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外合資合同書(精選3篇)
北京市中外合資合同書 篇1
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合資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__________ 公司、 __________ 公司…與 __________ 國(地區) __________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如投資方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國籍等內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資經營企業名稱為: __________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 (含幣種) 。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 (含幣種) 。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_ (含幣種),占注冊資本的 __ %,以 __ 方式出資。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_ (含幣種) ,占注冊資本的 __ %,以 __ 方式出資。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間有差額的情況下適用)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自行籌措解決。
外匯與人民幣折算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注冊資本出資繳付期限: __________ 。投資方出資無先決條件。
第十一條 公司在經營期內一般不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一方向合營各方以外的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各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不少于3人)。其中 __ 方委派 __ 名, __ 方委派 __ 名, __ 方委派 __ 名(由合營各方依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董事長由 __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__ 方委派。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第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不設立)監事會(公司如設監事會)成員共 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 名股東代表和 __ 名(職工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職工代表。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由 股東委派,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如不選擇設監事會)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 名(1-2人),由股東會(或股東委派)選舉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全體股東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其他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每年度召開_ __ 次(至少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及其職權由董事會決定。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前180天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依法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五)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 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條 公司宣告解散時,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額,即構成違約,應承擔_ 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由合營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準,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于 __ 年 __ 月 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權代表在 __________ 簽訂。
投資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資合同不存在沖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北京市中外合資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總則
中國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1“中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注冊,持有編號為__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2“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_____注冊,持有編號為 _____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并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生產和經營的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范圍(略)
第八條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注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元,占_____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1.1甲方:現金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元
11.2乙方:現金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貸款
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征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注冊資本成為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注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經審批機關批準,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于轉讓給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
六章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6.1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稅和稅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責任:
——按第五章規定出資并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 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和____公司就使用____公司的商標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__%。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__%。由合資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__%。
第九章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4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并;
4.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
5.采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福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準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第二十四條_____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托他人參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__年。
第二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設備材料的采購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采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
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三章工會
第三十五條 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六條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七條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________%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四章稅務、財務和審計
第三十八條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稅款。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稅法支付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歷年相同,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三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五章保險
第四十四條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六章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七章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并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四十九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
第十八章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第十二條規定的注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于出資額________%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由于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適用法律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布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一章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四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或,應提交____國____地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合同文字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署。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北京市中外合資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合營期限
第六章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及材料的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合營企業的組成
1.1合營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_________方稱)
1.2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_________
外文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1.3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飯店的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飯店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_________套,中檔高級客房_________套,普通客房_________套)、各類餐廳、商場、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_________元;
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_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3.2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
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3.3投資范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筑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家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征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準、用于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用于開業周轉金。
3.4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注冊資本的變動
3.5.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
5.1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征用手續并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采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托,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后,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設備、配件的采購
11.1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在事件影響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2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需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