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外省就業人員合同(精選3篇)
安置外省就業人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公文素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勞動法》本著友好協商、平等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安置乙方推薦外省就業人員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必須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明,并為此負法律責任。
2、乙方推薦人員在甲方安置的企業所發生的一切勞務糾紛以及意外事故,人事安全等等各類事務與乙方無關。
二、乙方每次推薦人員之前先聯系甲方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推薦。
1、上崗企業及崗位,服從甲方分配。
2、推薦人員男女不限,年齡要求(以當時招工要求為準)。
三、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照每人500元支付給乙方(人員必須上班滿18天)。
2、按乙方實交人員數量計算,由甲方每人支付200元。
3、人員交接后,乙方不再負任何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生效。如需其他補充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安置外省就業人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學員)
一、甲方每學期須保障對每位學員授課、輔導、自習,總學時不少于_________學時,全學年不少于_________學時。上機課保障人手一機。教師精講多練,多輔導,耐心細致提高教學質量,使學員學習順應社會需求。
二、乙方須身體健康、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完成全日制_________年的學業取得至少_________學分;并取得相關工作所需的證書(1.國家信息產業部職業資格認證證書;2.國家勞動部OSTA認證證書;3.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認證證書;4.國家信息產業部CEAC認證證書),甲方應為其安排推薦工作。
三、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學習情況、特長及愛好,依據雙向選擇的原則,為乙方安排推薦首次工作。工作的去向是:_________市城區各企業事業單位、網絡公司、電腦公司等單位;工作類型是與所學知識密切相關的各種計算機應用方面的工作;如經理助理、辦公室文秘、專業錄入、平面設計、排版設計、廣告設計、網絡管理、網站設計制作等。
四、乙方學習優秀,甲方可優先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為乙方首次安排推薦工作后,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如公司倒閉、轉產、人員精減等),乙方不能繼續工作,_________年內(不含試用期)甲方繼續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至其它單位,_________年后甲方仍可有償就安排工作事宜繼續為乙方服務。
五、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符合所學專業,且用人單位同意接收,視為甲方已為乙方安排推薦工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不予安排工作:
(1)因乙方自身的特殊原因(如有遺傳病史、傳染病等)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_________個月之內不能遞交醫院所出示健康證明的;
(2)乙方如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被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
(3)乙方一學期曠課超過_________學時(曠課_________天,按實際上課時間計,事假需出具事假條,并經老師批準;病假需有醫院開具的病假條)者。
六、乙方學習_________年結業時,如未能按照學校的要求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暫緩為其安排推薦工作,甲方繼續安排乙方學習_________至_________個月,其間乙方取得所缺證書后,甲方仍可給乙方安排推薦工作。否則,甲方不再為其安排工作。
七、乙方學習完成并已取得規定的證書,甲方未能按以上條款為乙方安排工作,則退還乙方所繳學費的_________%給乙方。
八、如因校方原因(除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學校無法繼續辦學,甲方除扣除乙方已發教材資料費及所上課時費,應退還剩余學雜費。
九、甲方為乙方安排推薦的工作,其待遇初期每月應_________元左右(試用期除外);乙方工作能力強,公司條件好,待遇將高。
十、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第一次安排推薦的工作,甲方可為乙方進行第二次安排推薦,若乙方仍不服從,則視為違約,甲方不為其再安排。
十一、全學年學雜費交齊后本協議開始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置外省就業人員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并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八、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