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內容(精選3篇)
采購合同內容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規格、數量、單位、單價、金額
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______金額(元):___________備注:__________________要求:__________________總金額: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
二、 合作方式乙方向甲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三、 價格條款
1、 甲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乙方,按照相同型號產品享受市場最低優惠價格執行。
2、 每個月甲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價格調整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__________________知將計為下一個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價格調整__________________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 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四、 支付方式
1、貨到乙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五個工作日內,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乙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乙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甲方的貨款,甲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甲方公章的結算委托書進行結算,乙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五、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或以訂單中乙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乙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2、貨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乙方發現甲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甲方進行換貨。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每延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規定送貨,乙方有權退貨。
七、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各種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甲乙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對于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時間:______________蓋章時間:______________
采購合同內容 篇2
關于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的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勞動合同法第八條。 【解讀】本條是關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知義務的規定。 為了使勞動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時,能比較全面地了解對方,防止盲目、草率簽訂勞動合同,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勞動爭議的發生,本條對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前的如實告知義務作了規定。所謂如實告知義務,是指在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將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實向對方說明的義務。告知應當以一種合理并且適當的方式進行,要求能夠讓對方及時知道和了解。
一、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 由于我國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不平衡,用人單位往往處于相對強勢的地位,不能平等的對待求職者。招聘單位的情況、信息對求職者的透明度往往是極低的,甚至有些單位還故意發布虛假信息,欺騙或非法招用求職者。因此,本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如實告知義務作了規定。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如實告知義務,體現在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法第八條》。這些內容是法定的并且無條件的39;,無論勞動者是否提出知悉要求,用人單位都應當主動將上述情況如實向勞動者說明。這些內容都是與勞動者的工作緊密相連的基本情況,也是勞動者進行就業選擇的主要因素之一。選擇一份適合自己的職業對于一個勞動者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勞動者只有詳細地了解了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后,才能結合自身特點來選擇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除此以外,對于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如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包括用人單位內部的各種勞動紀律、規定、考勤制度、休假制度、請假制度、處罰制度以及企業內已經簽訂的集體合同等,用人單位都應當進行詳細的說明。
二、勞動者的告知義務 勞動者的告知義務是附條件的,只有在用人單位要求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時,勞動者才有如實說明的義務。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學歷、職業資格、工作經歷以及部分與工作有關的勞動者個人情況,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員構成等。用人單位不能為了解情況而侵害勞動者的隱私,這樣的做法還有可能構成對勞動者的就業歧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都應當如實告知另一方真實的情況,不能欺騙。如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虛假信息,將有可能導致勞動合同的無效。如: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供虛假學歷證明;用人單位未如實告知工作崗位存在患職業病的可能等,都屬于本法規定的采取欺詐的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無效。【關于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的內容
采購合同內容 篇3
酒廠合作協議的最新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
本著友好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以本協議(以下簡稱“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合作及之后購銷產品的基礎。乙方向甲方下達生產指令時,應以本合作協議簽字生效為前提;乙方向甲方采購時應依據本協議內容簽署具體的采購訂單。
一、合作項目描述
1.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本協議附件一中所述之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二、銷售范圍
1.甲方承諾:該產品只供給乙方獨家經營銷售,乙方有權以乙方擁有并獲得授權的商標以及相關一切合法資質開展銷售活動。
2.乙方有權根據業務需要在授權范圍內自行指定代理商及/或分銷商。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銷售產品或將產品銷售給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進行再銷售,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而使乙方受到的任何法律和經濟上的損失。
三、訂購計劃與支持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外,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附件二中規定的訂購方式向甲方訂購產品。
2.為支持和配合乙方完成訂購計劃,甲方應當按照其在本協議附件二中的承諾向乙方提供支持。
3.甲方向乙方提供 產品的各項技術標準,經雙方共同確認后執行。
4.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乙方經營活動所需要的一切關于甲方所必須出具的合法資質文件。
5.乙方自行設計的產品包裝,外觀必須得到甲方認可,雙方共同書面確認后方可生效。如果與第三方發生糾紛、訴訟,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將法律和經濟責任損失降到最低,但如果最終造成損失,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產品保證
1.甲方保證,其提供給乙方銷售的產品在產品質量上不存在與相關執行標準相違背的任何瑕疵。
2.如果乙方使用或銷售甲方提供的產品并因產品質量原因導致乙方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其它對乙方經營活動影響的事件,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處理。如果前述事宜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乙方進行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經營上遭受的損失,乙方根據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行政處罰決定書、仲裁裁決等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支付,及訴訟費、合理的調查費和律師費等其相關費用)。
3.甲方保證,本協議涉及的甲方生產以及產品的資質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導致各種合法資質失效,甲方應立即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或要求調整本協議中與資質相關聯的約定.如果協議終止,甲方應賠償乙方由于資質失效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4.在協議履行期間,如果本協議涉及的產品資質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甲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雙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問題進行協商。否則甲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5、在協議履行期間,如果乙方法律性質發生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的繼續履行問題進行協商。否則乙方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五、產品權屬
1.產品的外觀由乙方提供,由該外觀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在其生產的任何產品上使用與之相同的外觀,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獨立開發、增加品類,但是品類的包裝外觀必須與甲方現有的產品品類包裝外觀相區別,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任何產品上使用與甲方現有產品相同的外觀
4.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規定的強制性質量條款,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產品未能通過相關質量檢驗,則甲方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產品價格
1.價格:甲方按照約定的價向乙方提供 產品和服務。甲乙雙方在正式簽署的采購訂單中確認的價格是乙方應付給甲方的唯一貨款。
3.報價:報價單必須經過甲方授權人簽名方有效。甲方對乙方的報價必須基于誠實的基礎。
七、支付條款
1.乙方將按照本協議附件三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貨款。
2.經雙方確認的每份訂單中約定的價格為當筆交易不可變更之價格,是雙方進行結算的依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
八、訂單簽返及交貨
1.訂單簽返:甲方在收到乙方簽署的訂單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正式確認并返回乙方。經正式簽返的訂單的各項內容如:價格、交貨時間、數量、交貨地點等應全面予以履行。甲方應定期向乙方傳送未執行完訂單的出貨計劃。
2.交貨服務:本協議的交貨是指將貨物交到相關訂單中規定的乙方所在地或其它指定交貨地。乙方如果改變訂單中的交貨地點,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
3.風險的轉移:當貨物交到乙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乙方相關人員簽署交貨單并驗收合格后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在此之前貨物所遭受的任何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4.貨物的所有權:在貨物移交乙方或乙方在訂單中指定的收貨人后,乙方擁有貨物所有權。在此之前的貨物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運輸及費用:貨物的運輸由甲方負責。甲方應采取與產品性能及交貨時間相適宜之包裝和運輸方式進行運輸,貨物的運費按附件三的要求執行。
九、品質保證和售后服務
1.甲方按照工廠對該產品出廠的檢驗標準對產品進行出貨檢驗,并在交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出貨檢驗報告,以確保產品品質。
2.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該產品的工廠質量標準及相應的規格,并附當地技術監督局授權檢驗檢疫所的合法檢驗報告
4.凡是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若有任何變更,甲方必須立即通知乙方,并經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乙方有權作為不合格品退貨,同時由于甲方擅自變更產品后造成的質量問題和相關責任與損失(例如退貨費用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9.其他具體品質保證條款在附件四《品質保證書》中確定。
十、不可抗力
1.協議任何一方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地震、臺風、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無法控制的情況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該協議方對此不負責任。本協議規定的該協議方的履約時間自動延長。其延長的時間應相當于因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直接或間接地使該協議方不能履行協議的時間。受人力不可抗拒事件的影響的協議方應在合理時間內,用快件或電傳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對方,并于事件發生后15日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拒事件證明提交對方。
2.不能履約的情況延續達30天以上,雙方應立即修改訂單。若從不可抗拒事件的發生之日起60天內雙方當事人未能取得雙方滿意的辦法時,任何一方都可以終止履行訂單的未執行部分。
十一、保密條款
1.雙方同意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經公開有關商業或技術的資料或信息。
2.協議雙方應當為對方的商業秘密保密。無論該商業秘密是通過口頭、書面、視覺或其他形式取得的,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將對方的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人,除非協議對方已經事先書面授權該第三人取得該被透露的商業秘密。
3.協議雙方對保護對方商業秘密的謹慎程度應不亞于該協議方對自己擁有的商業秘密的謹慎程度,但無論如何協議任何一方采取的保護不能低于合理的標準。
4.如果由于協議任何一方的過失或故意導致對方的商業秘密被泄露,泄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5.本協議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和協議終止后,不得泄漏對方的商業秘密,也不得將對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超出協議范圍使用。
十三、生效和期限
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在________簽署,自附件一中所確定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具備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雙方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十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本協議執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本協議。
2.甲乙雙方確定,出現不可抗力或者非人為等情形,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協商解除本協議。
十五、爭議的解決
1.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則爭議應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4.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十六、附則
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協議雙方書面同意方可修改附件。附件與本協議不符的,以附件為準。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署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