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9篇)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為了充分發揮雙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項目建設,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地塊基本情況:
1.1.1項目所在地:北京市,西側,土地用途為_商業__,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項目規劃條件:
1.總用地面積:約平方米
1.總建筑面積:約____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文件批復為準。
2、項目合作內容
2.1甲方提供項目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雙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項目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于雙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雙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項目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征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負責辦理項目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文件標準支付費用。
3.5甲方負責協調、處理項目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系,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3.6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雙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水、電、燃氣、供熱、通信、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甲方應連續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項目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項目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項目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項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項目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盡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筑面積超出平方米,并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項目供水、電、燃氣、熱、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于后期維修管理。
5項目物業管理
5.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并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項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項目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雙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貳種方式解決。
7.1.1提交
7.1.2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2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并經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時間:
簽約地點: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一、為了發展經濟,甲方有大約280畝土地對外承包,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同承包期限為十二年,現有的棗樹從 年開始按當年的賣棗總收入,甲方得30%,乙方得70%,現需要補栽的新苗甲方應在20xx年6月底前補栽補架完成,費用由乙方承擔,買苗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不得在棗樹地種高桿作物,應保證一年灌兩次大水,粘土地的棗樹每年要在陽歷9月15日前停水,沙子地里的棗樹要在每年陽歷10月5日前停水,為保證果樹生長不受影響,棗樹的澆水和停水時間由甲方確定,經甲方嫁接完后出現死亡;如該抹芽不抹芽,該澆水不澆水棗樹出現死亡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承包期限內滴灌、井、水泵、房子等出現問題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地下井水經乙方加管子還不夠用,需要打井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井水不夠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承包期限內要愛護果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破壞果樹及防風林,防風林也要視同果樹同樣管理,防風林樹木的出售收入由甲方得,否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五、乙方當年收獲的水果全部交由甲方,按當年的.市場價進行統一銷售,乙方不得私自出售,否則當年收入甲方不再給乙方,乙方出售價格高于甲方時,乙方有權出售。
六、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政府搞建設需占用、征用該土地或因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該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向乙方賠償12年之內共計每畝1500元。
七、乙方打藥時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對果樹及防風林有害的農藥。
八、甲方負責嫁接并承擔嫁接費用。抹芽、補地面管、插竹桿、扒土費用由乙方承擔,果樹修剪由甲方同意安排,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每包一眼井的地,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三間住房。
九、地理的葦草明年甲方買藥乙方負責找人打藥,買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人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在不影響果樹正常生長的情況下,果樹里面可以套種其他作物,但必須是低桿作物,收入歸乙方所有。
十一、屬于乙方用電線路包括電力設備不經其它方,如果出現自然損壞由包地方負責承擔,電費每月22號上交(含損耗費用)逾期不交者,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二、本合同簽訂前甲方就此土地承包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均與乙方無關,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否則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需按乙方投資全部金額的50倍賠償給乙方。
十三、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對該承包土地開始投資管理,甲方需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內將上屆承包合同追回并將本合同進行公證,否則造成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必須按乙方先期總投資的50倍金額給乙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五萬元整),20xx年棗收完為止。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維護甲、乙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孟家峪村閑置山坡地承包給乙方做為養殖用地事宜,特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閑置山坡地承包給乙方,承包期限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承包閑置山坡地_______畝,價格為_______元/畝,總計_______元/年。每_______年承包費上調總金額的_______%。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的2月1日前交付本年度承包費。如乙方不能按時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四、承包的閑置山坡地由雙方劃定界限,并設置標記【四界見地形圖】。承包閑置山坡地內的`花椒樹、開荒用地,由甲方負責協商戶主,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承包期限內,乙方不準改變其養殖用途,乙方需轉包時要經村委會同意方可轉包。承包期限內,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在承包期限內,不受村委換屆等特殊因素的影響。承包期滿后,乙方享受第一承租權。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負責人:
乙方:(蓋章)負責人: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 畝、每畝承包費 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筑物,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于 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
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方可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 ‰的滯納金;逾期 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為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準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占用承包地不屬于違約,征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⑴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訂立本合同的背景:__________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濟南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
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于占地約畝。
其中獨自使用面積畝,代征道路面積
畝,確切位置坐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后確認。
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
萬元人民幣。
該宗土地征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按國家有關規定,盡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于年月
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暢?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進場開公建設,并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
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
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退稅或創匯獎勵),低于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退稅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
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
______50%=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濟南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后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入股方):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
地址:文家店街上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為了"響應貴州省省政府、銅仁市政府打造思南片區連片種植黑桃王國的政策號召"為了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工作,"政策推動,統一規劃,集中開發,規模經營,還利于民"的土地流轉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科學有序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提高土地的規模化、集約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鎮村組畝土地(詳見下表)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核桃種植及林下種養、種養及產品深加工等生產經營。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公司畝產利潤20%(具體計算方法根據專業合作社每年畝產年平均辦法利潤分配辦法執行,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完成)。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20xx年,自20xx年04月20日起至20xx年03月30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股份分紅與支付方式
甲方以土地入股后,經乙方經營銷售后以現金方式支付甲方入股紅利。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以人民幣現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平均畝產值利潤20%。具體分配金額以當年平均畝產值利潤銷售收入經過理事會、監事會共同計算分配當年數額作為作為股權紅利。具體分配數額向全體股民張榜公布。
四、交付土地的時間
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之前將擬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后收回流轉的土地。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入股土地,但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生產經營權和產品處臵權;
4、乙方應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股權紅利。
5、乙方向甲方提供季節性或長期性勞務用工,便按市場價格向乙方付清勞務用工工資。
六、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在合同期內構建的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屬于乙方,甲方不參與處理、及分配。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股權紅利的,按應支付紅利的5%承擔違約金。甲方不按時交付入股土地的,應按每天100元承擔違約金。如果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有資質的中介機構核定。
八、解決爭議途徑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鎮調解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或不愿調解的,依法向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補充,并報村和鄉(鎮、街道)備案,有關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鑒證單位:______________(簽章)
鑒證人: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東齊9—10社邊界,南齊公路坎下,西齊半邊街村1組吳家溝為界,北齊嘉陵江。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支付方式;土地租憑以現金支付,支付時間以每年的`一月一日,_____年租金為_____元整,第二年土地租金為_____元整,_____年至_____年乙方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五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荒灘后應積極治理,可用于養殖和種植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依法享有繼承權,轉包,參股合伙權。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踐踏乙方所經營的任何植物及財產物質設備。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現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西嶺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及上交辦法:
每項畝 __________元,年共計: __________元,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種植、養殖為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經營權。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費,再無權收取乙方的任何稅、費用,無權調整承包費。
3、甲方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鬧事,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權。
6、甲方協助乙方處理與村民發生的糾紛。
7、提供水電資源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經營權,流轉權(必須經甲方同意,但不能超過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護好土地資源,堅決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須遵守村規民約。
4、承包期內因國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費用甲方所,地面附著物的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的書面協議作為本事同的補充條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
承包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 村西(窯南) 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 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 月 日交付,第三次在。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后,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土地承包合同書樣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職務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后,經甲方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月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幣等)。
第十六條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________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定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七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分行,賬戶號___________。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八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它建設用地條件(或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并建成了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面建筑物,或投資額達到總額的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二十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政府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費(稅)。
第二十一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三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合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條二十四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和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權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日內應將經公證的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甲方,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二十九條依據第二十八條而取代乙方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本合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__________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五條除國家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
本合同可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并經雙方協商簽字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負責向另一方賠償違約引起的一切直接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三十七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因延期而造成的損失索賠,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或連續兩年不投資開發建設,除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辦理外,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四十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第完成日期;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四十一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加或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要求要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法定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兩種文字書定,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
市(縣)土地管理局(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簽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
甲方自愿將與 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于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
轉包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價格:
土地轉包價格為 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
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于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他建筑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征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屬于甲方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龍山寨林地土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集體所有的和合法取得的位于滎陽市汜水鎮口子村第二村民組龍山寨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共計 畝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承包使用年限為年。
三、四至界限及面積:
北至南至
東至 西至 (具體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
四、承包價格:
本合同共有林地 畝,廢棄宅基地及荒地 畝,合同期限內每年每畝按500斤小麥標準并參照當年的市場平均價格折合人民幣作為土地承包價格。
五、結算方式:
乙方應于每 年 月 日前,以現金結算方式一次交清全年承包款,超過 日不交承包款的視為放棄承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土地經營權。
六、甲方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不存在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如出現前述問題的所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林地的所有樹木如果乙方需要使用,甲方負責協調,經林業部門批準,以樹木的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給甲方,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國家對現有林地的八年補助金歸甲方所有,廢棄宅基地上的樹木大的成材的由甲方原戶主自行處理,不成材的包括荒地集體栽的樹木按大小折合人民幣一次性賠償,賠償后林地、廢棄宅基地及荒地的樹木及新栽的樹木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種子、糧食直補、綜合補貼歸甲方所有。
八、本合同涉及的土地上現有的墳墓乙方如需規劃占用,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解決,因規劃占用的墳墓由乙方按照國家賠償標準一次補償遷移費用。
九、乙方需要用工時,同等條件下,本組村民可優先用工,但是村民不得以高出市場價格提出無理要求,并服從乙方的管理,否則,乙方有權辭退并使用外工,村民不得以堵路、斷水、斷電等強制手段,迫使乙方使用本村村民所提供的原料、人工,如出現前述問題,甲方負責協調解決,因甲方村民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收取土地承包費和補償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費用。
(二)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甲方負責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并在用水用電等方面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四)不得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該土地再次流轉或轉包。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按合同約定使用轉讓的.土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等相應權利。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承包費,不得使土地荒蕪,連續兩年不開發、不種植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為方便管理,乙方有權對四周上山小路進行封堵規劃,村民不得破壞,甲方有義務協調及配合。
(四)乙方使用的水、電等設施,甲方應以村委會名義負責協調配合辦理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對實際產生的使用計量乙方按甲方村民標準按時足額繳納費用。
(五)按國家土地承包政策,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與國家簽訂的合同到期時,如甲方承包權延續,則本合同繼續有效。
(六)若合同期滿甲方不再讓乙方承包或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對該承包區域內的建筑物及其附屬物進行資產清算,清算后的資產歸乙方所有,不宜拆除或甲方需要使用的應折價給予乙方補償。
十二、合同的轉包: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二)轉包時乙方應與第三方簽訂轉包合同,但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三)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二)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筑設施的費用,并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因此而產生的土地賠償費歸甲方,附屬物賠償費及其它賠償費用歸乙方。
(四)如甲方重復發包流轉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十四、違約責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 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如國家政策有重大變化或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對產生的損失互不負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所訂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在本合同之前有關涉及本合同內容的任何合同、協議等一律作廢,以此合同為準。
十七、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有權向滎陽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報送鎮政府主管部門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村西(窯南)__________畝土地承包給乙方使用。(附圖)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拾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交付方式為:乙方第一次先交付甲方叁年承包費,第二次在第三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交付 ,第三次在__________。除此之外,乙方不負擔甲方其他任何費用。
第四條:甲方保證發包土地使用權的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本宗土地的周邊村可能出現的有關事宜。
第五條:乙方承包本宗土地必須合法經營。
第六條:承包期內,本合同不因乙方因病不能繼續經營而中止,其繼承人可承繼本合同約定的權力和義務。
第七條:除雙方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否則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在承包期限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但甲方應返還乙方剩余年限的承包費。
第九條:本合同承包期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十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并保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等的相對完整。
第十條:乙方不得將本宗土地轉包第三方。
第十一條: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雙方遇到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成一致可另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在承包期內,對土地布局進行改動要經甲方同意。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行完畢后,甲方若繼續對外承包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或承租權。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附后。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承包地共 12 塊,詳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從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將2年的承包費一次性結清,結不清自動取消此合同。每2年續簽一次,價格隨行就市,雙方協商定價。
四、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但不得改變農業土地使用性質,不得轉租他人,不得將甲方土地同他人換耕。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集體土地政策有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乙方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違反了上面第五款協議,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障集體資產,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增加經濟收入,甲方同意將屬于本單位______的一塊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______面積______畝,具體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承包期限:從20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三、承包金:承包金按每年每畝陸___元計算,每年承包金___元。20______年共計___元,乙方要在中標后___天內交足承包款,否則,甲方凍結投標的______元按金,同時,甲方可以另行發包。
四、其他事項
1、乙方承包土地后只可以經營種植業,不能在土地上經營改變土地現狀的項目,乙方可以將該承包地進行適度的平整,但要保持高出整塊地最低點一米以上,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期滿后要保持土地現狀和現有面積,如數交還甲方。
2、承包地上亂鐘偷種的樹苗由乙方與有關當事人協議處理,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積極給予協助。
3、乙方應保護承包地內群眾祖墳,不得隨意破壞,若因種植毀壞的,由乙方負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在土地承包期間,如有干擾破壞現象,甲方積極派人協助解決。
5、承包期間,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土地轉包給他人經營。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6、承包期內,如因政策變更或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土地,則變更或終止合同,甲方按所征用土地面積及使用不足承包年限以原承包標準折算金額退還乙方承包金,若國家給予青苗補償和征地費,則青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征地費歸甲方所有。
五、本合同雙方自愿簽訂,應共同嚴格遵守。
六、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發包方: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
承包方:住所 :重慶市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
按照萬州區小周鎮馬道村1組社員大會審議通過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發包方提供的土地。為明確土地承包關系,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土地的地類、面積和位置
本合同協議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和園地,共 塊,面積畝。其中:田 塊,共 畝;土 塊,共 畝。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30年,從 1998年 07月01日起,至20xx年06月30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為農業生產。
四、發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擁有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國家征用土地時,青苗補償費歸土地耕種者享有,土地征用補償費的其余部分歸發包方所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使用。
(二)發包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三)承包方流轉承包地和因分戶拆分承包地時,如果損害集體和其他社員的利益,發包方有權拒絕批準并制止實施。
(四)用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融資,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將承包地流轉給第三方的,流轉合同書應予注明發包方的本項權利。
(五)承包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 ⑴ 承包方違約以致嚴重影響發包方和其他社員的經濟利益的; ⑵ 承包人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經發包方勸阻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五、發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減少等理由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執行區、鄉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國家征用承包地時,合理分配安置補償費,幫助承包方獲取青苗補償。
(五)集體建設占用承包地時,發包方要按承包方實際青苗損失給予合理賠償。對發包方被占用的承包地,發包方要用其他土地補足。無法補足的,按現行土地租金水平和剩余承包年限折算成現金一次性給予補償。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有權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自行決定流轉方式,取得流轉收入。
(三)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繼續耕種承包地,可以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但要提前半年書面申請。
(四)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七、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保證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三)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讓的形式將承包地流轉給本社農戶,必須經發包方批準。以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流轉合同必須報發包方備案。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八、如果出現下列情況,發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終止執行。 ⑴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⑵承包方全部農業人口遷入其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并取得承包地; ⑶承包方所有的農業人口死亡;
⑷國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⑸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⑹其他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發包方可以收回全部承包地的。
九、國家建設和集體生產公益設施建設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時,本承包合同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進行變更,對變化的合同標的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
十、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違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的,首先請求村(居)委會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調解不成的,向萬州區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萬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須申請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鑒證,從鑒證之日起生效。
十四、其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鑒證機構各執一份。
發包方(印章):
發包方負責人:
承包方(農戶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 12 月 1 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8
農民個人土地承包協議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和成國用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土地承包合同 篇19
出租方:村村民委員會
住所:安市村
出租方代表:職務:聯系電話:
承租方:陜西有限公司
住所:
承租方代表:職務:聯系電話:
為加快農業科技推廣,發展農村經濟,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租賃給乙方,用于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為了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農村土地租賃合同書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租賃土地面積、位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集體所有位于大壟山的面積畝農用耕地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土地方位東至路為界,南至村莊為界,西至五隊田為界,北至渠道為界。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油橄欖等農作物種植
2.承租形式:租賃
三、土地租賃期限
租賃期為30年,租賃期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土地承租金基礎價每畝每年人民幣250元,每五年遞增一次,每次遞增每畝50元,以此類推。
2、該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___元,乙方必須于合同簽
訂后五天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以后的28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經營的原則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額交納下年度的承租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承租的土地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臵補助費。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臵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但不包括生產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不得違反有關土地管理的其他規定。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5、承租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6、在承租期內乙方可以轉租,合同性質條款內容不變。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轉租手續,轉租的第三方必須完全承擔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不得對抗本合同,并進行合同變更。承租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承租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7、按時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各項稅金。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雙方當事人就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達成書面協議的,應報古市鎮人民政府備案。因土地租賃經營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八、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
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金。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伍萬元。如租賃方違反合同約定或違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經發現可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還租賃方的租賃費。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對土地進行再轉租,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若不繼續承租的,乙方對土地進行重要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能拆除而不影響承租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承租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適當經濟補償。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備案各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會議室
鑒證機關:
鑒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