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精選5篇)
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 篇1
一、合同雙方:
1、供貨方(甲方):
2、購貨方(乙方):
二、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原則下,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油品購銷合同,并達成如下條款:
(一)油品名稱和數量:0#柴油噸、—10#柴油噸
(二)油品供貨地點:
(三)油品供貨時間:
(四)油品運輸方法:
(五)油品接貨地址:供方油庫
(六)油品質、數和驗收:按供方出庫單、化驗單驗收
(七)油品價格和結算:按當時中國石油集團規定的價
(八)違約責任:按國家合同法或雙方當時商定的合約
(九)其他條款:雙方應相互真誠合作密切配合,嚴格執
三、注意事項:
1、供貨和接收雙方,應在供接現場將一切相關手續辦理清楚、準確、貨出供方油庫后,出現的一切情況,供方不負任何責任。
2、供購雙方平時應互通信息,包括供購具體時間、數量、價格等,雙方都能做好妥善及時安排,做到快速、高效、滿意。
四、雙方如有新的補充意見,商定后可作為此合同的補充合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此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并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 篇2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為了合作發展,本著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內容,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產品名稱:設備用燃料油數 量:按乙方要求的數量送貨;價 格:
1.冷噴燃料油
2.熱噴燃料油
以上兩種產品具體執行價格雙方議定并體現在甲方出庫單、送貨單或者乙方收貨單據上,并以此為準。由甲方負責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運費由甲方負擔;
3.車用清潔柴油(0#/-10#)
按照以升計量的辦法進行計量,乙方可以不定期抽檢數量,價格甲方承諾每升價格低于加油站 元人民幣。
發 票:甲方提供全額發票。
結算方式:1.現款結算
2.乙方預付款
本合同執行第一種結算方式。
結算周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每年年底前結清。
二、產品質量約定:
1、質量技術指標以甲方提供的《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指標數據或以雙方約定的指標為準,同時雙方認可各項指標數據允許的誤差范圍如下表所列:(《質量檢驗報告單》中未列出的指標為供方非檢測指標,供方不作承諾。)
2、凡屬甲方常規產品,甲方保證適合價值400萬以下挖掘機、運輸車單燒使用正常。
3、非甲方常規產品(指甲方根據乙方提供指標要求生產的產品和甲方聲明不作產品使用保證的產品),甲方保證產品指標真實(若有誤差應在公認范圍之內),但不作產品使用保證(雙方另行約定認可的除外)。
4、如因乙方購買的甲方產品在雙方約定的設備機型使用過程中損壞,乙方應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甲方在24小時內去現場勘察,72小時內做出事故認定。如在約定范圍之內,經雙方確認完全是油品質量問題的由甲方承擔該設備損壞部件的更換、維修費用作為損失補償,不完全是油品責任的由甲乙雙方確定責任比例并約定損失補償金額。雙方不賠償因設備損壞造成的誤工費等相關費用
5、以下情況致使油品質量改變、設備使用損壞的,甲方不負責任:(1)、在乙方運輸過程中存儲罐內、加油過程中未經過濾混入機械雜質致使設備損壞的;(2)、乙方將油品與劣質油品勾兌使用致使設備損壞的;(3)、因設備疏于維護、配件(如濾芯等)劣質不達標致使損壞的。(4)、正常易損件達到機件使用壽命的。(5)、因乙方不按要求使用設備的等甲方不負責賠償。(6)、乙方對儲存環境予以防護,保證無雜質進入加油設備并定期對儲油罐及加油設備進行清理,也可與甲方協商相關費用。甲方派專業人士進行清理,防止設備因機械雜質造成的損壞。
三、計量標準及責任
1、甲方負責運輸:數量以甲方地磅電子打印單據數為準,乙方可抽檢核實,20kg/次為合理磅差,甲方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出現意外、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合同執行期限:從 20_ 年 月 日至 20 20_年 月 日。
六、質量驗收標準:按照國家標準驗收。
七、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損失金額由違約方承擔。
2、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遇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八、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如出現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期內,如沒有甲方違約的情況發生,則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產品。
2、本合同期內,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相關約定。
3、在本合同約定內,甲方應該保證不因為供應、調度等因素影響到乙方使用。
4、如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日期付款,則甲方可以停止供應。并有權追究相應利息及其他款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件有效。
十一、本合同如有補充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 篇3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履行地點為: 中國石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標的物(下稱“油品”)93#汽油
三、質量:本合同油品符合 國家 標準。
四、數量:每月 按實際購油數量結算。
五、結算價格: 按購油時掛牌價結算,享受加油IC卡折扣。
六、貨款結算方式:預先對加油IC卡充值,IC卡內有金額時方可購油。
七、履行期限:自 20_年 10 月16日到20_年 12月31日止 。
八、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使用加油IC卡加油,乙方從加油IC卡余額中直接扣除油款,如甲方未能及時交款充值,乙方可以允許甲方把卡內余額用盡,但不允許甲方超額加油,余額用盡時乙方有權停止加油。加油卡掛失期間(包括暫時掛失和正式掛失),辦理掛失手續后48小時內發生的單位卡消費由甲方承擔其損失,48小時之后發生的消費由乙方承擔其損失。甲方遵守《中國石油加油卡章程》、《中國石油加油卡單位客戶服務協議》的全部內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約定,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效力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等價有償的原則,共同協商一致,于20_年3月27日達成本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運輸油品,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貨物起始點為______,到貨地點為______由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計劃,將在24小時內將油品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驗收。
2.乙方要對承運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保質保量運輸。
3.收貨方式為標牌裝油,升數交貨。
三.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油庫提供的噸位計算,___至____的工地____運價為60元/噸. 超出此范圍的運價按0.8元/噸公里。
2.乙方在將油品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每月25日為結算日,由乙方按油庫出庫的噸位開具運輸發票交由甲方,甲方在次月10日前付款。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有效期限為20_年3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石油委托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成立了乙方。甲方向乙方注入重組前屬于甲方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根據重組,甲方對外合作勘探開發石油資源的業務無償劃入乙方,并獲國家批準將其已簽訂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資源協議(詳見附件一)的權益,轉讓給乙方。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權益的轉讓
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
(a)甲方在此將其已經簽訂的23個并列于本合同附表的對外合作勘探開發陸上石油及天然氣資源協議(以下簡稱“石油協議”)項下的,且按照該等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之規定屬于甲方的全部權益(以下簡稱“轉讓權益),無償轉讓給乙方;
(b)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三十日內,將石油協議及其他一切有關文件交付乙方;
(c)乙方在此按本合同之規定,接受轉讓權益,并承擔與轉讓權益有關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2 甲方繼續作為石油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并根據國家授權繼續行使石油協議項下由國家石油公司享有的權利(詳見附件二),監督管理石油協議的執行。
1.3 石油協議所規定的需要向國家報請審批的文件,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要求后的三十日內,向政府有關部門提交該等審批文件。
1.4 甲方授權乙方
(a)管理國內有關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的對外合作業務。
(b)負責石油協議執行過程中有關法律文件、轉讓合同、補充合同、石油協議終止合同、石油協議修改合同的談判,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簽約后執行。
1.5 乙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的規定享有石油協議項下原由甲方享有的獨立的經營權,并有權委派管理人員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執行石油協議。
1.6 乙方在執行石油協議的過程中,有權根據石油協議的規定自主決定投資計劃及融資方案,就其經營自負盈虧。
1.7 乙方有權通過簽訂承包合同或其他類似合同再委托其子公司、地區公司、分公司或關聯公司實施石油協議,但乙方必須就承包方或受托方的經營行為承擔責任,同時,該等合同不得影響甲方在本合同項下仍享有的權利的行使。
第2條 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執行完畢時止。如果國家法律、條例和法規另有規定,雙方將根據法律、條例和法規之規定,對本條所述的合同執行期限進行相應修訂。
第3條 雙方的義務
3.1 甲方保證乙方不受因為甲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3.2 乙方保證甲方不受因為乙方履行石油協議的義務和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或費用開支造成的損害。
第4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甲方和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為,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實現本合同的宗旨和規定的內容。
第5條 變更與終止
5.1 當客觀條件發生變化,一方認為有必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且另一方認為合理可行時,雙方可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形式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5.2 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本合同應當終止,除非雙方另有同意:
(a)本合同期限屆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合同,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第6條 資產所有權
本合同生效后,在石油合同有效期內該等合同項下所形成的全部資產(不包括資料、信息)歸乙方所有。
第7條 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甲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甲方簽署本合同沒有違反勘探開發合同中有關轉讓條款的規定。
(e)甲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乙方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乙方有約束力的責任。
(d)乙方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8條 不可抗力
8.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8.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8.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9條 其他規定
9.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9.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合同,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合同、合約、理解和通信。
9.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有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9.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合同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需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9.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9.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0條 通訊
10.1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10.2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1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1.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1.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九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加蓋公章并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