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估算服務合同(通用3篇)
財政估算服務合同 篇1
財政估算服務合同
乙方應按照國家計委、建設部有關規定正確、科學地建立、采用合適的指標體系和計算方法并保證計算的正確性。
財政估算服務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咨詢服務方):_____
合同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1.項目名稱:_________;投資項目財務分析:_________
2.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一份財務分析報告及下列相關報表:銷售收入估算表,設備購置清單,建筑土建工程費用估算,固定資產投資估算表,固定資產投資分年度匯總表,滿負荷外購原輔包裝材料及燃料動力費用計算表,滿負荷工資福利計算表,銷售稅金的估算,無形及遞延資產攤銷估算表,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還款計劃表,總成本費用計算表,流動資金估算表,損益表,申請貸款還本付息計算表,投資計劃與資金籌措表,資金來源及運用表,資產負債表,盈虧平衡分析,全部投資現金流量表,自有資金現金流量表,敏感性分析,財務分析指標綜合匯總表。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國家計委、建設部有關規定正確、科學地建立、采用合適的指標體系和計算方法并保證計算的正確性;
2.乙方以印刷品和電子文件兩種形式向甲方提供財務分析報告,以印刷品形式向甲方提供各報表。印刷品報告要字跡清楚,并根據報表大小采用合適大小的紙張(一般用A4紙張)。電子文件類型為WORD或雙方認定的其它格式文件;
4.在合同生效__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一份需要甲方補充提供的資料或數據的詳細清單;
5.在甲方向乙方補充提供了全部數據、資料后_________日內,乙方完成財務分析的計算工作。乙方應立即向甲方通報財務分析主要結果,并根據甲方的口頭或書面意見重新進行調整以及打印正式報告及附表(該階段結果稱為中期報告)。
三、甲方的協作事項
1.甲方在簽訂合同時立即以印刷品或電子文件方式向乙方提供進行財務分析所需的各種基礎數據或文字說明(見附件2)。甲方對資料、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2.及時根據乙方要求向乙方補充提供有關數據或資料。
四、驗收評價
1.乙方應在中期報告完成后及時通知甲方(合同簽署人或其聯系人),并以通知時間作為合同完成的時間。通知形式包括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
2.在乙方通知甲方的2日內,以下列方式之一將報告送交甲方:
(1)由甲方派人前往乙方領取;
(2)由乙方向甲方發送電子郵件;
(3)由乙方通過掛號信件寄送甲方;
(4)由乙方面交甲方。
3.甲方收到乙方中期報告后,可對乙方報告再次提出修改意見。針對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議或意見,乙方應盡快對報告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報告視為最終報告。
五、咨詢費用及支付方式
1.經雙方協商,全部咨詢費用為_________元;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作為履約訂金,其余應付款項應在甲方接收中期報告時立即支付;
3.付款方式:現金。
六、違約責任及處罰條款
1.若乙方的最終報告中仍然存在指標設置和計算方法上的錯誤,乙方應盡快糾正,并根據錯誤嚴重程度減收或免收咨詢費用;
2.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乙方要求的資料或數據,或提供的資料或數據不準確,乙方免除按期按時完成合同的責任。若因此而使合同無法執行,甲方將沒收甲方支付的履約訂金。
七、其他
1.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訂金的有效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2.乙方結清應付給甲方的全部咨詢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本合同終止后若甲方要求乙方對最終報告進行修改,甲方按本合同額的20%收取咨詢費用(在6.1條款所述情況下除外);
4.乙方的指定聯系人為:_________。
5.附件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財政估算服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
A.甲方提供_________ 國和國外終端點(termination points)的電話通信服務,詳見本協議附件A ,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及
B.乙方提供_________ 國內部電話通信服務,詳見本協議附件B ,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及
C.雙方有意根據本協議中列明的條款從對方購買并向對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1.服務開始日。開始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或于該日期左右,甲方應按照附件A 的費率向乙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乙方應同樣按照附件B 的費率向甲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上述費率應受第4 條的調整所約束。附件A 中的費率在經甲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乙方后可變更。附件B 中的費率在經乙方事先30日書面通知甲方后可變更。
2.服務期。本協議自雙方于文首簽署之日期起生效,雙方的義務亦自此開始。本協議有效期為上述日期起后的三十六(36)個月(但受第5 條提前終止協議的權利約束)。本協議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后將自動延長半年。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后一期屆滿時終止本協議,該方應在該期屆滿前至少提前四十五(45)日將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除非經任一方以上述規定書面終止,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3.發票
(1 )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2 )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并不得遲于前一個月后的十五(15)日發出(“發票日”)。
4.結算
每月發票之間的差額(“結算付款”)應由發票金額較低的一方(“結算應付方”)于不晚于發票日起十五(15)日(“到期日”)支付發票金額較高的一方(“結算應收方”)。
如果結算應收方于到期日未收到結算付款,結算應收方(是否應為結算應付方)于到期日因沒有爭議的使用而應付但拖欠的金額應計收月利率1.5 %的費用。
本條規定不能被解釋為結算應收方放棄在本協議中其所享有的由于上述欠款而宣布結算應收方違約的權利,及終止本協議、行使本協議中或根據法律或衡平原則應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5.終止
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結算應收方自行決定并書面允許的任何寬限期內,向結算應付方開出帳單的結算付款未從結算應付方收到,則結算應收方可以其獨立意志決定部分或全部終止轉播服務。結算應收方保留權利,以向結算應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額過程中產生的律師費及由結算應付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成本,而不論是否提起訴訟。
6.調整
帳單調整的要求必須在發票日后十五(15)日內作出。被確定為出錯的任何金額將從下個月的結算中劃出。上述調整要求不應成為延遲清算付款的借口。
7.未保證
雙方未就本協議中提供的傳播服務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未就適銷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適用性作出保證。
8.義務的放棄
作為雙方以本協議載明之價格提供服務的實質性誘因,雙方同意對方不應在任何情況下對任何損失、開支或損害負責,這種損失、開支或損害是關于
(1 )年收入的損失,利潤保留、業務或商譽,及
(2 )雙方違約或使用或未使用服務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懲罰性的、大概的、后果性的或偶然的損失或損害。
9.賠償
雙方應賠償并使另一方、其股東、官員、主管、雇員和代理免于任何和一切損失、成本、損害、開支或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庭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上述費用的產生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由于本協議中傳播服務的安裝、接通、維護、服務或發射故障,包括服務提供方、其雇員、代理及客戶的對傳播服務的任何中斷,服務提供方重大過失或有意違反任何適用法律或政府規章的行為而導致的除外。
10. 無代理
任何一方未被授權作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無權代表對方、以對方名義假設或設定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義務。
11. 不可抗力
本協議項下雙方義務受制于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沒有義務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無法履行(結算應付方的支付行為除外)、損害、損失或任何設備的破壞或故障。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災、洪水、勞動糾紛或短缺、公用設施供應縮短、動力喪失、爆炸、內亂、政府行為、供應設備短缺、交通不可獲得、第三方行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雙方不應陳述對方對服務提供方對其客戶提供的服務負有責任。
12. 未棄權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任何放棄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全部放棄或棄權。
13. 修改
本協議非經雙方另行書面簽署文件,不得修改。任何一方知曉或收到對方的定單、售貨確認書貨其他類似文件不構成對本協議的修訂或修改。
14. 授權的陳述
各方向對方陳述并保證本協議的簽署和遞交接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已經合法授權,且本協議根據其中條款對雙方而言是有效合法并有約束力的協議。
15. 副本
本協議可簽署若干副本,各副本應為原件并組成一份同樣的協議。
16. 通知
本協議要求及允許的所有通知、要求及其他通信應以書面作出并在實際收到,或如更早且不論是否實際收到時,則于以一級郵件方式、正確書寫各方的最后知曉的營業地址且附適當郵資投郵之次日,視為以發送。通知應按下列地址發送:
至甲方:
聯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
至乙方:
聯系人: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 ;
電話:_________ ;
傳真: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財政估算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共同發展旅游事業,擴展業務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乙方組織團隊租用甲方客房、會議室等有關事宜,制定如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合同有效期:自簽定本合同之日始至合同權利義務約定之日止。
二、入住時間: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 日
三、入住(會議、用餐)人數:
四、費用標準: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預訂用房,應在團隊到達前 5 天,以書面形式(信件、傳真、電傳等)通知甲方確切人數和會議日程;
2. 乙方客人進房時間為12:00以后,退房時間為中午12:00以前,具體按入住酒店規定執行。
3.乙方客人利用入住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 乙方客人不得在客房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物品,嚴禁使用電爐等其它非酒店配套用電器設備,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擔并負責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5.乙方客人在入住期間,應遵守所住酒店的管理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人身或物品損害、損失及責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擔。
6.在乙方組會及會議期間不得以甲方酒店的名義從事招生、宣傳工作,如果因此造成社會負面影響,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7.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會議期間的人身及財產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五、付款事項: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順利入住,甲方應返還乙方預付款,并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2. 乙方客人離開時,甲方會務人員核對帳目,由乙方簽單人在結算單上簽字,
3. 付款方式為乙方在團隊離開后 當日內付清所有費用,甲方將消費賬目匯總交于乙方,由乙方于核對無誤
后付清該賬款。
4.乙方如對甲方所匯總的帳目有異議,應在接到帳目后 3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說明。
如乙方在 3日內未對甲方所匯總帳目提出異議,則視同乙方認可該帳目,結算應按合同規定進行。
5.甲方按照乙方實際的消費金額為乙方提供住宿、會議或餐費發票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爭議解決方式: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選擇以下任何
一種方式解決1.提交青島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青島海林山莊 乙方單位: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