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通用19篇)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
轉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鎮中心南路的賓館轉租給乙方經營,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轉租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轉租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租金及支付方式:轉租金每年 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轉租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將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 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租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租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使用、 整理 、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租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甲方:
乙方:
時間 :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2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
乙方(頂讓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經營的位于嵩山路與芳華路交叉口東_______的尚足館足浴店轉讓給乙方,現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就轉讓中牽涉到的各項事宜達成共識后,并在確認本協議書中雙方的'各項權利和義務無誤時,簽定本協議。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轉讓協議書簽定后,甲方收到乙方全額轉讓費用,轉讓手續全部結束;
(2)甲方在與乙方交接之前,須和相關方結清以前的費用,包括租賃費,水電費、寬帶費等等;
(3)甲方對現有轉讓物品及裝修等情況列出物品清單,并作好正常交接手續;
(4)違約責任:甲方如在本協議簽定后個工作日內不能或沒有完成上述義務,甲方應退給乙方訂金_______元整;
(5)協議生效后,甲方可根據需要協助乙方與商鋪產權人簽訂租賃合同。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需在轉讓協議書簽定后,當日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整給甲方作為訂金,剩余轉讓費用須在協議簽訂后天內付清;
(2)乙方在轉讓協議簽訂后若沒有及時支付轉讓費,則視為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轉讓協議,并不予退回乙方訂金;
(3)本轉讓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4、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充分發揮山場最佳經濟效益,甲方在穩定所有權,搞清經營權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同意將該戶座落在 山場約 畝轉讓給乙方經營。
一、第一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塊山場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轉讓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金:兩塊共計人民幣 元整。自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四、在轉讓經營期限內山場一切經營權和經營方式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撓和干涉,乙方并享有繼承權和轉讓權。
五、在經營期間內乙方享有經營權、收益權、處分權、繼承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財物。
六、乙方經營期滿后,如果山場樹木沒采伐完,按市場價格轉給甲方。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昌橋林業站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范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于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于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2、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并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3、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4、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并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后還有剩余的,乙方應將剩余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范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_______________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及該土地上的附著物、已經建設的房屋一并轉讓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_____。西起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北起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長期。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年后甲方必須與乙方續簽本合同。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整)。
四、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字摁手印之時一次性給付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整)給甲方,甲方應當立刻出具收條給乙方。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若需要甲方協助辦理相關手續,甲方應當積極協助乙方。若甲方不履行該兩項義務,甲方承擔轉讓總價款三倍的違約金。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團結村村民委員會)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并保證該土地沒有其他糾紛。在轉讓前,因甲方的轉讓土地存在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6、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享受該轉讓土地上的一切優惠和國家待遇,并承擔該土地上的一切義務,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轉讓總價款的三倍。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1、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2、甲、乙雙方都只能向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生效條款
1.本協議轉讓土地須經甲方所在的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形成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土地轉讓給乙方的《表決記錄》,由甲方村委會上報四合鄉人民政府批準,并報西昌市人民政府備案登記。
2.經過上述法律程序后,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摁手印時即產生轉讓的法律效力。
十、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每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6
甲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乙方(單位或個人名稱):
因 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互換標的
1.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
甲方調換給乙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詳情見下表)。
甲方土地詳細情況
2.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
乙方調換給甲方的地塊面積為 畝(詳情見下表)。
乙方土地詳細情況
二、互換土地期限
互換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互換雙方權利義務關系
1.承包土地互換后,相應的承包經營權同時交換,雙方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交換。 2.土地互換后,當事人可以要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并與發包方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3.土地互換后,甲、乙雙方應報發包方(集體土地所有者)備案。 4. 甲、乙雙方在互換后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5. 甲、乙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6.因互換土地的面積、等級、價值不對等的,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于后:
四、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五、交付土地的時間
相互交付土地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 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其他約定:
八、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款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
十、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向街道、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由甲、乙雙方和發包方各執一份,一份送村委會,一份報街道、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一份用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代表人(簽章): 乙方代表人(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意見:
鑒證人:
負責人:
鑒證單位:(簽章)
簽證日期: 年 月 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加盟的武漢吾飲良品有限公司的店鋪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同意甲方將位于____的加盟分店轉讓給乙方繼續使用,加盟分號為:_______;并且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受的權利,在甲方加盟期滿后,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續簽加盟合同,如因甲方原因續簽失敗從而導致乙方利益受損,乙方所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甲方已與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___年___月___日止,__________有限公司不得在與甲方簽訂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義務和費用并限定乙方權利的行為和決定,若因此產生的分歧及糾紛費用由甲方與__________商議解決,同時乙方也應當同意并履行甲方與__________總公司所簽訂的加盟合同中的相關義務。
第三條 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第四條 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其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轉讓的店面包括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和等詳見合同附件。(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的驗收依據)。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店面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七條 乙方更改甲方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上的被特許人名稱,甲方必須負責辦理,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1、該店轉讓金為____元(大寫___)
2、轉讓金支付方式:自本合同生效當日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用總額的___,乙方在一個月內學會奶茶店所有產品的調配方法并能獨立運營后支付余下的尾款。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第十條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逾期轉讓或轉讓中止,逾期15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____元作為違約金。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乙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____元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店面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的人民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8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2.違約處理
如發生上款所訴任一違約事件,質權人有權宣布主債權提前到期,并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處分質物外,還可要求出質人支付違約金 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所受損失的,出質人應賠償質權人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由任一方可以向質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爭議期間,各方應繼續履行未涉及爭議的條款。
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要補充的,可以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 份,其中出質人執 份、質權人執 份。
4.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約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以下無正文)
出質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照《民法典》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村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就蔣岙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本村碾米廠經營權承包給乙方,碾米廠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碾米廠經營權,不得買賣。
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轉讓價格: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按 元/年(大寫: )支付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承包期內,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付清承包費,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經營,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乙方在自主經營當中如果出現嚴重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沒收承包履約保證金,而且收回承包經營權。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碾米時間:定每月三天,即初六、十六、二十六。農忙加班一個月(即逢3/6/9)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享有自主經營權并自負盈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2、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保護和維護好碾米廠及其設備,其他需要的設備承包者自備,如已有設備損壞,按價賠償(設備如損壞或有故障乙方及時維修并費用自付,并保持清潔衛生)
3、在本合同期限內,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碾米廠及其設備的損失,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集體的賠償義務。
4、碾米廠經營過程中電費乙方自負。
5、乙方在碾米廠不準堆放其他雜物,并監督他人不準堆放雜物。
6、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經營中,不得影響周圍群眾的生產生活。
七、承包期滿后,甲方驗收碾米設備能正常運行后,甲方將乙方的1000元履約保證金不記息在一個月內退還。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在承包期內,乙方提出不愿承包,甲方將沒收1000元履約保證金。
九、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0
擔保人(以下稱甲方):
住所地:(股東個人):
身份證號:
反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在乙方與貸款人通過網簽訂的《網絡借款電子借條》(標流水編號為:)中以擔保函的方式為乙方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約定當乙方在還款期限屆滿而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即甲方清償該項債務,甲方在承擔上述保證責任后,可依法向乙方行使追償權。
現甲方為確保該追償權的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抵押擔保的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就上述《網絡借款電子借條》(以下簡稱《電子借條》主借款協議)約定之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超息(超過借款期天數產生的利息)、罰息(未還本金百分之五每日)、催收費用(未還本金金額的1%)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履行保證義務后所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二、擔保形式及期間
乙方根據本合同以抵押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擔保期間自被擔保的主借款協議成立之日起至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
三、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于甲方根據上述《電子借條》約定向貸款人或其債權受讓人承擔保證責任后3日內向甲方償還其已經承擔的全部擔保款項。逾期未履行的,參照本合同的第五條、第八條執行,林場經營權詳見《林場經營權抵押清單》(附件1)。
四、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后十五日內,到相關權屬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有關手續。
五、抵押權的實現
若甲方代償后3日內未得到乙方的清償,則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后的10日內,協商將抵押的林地經營權進行折價處理、公開轉讓或出租;林地經營權采取折價、公開轉讓或出租等方式所得實際價款應當優先清償甲方的債權。若該所得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則歸乙方所有,不足的部分,由乙方承擔補足責任,乙方不能及時補足的,甲方可就不足部分進行訴訟追償。
若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未就抵押權的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則甲方或其債權受讓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的經營權年限,以拍賣、變賣所得償還債務。
六、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相應調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權證、審批表;
(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未受清償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上述抵押財產以折價或者以轉讓、出租等方式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3)若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由于乙方對抵押財產的權利滅失而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所得的'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在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的請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抵押物進行任何處分;
(5)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通知可以以電話、郵件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
2.甲方作為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在乙方履行償還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作為抵押人,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后,乙方有權要求歸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后超過債權數額部分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并告知受讓人后,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為抵押人,應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場經營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資產;
(3)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4)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抵押財產進行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形式處置抵押財產,并愿意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同時保證不自行且不準許他人在所抵押的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礦、采砂、采土等行為。
(5)乙方若因姓名、住址、郵箱、聯系電話、緊急聯系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可能引起相關通知無法送達,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未通知甲方的,乙方同意甲方自相關通知行為發出時,即視為已送達至乙方。
八、違約責任
乙方在發生下列事件之一時即構成違約:
1.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沒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項義務或規定;
3.乙方明確表示不償還其到期債務或以其他行為表明不償還的;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后,甲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主擔保合同下擔保款項的20%;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賠償損失。并由此發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咨詢費、差旅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電子借條》主協議成立之日起生效(即一旦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電子借條》后,本合同便發生法律效力);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的,乙方仍應在上述《電子借條》無效或失效后造成的相應的后果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的某些條款或某些條款的部分內容在現在或將來無效的,該無效條款或該無效部分并不影響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該條款的其他內容的效力。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完整組成部分,不可分割。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翼龍貸網備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股東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____省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39;約_____畝土地(按田頭冊為準)承包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從事黃及其他經濟作物生產經營。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農戶整確提供給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黃栽種后一個周內沒有提出書面要求的,以黃實際種植范圍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與支付方式
1、承包租金每畝每年支付壹佰元整,________年一付,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承擔甲方其他有關稅費及社會負擔。
2、乙方對承包土地進行翻耕開墾和套種其他經濟作物,甲方及農戶不得干涉。如因國家建設和甲方村鎮建設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因乙方黃基地建設需要在承包地內修建道路、水池、曬場等固定設施,甲方應給予協助和支持。固定設施用地由甲方協調,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樣。承包期外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產用水的權利。
5、乙方承包地建設所需的勞動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就地優先解決。
6、乙方爭取到的支農優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農戶因給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撓、刁難。
7、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內的一切農作物甲方必須自行處理完畢,否則乙方有權處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終止,農作物自行處理。
9、如果甲方農戶建墳需要用地的,應該合理補償乙方的黃成本費。
五、其他約定
1、爭議的解決和法律責任:_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如的確無法解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執行。
2、本合同一式貳份,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2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___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租金為一次性交清,并于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甲方。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應由甲方交納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____年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大寫: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10%作為違約金。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3
出讓人:(簡稱甲方)
受讓人:(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協商的情況下達成以下協議:甲方將本人擁有產權的一輛發動機號為:的全新版出租車一輛轉讓給乙方,現簽訂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該車作價人民幣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付給甲方現金00.00(人民幣萬)元整作為購車款項。(另有收據為憑)
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甲方將該車的各種有效手續(
1、行駛證;
2、附加費證
3、相關所有保險(交通全保),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移交給乙方,待乙方付清余款(______)后,由甲方交給乙方隨車工具。如果在甲乙雙方及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下可以延遲天(______)過戶,如果甲方不能及時辦理過戶手續,則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元整)。
四、本協議在過戶前因該車產權引起或發生的.債權債務、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即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甲方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償還任何債務或賣給第三人。車禍事故的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在該車輛未過戶之前乙方同樣不得以該車作為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償還任何債務,該車的維修維護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五、乙方要求甲方在辦理過戶手續,車輛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保險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在乙方需要時,應協助乙方辦理車輛有關手續。
六、協議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兩名擔保人各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訂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面積共__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__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5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轄高速路T型廣告牌經營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的廣告牌共 塊,正陽至兩河高速路路段,分別位于 ,規格: ,面積合計: 平方米 ;甲方擁有上述廣告牌唯一合法產權及合法經營權。
第二條:廣告牌經營權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廣告牌經營權承包費用標準:
第四條:付款方式: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義務。
1、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對乙方所承包的廣告牌定期進行維護。廣告牌在使用過程中因為質量問題或因自然破壞力發生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
2、甲方負責配合乙方完成廣告發布審批手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辦理廣告發布手續,相關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應履行義務。
1、乙方所承包的廣告牌,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廣告牌經營過程中,所發布的廣告內容必須 符合《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標準。否則,所發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注:因甲方廣告牌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等一切事故其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4、廣告牌在使用過程中不是因為質量問題或因自然破壞力發生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5、乙方在廣告牌租賃經營過程中,與承租方的簽約年限不能超過乙方所承包經營權年限。
6、乙方與承租方所簽訂的合同,不能以甲方名義簽訂。
7、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廣告位承包費用,拖欠費用達2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終止合
第七條:承包期滿時如乙方需要繼續承包,須提前2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乙方正式作出答復。
第八條:任何一方提出解除、終止合同,均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終止合同書。
第九條:除戰爭、地震等非可抗因素導致乙方廣告牌不能使用外,甲方有責任保證乙方廣告位正常使用。若因高發司、市政規劃要求及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廣告位無法正常使用,甲方可在其經營管理的區域內另外指定廣告牌供乙方經營,同時從廣告牌無法使用之日起返還乙方剩余的費用,另簽補充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字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向相關部門提出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對_________至_________客運班線經營權進行招標,乙方經投標(遞交服務質量承諾書),取得該班線的經營權,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獲得的客運班線經營權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
客運班線起訖點:_________至_________(往返);日發班次:_________;途經線路_________;班車類別:_________(直達或普通);客運班線類型:_________類班線;營運里程:_________(其中高速公路里程_________,占總營運里程_________%)客運班線起訖車站:_________(始發站)至_________(終點站)。
乙方投入營運客車_________輛,客車技術等級為_________,客車類型等級為_________,座位數為_________座。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在乙方就國家及省新規定與招投標文件有沖突時,甲方有權按照新規定提出要求,并對客運有關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等方面提出具體要求。
2、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經營期內的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運輸證件、票據使用、_____技術狀況、價格執行、交通規費繳納等定期進行考核。
3、甲方根據社會經濟發展和市場要求,有權在經營權使用期內對同班線進行招標增加運力和班次。
4、經營權使用期滿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5、甲方應按照招投標文件盡快為乙方辦理有關營運手續。
6、甲方應依法維護乙方的正當權益,加強客運市場秩序管理,對干擾乙方正常經營的非法經營和不規范經營行為依法查處。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在審批后_________日內投入營運。
2、乙方須遵守道路客運管理有關法規,服從管理,守法經營。按照"定線路、定站點、定班次、掛線路標志牌"運行。
3、乙方須按照核定_____、線路、班次、站點、運價運行,準點發車,不得沿途攬客,不得擅自改變、延伸線路、增減班次和增加客車座位。中途不得無故更換_____,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攬客、繞行攬客或者將旅客移交他人運送。
4、乙方在經營權使用期內不得轉讓線路使用權。不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進行轉包經營。高速線路經營權須實行公車公營。
5、乙方應嚴格履行投標文件或服務質量承諾書中承諾的事項。
6、乙方須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擔因政策和市場變化所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經營權使用期內,不得隨意停發班次或終止運行,如確有難以維持經營情形的`,須在停班30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停止運行,停止運行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7、線路經營權使用期內,如遇特殊情況(如春運客運高峰期、戰備運輸、搶險救災等),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運管機構調派。
8、因經營權使用期滿或其他原因中標線路終止營運的,乙方自行安排其_____、員工、設備等。
9、對甲方在管理和履行合同中出現的問題,乙方有權提出異議或向甲方上級部門反映或投訴。
10、因乙方過錯造成旅客漏乘、誤乘的,乙方應當按照旅客的要求退還票款或安排改乘;造成旅客人身傷害或行李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1、乙方應當保持客車狀況達到國家二級以上標準,設施齊全,車容整潔,標志清晰,按核定人數載客。嚴禁超高、超寬、超重裝載行包。
12、乙方應當按規定繳納交通規費;執行由物價、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客運運價及有關_____標準,實行明碼標價。不得使用非法印制、偽造、涂改、倒賣的道路旅客運輸票據和證件。
13、乙方必須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客人身意外傷害險。客運_____未改變客運性質時不得退保。
14、乙方_____駕駛員或乘務員應在發車前向乘客介紹安全乘車要求,在高速公路、山區道路和其他危險道路行駛時,應提醒注意安全,指導乘客采取安全措施。
15、運營客車不得設置或放置妨礙安全駕駛的設施或物品,并應在車內漆噴乘車安全須知內容。
16、乙方應當在核定的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乙方逾期未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逾期未投入營運,或經營期間擅自停班超過6個月的,視為自動放棄經營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將線路移交候補中標方經營或將線路流標,乙方投標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乙方不按規定_____、線路、班次、站點、運價運行或擅自轉讓線路經營權,以及轉交經營的,甲方按照規定進行處罰,并有權終止合同,收回經營權。
第五條?甲方招標文件、乙方投標文件或承諾書和招標線路經營服務承諾考核標準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招標文件中有關服務質量、運輸設備、經營行為等方面要求及乙方投標文件或承諾書的承諾經營,按照考核標準接受甲方考核,并按照招標文件的相關條款接受處理。
第六條?變更
乙方需要過戶、變更經營范圍、_____更新的,必須經甲方批準,并按照規定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乙方歇業或停業的,應當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交回營運證牌和經營票據,辦理歇業和停業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九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7
出質人:
身份證號碼:
質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債務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二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愿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 質物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對 經營權。
第二條 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 與債權人 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借款/擔保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全部債務。
2.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于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債權人給予債務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征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 質物保管
出質人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土地房屋租賃合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副本等證件原件交由質權人保存。
第四條 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直接行使經營權或對經營權進行出租、轉讓、拍賣等以實現債權。質權人行使質權,出質人應當無條件配合,不得對質權人行使質權設置任何障礙。
3.質權人處分質物后,若有剩余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準。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文件、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抵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文件、信息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并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信息披露或其他手續,并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于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并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不采取下列行為:
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并(或兼并)、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范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并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
一影響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于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并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愿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經營權利以維持經營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得為任何不利于所質押權利之行為。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文件,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類型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并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余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1.違約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于本
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準、同意、證書及其他文件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托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注銷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范圍或者注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事件或情況。
⑤出質人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重大訴訟、仲裁或其重大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采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導致對出質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⑥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擅自通過贈與、交換、出售、發出指令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質物的;或發生質物價值減少、質物滅失或重大損壞等嚴重影響出質人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的。
⑦質物被國家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構施以強制措施的;或者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
⑧出質人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足以妨礙本合同正常履行的行為,或者損及質權人正當利益的行為。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8
出租方(商鋪業主):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業):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備出租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按照商業規劃的用途有范圍進行承包經營或對外招商、招租、聯營等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商鋪的基本情況
該商鋪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縣_____街_____市場舊址的_____商業中心第______座______號商鋪,該商鋪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對該商鋪房產享有所有權,該商鋪房屋用途為商業營業用房。(注:商鋪建筑面積按房管局實測的實際使用面積為標準)
第二條:租賃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費
租賃期限共計_____年,起租日為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即在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雙方約定年租金承包費按合同價款的_____%計算,租金承包費額為___元/年(人民幣大寫:___元整)
第三條:租金承包費支付時間和支付辦法
1、雙方計算租金承包費的起租時間以_____商業中心開業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商鋪交付使用的_____個月內)起算,商場提前開業,則以實際提前開業的時間為起租時間。
2、每年租金分兩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費的支付時間,為直接從甲方首次交納商鋪購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時間為上期計租時間往后順延六_____個月的對應日_____日內支付(遇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若無正當理由超過_____日,則從第_____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的當期租金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3、租金承包費應由乙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該筆收入需要納稅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申報納稅。
第四條:在租賃承包經營期內,乙方享有對該商鋪擁有承包、轉包、出租、轉租、使用和收益的經濟權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將該商鋪用于自主經營;
2、將該商鋪用于對外招商,交由商業管理公司統一管理營運,開發商作為擔保;
3、利用該商鋪與他人進行合作經營;
4、將該商鋪對外出租,并允許承租方轉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經營方式;
上述轉承包經營期、出租租賃期、合作經營期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超過本合同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合同租賃承包期限,否則超出該期限部分無效。
第五條:租賃承包經營合同履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1、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該商鋪轉讓、贈與、抵押,但甲方應提前_____個月通知乙方,并確保該商鋪的受讓人、受贈人、抵押權人同時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與第三人就該商鋪所簽訂的所有合同(如租賃合同、合作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公約等)。
2、合同期限內,乙方或經乙方書面授權的第三人有權對該商鋪進行裝修、修繕、添加其他設備設施和隔斷,更改商鋪內部裝修和設施等,無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鋪到期還甲方時,乙方應將該商鋪恢復原狀(因自然損耗無法修復者除外)。
3、合同期限內,如該商鋪需要進行大型修繕需要動用物業維修基金的,乙方有權代表甲方該商鋪所享份額對維修基金使用事宜進行投票和行使表決權。
4、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其所享有的一切與商鋪物業管理有關的業主的權利和義務,一并委托給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辦理該商鋪及配套設備、設施的交接驗收、交鑰匙手續,簽署商鋪物業管理合同等事項。但乙方在行使該項權利時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賃承包經營活動。否則,應構成嚴重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賠償相當于_____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6、在該商鋪正式移交退還給甲方前,乙方應結清使用該商鋪所欠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等應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擔的相關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樣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延慶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賓館經營權轉租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其位于_____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潢時間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 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_。
第五條 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 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 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