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客房出租合同書(精選3篇)
賓館客房出租合同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租用客房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用房號:____________賓館______樓______室,共______間房。
第二條租約: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年______個月______天。
第三條房租價格: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天每房定價為_______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預付租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預付______個月______天,合計為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付款事項:除預付租金外,乙方所有的費用可簽單入帳,月結一次。乙方應于每月月終前來前廳部辦理結算,以付清當月全部帳目,與此同時乙方同意付清下月的續住預付租金,否則作為自動退房處理。賓館有權把該房的物品遷移至行李庫保存,待領,并終止協議,原房另行出租。
第六條優惠項目:乙方可憑本飯店長住房房卡享受下列優惠條件:
1.免費早餐,各餐廳均可。
2.免費使用游泳池、健身房和桑拿浴室。
3.商務中心各項服務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4.洗衣可獲______%的優惠。
5.在各餐廳、咖啡廳和酒吧用餐,均可獲______%的優惠。
6.卡拉可獲______%的優惠。
7.免費贈送當日報刊。
8.免費登記或確認車、船票和飛機票。
9.凡經常住房訂房者,其房費可獲20%的優惠。
第七條所租客房未經飯店前廳部同意,不能分租或轉租他人。
第八條乙方在賓館內住宿,必須向服務臺出示有效護照或居留證件,并填寫住宿登記表;乙方短期外出,須通知服務臺,返回賓館時應當重新到服務臺辦理入住手續。乙方在外出期間,如有朋友、同事要求入住該長包房時,請事先通知甲方并憑乙方書面證明和住宿者本人有效證件到服務臺辦理來賓住宿登記手續。
第九條客房內增住其他客人須經賓館前廳部同意并到服務臺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客房內不得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客房內嚴禁使用電爐或者其他功率在500瓦以上的電器設備。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如因乙方使用、保護不當而造成客房建筑、設備的損壞等情況,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乙方應按期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二條租約期滿時,在當時房價及上述各條款沒有更改的情況下,同時雙方也無其他異議時,本協議書可自動延長一年。期滿退租或甲方收回自用均應在協議終止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各方并立即辦理退房協議手續,否則作續租辦理。乙方如在租約期內退房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銷售部,否則應補償賓館15天的空房費。
第十三條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約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客房出租合同書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同意將位于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詳見本合同所附“租賃物”平面圖)
2、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辦法: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以后每個租賃年的租金在當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費用
1、乙方負責支付“租賃物”在乙方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水費、電費等費用,水費、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水電費的損耗按實際用量的5%計收,當月產生的水費、電費,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支付給甲方,乙方用水、用電數量以甲方抄表數為準。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納水、電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租賃期屆滿時,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標準向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納,每一租賃年的物業管理費與房屋租金同時付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裝修
1、對于“租賃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務辦公。
2、“租賃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對“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裝修的,改建、加固和裝修方案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以不損壞“租賃物”整體結構及第三方利益為前提,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裝修費用及完工后的維護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水、電單獨設立計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保證“租賃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對“租賃物”的安全檢查和整改意見。
2、按時、足額地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水、電等其它費用。
3、負責對租賃區域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4、按本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并開展經營活動。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
6、遵守甲方對“租賃物”所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續訂
在租賃期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責任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及“租賃物”的歸還
1、本合同可因租賃期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不能使用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項費用達30天以上(含本數);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裝修租賃房屋的,或擅自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的;
D、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書面催告后超過30天以上(含本數)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賃物”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將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因租賃期屆滿而終止時,乙方應在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天內將“租賃物”騰空,并交還甲方。對于“租賃物”內的固定裝修及附著物,乙方應予拆除(甲方認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復交房前原樣。乙方逾期歸還“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十、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賃物”或無正當合法理由拒收“租賃物”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天500元。
2、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于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于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但依據本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時除外。
4、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損壞或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加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存在受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賓館客房出租合同書 篇3
簽訂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方:__________建筑公司施工三隊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四噸載重量解放牌汽車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工地運砂子、水泥、磚、木料和預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給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元錢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送有關管理機關備案。
出租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