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租賃主體協議書(通用3篇)
變更租賃主體協議書 篇1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原承租方):
身份證號:
丙方(新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廈門市的店面簽訂了編號為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
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就該租賃合同的變更事宜做如下補充:
一、從年月日起租賃合同承租方由乙方變更為丙方,丙方用于經營。
二、乙方同意其根據租賃合同交納的合同保證金直接轉為丙方應支付的合同保證金,在租賃合同期滿后由丙方憑合同保證金票據原件到甲方處辦理退還手續,該合同保證金退款賬號由變更為。
三、經丙方確任其正式有效通訊地址為:如上述有效通訊地址有變更,丙方應于地址變更后及時向甲方確認變更,并將變更后的有效地址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當甲方就本合同履行產生的任何事項向丙方以掛號郵遞形式送達通知時,以上述地址為唯一有效地址,甲方郵遞信件自郵件投寄該地址之日起第三日視為通知已正式送達且丙方知道通知內容。
依據送達文件,甲方可參照租賃合同相應條款采取必要措施。
四、本協議生效前乙方應按期支付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由丙方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所有權利義務。
該債權債務轉移行為是建立在乙丙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由此產生的其他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以上債權債務自本協議生效后,自動由乙方轉入丙方名下。
五、租賃場所內物品交接處理及所需費用均由乙丙承擔。
因交接所產生的糾紛由乙丙雙方自行處理,與甲方無關。
六、本協議簽訂后十日內,乙方應向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該店面上乙方申請登記的營業執照及其他相關證照、許可證的注銷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丙方需自行取得所有與其經營有關的國家和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許可和相關證照,并對其租賃場所內經營活動的合法性負責,所需費用由丙方承擔。
七、除本協議約定情形外,租賃合同其他內容不變,丙方保證嚴格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履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簽約地點:
變更租賃主體協議書 篇2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上海簽署《租賃經營合同》(下稱“合同”),現雙方擬對合同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經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
1.關于租賃鋪位的調整
1.1合同原第條約定:甲方將位于中國上海南京西路993號的“向陽993商場”第層號鋪位及其設施交由乙方承租經營。該承租面積為平方米。
1.2現將該條變更如下:甲方將位于中國上海南京西路993號的“向陽993商場”第層號鋪位及其設施交由乙方承租經營。該承租面積為平方米。
2.關于租賃期限的調整
2.1合同原第條約定:該租賃單元的租賃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起租日按照乙方發出的《入駐通知書》上載明的計算方式計算,該鋪位租賃期限到期日相應調整。
2.2現將該條變更如下:乙方實際起租日為年月日,租賃期限截止于年月日。
3.關于承租費的調整
3.1合同原第條約定:
3.2現將該條變更為以下第種:
3.2.1甲方按每月人民幣元收取承租費,當乙方的月營業額超過人民幣元時,甲方按該月營業總額的%收取承租費。乙方的每月承租費由甲方從乙方當月通過甲方流轉的營業額中直接劃扣。
3.2.2甲方按乙方月營業額的%收取承租費。
3.2.3甲方每月收取承租費人民幣元。
4.關于管理費的調整
4.1合同原第9.1條約定:商場管理費自甲方指定的進場日起,第一年按承租面積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2.15元計算,即承租期首年每月合計人民幣元。
4.2現將該條變更如下:商場管理費自甲方指定的進場日起,第一年按承租面積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元計算,即承租期首年每月合計人民幣元。
5.關于商品品牌的調整
5.1合同附件C《鋪位用途及營業時間》中的`約定,乙方經營的商品品牌限為:
5.2現乙方經營的商品品牌調整為:
5.2.1如增加商品品牌,原約定的品牌保持不變,增加的品牌為:
5.2.2如減少商品品牌,除減少的品牌外原約定的品牌保持不變,減少的品牌為:
5.2.3如變更商品品牌,除變更的品牌外原約定的品牌保持不變,
變更的品牌為:
變更后新增的品牌為:
6.其他
6.1除以上內容進行調整外,合同其他條款不作變更,仍按原約定履行。
6.2本協議為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合同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
6.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騰聯(上海)物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
授權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日期:
變更租賃主體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__商業小區__區__號鋪位(復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__市__鎮__村__路__商業小區。
租賃面積:94.5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42平方米,二樓52.5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 伍仟 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當月租金:人民幣 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 元。
③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20__年__月__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后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余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筑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廣東廣中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