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精選20篇)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大廈變電所工程施工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地點及工程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大廈變電所安裝工程
2、工程地點:上海市黃浦區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3、工程內容:1#變電所、2#變電所內設備安裝,高壓柜至變壓器接線,變壓器至低壓柜接線,封閉母線安裝,控制電纜安裝,變壓器、高壓柜、低壓柜、信號屏、支流屏等系列試驗、調試、裝表及送電等,直至工程經甲方及有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圍
變電所高、低壓柜,變壓器設備由甲方采購;乙方負責變電所的電業局標準化作業圖框及標志,變電所模擬圖版操作使用工具,計量裝置,負荷監控,繼電保護測試,高低壓試驗,電業局有關部門報竣驗收,送電及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凡施工圖紙載明的、隱含的或按照施工慣例應當完成的工作都屬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圍。土建的設備基礎接地,室內照明由甲方完成。變壓器試驗費由甲方負責。
乙方負責辦理工程圖紙審查、工程報竣、報驗及供電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三、工程總價
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RMB:_____________萬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價格漲落等任何因素的變化而調整。該工程總價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需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和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檢測、損耗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協助、配合等一切費用,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無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四、付款方式
1、無工程預付款;
2、乙方完成1#變電所、2#變電所的設備安裝、敷設高低壓電纜、封閉母線時,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當期工程技術資料及請款報告,經甲方確認后三日內,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負責經電業局有關部門完成設備試驗、機電保護試驗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4、乙方配合1#變電所、2#變電所及內外線經電業局等有關部門的整體驗收并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5、全部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負責辦理有關送電手續,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電后三日內乙方報送結算報告及完整工程技術資料,甲、乙雙方進行結算,結算值確定后×日內甲方支付至結算值95%。
6、余5%作為工程質量保修金,如工程無質量問題,甲方在保修期滿一年后七日內無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額的合法有效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數:30日歷天(包括法定節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時間)。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致使停工或無法正常施工的,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六、項目設計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應根據甲方確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礎上,乙方可在合同簽訂后×日內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議,經甲方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但甲方的確認并不視為對此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仍應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
2、乙方應當進行圖紙審查,盡到足夠的注意。對于圖紙的明顯錯誤,例如相關尺寸規格、標高、數量、洞口位置、技術參數等的不一致,各專業圖紙之間可能存在的對同一空間部位、同一事項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項,乙方應當在收到圖紙后×日內向甲方書面報告,并根據甲方的指令執行。因乙方未及時向甲方報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誤或工程量增加、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保修責任
工程保修期為兩年。自工程經電業局等有關部門整體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無償修復。凡屬保修范圍內經乙方保修過的項目或部位,其保修期為該應修項目或部位修復完好并通過甲方或業主驗收之日另行起算兩年保修期。雙方另行簽訂《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責任
1、組織富有經驗的施工隊伍,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及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及本合同要求,進行施工。
2、其他施工單位已施工完畢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圍內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擔成品、半成品保護責任,直至乙方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時止,并承擔半成品、成品保護所需全部費用。
3、未經甲方書面確認不得將工程轉包或轉讓、分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施工現場及材料的安全保護、防火防盜等工作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發生火災。乙方須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損壞或受惡劣天氣的影響。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必須報經甲方檢查驗收,否則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權要求重新檢查驗收,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長。
6、乙方呈報的一切技術聯系單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的批準,不會減輕或免除乙方的責任。
7、乙方必須每天將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點,保持施工現場的清潔,妥善存放和處置乙方設備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殘留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
乙方在撤場前,應當清理好工地,清除并運走所有乙方設備、剩余材料、殘物、垃圾和甲方認為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設施,達到工程交付的標準,使現場和工程處于清潔和安全的狀況,達到甲方滿意的標準。
8、乙方進場施工前,甲、乙雙方進行工程交接,并填寫交接清單,交接清單經雙方簽字后作為合同附件。乙方進場施工,即視為現場具備施工條件或雖有瑕疵但乙方自費解決并不要求延長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條件或存在瑕疵為由,作為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工期延長的抗辯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9、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認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邊情況、道路、作業空間狹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響工期、承包價款之情況,已充分認識到各種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長工期、不予增加費用。乙方保證在約定的工期內將符合本合同約定并符合國家規定交付條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視或誤解前述情況,不得因此提出索賠或工期延長。
九、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責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
2、由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員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現場人員人身財產意外傷亡的保險、工程的一切保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并承擔其費用。
十、違約責任
1、工程未按期開工或竣工或未按進度計劃中的各階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義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承擔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賠償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履行義務,經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包括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間未履行應負的責任與義務,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本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進行保修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乙方應當根據甲方或電業局相關部門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約定標準。但如乙方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電業局相關部門要求整改逾期達×日仍未符合約定標準,或同一部位經兩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約定標準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并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工程總造價20%的違約賠償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按應付款額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違約金。
6、對乙方故意或疏忽導致的施工工藝不符合技術規范或不符合合同約定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無論工程是否已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過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兩年內享有對乙方的索賠追償權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擔因此造成的直接損失,不賠償預期可得利益。
8、工程質量問題在未解決前,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任何款項,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項。
十一、附則
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甲方: 乙方:
時間: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建筑裝飾工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已就本工程有關事宜協議一致,特簽訂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
岳化大廈前棟客房維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范圍:
1、大廳部分墻面,大廳頂部、服務臺、小賣部、大廳部分擴大、商務中心、樓梯口的處理、餐廳門、電梯間門、庭維修改造。
2、二至七樓客房共計六十一套(其中大套房四套)全面改造。
3、各層過道、各層安全出口門窗做套、二樓公共衛生間,三、四樓走道陽臺門窗做套,會議室門、樓梯間、大廳電梯門、庭維修改造。
4、西向外置樓外墻涂料粉刷。
三、工程發包方式:
雙方協定為由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施工。
四、施工工期:
1、商定為七十五天(日歷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7月12日
竣工日期:20xx年9月26日
2、開工前三天,承包方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代表鑒證后,工期相應順延:
(1)、屬甲方責任范圍的進場準備工作(如場地騰空、停水停電)不及時影響正常施工。
(2)、經雙方商定有重大設計變更。
(3)、連續停水、停電在2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4)、隱蔽工程,接乙方通知,甲方24小時未到現場距理簽證,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進度款而影響備料施工。
(6)、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誤工期。
五、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部頒(GJG73-91)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是甲方指定產品,并經甲方驗收,同意使用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3、房間維修,施工質量不得低于現已完工的樣板房質量要求,甲方要求樣板房需要改進的地方(如起居鏡框、衛生間鏡框、衛生間工藝玻璃規格、床靠背邊框造型、衛生間鏡燈、排氣扇電源開關改位到衛生間內等),各種電器線路的改造必須穿管埋墻內,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改進,并確保質量和工藝效果。
4、隱蔽工程乙方須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工程經甲方代表鑒定、驗收簽章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5、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驗收通知后,乙方應向甲方同時提交工程竣工資料,經甲方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15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一個月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
6、工程竣工后,乙方接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從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鑒證之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工程經甲、乙雙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派員審定預算,按總造預算價包干,為105.75萬元,在其工程量變更,核定在±5%以內不予調整,超出廠價5%以上部分,雙方協商調整。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先付乙方備料款10萬元,以后每月甲方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到85%,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再付總額的5%。
3、工程保修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10%由甲方扣留,保修期為壹年,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支付給乙方。保修期有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當日來現場盔行處理,否則甲方可自行處理,所需材料、維修、管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將保修金中扣除。
4、匯款方式:甲方只按合同中提供的一家指定銀行帳號匯款。
七、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屬責任范圍內的場地騰空,停電停水。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質量要求各條款組織施工,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爭創優質工程。
3、乙方施工隊伍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必須做到文明施工。
4、非乙方施工隊伍嚴禁進入大樓施工場地。
5、乙方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裝修以外的設施、設備、物品,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八、乙方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由乙負責調查處理并承擔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九、如乙方施工質量低劣,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并有權劣質工程的總造價10%進行處罰。甲方如未按規定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影響乙方施工進度,由甲方負責。
十、按施工合同規定,在保證工程優良的前提下,提前一天獎1000元,每推后一天罰款1000元。
十一、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雙方協商不成,造成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及施工中出現其他問題的處理由雙方協商溝通解決。
十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雙方各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后終止。
甲方:
乙方:
日期: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和內容:
第二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此工程建設項目的協調工作;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監督檢查;
4、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2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3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
應;
4、做好施工材料的清點和保管,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5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在此施工期間,乙方負責施工,因甲方協調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經甲乙雙方再行協商。
第五條竣工驗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資料,竣工后3天內組織驗收。
2、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
第六條質量保證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三個月。
2、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如有不屬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如人為剪斷通信光纜或者車輛掛倒以及自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第七條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部分同價暫定為叁萬元整,首付壹萬伍仟元,分線盒定完后付5000元,光纜附掛完后付5000元,其余款項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完。
2、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電力線路改造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市區路
二、工程性質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價
四、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后,甲方于乙方提供稅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內容:將原16平方線改裝成50平方線。
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派監理人員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監理人員的現場技術監理,對不符合質量的施工路段及時進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項協調工作,保證乙方能順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持有合格上崗證,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穿戴絕緣勞保用品(如勞保鞋、手套等),如有高空作業,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帽。
4.乙方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凡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電線、電纜材料指定為廣東電纜廠產品。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每延長一天罰款元。
2.工程完工后,經驗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路段,由乙方無條件修復或返工。
3.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按甲乙雙方約定時間,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則乙方將終止向甲方該工程供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甲方代表: ,聯系電話:
地址:
乙方(施工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地址:
茲由甲方將 工程 樓的 泥工 分項工程委托乙方承包制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職責,便于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及如期完成,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共識,特立以下協議: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建筑面積: m2;
層 數: ; 結構形式: 框剪結構 ;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工作內容:
本工程施工圖紙所包含的從基坑開挖時人工修土(不含基坑排水)、砌筑磚胎模(不含粉刷)、接樁頭、澆筑墊層砼、基礎至屋面一結構砼澆筑、二結構砌體、構造柱、墊塊、預制及安裝過梁構件、砼養護(澆水和覆蓋塑料薄膜等)、補地下室外墻穿墻螺栓孔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機械不能挖到位和爛樁土方挖除運出基坑外等工作)。
澆砼和砌體施工所需臨時操作架的布設與拆除(不含外墻腳手架),操作架的布設應符合安全施工規定。
澆筑混凝土前的模板根部塞縫。混凝土澆筑完畢后多余混凝土殘漿清理,漏漿處修補,(包含模板拆除后的樓層清理)。
商品混凝土接拆泵管(包括鋼管固定架、汽車泵就位墊木塊等);攪拌機操作;本工種材料場地內運輸及二次搬運。
按照甲方關于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工地的要求,做好標化文明工作,制作場內設備、機具的布置,泥工加工場地及樓層的日常保潔及維護工作;施工樓層和泥工作業有關的建筑垃圾清理、運輸。
指派一名技術員參與放線,工程施工前,乙方應對甲方測量人員的放線結果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后方可組織施工,若乙方未對甲方的測量放線結果認真復核,所造成的工程施工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無條件返工并承擔相關責任及費用。
參與砼、砌體工程技術方案的編制;完成甲方安排其他和泥工相關的工作。
乙方應提前上報工程所需材料規格、數量計劃和進場時間,作為甲方采購及進場的依據。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充分利用現場材料,不得隨意浪費材料。
本工程泥工單項范圍內閉口包干,不存在任何點工。受項目指令發生的點工,按大工 元/小時,小工 元/小時。
三、施工機具、材料:
1、本工程甲方提供以下施工機具,除此之外的所有機具、材料應有乙方自行承擔。以不影響甲方的總體施工進度為前提,若發現乙方自購的機具、配電箱、零星材料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時,甲方有權自行采購,并提供給乙方使用,以保證工程施工進度的正常進行,有關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提供的機具、材料:
1)、機械使用總配電箱、樓層配電箱、照明設施(不含移動小太陽);
2)、混凝土攪拌機、砂漿攪拌機、垂直運輸機械、潛水泵、回填土打夯機;
3)、施工用腳手架鋼管、扣件、升降架、跳板等材料;
4)、永久用于工程所需的水泥、砂石、砌塊、混凝土等主要材料及施工周轉材料(工具易耗品除外)。
3、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材料在進場時需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驗收,確認數量及可正常使用后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保養并承擔相應費用。工程完工后乙方應完好、足額移交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丟失,乙方應負責維修及賠償。
4、原材料及周轉材料的使用應控制在甲方規定指標范圍內,超出將承擔相關費用。
四、工期要求:
1、本工程結構施工工期為 天,計劃開工日期______年 月 日,結構封頂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暫停施工:如果出現停水、停電、機械故障、停工待料、自然危害、設計變更等情況,視為在乙方承包風險范圍內,不向甲方計取任何損失費用。
3、工期延誤: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每延誤一天支付 1000 元的違約金。
4、如工程出現與建設單位解除合同停止施工,乙方相應解除協議條約,按完成工程量,約定合同單價結算,并在15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如甲方計劃工期另有規定,按最新規定執行。
五、工程質量:
乙方應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達到以下標準:
1、達到國家《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______]要求;
達到《建筑優質結構質量評審標準》中混凝土、砌體工程質量評審要求;以江蘇省建委管理部門評定為準。
嚴格執行甲方制訂的質量管理條例。
1)、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進度、質量、安全的監督指導,及時修正工程質量上的紕漏,保證工程達到優質。
2)、混凝土質量:表面平整度超出8mm,每點罰款100元,在5-8M超出所測點的10%每點20元;樓面標高超出5mm罰款100元。
3)、表面裂縫按每平方米超出3條裂縫罰款100元;出現蜂窩麻面0.1--0.2m2 罰100元,0.2—0.4 m2罰300元,0.4--0.6 m2罰500元,0.6 m2以上罰1000元。并派人整改到優質為止。
4)、每次混凝土澆搗完畢后,多余混凝土使用必須聽施工員安排,私自處理、隨意浪費的處罰500元,并賠償混凝土材料費,單價按市場采購價。
5)、現場落收清,須經幢號施工員及下道工序班長一起驗收,達不到要求,予以一天整改時間,一天后仍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叫下道工序施工班組或項目部直屬點工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視情節輕重予以200—1000元罰款。
6)、每層砼、砌體完成后,需經甲方依據質量評定標準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證明。
7)、無論是質量、安全、進度、落手清等方面的工作,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口頭提出、甲方予以警告;若出具書面通知,則以200元/次以上/次經濟處罰。
8)、所有處罰金額在進度款中直接扣除。
六、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價款
1)、采用固定單價方式,按照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積 元/m2;1#樓主樓建筑面積 元/m2;1#輔樓、2#、3#房建筑面積 元/m2;建筑面積 元/m2(RMB /m2)包干,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執行工程所在地建筑安裝工程定額標準。
2)、設計變更造成的建筑面積增加,按照第1)條規定的單價據實調整。
3)、設計變更造成泥工工程量的增、減,累計在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以內的,則包含在平米造價內,結算時不予調整;超出本合同總價款百分之一的予以按實調整。
4)、業主等原因引起,導致設計使用功能變更,造成已做工作返工時,經甲方確認返工部位按實際發生單項調整。
5)、上述價格均已考慮了乙方管理人員、工人工資、機具、施工技術措施所用的附材、零星材料、本工種安全文明施工用工、落手清、趕工費、夜間施工、加班、勞保等所有用于本工程的費用開支;乙方施工人員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保險費用(綜合保險除外)及乙方應向相關主管部門、國家政府機關所繳納的各種費用及稅金。
6)、該單價內含 3% 的安全生產基金,若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間發生責任安全事故,所發生費用:貳仟元/次以內,班組自行解決;若貳仟元/次以上,則根據事故分析評判,由責任方承擔。乙方費用在該安全基金內支付,超出部分在乙方工程款內扣除。
7)、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支付本單項工程合同造價 5% (約計 萬元)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以實收憑據為準),若施工過程中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所規定條款,在工程結算時,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不計利息)。
2、支付方式:
1)、結構施工出地下室+-0.000線后,支付經甲方審核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若工資發放超過該比例,則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解決。
2)、月工資的發放按照現場實際施工人員出勤15天/月以上的工人為發放基數,在每月5日前上報、10--15日支付。所有發放人員名單經甲方相關主管人員確認后報項目財務,憑身份證和胸卡由財務發放。
3)、未跨年度時,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后,支付到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85 %;其余 15%為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4)、跨年度工程,在年底支付到按已完工程量的 85 %暫結工程款;待來年分項工程內容全部完成主體結構封頂經驗收,質量達到本合同第五節要求標準后,支付已完工程量的 5 %;其余 10 %為質量保證金,待年底(春節前10-15天)付清。
七、雙方現場代表:
1、甲方授權 為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在本工程中行使總承包管理權,對工程實施全面管理及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設計圖紙的變更,協調施工期間的質量驗收及其他事宜。
2、乙方委派 為常駐現場管理代表,負責本工程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
八、甲方管理職責:
1、負責向乙方傳達學習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管理文件、會議精神。組織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安全教育和項目部安全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新工藝、新技術的安全學習,分項施工的安全技術交底。聯系特殊施工人員崗位安全培訓學習的單位,和職工就業證、暫住證、健康證、工作卡的辦理。
2、組織項目部每月兩次的安全例檢活動,落實例檢中查出的安全隱患整改。監督分項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防護、隱患整改,違章行為的糾正執行,定期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檢查、監督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工作的執行。
3、向乙方職工提供足夠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等勞動防護用品,以及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帽、工作服不回收(費用雙方承擔一半)。
4、根據工程總進度計劃的要求,確定乙方施工的合理期限,督促乙方施工進度。
5、及時對乙方負責人進行圖紙內容、工程質量和安全等技術交底,并督促實施。監督和檢查乙方在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如發現問題有權提出糾正整改。
6、提供乙方施工所需主要材料及機械設備(見本合同第三條)
7、甲方項目部各級管理人員審定乙方報送的工資表,簽字后上報財務,并監督乙方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職工本人。
8、負責提供乙方施工人員的寢食條件。協調乙方與其余各工種間的關系。
九、乙方管理職責:
1、乙方分項承包人是本工程該分項的第一責任人,對該分項的文明施工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負責乙方人員在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監督和落實項目部安全例檢時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宣傳落實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文件、指示精神。
2、乙方應組織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本工種人員安全思想意識教育,堅持每日崗前教育。
3、乙方在招用工人時,應上交3張一寸照片,有效身份證登記復印,接受安全三級教育、經培訓考核合格,辦理崗位胸卡,簽訂勞動合同后方可上崗。
4、嚴禁使用未年滿18周年及無有效身份證的人員進場務工。乙方職工不得帶家屬,若帶家屬者均不得占用甲方所供的食宿,生活設施必須自行解決。乙方人員應到甲方指定員工食堂就餐,嚴禁私自開伙。
5、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由項目部統一采購,按規定佩戴和使用,乙方不得私自采購和使用不合格及與項目部規定要求不相符的勞防用品。
6、乙方應遵守項目部的施工現場安全、治安消防、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管理規定(詳見項目部具體規定),積極配合并支持項目部消防、抗洪救災等方面的義務用工,做到隨叫隨到,積極配合項目部做好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的各項管理工作。
7、認真做好各施工部位施工前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或匯報項目部生產部門,將隱患整改后再安排人員施工;有權拒絕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指揮者越級上報。
8、對項目部提供的機電設備和勞防用品,不符合安全規定要求的有權拒絕使用或有權提出要求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
9、乙方須根據甲方的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人員、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根據施工進度需要,及時增加工人。
10、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整改,并承擔整改的人工、材料費及連帶相關的一切費用。
11、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乙方施工人員的工資表報送甲方項目部。負責自有工人的工資發放,若工資發放超出上述約定的比例額度,由乙方自行解決。在施工期間由于工作原因辭退施工人員,需結清的工資由乙方自行支付。乙方施工人員不能直接要求甲方發放工資。
12、乙方負責人必須駐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方能離崗。乙方須安排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系工作,專人領料、收料工作。及時對進場退場材料、租賃物資安排專人清點數量,此人工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人員在甲方安排就宿的,工程款中暫扣財物保證金200元/間,在人員撤離時,無損壞的如數退還。乙方應完全服從甲方對宿舍的各項管理,包括限額用電等。
14、嚴防偷盜行為,被抓獲者,當事人和班長分別處罰1000元/次,并追究賠償財產損失,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部分,不得再行轉包,經查獲,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及損失。
2、乙方應按本協議要求配備足夠勞動力按需進場施工,若不能滿足施工需求,經甲方督促后仍無法及時組織人員進場,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3、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現場管理未達標,不能保證工程質量或進度要求的,在接到甲方通知7天內無條件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以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70 %單價進行結算;如整個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標準,則合同單價自動下浮至70%作為結算單價。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管理人員所提出的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乙方必須及時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處以罰款。若乙方拒絕返工的,甲方有權派點工落實整改,點工工資按 原價雙倍 計算。
5、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影響安全生產的處罰 200元以上/次,發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責任。
6、施工期間絕不允許出現施無理取鬧、打架斗歐現象,否則對班組長和當事人分別處以1000元和500以上/次的罰款,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連帶責任。
7、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滿足甲方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要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班組施工,相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包費用中扣除。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內容、結清尾款后自行失效。
未盡事項雙方協商后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的企業規章制度、項目管理條例、技術交底、安全協議、工作聯系通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山東
乙方:
山東項目部,為建設華電萊州電廠碼頭工程,擬用乙方自開體駁進行海上基床拋石作業,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望共同遵守。
一、 船舶名稱:
二、 作業地點及內容:萊州電廠碼頭港池內基床拋石
三、 租用日期:年月日起至甲方不需要為止。
四、 費用計算方式:為單船拋石艘次結算,每船為元整,工程完成后乙方出具單據現金結算。
五、 雙方責任:
1、乙方責任:
① 乙方必須提供船舶符合海上施工作業所必須具備的各種手續和資料。船員配置符合要求,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確保海上作業要求。
② 船舶在性能允許的范圍內,服從甲方指揮并在環境好船舶性能允許的情況下,嚴格執行甲方指令,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③ 在租賃期間,如果由氣候、海況等原因,船舶不繼續留在海上施工作業時,經甲方同意方可撤場。
④ 船舶在基地停泊時,應做好準備,隨時根據甲方要求出船。 ⑤ 負責與海洋海事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手續辦理,費用自理。
2、甲方責任:
① 甲方安排專業人員指揮作業
② 保證乙方在作業范圍內的水深要求。
3、雙方特別約定
① 甲方負責乙方在船舶作業期間的安全義務,船舶未用期間的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② 屬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乙方自
負。由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③ 遇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各負其責。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仲裁機構裁決。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月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0
項目名稱:
發包方承包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本項目具體情況,經發包人與承包人平等協商,就本項目施工等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承包方式
本項目采用 包工、包料、包質量的 承包方式。
第二條 施工內容
1、不含所有土建部分及鋼結構防火。
2、 東向山墻下不做圍護。
3、 嚴格按照發包方有關人員簽字認可后的設計圖紙要求進行施工。
第三條 承包工期
1、完成本項目承包施工內容總工期(日歷工期)40個有效工作日
2、開工日期:根據具體情況發包方通知
第四條 施工圖紙
1、 施工圖紙由承包方盡快提供,圖紙如今后發包方要求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審核蓋章,發包方負責3500審核費用。
2、 施工過程中如發包方需增加圖紙以外的施工內容,發包方承擔所增加的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主要責任和義務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電,工人住宿場地,設備車輛出入通道,屋面太空瓦制作場地。
2、 及時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協調、辦理施工管理部門各方面關系及手續(如報建),承包方提供辦理資料,所有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3、 按合同條款規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承包人主要責任義務
1、 合同簽訂后,盡快向發包人提供詳細的施工圖紙和進度計劃。
2、 接受發包人合理的各項指令、通知及對質量進度的管理與監督。
3、 工程完工后,應及時清除施工現場的各種臨時設施及建筑垃圾和施工廢棄物。
4、 搞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負。
5、 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后,應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3套交發包人。
第七條 工程質量
1、 承包人應嚴格按國家、行業等所頒技術規范、規程施工。
2、 承包人不得采用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的施工工藝。
3、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主要材料必須提供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4、 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影響由承包人自負。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1
發包方(甲方):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發包的裝飾工程 (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預算和設計圖紙)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_______天。開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竣工 _______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
5.合同價款:工程造價 _______元。金額大寫:_______
第二條:施工管理
1.乙方應保持施工現場整潔,符合文明施工有關規定,工程交工前要達到工完清場。
2.采取積極措施作好建筑物的保護工作,嚴格按照室內裝修行業的有關規定。按設計圖紙施工,因乙方責任造成建筑物損壞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因甲方責任造成建筑物發生損壞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 工程質量管理
1.乙方應認真按照裝修工程的質量標準,規定和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2.施工中經檢查工程質量不合格,乙方應按照要求進行返工和修改。并承擔其返工、修改的費用。非乙方責任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相應延期。
3.竣工工程質量應達到乙方要求或相關部門的.質量檢驗評定的合格條件。
4.竣工工程質量經甲方檢查不合格,乙方應按要求進行返工,并承擔返工時所發生的費用。
5.因甲方原因導致竣工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應承擔返工所發生的費用。
6.隱蔽工程必需經甲方或者質監部門驗收后方可隱蔽。
第四條 設計變更
1.甲、乙雙方必須堅持按圖紙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2.施工中,甲方提出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按變更通知進行施工,因變更導致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3.因乙方施工責任導致設計變更,應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材料供應
1.按合同約定由乙方提供主要材料、設備,由甲、乙雙方看樣定貨,乙方應在材料到場前通知甲方,雙方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
2.按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甲方在材料到場前通知乙方。
第六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本合同價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除發生下列情況應做調查。
(1)室內裝飾定額站發布的調整文件并由室內定額站的審認定。
(2)設計變更。
(3)甲方確認的工程量增減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變更。
2.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簽定后,甲方應預付工程總造價的70%,計:
元。泥工、木工完工后,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安排下道工序進場,甲方應付工程總造價的25%,計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應在三天內辦理驗收手續和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元,甲方如延期拖欠工程款,每天按欠款的3‰賠償給乙方,并終止維修條款。
3.如有增補項目,甲乙雙方協商妥定,并且書面簽定后甲方應當一次性付清增補項目工程款,如有違反,乙方有權對增補項目不施工。
第七條 合同簽定后,如中途退約,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總工程總造價的50%賠償給對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 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 份。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襄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在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后,其他條款即告終止。
委托方(章):_______ 承接方(章):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
住址: _______住址: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開招標、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修正〉》,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____市有關規定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道路________
2、人行道________
2、排水管邊:規格________、橋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標(或議標、或約定)規定工期 (日歷)天。(
2)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含____________費用,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幣)_________元。全部工程等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第二條 甲方工程
2.1開工前_______天辦妥建設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2開工前_______天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
2.3開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2.4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視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并按圖紙的份數發給乙方。
2.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須經其本人簽署并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收到時間后生效。
3.3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并送交甲方代表;
4.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3作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創建衛生____市標準;
4.5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的修理費由甲方承擔。
4.6竣工后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內無條件保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4.7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員自身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立即報告甲方和建設主管部門。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的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遞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 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第六條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_元。
6.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________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
第七條 工期順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4) 甲方資金不足,導致停工、窩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7.2上述情況發生后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7.3非7.1列出各種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_________標準。
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給乙方獎金________元。
8.3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____市質量檢驗監督總站進行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9.1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作調整:
(1)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場簽證;
(2) 甲方代表簽認的工程量增減;
(3) 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9.2上述情況發生后,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后,報送工程造價審查部門審定,確定合同價款的增減。
第十條 工程預付款及竣工結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預算價的_____%為工程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強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內將結算審核完畢,并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審定后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10.3甲、乙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
10.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將結算審核完畢并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或在簽收審定書后十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從甲方簽收審定書后第____日起,按施工企業向__計劃外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額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1.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應于竣工驗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十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并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十五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五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1.3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后乙方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1.4甲方未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八計醛
1.5經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自驗收完畢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若甲方未按時接管而導致已驗收工程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驗收完畢若乙方在五天內未向甲方移交完畢(特殊情況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自甲方動用(或使用)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發生的安全、質量責任問題及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1.7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
第十二條 保 修
2.1保修期限:分別以每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瀝青砼路面及人行邊為________年,水泥砼路面為________年。
2.2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損壞、脫落、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2.3保修內容包括:合同價款(含補充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2.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3%,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保修費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七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2.6保修期滿后二十天內,甲方將剩余保修費和按保修期內__存款得率計算的利息一次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爭 議
3.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 向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訴。
3.2選擇上述
第一種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結果作出后七天內執行,若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結果作出七天后請當地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違 約
4.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4.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4.3賠償經濟損失的范圍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約定發出必要通知、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
4.4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__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4.5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后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4.6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違約方并簽訂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協議書,報原合同審查(或簽證)部門審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與本工程有關屬乙方在現場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第十五條 安全施工
5.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5.2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其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級以上的持續一天臺風;
(3) 30以上的持續24小時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_年以上未發生過,接近或達到人體體溫持續二天的高溫天氣;
(5)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等)。
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須條件。
6.3因
6.1所列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印章,送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____市____市管理辦公室審查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__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
開戶:
帳號:
帳號: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3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包人委托的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后,簽發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于缺陷責任期滿后簽發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9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 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 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屬強制性標準的,發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包人派駐現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別。二者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承包人代表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方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換承包人代表,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承包人代表。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 發包人如將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并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承包人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發包人派出的工程師或在施工現場的發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進行或停工;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不可抗力;
(8)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施工應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工程質量因承包人原因未達到約定的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的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并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并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時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方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己方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2.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計價的方式可采用固定總價、固定單價或雙方約定的其他計價方式。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作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在約定風險范圍內,單價不作調整。在約定風險范圍外實際數量變化超過該項目工程量清單內數量10%以上,且該項目數量變化的金額超過合同金額0.01%時,單價可作調整。
23.3 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因下列因素發生成本變化的,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重大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期超過十二個月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價格調整因素和調整方法由雙方約定。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的7天后,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應在接到報告后的14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應當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15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 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 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時,按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并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的第15天起計算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5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按專用條款約定,制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寫明所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所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出具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的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造成承包人損失和(或)延誤工期的,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和(或)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應經工程師認可。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直接損失的,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28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除適用于本通用條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28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28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28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工程師應簽發接收證書。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 竣工結算時,工程師應確認將保留金的50%支付給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5 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28天內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竣工結算報告確認后56天內發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6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7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缺陷責任
34.1 承包人應在缺陷責任期限內完成接收證書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補,以及按發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責任期內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修補。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工程或分部分項工程的缺陷責任期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負責的設計、施工或提供的設備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約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負責修補,并承擔相應費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時間內修補好前款范圍內的缺陷,發包人可自行修補或選擇第三方修補,所發生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4.4 合同的缺陷責任期滿,工程師應簽發履約證書,并在14天內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還保留金保函。
35.質量保修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合同,并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6.違約
36.1 發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24 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上述情況,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對發包人造成的損失。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發生違約情況,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應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繼續履行合同。
37.索賠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雙方的一方對并非因已方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可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提出索賠應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7.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相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相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相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項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前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8.爭議
38.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邀請第三方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選擇向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選擇其他方式解決。
38.2 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除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并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約定,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9.3 工程按約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因疏忽導致工程損害,以及給發包人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承包人的損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決)。
39.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承包人應及時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損失程度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28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相關資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單位的人員傷亡,由合同雙方各自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0.4 因合同雙方的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1.保險
41.1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己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1.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1.4 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己方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1.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1.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2.擔保
42.1 為保證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雙方應各自向對方提供以下擔保文件: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支付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己方有賠償能力的資信證明或與其賠償能力相當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約擔保。
42.2 合同雙方的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向對方索賠,而對方無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賠償責任的,可要求為對方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承擔相應責任。
42.3 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3.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3.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3.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4.1 工程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應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對現場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上述情況出現后隱瞞不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4.2 工程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3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9.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5.5 一方依據45.2、45.3、45.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8 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己方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與終止
46.1 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后,發包人向承包人簽發履約證書,本合同即告終止。
46.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7.合同份數
4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對通用條款內容所作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范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與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計價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總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單價計價方式的,合同單價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計價方式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金額或占合同價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民法典》,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節水灌溉工程改造
建設地點:
工程項目承包范圍:俁合種植專業合作社范圍內的水肥一體化整體建設。增加主管道、支管道、出水樁,對現有管道不合理處、不上水處進行改造。
一、設備選型:潛水泵、過濾器、PVC管、PVC管件、PE管件、增節口、球閥等所需材料,材料必須符合標準。
二、工程造價,付款與結算:
1、本工程預算清單總造價暫定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2、合同生效后,甲方預付乙方本工程預算清單總造價的50%即人幣幣 元,大寫: 元整。材料到場水泵過濾器安裝完后,二日內,甲方于付給乙方工程預算清單總造價的20%即人幣幣 元,大寫: 元整。工程完工甲方驗收合格后3日內,甲方再付給乙方工程預算清單總造價的30%即人幣幣 元,大寫:
元整。
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日內進場地,工期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總工期 天。陰雨天及不可抗力的因素或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工期延續其總工期予以順沿。因甲方協調及其它人為原因造成的窩工,甲、乙雙方協調處理。
三、雙方責任:
1、甲方應派人員進行協調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并對工程安全,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對于乙方進場的材料甲方應協助保管。
2、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工程施工和驗收規范進行施工,并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3、因乙方供應的管材質量和施工工藝等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的消耗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程、規范和規定,確保施工安全,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工程施工
1、乙方應按國家辦法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組織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標準《滴灌工程技術規范》。確保滴灌系統穩定安全運行。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增加主管道、支管道,按實際所需配備,但不可少于主管道1800米,支管道不少于1200米,每4-5個棚一個出水樁,每個出水樁閥門控制2-3個棚,正常情況下不超3個。乙方確保甲方每個大棚前出水樁有水,并壓力在(1kg)、0.1kpa乙方不做的大棚的毛管連接,只做大棚前出水樁,出水樁必須與支管連結。
3、乙方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方能進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在隱蔽工程隱蔽以前,乙方應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自行檢查,并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乙方可以將管道回填土方,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施工過程中,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及經濟損失由雙方協商,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的;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安裝方案,而不能繼續施工的;
(3)因甲方不能按期提出安裝方案,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的。
五、竣工驗收與保修
1、工程竣工后,甲乙雙方應進行共同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指乙方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3日內),經乙方同意后,可改日驗收,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甲方最終驗收期超過乙方提出驗收申請7日內,即本工程自動合格并認為已經移交。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后,乙方即行向甲方移交,如甲方不能及時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竣工工程驗收時,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
4、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方案為依據。
5、乙方對其供應的材料和安裝的工程在非人為破壞情況下免費保修一年。
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配合甲方先給未通水的地塊先供水。
六、工程結算
1、本工程施工所需費用,包括材料、設備、人工、稅收等,均由乙方負擔。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承包款(即人民幣 元)按時支付給乙方;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付尾款,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七、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責任未如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應償還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十的逾期違約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本合同簽訂日期為 年 月 日,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 驗收并結清尾款保修期滿后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九、合同附件
1、設計方案圖
2、材料設備表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5
為了提高打井質量,明確甲,乙雙方責、權、利關系,到達互惠利之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立本合同:
甲方:
建設單位:
乙方:
施工方:
法人代表:
一、工程概況:
1、井位地點:天源公司廠區內
2、水井結構:工業用水水井。
3、水井深度:直至打出水源為止。
4、要求:水井構成后使用8公分的水管進行抽水,水源充足度須到達24小時以上,如打井后不出水,工程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工程造價:
1、10000萬元RMB。(需保證水源充足)
三、甲方職責:
1、無條件供給給乙方施工所使用的水電。
四、乙方職責:
1、負責保證工程質量。
2、負責井孔必須使用160管進行施工。
3、負責設備運輸、安裝井口。
4、安全職責:施工人員、設備、生產安全均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五、附則: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當日起效,具有法律效應,打井完工后,甲方付完工程全部費用后自行廢除。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6
粉刷工程中常見的質量問題主要有膩子翻皮、膩子裂紋、砂眼、表面粗糙、掉粉、起皮、透底、流墜等。那么簽訂粉刷工程施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 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粉刷工程施工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粉刷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一
委托方(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對其車間外墻翻新刷乳膠漆及車間外圍護欄除銹防腐進行施工,并簽訂以下合同。
第一條 作業范圍及內容
生產車間外墻乳膠漆粉刷、生產車間外圍護欄除銹防腐。
第二條 合同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所有用具,所使用的乳膠漆為多樂士牌,防腐油漆所使用多樂士牌。
第三條 合同承包金額
1、 護欄防腐按50元一米,共計350米:17500元
2、 外墻乳膠漆(包工、料)共計:22310元
3、 兩個門衛室(含包工,料,刷乳膠漆,清洗)共計1900元
4、 本合同總金額:41710元
5、 本合同金額為含稅金額,乙方提供正式發票。
第四條 結算方式
甲方在保潔結束日起7天內為乙方結算所有工程款。 乙方開戶行:施工期自20__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時間為 天。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 對乙方保潔粉刷進行監督、檢查。
2、 為乙方作業人員提供工作期間的水、電、庫房等必要的工作條件且免費使用。
3、 在乙方工作中幫助協調與相關部門的關系。
4、 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的保潔粉刷承包費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 乙方粉刷的墻面,要求顏色一致、表面平整、無裂紋
2、 乙方粉刷護欄油漆,要求顏色均勻,厚薄一致,無裂紋,無鼓包
3、 粉刷時不得將乳膠漆滴落在物件上。
4、 乙方要確保安全作業、若出現事故皆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的辦公秩序。
6、 粉刷完畢后,要將物件表面及地面立即清掃和清理干凈。
7、 乙方要愛護甲方所有公司財物,不得有損壞和盜取、否則按原價或加倍賠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時將視為單方面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金額的10%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有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粉刷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二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為保證工程施工順利實施,保質保量,安全文明按期交工,雙方達成如下條款,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項目名稱
鳳凰國際項目部城南停車場車庫墻體涂裝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
自______至______工期為______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有乙方包工不包料的形式自行組織施工。
四、工程質量
按照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標準涂裝要求驗收 ______年內墻體保證粉刷質量,不褪色.不掉皮。
五、工程報價及撥款方式
工程報價:工程單價墻為 元/㎡;柱、梁位 元/㎡ 工程量結算方式;按實際竣工面積進行計算。
工程款結算方式
該工程項目開工做完后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標準驗收合格后,甲方撥付乙方工程結算款至95%其余5%作為質保金一年后再與支付。 ( 工程款竣后乙方向甲方完全交工后才予以支付給乙方相應的款項)。
六、施工方法和維護
1、墻面顏色:白色
2、保修期為1年,在保修期內如出現墻皮脫落或起皮、較大面積發花、脫色現象,由乙方負責維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滿意。若甲方通知乙方后2日內仍不作為,則甲方有權另行安排施工對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加10%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時,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范及文明施工條例要求標準施工;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整個施工過程施工環節,并提出相應整改意見;
3、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采取安全施工保護措施,造成作業職工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及建筑材料等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負責施工現場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
一、違約責任
甲方:
1、在工程施工中如需變更技術等規范要求及時與乙方說明;
乙方:
1、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把好工程質量關。
2、如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誤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人為的工期延誤,每拖延一日,按工程總造價的5%進行罰款,并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二、未涉及條款,有甲乙雙方協議解決,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雙方及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粉刷工程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本地區有關規定及我單位申請創建市級文明單位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工程實施事項協協商一致,簽定此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峒縣總工會辦公樓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墻壁和雨棚頂批白,雨棚下方和臺階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換工程;
2、施工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
二、承包范圍及內容
1、承包范圍:通過雙方商議,甲方擬將本單位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墻壁批白和組織部、宣教部房間內四周墻壁粉刷工程承包給乙方。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所有工具、用具由乙方自行解決,使用材料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三、工作內容:
1、單位辦公樓一、二樓走廊內四周墻壁粉刷和組織部、宣教部房間內四周墻壁及雨棚頂批白,雨棚下方和臺階部位年久失修大理石更換;
2、自身施工作業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內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
3、其它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
四、勞務報酬及支付
1、雙方約定勞務報酬或單價無論何種情況下都不再調整,均一次包死。
2、本協議所規定承包范圍內的工程單價及結算方式:
(1)內墻批白: 元/m2,實際面積 m2,計金額 元(空方實算);
(2)更換大理石: 元/m2,實際面積 m2,計金額 元;
工程款總計(大寫): 元(小寫: 元)。 工程款的支付:乙方完成所有的工程量后,甲方驗收后30日內一次性付款給乙方。
五、工期
雙方約定工期為5天,每推遲一天罰款200元,實際以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為準。
六、工程質量
整體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規定及甲方施工技術交底的要求,工程的面層,不得有爆灰和裂縫,表面光滑,平整。如驗收不合格,必須無條件返工,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施工,承擔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各項損失和賠償費用。
八、禁止轉包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分包內容轉包給他人。否則,甲方將扣除合同總價款的5%以此對乙方進行懲罰。
九、終止合同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權終止合同,所做工程視其實際情況而定,但最高只能按50%工程量結算或無工程量結算。
1、質量達不到工程驗收標準要求;
2、不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中途無故停工;
4、發生違法行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峒縣總工會 乙方:
日期: 日期: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工程預算報價表》、《施工圖紙》)。
6、質量標準: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頒布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乙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詳見《甲方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工程造價: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裝修工程包含的項目詳見《工程預(結)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合同價款,除合同另有約定或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方可作調整: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材料變更和項目變更;
(2)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因素。
第三條工期
1、承包方應按發包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歷天。
2、有下列情況之一,并經發包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發包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發包方損失。
第四條工程保修
1、保修內容、范圍:工程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內容。
2、保修期限:按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次日算起,保修期為壹年。保修期內,乙方提供工程的免費維修服務。工程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后的24小時內到場勘查,并在三天內維修完畢。
第五條施工圖紙
雙方同意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2)甲方委托乙方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詳見: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六條工程款撥付和結算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結算表》并核對無誤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賬號信息為: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賬號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通過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款項轉賬至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收到相應款項。
第七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權對工程質量及施工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并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工程內容進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應積極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并在材料運送到施工現場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查驗。如因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造成工程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保證擁有承包該工程的合法資質,并應按相關要求及標準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6、乙方保證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嚴格按照雙方約定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并留存施工記錄。
7、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規范、防火安全規定、施工規定及質量標準。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出現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乙方應保護好原場所的辦公設施、設備,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工程完成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八條工程驗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查驗后對工程質量提出異議的,乙方應配合重驗,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時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未全面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并賠償守約方所遭致的損失。
2、若因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工程項目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每遲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百分之五的違約金;遲延超過1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而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3、若乙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相當于工程總承包價5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支出的賠償款、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差旅費等)。
第十條合同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互利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自雙方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畢后自行終止。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中的屋面防水施工工程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及承包內容
1、 工程名稱:_______
2、 工程地點:_______
3、 工程承包內容:屋面防水施工工程
屋面防水采用改性瀝清B防水材料(3厚),面積 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工期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內開工,_______ 個工作日內完成乙方所承包的屋面防水施工工程。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包進度等承包方式。為滿足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機械工具均由乙方自帶、自備費用乙方自理。
第四條 工程造價
屋面B防水每平米 _______元;(含稅金)
總價款 整(工程量按實結算)。
第五條 材料規格及質量標準
5.1 材料規格:(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級為Ⅱ級)屋面防水采用B防水卷材,厚3。
5.2 材料質量標準:所用防水材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材料進場后,應抽樣復驗,并提出復驗報告,進場材料如何,是否合格,標準低于樣品材料一律不準進場。
5.3 施工質量標準:防水施工必須具有二級以上防水施工的資質,作業人員應當持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上崗證。
①基層必須干燥,含水率要求在8%以內。
②基層表面要干凈,要求用吹風機清除灰塵、雜物,然后刷冷底子油一道,要求涂刷均勻干燥8小時以上方可鋪沾卷材。
③復雜部位處理,陰陽角部位應做成八字形,女兒墻,管根、煙筒、排氣孔、落水口及伸縮縫等轉角部位均應做附加層,一般寬為30c,搭接為810c。
④上下層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鋪貼,上下層及相鄰兩幅卷材的搭接縫應錯開。
⑤天溝、檐溝、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頭的端部應裁齊,塞入預留凹槽內,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最大釘距不應大于900,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嚴。
⑥卷材遇墻、壁、管、設備基礎等需要上翻時,上翻高度不小于土建完成面以上25c。
⑦防水施工完成,應進行淋水或蓄水試驗,蓄水時間不小于48小時。
⑧乙方應確保各項防水工程施工達到優良標準,嚴格按照國家規范(GB50345-)、設計圖紙和西安有關標準及甲方要求施工。
第六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安全生產:乙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甲方和監理單位的管理和指導,無條件配合建設主管部門的各項檢查、驗收。按要求配備和安裝安全設施、服裝和用品。嚴格依照《____省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組織生產,對違反各項規定和操作規程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乙方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各項安全文明措施實施,乙方現場施工人員的所有勞保用品、服裝均由乙方自購、自用,并無條件滿足需要,達到甲方和監理單位的驗收。積極落實甲方和監理單位制定的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對不認真履行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罰款、直至清退出場。乙方人員無論什么情況都不得在甲方工地、辦公場所,市政府部門及社會聚眾鬧事。
第七條 工程驗收
進場材料需總承包、監理、甲方及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場施工,施工完成驗收按《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和合同規定驗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時間完成合同工程,則由乙方向甲方按每延期一天支付該工程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據此提出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8.2工程質量標準或檢測不符合要求的',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在____日內整改,因整改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應向甲方按每延期一天支付該工程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
8.3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20%的違約金。
第九條 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完成30%支付合同價款的10%,完成至60%支付合同價款的30%,工程全部完成支付合同價款的70%,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價款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滿后付清,保修期為_______年 。
第十條 其他約定
10.1本合同的簽定地點為 ____市 。
10.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當事人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3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負責人:_______電話:_______負責人:_______電話: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1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臨沂.沂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管道保溫
工程地點:山東XX廠區
工程工作內容:
管道保溫、巖棉管殼50、鍍鋅鐵皮005厚
二、工程承包范圍:管道保溫工程第一期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合同價款:
合同總價: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為預付
款;根據工程實際月進度付
%進度款。
2、雙方根據實際驗收合格的竣工驗收證書進行結算工程的總金額。
3、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選擇□電匯
□匯票
□承兌匯票。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并將有關竣工資料移交后,向乙方支付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
的%,余下的%作為工程質保金,待工程竣工驗收滿________年后____日內全部結
清。
六、工程質量標準:
1、本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標準,乙方按照施工圖、國家現行施工驗收
規范和技術條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要求。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中規定的品種、規格、尺寸采購材料、保質保量,嚴禁
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在施工中運用。
3、施工過程中,甲方按規定進行檢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要求,達不到
本合同
約定要求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重新施工,乙方應滿足要求,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直至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4、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條件后,乙方應進行自檢,并在隱蔽工程或中
間驗收前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驗收合格,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負責整改或返工,直至滿足合同質量要求。
七、質量保證期:
1、正式移交簽證之日起的________年時間內,是質量保證期。
2、凡屬乙方責任造成的質量缺陷,由乙方負責無償處理,直至工程質量符合驗收
標準。如果乙方不能進行返修,甲方將另選委托單位承修,其費用在乙方質保金中扣除。
八、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派為該工程的項目經理,
為本工程安全監督負責
人、
為質量監督負責人。
2、在開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與說明書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3、五天內完成工程施工技術交底。
4、施工用水用電、暖、路、負責接通,費用由乙方負責。
5、組織對工程的隱蔽工程驗收、交工驗收。
6、負責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乙方責任
1、委派
為該工程的項目經理,負責施工期間的施工質量、進度和安全扥更
協調工作,并派為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的負責人。
2、工程開工前,必須按甲方要求編制安全方案報甲方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提交開工報
告,落實安全措施和開工報告經總監批準后,才能施工。
3、對所屬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防火、防爆、防毒等教育并做好文明施工。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和說明很俗以及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按規定
做好材料的試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設備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6、交工驗收后,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在10天內撤離施工現場。
九、合同內容的變更與解除:
1、本工程設計變更必須經業主項目的委托人簽署的書面通知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按
要求報批預算及相關手續,經甲方確認后方能實施。
2、因甲方原因的簽證,簽證單要一事一簽,并有詳細的.原因說明、具體位置、尺寸、
工程量及費用預算在五個工作日內甲方確認。未經批準的簽證單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十、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出現以下情形的,工期延誤。
a、不按期交出施工現場場地。
b、因圖紙變更未能及時送達乙方。
c、不按期支付工程進度款。
d、因工程設計變更,使已經完成的工程拆改。
e、逾期組織驗收。
2、乙方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質量問題返工逾期完工的,按合同工期規定逾期的次日起,
每逾期一天,甲方扣乙方元。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件有效)。在竣工結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保修期滿價款結清后合同終止。
十三、合同份數:
合同文本一式份,雙方各自保留份。雙方有關供貨合同的協商、會議紀要、技術文件、招投標文書等書面協議或者文件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河南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____省____縣博愛路6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變電所工程施工協議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為協同工作、加速工程進展。本著亙惠互利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商議、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承包工程范圍:
1、甲方所承包燈塔廉租房一號樓、二號樓、三號樓的砼現澆、砼予制、澆砼用的架子搭設、拆除、砼保養(沖水保濕潤;)
2、一號樓、二號樓、三號樓的磚、砂材料、捧和砂漿、吊運上樓到每間房內、以及打掃清理樓層、屋面衛生、建筑殘渣等。
二、計價:按建筑定額面積____元____/M2計算。
三、結算付款:每層樓完工到下一層開始砌筑磚墻體的第一天止、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特殊情況不得超過五天。主體工程完工、驗收合格30天內全部付清。
四、注意亊項:
1、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施工員、安全員的指導、安排;
2、現澆砼必須按配比單嚴格稱量配比攪棒、澆注時震搗密實、不漏棒、現澆結構外觀平整、無蜂窩麻面;及時養護、時間不少于7天;
3、乙方因不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導、不按配比單配料而導至返工的、乙方承擔工料;
4、注意安全、安全笫一、安全生產不違章作業、不兇酒鬧事、不準穿拖鞋上班;杜絕安全亊故隱患、如有不測。超過1000元以上的雙方商議解決、在1000元之內的由乙方負責;
5、保證工程進展、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工期內完成砼澆注;滿足泥工師傅的磚、砂漿的供應、否則甲方另行請工人其費用甲方從乙方的工價款中扣除。
此合同一式二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工程峻工自動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