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精選3篇)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1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一、聘用崗位
第一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年。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一)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說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二)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戶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說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說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三)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四)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衛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五)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為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六)隱瞞與其他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或競業限制約定的。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有任何違法違紀行為或受到公司任何類型的紀律處分的。
(八)乙方在試用期內存在工作失誤的。
(九)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期限內提供用于辦理法定勞動用工手續的全部材料的。
(十)其他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情形的。
三、工作時間和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適用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午休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第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
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亦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國內或國際地區出差,或與乙方協商一致后派駐乙方在其他地點工作。
四、工資和社會保險
第七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每月日(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資,工資將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個人賬戶或以其他雙方認為適當的方式支付。
第八條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大寫:);正式聘用期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大寫:)。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依法確定乙方的工資結構,乙方的獎勵、補貼等按甲方依法確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標準執行。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其中上繳社會保險費中乙方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依法按月從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十二條乙方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休假、女工保護待遇、因工負傷、傷殘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負傷和患病待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獲得乙方提供與其聘用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務;
(四)根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工作實績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
(五)享受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所形成的作品、發明、專利、技術成果等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五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乙方的工作報酬,保障乙方應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五)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
(一)按時獲得勞動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二)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三)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四)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五)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發表意見;
(六)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七)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七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三)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完成工作任務;
(四)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和諧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五)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六)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七)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后一年內,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從事與甲方同樣的業務或受雇于甲方的競爭單位;
(八)不得以所聘用身份從事商業性活動,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間接謀取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利益;
(九)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復制、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秘密。
無論本合同基于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秘密;
(十)依法應履行的其他義務。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期滿或法律規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并被司法機關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故意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學校工作造成損失的;
(六)體罰學生,侮辱學生的;
(七)連續曠工超過個工作日或者1學年內累計曠工超過個工作日的。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和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產假及哺乳期內的;
(三)因公負傷、致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應按約定的試用期工資依法支付給乙方工資。
第二十五條為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乙方在合同期未滿,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離職的,甲方可以不支付除工資以外其他形式的報酬。
七、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向乙方給予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七)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八)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本合同期滿終止的;
(九)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合同的;
(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解除合同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的,發給乙方一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在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從甲方獲得的總收入的平均數);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依照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調整乙方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八、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平等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與今后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省、市、區規定執行;國家、省、市、區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文件,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后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發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后最遲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系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后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系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有效送達。
第三十三條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章頁)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1.中國科學院研究所聘請_______籍___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訪問學者,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訂本合同并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2.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單位訪問學者。甲方按照研究所有關規定在合同期內對乙方進行管理。
4.乙方的工作任務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細約定見工作任務協議附件
5.乙方按其意愿選定其研究的學科方向和合作人_____________,并在聘用期內與合作人及其課題組積極開展相關科研工作。
6.甲方支付乙方薪酬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月,另外給予乙方_________元用于住房補助,_______元用于醫療和社會保險。詳細約定見來訪者待遇協議附件
7.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中國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4)為乙方配備科研合作人。
5)按時支付乙方的報酬。
8.乙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和中國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甲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兼職。
3)認真開展本合同所約定的研究工作,保證科研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
5)遵守中國相關技術和科研保密規定,不從事與訪問學者身份不符的活動。
6)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9.乙方在其受聘期科研工作基礎上所產生的科研成果所有權歸甲方,并享受甲方有關科研成果的獎勵。訪問期間取得的論文、專著、專利等科研成果均應標注“受中國科學院‘外籍青年訪問學者獎學金計劃’資助”。詳細約定見科研成果歸屬協議附件
10.乙方在聘期內享受中國官方假期。另外,可根據乙方本國特有的節日,享受累計不超過5日的特殊假期。
11.乙方請假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病假需憑醫院證明。假期在10日以內薪金照發。乙方因病不能繼續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除聘用關系。
12.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要嚴格履行合同。
3)甲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i.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經甲方指出并協商后仍不改正的;
ii.根據醫生診斷,乙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4)乙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i.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ii.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報酬。
13.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即視為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________美元的違約金。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甲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乙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乙方同意后,離華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乙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日期:
不同職位聘用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民族:______
學歷: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戶口所在地: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______室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范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并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后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范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并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愈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于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項目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于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干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