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壓器施工提供技術合同(通用3篇)
變壓器施工提供技術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安裝 變壓器
二、工程地點: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款: 萬元 。
付款方式: 變壓器安裝完成后支付全部金額。
四、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質量要求:符合電力局驗收標準。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責任現場的質量監督和管理。
2、按合交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保證變壓器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2、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施工。
3、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規定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1%繳納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主管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變壓器施工提供技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合同總價款: 萬元 。
付款方式:
四、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質量要求:符合電力局驗收標準。
六、甲方責任:
1、甲方責任現場的質量監督和管理。
2、按合交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保證變壓器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2、按照國家有關規范施工。
3、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八、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規定時間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額的 %繳納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主管機關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變壓器施工提供技術合同 篇3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擔“ 百揚超市 ”項目配電安裝工程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特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百揚超市”
工程地點: 九眼橋
工程分項名稱:1000kVA箱式變壓器安裝工程
第二條 承包范圍
新裝1000kVA箱式變壓器一臺 ,完成項目的設計、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及用電手續辦理工作,工程內容包括:電桿一基、10kV架空線安裝、真空開關、戶外高壓組合互感器、戶外高壓計量箱、10kV電纜及箱式變壓器等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等工作。即通常所說的交鑰匙工程。
第三條 承包方式
本合同為雙包工程,實行總價包干。按國家、地方和電力行業現行專業技術歸口管理及電力生產安全管理規定施工,設備及材料由乙方組織采購、安裝。采購的設備、材料必須符合GB3906-91、TEC-298以及GB7251-1997國家現行規范及電力行業的相關要求。
乙方負責安裝的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及電力行業標準、工程驗收合格、安全送電。
第四條 合同工期
1、配電工程安裝調試完達到驗收合格標準,具備設備帶電運行條件,總歷工期為 50 個工作日。
2、施工工期在下列情況下順延: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國家政策性變化。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收到工程預付款及用電業務需要的全套合法資料開始為甲方辦理相關用電手續,收到甲方開工通知書且由乙方確認具備開工條件起計為開工日。
第五條 工程總價和付款方式
一、工程總價:經雙方協商,本工程合同總價定為: ¥950000.00元正(大寫:玖拾伍萬元整)。
1、此合同總價不包含政策性收費(預付電費等);
2、若施工過程中因甲方原因及政策變化導致設計變更或工程返工,由乙方按照實際完成工程量辦理經濟簽證。
二、付款比例:
1、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50%即¥475000.00元正(大寫:肆拾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工程預付款;
2、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安裝完畢具備驗收條件三個工作日內支付合同總價的45%即¥427500.00元正(大寫:肆拾貳萬柒仟伍佰元整)作為工程進度款;
3、工程完工通過電力部門驗收合格,通電之日付清工程尾款 即¥47500.00元正(大寫:肆萬柒仟伍佰元整)。
4、在工程款未全部結清前所有設備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職責
一、甲方為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三、協助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申報批準等手續。
四、負責施工現場的設備、材料的看管及成品保護工作。
第七條 乙方職責
一、負責辦理供電部門相關手續。
二、設備材料采購及工程施工。
三、服從相關職能部門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自行承擔。
第八條 質量與驗收
一、以上查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如檢驗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返工至符合要求為止,并承擔一切費用 。
二、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受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三、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以通過供電部門的驗收通電為準。
第九條 爭議、違約和索賠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解決。如通過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商同意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三、違約
1、甲乙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內容完成工作,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支出,賠償對方損失,按工程造價的 5% 進行賠償,工期相應順延,由此造成的各種后果由責任方承擔。
2、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 乙方可以延緩施工(含送電),由此影響的工期及損失由甲方承擔。每延遲一日應支付合同總價款的 1‰ 的違約金(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約定本協議簽字蓋章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