫助解決人畜飲用水困難,確保受災群眾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醫,防止疫病流行;加強災民安置點治安管理,保護國家和群眾的財產,維護災區穩定;盡快恢復災區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開展生產自救和重建家園工作。
(7)根據情況,申請省、市支持。
7.4.1.3 啟動ⅲ級響應后,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區局接到災情信息后,第一時間向區政府、市局報告,向有關部門通報;及時向受災地區派工作組,查核災情、慰問災民、指導工作。
(2)根據需要,向重災地區調撥救災物資。
(3)堅持24小時值班和災情零報告制度,保持災情和救災工作信息暢通。
(4)會商區級財政部門下撥部分應急救災資金,支持地方安排災民基本生活。
(5)督促各鎮人府、各街道辦事處管理好轉移安置的災民和落實好救災應急的各項措施。
7.4.2 新聞報道
7.4.2.1 報道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以正面宣傳為主,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為抗災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7.4.2.2 新聞發布
區政府新聞辦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災情和救災信息。
7.4.2.3 內容審核
區政府新聞辦發布的救災新聞,內容涉及人員傷亡、房屋倒塌、農作物受災面積等自然災害損失情況的,由區局負責審核;涉及水情、汛情和旱情的,由區水利局負責審核;涉及疫情和衛生防疫情況的,由區衛生局負責審核;涉及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由區城建辦負責審核,涉及其它方面內容的,根據部門職責分工,由相關部門負責審核。
新聞媒體報道災情和救災信息,按黨委、政府新聞宣傳管理渠道歸口管理。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1.1 災后生活救助
受自然災害影響,冬令、春荒期間部分受災群眾出現口糧短缺等生活困難時,各鎮人府應在全面核查災情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受災群眾生活安排方案,并組織實施。
8.1.2 災情調查及報告
各鎮人府每年按規定調查、報告因災造成的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區級部門逐級審核、上報。
8.1.3 救助方案制定
各鎮人府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冬令、春荒救助工作方案,及時上報。災情嚴重,本級政府救災確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上級的自然災害救濟補助經費,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受災群眾吃飯、穿衣、蓋被等基本生活困難,主要是解決口糧。
8.1.4 救助方案實施
區級人府負責具體實施本轄區的救助工作,并請求市政府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支持。災民救助全面實行《災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對確認需政府救濟的災民,由區級部門統一發放《災民救助卡》,災民憑卡領取救濟糧,救災金將通過一卡制發放到災民手中。在救助方案實施過程中,應區別情況,統籌安排,確保重點。對有自救能力的,開展互助互濟,通過發展生產和組織勞務輸出等措施,增強自救和抗災能力。對缺糧又缺錢的貧困受災群眾,及時給予政府救濟。通過開展社會捐贈、對口支援、緊急采購等方式解決災民的過冬衣被。
8.2 恢復重建
8.2.1 工作原則
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由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統籌指導。倒房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建房資金通過政府救濟、以工代賑、政策優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自行借貸等多種途徑籌集。住房規劃、設計和建設,堅持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全適用。
8.2.2 方案制定
災情穩定后,區人府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房臺帳,為組織實施重建工作準備基礎數據。區政府根據全區災情和各地實際,制定受災群眾倒房恢復重建的目標、政策和工作方案,向市級申請并安排建房補助資金,幫助災區受災群眾恢復重建因災倒房。各鎮人府負責制定本轄區群眾因災倒房重建方案。
8.2.3 組織實施
各鎮人府負責群眾因災倒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組織實施,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確保因災倒房群眾有安全的過冬場所。
8.2.4 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
區發改委綜合協調因災毀壞基礎設施的修復工作,區教育、衛生、水利、交通等部門組織協調災區中小學學校、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以及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工作。
8.2.5 市場監管和質量監管
屯溪工商分局、市質監局直屬分局、區物價局等部門做好災后重建中的建材生產、供應和建筑質量的監管工作,確保災后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1)自然災害:指給人類生存帶來危害或損害人類生活環境的自然現象,包括洪澇、干旱、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本預案未加限定所稱的“災害”,均指自然災害。
(2)災情:指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包括人員傷亡、社會財產損失、農作物損失等。
(3)冬令期間:指當年12月份到次年2月份的3個月時間。
(4)春荒期間:指3月份到5月份的3個月時間。
(5)荒情:因災造成受災群眾在冬令、春荒等時段的基本生活困難情況,主要是口糧和過冬衣被。
(6)本預案中數字,稱“以上”的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9.2 獎勵和法律責任
對救災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區政府表彰和獎勵;對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報批烈士;對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責任。
9.3 預案的管理與更新
區生產救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預案,收集預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組織專家評審論證,適時提出修訂和更新意見,報區政府審定后及時組織修訂和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區局會同區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聯系電話:。
9.5 預案的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關于印發黃山市屯溪區自然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屯政辦〔20xx〕56號)同時廢止。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屯溪區防洪應急預案》,《屯溪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屯溪區預防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屯溪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據
1.3 工作原則
1.4 適用范圍
2. 啟動條件
3.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3.1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 組織體系結構及運作機制
4. 應急準備
4.1 資金準備
4.2 物資準備
4.3 通信和信息準備
4.4 救災裝備準備
4.5 人力資源準備
4.6 社會動員準備
4.7 應急避難場所準備
4.8 救災技術準備
4.9 宣傳、培訓和演練
5. 預警預防與信息管理
5.1 災害監測與報告
5.2 預警預防和信息傳遞
5.3 災情信息管理
6. 預警響應
6.1 預警響應啟動
6.2 預警響應程序
6.3 預警響應措施
7. 應急響應
7.1 基本要求
7.2 響應等級
7.3 響應啟動和終止程序
7.4 響應措施
8. 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8.1 災后救助
8.2 恢復重建
9. 附 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9.2 獎懲和法律責任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4 制定與解釋部門
9.5 預案的實施或生效實效
10. 附錄
10.1 與本預案相關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0.2 預案目錄
10.3 各種規范文本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10.3 各種規范文本
包括預案啟動審批、應急期間信息通報、新聞發布等文本格式。
*10.4 相關機構和人員聯系方式
詳細列出預案參與部門(單位)及聯系人名單和通聯方式,并及時更新。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7
一、總則
自然災難救助應急預案是災難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
本預案適用于洪澇、冰雹、地震等自然災難發生后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難救助應急機構
1、成立校園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成員:各班主任
校園自然災難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救災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其辦公地點設在校總務處。
三、校救災辦工作職責
1、及時向市教育局匯報災情和救助工作進展情況,負責處理校救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和日常事務。
2、聯系民政局,做好救災物資的登記、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3、負責災后防疫和校園衛生整治工作,聯系防疫部門進行傳染病的預防。
4、落實災后校園各項安全規范和措施,監督檢查災后學校飲水,食品衛生工作。
5、做好危困教職工的救助和校園災后重建工作。
6、保障救災信息暢通,做好救災宣傳,加強災后值班紀律。
四、災情報告
校救災辦應密切注重氣象、地震和災難預告部門發出的災情預警。在自然災難發生后,校救災辦必須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區救災辦報告有關情況,啟動災難救助應急預案。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難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災難后果,救災工作和受災師生生活安排情況。
五、災難救助應急反應
1、救助領導小組進入工作狀態,研究確定救災工作事宜。
2、迅速組織受災師生按照預案,緊急轉移,安排他們的學習、生活,做好食品、飲水、衣物等救災物資的調集和發放工作。
3、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救助申請。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8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災時有備,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則,增強全校師生防災、減災的意識,提高師生在自然災害發生時的自救本領,切實保護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減少由于災害帶來的財產損失。
二、機構設置
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呂(法人、校長)
副組長:甘(副校長)左(教導主任)
組員:徐、劉、楊、楊、王、各班班主任
領導小組在學校副校長辦公室設辦公室,由甘負責。
三、防災領導小組職責
1、在縣政府及縣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和落實學校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各項工作;根據上級各個時期的工作形勢,提出預防和處置自然災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管理,及時處理學校安全隱患;發生自然災害時,及時報告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并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做好事件的調查和結案等工作。做好緊急救災和恢復校園正常教學的工作。
2、通過從網上下載、圖片宣傳、班隊會等進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關自然災害的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識別災害險情,掌握避險技能。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實行防災的指示,傳遞防災信息。
3、組織師生學習掌握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等災害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
4、及時通知雷暴雨情況信息,并公布最新的處理辦法。定時和不定時排查校園的課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設施、樹木、墻報欄、窗戶等安全方面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監督及時整改。
5、制定實施搶險救災方案,組織和訓練,并指導校內師生模擬預防演練。
四、防災應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離學生工作和轉移保護學校貴重物品工作。做好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風天氣學生上學放學由家長接送。
2、接到上級指令或天氣監測預報系統、預警信號,需要停課,則第一時間將信息傳遞給有關老師、學生及家長,立即采取措施停課放假。
3、預防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隨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在接到雷電、暴雨、狂風、泥石流、山體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時,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待命;并及時通報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家長接送學生。
4、在發生災害時,后勤人員在下班前切斷電源,檢查和加固窗外的懸掛物,檢查旗桿、墻報欄,防止高空懸掛物摔落傷人。
5、各室負責人、班主任負責關好室內門窗。電腦室的老師負責檢查電腦室內電腦總電源的開關。
6、發生破壞性災害時,立即做好抗災自救工作,發揚艱苦奮斗、自力更生精神,開展自救活動。
7、如上課期間發生自然災害,上課教師負責組織本班學生有序撤離到安全地帶,班主任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自然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其他教師迅速前往幼兒園幫助幼兒撤離。課間休息時發生地震災害,所有教師迅速組織自己附近的學生有序撤離,班主任教師迅速趕到各班組織學生有序撤離。撤離秩序:二樓:一1班、一2班左樓道;三年級右樓道;三樓:二1班左樓道;二2班、四1班右樓道;四樓:四2班、右樓道;五1班、五2班左樓道。各樓層學生均按兩路縱隊有序下樓。一樓各年級迅速從教室前后門撤離教室,樓道值班教師迅速到各自值班樓道執勤。學校行政人員到各自值班地點執勤。教師樓道值班安排見各樓層樓道值班安排。
8、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做好災后衛生消毒,防止傳染性疾病在校園滋生蔓延,做到大災之后無大疫。
9、災后要科學安排學習科目和課時,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盡快恢復正常。
五、實施辦法
1、發生自然災害后,必須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時報告縣教育局預防特大自然災害和處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
2、發生自然災害時,在向上述部門報告的同時,必須迅速疏散人員,配合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工作,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
六、現場指揮及應急處理人員:
1、總指揮:呂(第一總指揮)甘(第二總指揮)
發生安全事故,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呂負責,如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甘負責。(二位總指揮不能同時不在校)
2、聯絡員:劉、楊
負責向縣教育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醫院等聯系,通知學生家長。
3、秩序維護及應急處理: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9
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一起來看看林場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僅供大家參考!謝謝!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烏拉山林區森林資源,促進林業持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當的實施森林防火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森林火災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場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第三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原則,落實準備,緊急處置原則和分部門負責并協商一致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各級林業部門對森林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負重要責任,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第四條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第二章 組織指揮及職責任務
第五條 實行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由廠長擔任指揮長,副廠長擔任副指揮長,其職責是:檢查、監督、全場貫徹執行國家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措施,指導防火工作。具體組成如下:指揮長:高軍,副指揮長,張德遠,張勝利,李永生。
第六條 我場成立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由副指揮長張德遠擔任防火辦主任,專門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條 林場的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堅持領導帶班的值班制度,具體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森林防火規定和指示
(二)負責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預警系統,視頻監控,防火物資管理工作。
(三)開展護林教育,重點防火期開展森林防火宣傳周活動
(四)發動群眾制定完善森林防火鄉規民約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執行。組織制定護林員在重點區域內重點巡邏,確保不出問題。
(五)組織落實以職工和群眾相結合的撲火隊伍,指揮撲救一般森林火災。
(六)負責查處違章野外用火的責任人和森林火災面積一公頃以下的火災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門查處大的森林火災案件。
(七)檢查,督促場屬各二級單位森林防火工作,開展檢查評比活動,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制定措施,預防森林火災。
第三章 森林火災撲救
第八條 森林火災是突發性的災害事件,尤其是撲救夜晚較大的森林火災,難免引起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在組織撲救中,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指揮有序既盡快撲滅森林火災,減少損失,又盡量避免撲救人員的傷亡事故發生。
第九條,指揮原則。
一、 撲火指揮員在接到撲火通知后應迅速組織出動精于撲火隊伍,實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根據火場實際情況靈活運用“先控制后撲滅”的撲火策略,先組織圍攻外圍火線,防止林火向周圍發展,為徹底消滅創造條件。
二、首批撲火人員,如果未能控制住火頭火線,撲火指揮員對火場情況及未來發展做出果斷的分析與判斷,及時向市林業防火指揮中心報告,同時尋找有利戰機進行撲救。
三、當火線比較長,火場指揮員忙不過來的情況下,現場指揮員和負責人有權根據實際情況指定有組織管理能力的干部擔任火場撲火負責人,采取集中優勢兵力一點突破分兵夾擊和多點突破分兵合圍等戰術。
四、各撲火隊負責人發現火勢比較嚴重的時候不得帶領撲火人員直接沖向火區,應采取守勢尋找有利時機,進行阻擊火頭火線待火勢減弱室積極消滅,如果林火危及撲火人員生命安全時應命令及時轉移,實行保護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五、林火撲滅后,不得馬上將撲火人員撤下,應留一定人員看守,清理火場,經過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第十條 組織指揮程序
一、林場轄區一旦發現火情,30分鐘內場主要領導和撲火指揮,副指揮及時趕到現場,組織指揮撲救,同時在十分鐘內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報告,
二、如無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災向市指揮中心提出要求請求支援。
第十一條撲火原則
已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對原居民點和重要是濕的安全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足打清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力打殲滅戰三賽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為空這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組合為主,正面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和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0
一、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思想
防災救災工作,以減輕國家財產損失和人民生命安全為目標。實行主管行政領導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部門負責的原則,組織員工防汛,本著以防災為主、救助為輔的防災工作原則,確保“少損失、不損失“的防災工作目標。
二、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防災工作指揮組,由總經理任組長,站長、行政管理部經理任副組長,服務經理、技術總監、車間經理、配件經理、客戶經理任組員。
工班長以上的所有管理人員組成救災行動組。
三、前期準備工作
接到市政府發布做好緊急防災準備后,或根據即將發生災情,防災指揮組啟動防災救災預案,布置防災工作,進入緊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防災救災預案
指揮組根據防災救災實際情況,組織實施應急反應工作預案,按照防災救災機構設定,組織人員參加,救災小組要進行防災救災自救,開展防災救災工作,并協助各部門開展救援搶險行動。
籌備防災物資。
指揮組負責防災救災物資、生活急需用品籌備,保障工作和運輸車輛儲備。負責提供搶險物資的儲備。
四、防災救災
防災指揮組接到市指揮部進入緊急防災通知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傳達市防災總指揮部指示,立即啟動預案,迅速部署指揮防災救災工作。救災行動組進入防災期應急狀態并保持與指揮組的聯系。
一般性防災救災應急反應,當自然災害發生導致公司出現大面積積水、平房隨時面臨倒塌的危險時:
1、指揮組立即進入防災救災指揮狀態。并迅速將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
2、對危險區的人員進行疏散、安置工作,時刻保持與市中區防災指揮部聯絡,及時匯報防災救災情況,做好防災宣傳工作,發動全員積極參與。
3、防災指揮組根據受災情況和需搶險支援具體情況,及時派出防災搶險人員搶救。
嚴重破壞性防災應急反應:
當城市道路普遍積水超過20—30公分以上水位,平房倒塌,建筑物地下滯水嚴重時,已經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和單位停產等情況發生時:
指揮組宣布啟動本預案,迅速組織指揮公司內自救、互救,并向區、縣總指揮部報告情況。立即采取措施調動機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確保員工生命安全,宣布非常時期的戒嚴和有關規定。
五、要求
防災指揮組要高度重視防災救災工作,要以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加強防災值班和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災措施,保證通訊暢通。救災行動組在接到防災指令后,必須在20分鐘內到達現場。
防災救災信息要及時準確,不得瞞報、漏報。防止防災信息誤傳、謠傳,穩定社會情緒。
大力宣傳防災救災知識,發動群眾在自然災害到來之前積極做好預防工作,做到未雨綢繆。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1
為進一步完善我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應急救助能力,規范應急救助行為,一旦發生自然災害,能迅速、有序、高效的組織人力物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災區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特制定預案。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應對突發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應急救助行為,提高應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x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自然災害應急避險中人員強制轉移的決定》、《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區行政區域內發生自然災害的區級應急救助工作。
當xx區發生重特大自然災害并對我區行政區域內造成重大影響時,按照本預案開展區內應急救助工作。
發生其他類型突發事件心得體會,根據需要可參照本預案開展應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受災人員基本生活;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
(一)區減災委員會。
1.x市下城區減災委員會(以下簡稱區減災委)為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區減災委主任由分管副區長擔任,副主任由區x辦公室分管副主任、區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全區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聽取受災街道的災情、自然災害救助情況匯報,組織會商,分析、評估災區形勢,研究提出對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災區的支持措施;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指導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研究決定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2.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
區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協助區減災委協調自然災害救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防災減災專家的組織聯絡與協調工作;擬定我區地震應急預案,組織抗震救災行動,做好地震災害情報收集與評估,指導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組織開展公眾防震減災的科普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提高公眾抗震減災的意識和能力;牽頭制(修)訂區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組織、協調全區救災工作;負責申請、分配和管理全區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建設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核查、報送、發布災情;指導災區轉移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基本生活救助;指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指導災區實施因災倒損房屋的恢復重建;組織指導災后設施的修復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災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組織協調自然災害引發的工礦商貿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森林火災監測和撲救。承擔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區人武部:在區內出現重大災情時,根據需要,協調有關部隊、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以及所需裝備、器材參加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新媒體平臺,適時報道自然災害預警及救助信息,及時向社會通報救災工作動態。
區發改經信局:及時了解災情,并及時向省、x市發展改革委報告,爭取省、x市對我區災區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專項資金補助;指導全區災后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中的通信保障;負責協調保險監管部門督促保險公司進行災前的防災御險及災后的理賠工作;加強災區市場價格應急監測,及時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措施,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類價格違法行為。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商貿企業參加搶險救災工作;組織協調救災食品、飲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工作;協調安排災區糧油應急供應。
區教育局:指導受災地區做好受災學校師生轉移工作;指導受災地區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災后學校重建相關工作。
區科技局:針對防災減災的技術難題組織科技攻關,及時將既有相關科研成果投入應用;負責組織減災救災科技交流和科普宣傳工作,協調各類學會的減災救災技術研究工作。
區公安分局:參與災區緊急救援工作,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負責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災區重點目標安全和社會穩定;負責組織特警實施防災救災相關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防災減災救災資金,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區民政局:組織、指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指導區慈善總會開展慈善捐贈款物的接收,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區住建局(區人防辦):指導受災地區制定災后恢復重建規劃以及災后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的修復、重建等工作;指導全區避災安置場所的房屋質量安全檢查和鑒定工作;根據區號令發布防災警報,利用人防指揮通信設施、應急疏散場所為組織搶險救災提供必要的保障,協調人防專業隊、民防應急救援隊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務隊參加搶險救災。
區衛健局:負責搶救傷病員;開展疾病監測,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實施疾病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應急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必要時組織心理衛生專家對災區群眾進行心理援助;負責對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使用管理。
區:負責對災情統計工作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災情統計數據的分析評估。
區市場:協調相關部門對災區進行食品;對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使用質量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指導和協調動物疫病防治應急處置工作。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組織市政、環衛、河道等部門的防汛防臺抗雪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維護市場經營與管理秩序。
區消防救援大隊:派出救援隊至災區進行人員搜救等搶險救災工作;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災區火災的發生及蔓延。
區紅十字會:負責協助區開展人道主義救援行動;根據自然災害災情及有關響應程序,依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基層紅十字組織開展災害救援工作,及時向災區群眾和受難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開展應急救護知識普及和技術培訓工作,提高災區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參與災后重建工作。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上級部門指導減災救災測繪與地理信息服務保障工作;會同上級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指導突發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下城分局:負責協調x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災區的環境污染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議。
市交警支隊下城大隊:負責做好交通疏導、管制等交通秩序維護工作,確保減災救災工作期間人員轉移和物資輸送道路暢通。
各街道辦事處:成立相應的`救災工作應急組織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救助工作,并根據上級安排和應急救助工作需要,組織協助處置相關工作。
由區統一組織開展的抗災救災,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區減災委辦公室。
區減災委下設辦公室,為區減災委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承擔區減災委日常具體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街道的溝通聯絡,組織開展災情會商評估、災情發布、災害救助等工作,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措施。經區減災委同意,必要時協調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救災工作;完成省、x市減災委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災害預警響應及措施
區應急管理、城管、規劃資源等部門應及時接收市減災辦和相關上級部門通報的信息,及時向區減災委成員單位通報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規劃資源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提供地理信息數據和服務。區減災委辦公室根據自然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結合可能受影響地區的自然條件、人口和社會經濟狀況,對可能出現的災情進行預評估,當可能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影響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應對措施時,啟動預警響應,視情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響的街道通報預警信息,提出災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強應急值守,密切跟蹤災害風險變化和發展趨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動態評估,及時調整相關措施。
(三)開放應急避災、疏散場所,疏散、轉移易受自然災害危害的人員和財產;情況緊急時,實行有組織的避險轉移;對經勸導仍拒絕轉移的人員,當地街道辦事處可對其實施強制轉移;轉移指令解除前,被轉移人員不得擅自返回危險區域。
(四)通知有關街道和部門做好救災物資準備和物資調運準備,緊急情況下提前調撥。
(五)派出預警響應工作組,實地了解災害風險,檢查指導各項救災準備工作。
(六)向區、區減災委負責人、區減災委成員單位報告或通報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七)向社會發布預警響應啟動情況。
災害風險解除或演變為災害后,區減災辦終止預警響應。
四、信息報告和發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災情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和部門間共享工作。
(一)信息報告。
1.對突發性自然災害,街道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分鐘內將本行政區域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向區和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對造成本區行政區域內xx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房屋大量倒塌、農田大面積受災等嚴重損失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區應急管理局應在災害發生后立即上報區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和應急管理部。
區委、區對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特別重大、重大自然災害災情穩定前,區應急管理局、街道執行災情小時零報告制度;區應急管理局每天x時之前將截止到前一天時的災情向市應急管理局上報。特別重大、重大災情應隨時報告。
災情穩定后,街道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接到街道報告后,應在x個工作日內核定災情,向x市應急管理局報告,并將全區匯總數據向區報告。
3.對干旱災害,街道應在旱情初顯、群眾生產和生活受到一定影響時,向區應急管理局初報災情;在旱情發展過程中,至少每xx日續報一次災情,直至災情解除;災情解除后及時核報。
4.加強臺賬管理,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因災倒塌損壞住房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覽表。街道在災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災死亡失蹤人口、倒塌房屋、受災農田面積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冊,為恢復重建和開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據。
5.區要建立健全災情會商制度,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召開災情會商會,全面客觀評估、核定災情數據。
(二)信息發布。
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信息發布形式包括授權發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等。要主動通過重點新聞網站或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務客戶端等發布信息。
災情穩定前,區減災委或區應急管理局應當在區統一指揮下,應當及時向社會滾動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災情穩定后,應當及時評估、核定災情損失,并按有關規定向社會發布。
災情核定和發布工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應急響應
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分為Ⅰ、Ⅱ、Ⅲ、Ⅳ四級。
(一)Ⅰ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Ⅰ級響應:
(1)死亡xx人以上;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或x戶以上。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主任統一組織、領導、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根據相關預案啟動Ⅰ級響應措施,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減災委會商會,區減災委各成員單位及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對指導支持災區減災救災重大事項作出決定。
(2)區減災委負責人率有關部門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指導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省、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省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杭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杭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發改經信局、區商務局等部門保障市場供應需求和價格穩定。區衛健局組織協調救援裝備、醫用防護和消殺用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生產供應工作,及時組織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區住建局指導災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安全應急評估等工作。區城管局指導災區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及修復、河道水源應急調度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助上級部門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組織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區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綜合咨詢建議,協調適用于災區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災工作。
(7)區委宣傳部組織做好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
(8)區民政局向社會發布接受救災捐贈的公告,組織開展跨區、縣(市)或者全區性救災捐贈活動,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根據區關于災害評估工作的有關部署,區應急管理局、受災街道、區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區減災委辦公室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二)Ⅱ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Ⅱ級響應: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Ⅱ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指導支持受災街道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小時值班,全力以赴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副主任主持召開會商會,區減災委成員單位、有關受災街道參加,分析災區形勢,思想匯報范文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減災委副主任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組織災情會商,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及時發布災區需求。區減災委有關成員單位做好災情、災區需求及救災工作動態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區減災委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應急采購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下城大加強災區社會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應急管理,協助組織災區群眾緊急轉移。駐臨部隊、武警、民兵、預備役部隊根據上級指令和區請求,積極投入救災工作;必要時協助區運送、接卸、發放救災物資。駐臨部隊、武警參加地方救災行動,具體按照軍地聯動機制施行。
(6)區衛健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衛生隊伍赴災區協助開展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7)區委宣傳部指導做好新聞宣傳等工作。
(8)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資格的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救災募捐活動,參與救災工作。
(9)災情穩定后,受災街道組織開展災害損失綜合評估工作,及時將評估結果報送區減災委。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核定并按有關規定統一發布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10)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三)Ⅲ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Ⅲ級響應: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萬人以下;
(3)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間以下;或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向區減災委提出啟動Ⅲ級響應的建議;區減災委副主任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副主任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災害救助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及受災街道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研究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派出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人帶隊、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區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市相關部門報告災情,請求市支援。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交通運輸部門協調指導開展救災物資、人員運輸工作。
(5)區衛健局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民政局指導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災害救助工作。
(7)災情穩定后,區減災委辦公室指導受災地區評估、核定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8)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四)Ⅳ級響應。
1.響應條件
在本區行政區域內一次自然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啟動Ⅳ級響應:
(1)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x.x萬人以上、x.x萬人以下;
(2)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間以上、間以下;或xx戶以上、x戶以下。
2.響應程序
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由區減災委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3.響應措施
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協調區級層面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行小時值班,指導災區開展救災工作。區減災委及其成員單位視情采取以下措施:
(1)區減災委辦公室視情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災區形勢,落實對災區的救災支持措施。
(2)區減災委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赴災區慰問受災群眾,核查災情,協助指導地方開展救災工作。
(3)區減災委辦公室及時掌握災情和救災工作動態信息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災情。
(4)根據受災街道辦事處申請和有關部門對災情的核定情況,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下撥市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緊急向區商務局下達應急指令,調撥生活救助物資,指導、監督基層救災應急措施落實和救災款物發放。
(5)區衛健局按照相關預案做好指導災區做好醫療救治、衛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規劃資源下城分局協調上級部門,配合準備災區地理信息數據,開展災區現場影像獲取等應急測繪工作,開展災情監測和空間分析,提供應急測繪保障服務。
(6)區減災委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五)響應條件調整
對災害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和救助能力相對薄弱的地區等特殊情況,或災害對受災地區經濟社會造成重大影響時,啟動區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的標準可酌情調整。當區災害業務主管部門啟動專項預案等級響應時,區減災委視情啟動相應等級響應。
(六)響應終止
救災應急工作結束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提出建議,啟動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響應,并向區減災委主任報告。
六、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
(一)過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別重大、重大災害發生后,區減災委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專家及受災街道評估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況。
2.區財政局、區應急管理局及時撥付過渡期生活救助資金。區應急管理局指導受災街道做好過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員核定、資金發放等工作。
3.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監督檢查災區過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實,定期通報災區救助工作情況,過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結束后組織績效評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街道辦事處為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災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每年x月底前統計、評估本行政區域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臺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經本級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報區應急管理局備案。社區、街道和區應急管理局逐級匯總冬春救助的基本情況,并報x市應急管理局、省應急管理廳。
2.區或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根據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數及災情嚴重程度,分別向x市人民、x市應急管理局、財政局以及省或省應急管理廳、財政廳申請冬春期間受災群眾生活補助資金。
3.根據街道向區要求下撥救災資金的請示,結合災情評估情況,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確定冬春救助資金補助方案,及時下撥資金,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群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4.區應急管理局通過開展救災捐贈、對口支援、采購等方式解決受災群眾的過冬衣被等問題。區發改經信部門和區商務局確保糧食等物資的供應。
(三)倒損住房恢復重建
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要尊重群眾意愿,以受災戶自建為主,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建房資金等通過救助、住房保險理賠、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重建規劃和房屋設計要根據災情因地制宜確定方案,科學安排項目選址,合理布局,避開地震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點、山洪災害易發區、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災設防能力,確保安全。
1.組織核查災情。災情穩定后,街道立即組織災情核定,建立因災倒損房屋臺賬,并在x日內核定災情和救災工作數據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告;區應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報表后,應在x日內審核、匯總數據,將本區行政區域匯總數據報x市應急管理局。
2.開展災情評估。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上報的因災倒損住房核定情況,視情會同相關街道,組織核查、評估小組,并參考其他災害管理部門評估數據,對因災住房倒損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3.區應急管理局根據受災街道申請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的請示,結合倒損住房核查、評估結果,按照區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資金補助標準,提出資金補助建議,經區財政局審核后下達資金。
4區住建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的選址規劃,區應急管理局、區住建局要加強對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的督促、檢查,視情派出聯合工作組指導災區恢復重建工作,定期通報重建進度,負責倒損住房恢復重建的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等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重建規劃、選址,制定優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結束后,區應急管理局和各街道應采取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地倒損住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管理工作開展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報x市應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資金保障
區應急管理局、區財政局等部門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x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安排區級救災資金預算,并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以地方為主的原則,建立完善區、街道救災資金分擔機制,督促街道辦事處加大救災資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辦事處應將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與自然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2.區人民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自然災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災資金安排等因素,適時調整自然災害救助政策和相關補助標準。
(二)物資準備
1.按照合理規劃、資源整合的原則,建設全區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倉儲條件、設施和功能,形成救災物資儲備網絡。自然災害多發、易發的街道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內救災物資儲備標準》以及當地自然災害特點、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建立規模適度、布局合理的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各級儲備庫(點)應儲備必需的救災物資,各類應急避災、疏散場所也應當儲備與安置規模相匹配的救災物資,指定專人保管,嚴防挪用、缺失、損壞和霉變。
2.制訂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合理確定儲備品種和規模;建立健全救災物資采購和儲備制度,每年根據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要求儲備必要物資。
3.按照實物儲備和能力儲備相結合的原則,健全應急采購和供貨機制,必要時簽訂救災物資緊急購銷協議。
4.建立健全救災物資應急保障和補償機制。建立健全救災物資緊急調撥和運輸制度。災情發生時,可調用災區鄰近的街道的救災儲備物資。
(三)通信和信息準備
1.加強區級災情管理系統建設,以公用通信網為基礎,建立覆蓋區、街道、社區三級的救災通信網絡,保障信息暢通,確保及時準確掌握自然災害信息。
2.充分利用現有資源、設備,完善災情和數據共享平臺,完善部門間、與社會力量間的災情共享機制。
(四)裝備和設施保障
1.區應當配備齊全救災設備和裝備,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技術支撐系統,并為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設備和后勤保障;區級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配備救災管理工作必須的設備和裝備。
2各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x省避災安置場所規劃使用標準》和當地居民人口數量和分布等情況,利用符合建筑質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禮堂、日間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場所、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統籌規劃設立應急避災、疏散場所,并設置明顯標志。要幫助指導社區按照規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災安置場所,并儲備相應的生活保障類救災物資。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應規劃建設專用應急避災、疏散場所。
(五)人力資源保障
1.加強自然災害各類專業救援隊伍和災害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提高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培育、發展和引導相關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鼓勵其在救災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2.加強減災救災專家隊伍建設。組織應急、衛健、市場監管、城管、規劃資源、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方面專家,重點開展災情會商、赴災區現場評估及災害管理的業務咨詢工作。
3.推行災害信息員培訓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區、街道、社區的災害信息員隊伍。社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應當設立專職或者災害信息員。
(六)社會動員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災捐贈動員、運行和監督管理機制,規范救災捐贈的組織發動、款物接收、統計、分配、使用、公示反饋等各個環節的工作。
2.完善非災區支援災區、輕災區支援重災區的救助對口支援機制。
3.科學組織、有效引導,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在災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傳、培訓和演練
1.組織開展全區性防災減災救災宣傳活動,利用各種媒體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和災害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組織好“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等活動,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提高公民防災減災意識和科學防災減災能力。積極推進社區減災活動,推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
2.組織開展災害管理人員和專業緊急救援隊伍、非組織和志愿者的培訓。
3.根據自然災害發生特點,適時在災害多發、易發地區組織應急救災演練,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八、附則
(一)術語解釋
本預案所稱自然災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澇災害,臺風、風雹、低溫冷凍、高溫、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本預案中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訂,報區批準后實施。各街道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區實際,修訂本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并在發布之日xx個工作日內向區應急管理局報備。區減災委辦公室應適時組織開展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預案實施后,由區減災委辦公室適時召集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原則上每x—x年修訂一次并報區審核發布。
(三)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3
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災害應急反應能力和救災工作整體水平,建立和完善災害救助應急體系,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消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和校舍安全,減少國有資產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災害發生后對校園受災師生學習、生活進行救助的緊急行動方案。本預案適用于臺風、洪災、旱災、地震、山體滑坡、火災、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學校校舍倒塌、校園淹沒、道路阻塞等的應急救助反應。
二、災害救助應急機構
成立校園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全校救災工作。
組長:z
副組長:zz
成員:zzzzz
三、工作目標
1、加強自然災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自然災害事件的絡,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不因自然災害而危及師生安全和財產損失。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經常宣傳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知識,提高學校和師生員工的安全保護意識。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隱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努力減少自然災害事件的損失。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預防、指揮、協調、處理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快速反應機制,增強人力、物力、財力儲備,提高應急處理能力。一旦發生自然災害事件,快速反應,及時高效地做好處置工作。
五、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學校自然災害事件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工作。主要職責是:
1、根據鎮政府和甌海區教育局的預防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制訂本校的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事件預防責任制。匯總和收集學校自然災害事件的信息情況,及時上報。
3、根據不同季節和情況,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知識宣傳,提高師生員工的防護能力和意識。
4、檢查、督促學校各科室防自然災害事件的落實情況。
5、經常性地開展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檢查,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
6、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預警,切實做好師生員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迅速做好因自然災害所發生的處置工作。
五、自然災害事件的預防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自然災害事件的領導和管理。將預防自然災害事件的工作納入學校目標管理考核,并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2、經常性地對校舍、場地、圍墻、水溝、電線、樹木等建筑開展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學校應在自然災害事件發生前做好師生員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學校投入,切實加固好自然災害事件易發生的基礎設施。
5、不亂拉亂接臨時線路,不違章使用電器,嚴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開展火災自救、惡劣天氣自護逃生知識演習活動。
7、按規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實學校消防責任制度。
8、暴雨、雷電、臺風等惡劣天氣,嚴格按規定停止教學活動,請家長配合接送學生放學。
六、自然災害事件的報告
1、學校在臺風、暴雨、地震等自然災害期間,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并設立和開通值班電話。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自然災害事件報告制度。對發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級報告,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報告有關部門,確保信息暢通。
3、不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4、建立自然災害事件舉報制度。任何科室和教師個人有責任和權力向學校舉報自然災害事件的隱患,有權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上級政府部門舉報有關學校不履行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理規定和職責的情況。
七、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反應
根據自然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結合學校的特點,啟動相應的自然災害事件的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和處置。
保證組織落實,人力落實,財力落實,以最快、最高效的辦法,處置事件,確保師生的安全。
(1)發緊急撤離、集中信號。
(2)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所有在場教師參加救援和疏導。在上課時由各任課教師帶領學生按指定線路到指定地點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3)課任教師、班主任應按照平時演練逃生的路線有組織、迅速地疏散學生,地震、火災發生時等其他災害如安全通道被破壞無法安全撤離時要穩定學生情緒,并引導學生轉移到相對安全區等待救援。
(4)緊急撤離時,學生應停止一切活動,不得攜帶書包,迅速離開現場,聽從老師指揮,互相照顧,幫助弱小、有病同學撤離。
(5)門衛聽到信號后就打開所有大門,后勤保障處工作人員立即檢查應急通道是否打開暢通。
(6)工作時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除119、110報警外,迅速報告學校領導,校領導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關閉電源;夜間發生火災時,發現者要大聲呼救,立即打119、110報警電話,并報告學校領導。
(7)發生漏水現象危及學生安全的應立即切斷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報警的同時校領導應立即到一線進行指揮,校園應急領導小組迅速作出反應,指揮各小組迅速到達指定位置。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4
一、總則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對人民生命的'威脅和危害,不斷完善對弱勢群體的救助手段,提高對突發性重大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
以防為主。把災害預防作為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運用信息化手段,使測、報、防、抗、救、援六個環節緊密銜接,提高對自然災害發生發展全過程的緊急處置能力。
分級管理。按照“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體制,實行“分級管理、按級負責”。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災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級區域性自然災害由鎮政府負責組織處置,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凡在鎮靖鎮地域范圍內因發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標準洪水、水庫垮壩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災害,暴雨、冰雹、暴雪、龍卷風、濃霧、高溫、雷擊、沙塵暴、寒潮、霜凍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及其它突發的重大自然災害,適用于本預案。
二、本預案啟動條件
凡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啟動本預案。
(一)預警性自然災害。縣民政局和縣氣象臺以及縣防汛指揮部等災害管理部門發出自然災害預警性通知,相關預案即啟動。
(二)廣泛性自然災害。造成全鎮較大范圍群眾無法維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條件的狀況。
(三)區域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在實施救助過程中,提出緊急援助請求或需要給予緊急援助的災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災害。直接危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的災情。縣級預案啟動的同時,本預案相應啟動。
三、緊急處置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由鎮黨委書記宋勇樹擔任總指揮,鎮長薛向東擔任副總指揮,其成員由鎮屬各單位主要領導、派出所所長、鎮衛生院院長、學區校長、各村支部書記和村主任、鎮分管民政領導和民政工作站站長組成,在鎮黨委、政府領導下,在鎮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直接指導下,負責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主耍職責是:
預案啟動后,會同鎮有關站所、鎮屬有關單位及各村委及時調查統計災害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救災緊急援助工作的綜合情況,及時報上級部門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根據具體受災情況和救災緊急援助實際需要情況,經鎮政府批準后,統一組織實施救災捐贈活動。
指導鎮民政工作站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濟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確保受災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尸體。
(二)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宣傳動員、后勤保障、轉移安置、接受捐贈(募集)、恢復重建以及遺體處理等專門工作小組。職責分工如下:
綜合協調:主要負責災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等工作,及時掌握災情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訂具體措施;協助指揮部處理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統計災民中外籍人士的具體情況,及時上報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
宣傳動員:主要負責災民疏散轉移的宣傳動員工作;受災信息在鎮政府應急領導下,統一向社會公布,應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的向媒體提供災民救助情況及其他公眾須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負責協調應急救災物資的調配使用;配合有關單位和村委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組織、運輸供應和疏散群眾工作;保障災區困難群眾“吃、穿、住、醫”等基本生活。
轉移安置:主要負責組織協調受災或即將受災居民的轉移安置工作,制定轉移疏散方案,確定疏散轉移的范圍、路線,指定安置場所。
社會捐贈(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負責發動組織社會各界開展救災捐贈活動;做好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復重建:主要負責調查統計災區群眾生活狀況,制定災民口糧救濟、衣被救濟、傷病救濟等救助標準以及危房修繕和倒房恢復重建的救助規劃方案;協助有關單位和部門做好災后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等工作;災情穩定后,負責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遺體處理:主要負責收集管理遺體,組織群眾認領遺體;及時進行遺體火化;對無人認領的遺體進行統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應急準備
(一)資金準備
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制定救災資金預算。根據受災地區群眾基本生活狀況作出具體安排方案抱縣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災資金動態調整機制。救災經費要重點用于災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資準備
按照救災物資儲備規劃,鎮民政工作站建立動態的災民救災物資儲備機制。經常與縣民政局保持聯系,確保縣民政局相關救災物資的庫存保持在一定的數量水平上,以備應急狀態下確保急需。
(三)災時票據準備
制作災時臨時糧票等票據。當災害發生時,向災民發放臨時票據,在災民的臨時安置點附近設置發放點,由災民憑借臨時票據向發放點領取相應的食品等生存必備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費。
(四)救災裝備準備
鎮靖鎮根據《鎮靖鎮自然災害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要求,配備救災必需的設備和裝備。
(五)人力資源準備
在鎮自然災害應急指揮部和防汛指揮部的領導下,組織人員,重點開展災區的現場訐估及災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與公安、武警、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鎮屬各單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組織和志愿者組織,建立“災區緊急救災隊”,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參與災區防災工作;當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本區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本區的受害傷亡程度。
(六)災民安置準備
指導鎮政府做好重點防控區域和單位的劃定及鎮轉移安置區域的協調工作,建立鎮靖鎮重點防控區、單位和安置場地的檔案。同時,鎮政府根據本地區成災規律、人口密度、地理環境等情況,按鎮、村行政區域,分級規劃和設定安置場所,劃定疏散轉移路線。已確定為疏散轉移通道的,應在顯著位置設置引導標志(牌)。鎮政府應當設定村、戶的對口安置場所,建立相互聯系方式及聯絡卡。
(七)社會動員準備
鼓勵企事業單位、民間組織和個人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資金和物品援助,規范突發自然災害社會捐助工作。充分發揮現有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站(點)作用,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接受網絡,完善社會捐助表彰制度,為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八)防災減災準備
配合鎮防汛指揮部積極開展全民減災教育,通過鎮民政辦、鎮派出所、鎮醫院等,開展減災進村入戶活動,有組織有計劃的為群眾提供防災減災知識和技能培訓。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增強人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五、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后,在鎮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和鎮防汛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鎮政府應迅速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鎮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突發性災情報送工作。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核實災情,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和縣民政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可同時越級上報。并立即組織人員現場核實、評估災情。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的嚴重程度和等級,人口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字,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和其他經濟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災區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災情穩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鎮政府執行24小時災情零報告制度,并與鎮救災指揮機構保持不問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災情穩定后,鎮政府及相關單位、各村委應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保證災情數據的準確。鎮民政工作站會同鎮政府在全面核定災情的基礎上,對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情況、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災民生活困難情況等必須逐戶進行核實,登記造冊,為實施災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據。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鎮民政工作站應配合有關單位迅速引導災民按指定路線疏散轉移到臨時指定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安置受災群眾一般采取三種形式,一是場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設施安置;三是對口轉移安置。
(四)災民生活救助
受災群眾疏散轉移后,鎮政府及鎮民政工作站應在最短時間內迅速組織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并及時發放到災民手中,保證衣被、帳篷、飲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應。鎮政府應根據災情和災害損失程度,按照“依靠群眾,依靠集體,生產自救,互助互濟,輔之以國家必要的救濟與扶持”的救災救濟工作方針,以保證災民基本生活需要為原則,制定階段性災民生活保障計劃,并向縣財政部門申請安排救災資金,必要時可申請應急資金。同時,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上級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資金及物資支援。縣政府安排的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民轉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應、住房恢復重建、災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傷員的緊急醫療。
(五)組織和接受社會捐贈
預案啟動后,根據縣民政局的統一部署,鎮民政工作站應立即開通24小時捐贈熱線,動員社會各界為災區提供援助。必要時,鎮政府成立專門的接受捐贈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合理安排接受場所和倉儲設施,保證接受捐贈的需要。接受的捐贈款物應堅持尊重捐贈者意愿和專款專用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為災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時有效的支持。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5
一、基本情況
蘭亭鎮距紹興市區5公里,東北部與紹興市區接壤,東南緊接平水鎮,西南與諸暨市相連。地域面積83平方公里,下轄20個行政村,1個居委會,人口3.2人。全鎮擁有耕地2.7萬畝,其中水田1.9萬畝,旱地0.8萬畝;山坡地及林地3.2萬畝。
鎮轄區內有病險水庫5座,存在安全隱患的堤壩0處,低洼易淹點3處,地質災害點0處。鎮級避災場所1個,地點為鎮敬老院,可臨時安置災民500人。
二、組織機構和設置
(一)鎮設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全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工作。
總指揮:張咸良
副指揮:董江興、徐珠珍、魯麓樹、
成員:錢苗娣、馮志偉、唐曉芳、徐朝良、徐永偉、朱岳根、羅書卿
(二)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指揮機構下設綜合協調組、轉移安置組、監測預警組、后勤保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社會事業和保障辦負責,其職責為:
A.收集、匯總、評估、報告災害信息以及災區需求;
B.召集鎮有關職能辦公室聽取各村災情和救災工作匯報或通報,評估災區形勢并提出對策;
C.協調有關部門,指導村級開展抗災救災工作。
(2)轉移安置組:
由綜治工作中心負責,其職責為:
A.及時掌握災區需轉移人員情況,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據災害發展程度分批組織群眾及時轉移;
C.做好集中安置點包括檢測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災中心以及鎮級避災點的災民進出登記工作及安全保衛工作。
(3)監測預警組:
由城建辦負責,其職責為:
A.認真做好災害的預警工作,對可能發生大災的重點區域要嚴密監測并及時預報;
B.落實預防措施;
C.制定危險地段群眾轉移的路線和安置地點的具體方案,開展搶險、轉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擬演練。
(4)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其職責為:
A.建立健全救災物資儲備點;
B.每年年初視庫存情況添置必需的救災物資:如棉被、衣服等;
C.落實好用于救災的食品供貨單位并簽訂必需的協議;
D.做好救災物資發放、領用登記工作。
三、災害救助分級
依據自然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和災害救助的實際需要,自然災害救助劃分為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一般災害(Ⅳ級)四個等級。其中,特別嚴重災害、嚴重災害、較嚴重災害的確定按國家、省、市有關標準執行。
(一)特別嚴重災害(Ⅰ級)、嚴重災害(Ⅱ級)、較重災害(Ⅲ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山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受地質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5%以上;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20%以上;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4%以上;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較大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3%以上;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10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萬人。
2、發生較大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0-6.0級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較大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較重災害事項。
(二)一般災害(Ⅳ級)
1、發生水旱災害,臺風、冰雹、雪等氣象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1)因災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
(3)受災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農作物受災面積占全鎮當季播種面積的10%以上、20%以下;
(5)緊急轉移安置人口占全鎮總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災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一定影響;
(7)倒塌房屋間數占受災區域總間數的0.7%以上、1%以下;
(8)全鎮范圍內,7~10月份連續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嚴重偏少,水庫蓄水嚴重不足;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
2、發生一般地震災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3.5-5.0級地震。
3、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其他突發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員傷亡、需要緊急轉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視情列入自然災害救助范疇。
4、在敏感時間、敏感地區,上述標準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災害事項。
四、災情預警和信息準備
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指揮等處置工作通信暢通。同時,依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由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對全鎮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收集、匯總并報告上級各有關部門,保證災情信息傳遞及時。各村的民政聯絡員兼自然災害信息聯絡員負責本村的災情匯集上報工作。
五、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后,監測預警組即進入緊急應對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如發生可預見的自然災害,要及時轉移安置災民,明確災民轉移安置地點、轉移線路及負責具體轉移工作的責任人。同時落實好轉移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確保因災傷病人員能得到及時的救治,因災死亡人員的家屬能得到妥善安撫。
六、救災物資儲備
本鎮救災物資儲備點內備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時與鎮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貨商簽訂臨時應急供貨協議,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餅干、礦泉水等以備災民應急之用。
七、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工作
對因災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以及因災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鎮政府將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及時救助,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最大限度地減少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本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并自發文之日起開始實施。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6
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類別
自然災害包括氣象、洪水、地質、地震災害以及由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等級確認與劃分
根據國家有關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對醫院醫療、生活產生的影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按嚴重程度,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Ⅳ級。
Ⅰ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重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特別重大影響的自然災害。
Ⅱ級事件:醫院所在區域內的人員和財產遭受較大損害,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嚴重影響的自然災害。
Ⅲ級事件:對個體造成損害的,對醫院醫療和生活秩序產生一定影響的自然災害。
應急處置程序
根據有關規定,在政府發布醫院所在區域的自然災害預報后,醫院即可宣布進入預備應急期。
在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要按照地方政府統一部署,發布相關通知,必要時組織避災疏散。
災害發生后,醫院各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全力以赴,妥善處置。同時,將醫院受災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報告。各科室要在醫院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本科室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人員搶救與工程搶救;
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協助組織力量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醫院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
協助交通部門恢復被毀壞的道路和有關設施。
協助電信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障通信暢通。
協助電力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系統功能等,保證醫院用電供應。
糧食食品物資供應: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災民安置:協助民政部門調配救濟物品,做好職工及病員的轉移和安置工作。
維護社會治安:協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醫院和社會治安。
消防:協助消防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發生和火災的擴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災害防御:協助有關部門對醫院易發生次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及時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穩定情緒,防止衍生災害的發生。
災害損失評估: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災害損失評估。
應急資金:做好應急資金撥款準備。
接受外援:協助有關部門接受和安排緊急救援物資。
宣傳報道:按照有關規定,由醫院辦公室統一歸口向社會公眾發布災情等有關信息。
善后與恢復
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醫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在事故中死亡人員進行人道主義撫恤和補償,對受害者家屬進行慰問,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幫助聯系保險公司賠付。
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穩定醫院秩序,疏導職工及病員情緒,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動蕩。
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補救、防范,避免再次發生衍生事故。
總結經驗教訓。對因玩忽職守、瀆職而導致自然災害事故中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7
一、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應急工作小組,各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均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配備若干成員。
(1)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陳春榜
副組長:劉昌良
楊漢倫
成員:蔣世碧
張科祿
郭銘洪
唐道倫
秦偉利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陳春榜;職責是: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劉昌良、楊漢倫;職責是:協助組長工作。
(4)協調聯絡組組長:秦偉利;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小組工作;及時報警,請求當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協助善后處置工作。
(5)搶救搶險組組長:張科祿;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師生撤離,組織學校力量搶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6)秩序維護組組長:郭銘洪;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保護貴重物品,負責現場安撫,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7)后勤保障組組長:唐道倫;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等等。
(8)機動應急組組長:蔣世碧;職責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應準備。
二、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經認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風災、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時,要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公安部門。
4、迅速組織對受傷師生的搶救,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2023自然災害應急預案 篇18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自然災害便如影隨形,讓人類社會在收獲文明的同時也品味到痛苦的滋味。盡管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防災抗災能力有了顯著提高,但自然災害好像也“長出了本領”,一直有增無減,為患眾生。諸如地震、洪水、風暴、干旱以及火山噴發等形形色色的自然災害,仍然嚴重影響著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給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特制定20xx年我校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一、學校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應急工作小組,各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均為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各應急工作小組配備若干成員。
(1)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職責是:在最短時間內了解事故情況;指揮搶救,制止事態擴大,盡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初步情況;協助有關部門調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3)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職責是:協助組長工作。
(4)協調聯絡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協調各應急工作小組工作;及時報警,請求當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及社會力量的支援;協助調查事故原因及受傷師生、財產受損情況;協助善后處置工作。
(5)搶救搶險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組織師生撤離,組織學校力量搶救,配合校外力量的搶救工作。
(6)秩序維護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維護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保護貴重物品,負責現場安撫,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7)后勤保障組組長:;職責是: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的指揮下,負責搶救車輛、搶救物資的調配等等。
(8)機動應急組組長:;職責是:在校集中待命,做好接應準備。
二、學校自然災害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事故報告的制度。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警后,隨即啟動應急預案,同時向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安全監督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消防、交警)、醫療衛生等相關部門報警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組織搶救和善后處置工作。
4、學校全體教職工都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將突發安全事故及時匯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5、學校對突發安全事故不得緩報,不得瞞報,不得延誤有效搶救時間。
三、工程建設、危房安全、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經認定的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危房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遭遇特大風災、地震、洪水等重大自然災害事故時,要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鎮(區)政府和公安部門。
4、迅速組織對受傷師生的搶救,及時報警,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四、相關的報告電話。
報警:110;事故:110;
火警:119;急救:120;
永嘉鎮派出所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縣衛生局
縣疾控中心
當地醫院
縣人民醫院
縣中醫院
永嘉鎮政府
五、學校突發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聯絡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