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通用16篇)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后)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后,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兌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兌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兌現日期先于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兌現用于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于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采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采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后,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范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戶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后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于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章):_________質權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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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2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支票質押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_____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別約定:_____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______月的利息;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_______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 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_____ 張;
開戶行: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支行;
出票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
出票人賬號:_______________ ;
支票號碼:_______________ ;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
第五條 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并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支票已背書并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余款少于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質押的支票,乙方應無條件更換。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不受支票更換的影響。
第九條 質押權的行使
1、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后,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質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質押權(先就質押支票受償)為前提條件。
5、如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關于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愿以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遲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久各持__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 款 方
借款單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貸 款 方
貸款單位(公章) 負責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保 證 擔 保 人 保證人(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經辦人(簽字)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5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絕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個人汽車抵押借款合同模板。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峻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6
質押人:_______
質押權人:_______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轎車一輛,型號:________年黑色賓利歐陸G跑車,車牌號: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不存在共有、事故、交通違章肇事,并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爭議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借款到期后如甲方無法償還借款時應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可以延期____日還款,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整。甲方最多可申請延期還款三次,每次____日,每次延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整。甲方到期未還款或申請延期后未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和申請延期后到期未還款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手續及物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占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占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或申請延期后還款,如甲方不能按約定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托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7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乙方、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支票質押借款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本金數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萬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_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展期期限和借款利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雙方確認:依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于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
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付清利息,并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借款利息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
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乙方須于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此后,于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
第四條質押標的
質押支票種類:轉帳支票;支票數量:_________張;
開戶行:_________;
出票人全稱:_________;
出票人賬號:_________;
支票號碼:_________;
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萬元整。
第五條質押擔保范圍及期限
1、擔保范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支票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質押支票背書與交付
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將質押支票背書“質押”字樣并加蓋公章,交付甲方持有。
第七條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本合同。
2、支票已背書并交付甲方持有。
3、甲方已收到乙方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于同意本次借款和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1、乙方保證質押的支票填制完整、準確無誤、無任何權利瑕疵,保證所質押的`支票可以有效付款或行使票據權利。
2、在質押權存續期間,乙方不得掛失該支票。
3、如該支票所在賬戶被有關機構凍結或限制權利的,或支票所在賬戶余款少于支票金額的,或經營出現經營困難及面臨解散、破產等情形的,乙方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其他等值財產擔保。
4、乙方簽訂、履行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股東會或或其他權力機構及相關權利人的同意。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質押的支票,乙方應無條件更換。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不受支票更換的影響。
第九條質押權的行使
1、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或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乙方應當結清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行使質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直接自質押支票中支取上述全部款項。
2、甲方行使質權后,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于非可歸責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并另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總額20%的違約金。在上述本息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于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質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乙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鑒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質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質押權(先就質押支票受償)為前提條件。
5、如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質押財產、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并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1、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區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如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押權),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終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后終止。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乙方等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系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七條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均加蓋公章)
甲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8
合同編號:__
合同簽訂地:__
甲方(出借人):__
地址:__
乙方(借款人):__有限公司
地址:__
鑒于乙方由于生產經營過程中急需部分資金,本著民營企業之間相互幫扶的原則,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
四、借款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計息時間與還款日做相應順延。
五、乙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六、保證條款:
1、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簽署本合同時保證已經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獲得內部相關權力機構審議通過。
3、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將編號為房地產權屬證書交付甲方保管,乙方承諾該權屬證書所涉產權無抵押及其他任何權利瑕疵,還清本欠款前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或抵押。
4、保證人條款:本借款保證人以個人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本保證責任范圍:本保證責任系乙方在年月日前未能償還甲方欠款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的保證賠償責任,本保證責任不因本借款合同其他條款的無效而喪失法律效力。
七、法律責任
1、本借款僅供乙方短期資金融通使用,乙方違約后,甲方有權隨時以本合同追究乙方違約責任,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或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甲方本金及利息損失,甲方案件調查取證費用,律師代理費用,保全費用,相關手續辦理費用,訴訟費用等。
2、當甲方認為乙方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的任一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及利息:
(1)乙方無法與法定代表人取得聯系或無法與乙方控股股東取得聯系;
(2)乙方被申請破產或出現明顯資不抵債的情形;
(3)乙方作為500萬元以上的大額訴訟的被告時;
(4)其他影響乙方債務償還能力的情形。
八、條款效力
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民法典律責任賠償結算條款及爭議解決條款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乙方(簽字、蓋章):__
簽約代表:__法定代表人:__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9
甲 方:(出質人)
乙 方:(質權人)
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事項
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1.2 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綜合管理費率:
(1)計費方法:按每個月30天、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 借款利率: (計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 深圳股東賬戶 提供給乙方,用于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管。
第二條 質物
2.1 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戶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 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 %。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
2.1款規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3.1 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
4.1 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140%,警戒線市值 萬元和平倉線系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管賬戶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
(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使監管資產總額低于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于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管資產,并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辦理續當手續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于T+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其監管資產,并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不少于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戶。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
5.2 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當手續,乙方可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 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6.2 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0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于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并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后仍有余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托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托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于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布三次拍賣公告,以盡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于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余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并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并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并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并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后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后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記后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并獲得相當于轉讓價款的價款后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后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并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并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于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1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
第六條 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征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 號,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于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后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注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2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鑒于甲乙雙方簽訂了質押擔保合同,乙方以其應收賬款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具體內容詳見相關質押擔保合同),為確保質權有效設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由甲方或者甲方委托他人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辦理。
第二條乙方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下列信息:
1、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提供法定注冊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組織機構代碼或金融機構代碼、工商注冊碼等信息;
2、乙方為個人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有效身份證件載明的地址等信息;
3、乙方確認已告知甲方自質押登記起過去四個月之內所有有效的乙方名稱或者所有有效及曾經有效的身份證件號碼。
第三條若登記期限為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要求的必填事項,甲方有權自行確定登記期限。登記期限即將屆滿而債務尚未履行完畢的,乙方同意由甲方自行辦理展期登記,雙方無須另行簽訂展期登記合同。
第四條乙方的注冊名稱或者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發生變更的,應于變更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因登記信息錯誤或者有關信息發生變更的,甲方經確認后即可自行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無須與乙方另行簽訂變更登記合同。
第六條乙方存在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依質押合同的約定提前行使質權,可能或者已經造成質押登記失效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重新登記,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有效信息;
2、未按本合同通知甲方有關信息變更;
3、違反本合同或質押合同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本合同作為質押合同的補充合同,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質押合同的約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簽字后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執一份,皆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簽訂于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3
甲方:出借人(債權人)乙方:借款人(債務人)
乙方(借款人)因向甲方(出借人)就借款事宜,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
一、借款金額及期限: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借款期限為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利率及付息日:本合同借款期限內利率為月利率%,每月日付息。
三、還款日期及方式: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利隨本清,即每月的日付清上一月份的利息,依次類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全部本息。
四、保證責任:乙方自愿用自己、做抵(質)押,如乙方不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有權就抵(質)物的價值優先受償。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3)乙方不按約定付息,逾期不歸還借款導致甲方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愿承擔,乙方自愿每天支付給甲方催收費及損失費元。
六、當乙方償債能力發生變化時,為規避風險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可,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下列順序償還。(1)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2)利息;(3)主債務;
八、乙方同意甲方公開不履行義務信息的約定,乙方同意甲方向媒體、網絡、居委會、小區、村委會、用人單位、親朋好友等發布張貼其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信息,并將違約借款人信息導入和提供給各類社會信用征信機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擔。
九、本借款為夫妻雙方及家庭成員共同借款,有共同使用和共同償還本借款的義務。
十、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訴訟保全險費、公告費、送達費、鑒定費、復印費、催收費、拍賣費、公證費等。
甲方(出借人)簽字:乙方(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條
今收到以出借的人民幣(大寫)(¥:),月利率為%。
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收到借款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4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宜昌市西陵區
乙方因臨時資金周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借款內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為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于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就未償還的部分按日萬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
用(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約定:
乙方自愿為本次借款提供車輛質押擔保,于 年月 日型號為 、牌照號為 、發動機號為 、 車架號為 ,交由甲方保管,并將該車輛行車證及車戶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項償還完畢。
乙方對甲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權利瑕疵。甲方無義務為該車輛交納任何規費(保管費用除外)。
乙方應對質押于甲方的車輛辦理保險,并將保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
質押期間,乙方每月須支付甲方車輛保管費 元,直至保管狀態結束。
三、其它約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處分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為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內,甲方發現乙方資不抵債或將所借款項用于違法用途,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該借款本息。
四、訴訟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所附文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5
合同編號:
甲 方:(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住 址:(戶籍所在地)
電 話: 郵政編碼:
乙 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郵政編碼:
甲方愿意將其有權處分的、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資產作為質押物,向乙方申請借款。甲乙雙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事項
1.1 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1.2 借款期限: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 綜合管理費率:
(1)計費方法:按每個月30天、每年360天計算。
(2)計算公式為:綜合管理費=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借款金額實際占用天數。(實際占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1.4 借款利率: (計息方法同上)。
1.5 借款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關費用。
1.6甲方將其在 營業部開設的資金賬戶 和對應的上海股東賬戶 深圳股東賬戶 提供給乙方,用于監管和在必要時處分質押物,乙方提供資金供甲方使用并進行監管。
第二條 質物
2.1 甲方用作質押的資產是指在上述賬戶內的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人民幣普通股票(A股)、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國債、以及資金(以下統稱證券)。用于質押借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監管賬戶內以下幾種股票不作為質押物:
(1)上一年度虧損的上市公司股票。
(2)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股票。
(3)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
2.2 甲方賬戶內的自有資產市值 萬元(包括股票和資金),甲方將其中的 萬元資產質押給乙方,質押率為 %。甲方并授權乙方對該賬戶進行監管,乙方監管資產總額為 萬元;
(1)質押率=借款本金/質押證券市值100%。
(2)質押證券市值=∑質押證券數量前日證券收盤價+資金。
2.3 在質押合同生效期間,甲方可置換質押物。如果甲方買入本協議
2.1款規定的股票,其市值不計入監管資產總值。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3.1 甲方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借款的綜合管理費,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欠繳的管理費、利息。(雙方可商請證券營業部從甲方資金賬戶代收)
3.2 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后,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辦理續當手續;
3.3 甲方可提前或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償還借款本、息、費。在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后,借款合同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向證券營業部提供的《客戶承諾書》、《授權委托書》同時自行終止;
第四條 質權的行使
4.1 甲、乙雙方為控制因股票價格波動帶來的風險,特設立警戒線系數140%,警戒線市值 萬元和平倉線系數120%,平倉線市值 萬元;
(1)警戒線市值=借款本金140%
(2)平倉線市值=借款本金120%
4.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處分質押物。但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單方面處分質押物并收回借款本金、管理費、利息,乙方可以持甲方預留的清密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股東卡復印件等憑單修改交易密碼和資金密碼,并對監管賬戶內的證券進行平倉和劃撥資金。因乙方行使上述權限導致監管賬戶發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監管賬戶內的監管資產總額降至警戒線市值時,甲方應于下個交易日向監管賬戶增加資金或股票,避免使監管資金總額少于警戒線市值。
(2)如乙方不及時補足資金或股票,致使監管資產總額低于平倉線市值時,視同甲方已授權乙方于此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全部監管資產,并可以把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足以支付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3 借款到期后,甲方未辦理續當手續也未歸還借款本、息、費,乙方可于T+5個交易日起平倉處置其監管資產,并可以把平倉當日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最低委托買入價作為平倉委托價,如當日未能全部成交,則依次順延,直至監管賬戶上的資金余額不少于借款本金及應繳管理費、利息。
4.4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從監管賬戶支取和轉出超出監管資產總額以外的資金,不能支取和轉出資產總額以內的資金。
4.5 甲方不能撤消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指定交易,不能辦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證券轉出托管手續,也不能辦理掛失凍結監管賬戶。
4.6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7 本合同所適用的政策與法律環境發生變換而影響到業務的繼續進行,甲方承諾可在保障各方利益的前提下與乙方協商解除合作關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在本合同生效期內,甲方未按當票約定的時間向乙方交納綜合管理費,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
5.2 借款合同期滿,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履行還款義務,也未與乙方辦理續當手續,乙方可依據本合同4.3款賣出質押物,所獲資金用于清償甲方借款本、息、費。甲方還應當根據當期內的息、費標準和逾期天數,補交當期利息和有關費用;
5.3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條款。任何一方不依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擅自變更、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5.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質物合法性、無爭議的處分權、及其他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并要求甲方補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危及借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借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借款本、息、費,甲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其他條款
6.1 質押物在質押期間所產生的孽息(包括送股、分紅、派息等)隨質押物一起質押。
6.2 甲、乙雙方簽訂質押借款合同后,分別向證券營業部提供《客戶承諾書》和《典當行通知書》。以上文件及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當票》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調節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6.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5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當事人為公民,則有該公民簽字生效)。
6.6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市 街(路) 號
2024助學質押借款合同書 篇16
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
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
雙方就聯合牽頭人為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____
第一條a公司同意將____大廈的建筑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于其股權。
第二條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于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臺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____大廈建筑物區屬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____大廈建成開業后,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大廈,并且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并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后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1)a公司和股東同意:____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占有并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后,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____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條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____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并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后,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于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范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范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范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分行信貸部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回號:____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回號:____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回號:____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____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布并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條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條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分行(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a公司: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b公司: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