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合作經營企業合同(通用3篇)
長期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1
第一章總則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 董事長 國籍 中國。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職務代表取締役社長,國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內。 郵政編碼:。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萬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萬元,占%;乙方萬元,占%。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 元
廠房元
土地使用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乙方:現金萬元
機械設備元
工業產權元
其他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條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3、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對于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為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并辦理商標注冊手續。合資期滿后,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董事通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條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另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另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九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二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年。
第二十五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各項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資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資公司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中國的其他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具體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合資公司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在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稅金。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提取各項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月日起至月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境內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甲、乙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合資公司應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三條每一經營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三十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章合資期限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十年。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應當在距合資期滿天前向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報送延長合資期限的申請書。
第十三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 超出實繳資本的部份繳納所得稅后,再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險
第三十七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境內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八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條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資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條規定,報經批準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二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適用法律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九章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五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四十六條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
1、合資公司章程;
2、技術轉讓協議(或合同);
3、合資公司進口設備等實物清單(或協議);
4、合資外方實物進口清單(或協議);
5、銷售協議;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及其附屬協議,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經貿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修改時同。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住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在 簽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姓名: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長期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向甲方購買砂石,用于 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以下合同:
一、購買砂石類別和單價
細砂_________元每立方米;粗砂_________元每立方米,毛石_________元每立方米,混合砂_________元每立方米,粉砂_________元每立方米。
二、付款方式
乙方在購砂石前必須預付砂款。現金以收據為準,如有超運的砂石不得超過方,如工程用砂拉完后乙方必須付給甲方全部砂款,乙方不得以未驗收工程或其它理由拒交。
三、該工程用砂
乙方必須僅在本砂場購買。除該砂場有特殊原因而生產不出砂石外,乙方方可到其它砂場拖運。否則將提高已拉的砂價______%計算。
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共同協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長期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經協商一致決定合作開辦_______幼兒園,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及相關利益特制訂本協議。
一、辦學的目的
1.堅持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探索新的連鎖幼兒園教育模式和方法。
2.提高幼兒園的辦學質量,辦成一所促進幼兒全面發展的綜合性幼兒園,并以此幼兒園成功經驗向其他幼兒園推廣。
二、合作內容
1.雙方共同出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萬元。
其中甲方出資伍拾萬元,占出資總額的50%。乙方出資伍拾萬元,占出資總額的50%。投資方式均為現金投資。
2.合伙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3.合作期三年內,雙方不得未經對方同意私自處理自己股份;三年期限后如遇入伙、退伙、轉讓及其他情勢變更的,須經雙方或對方同意。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將出資全額轉入甲方指定的獨立的用于開設幼兒園的銀行賬戶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同時甲方也應將出資全額轉入該賬戶,作為該幼兒園項目的啟動資金,待幼兒園注冊成立之起___日內將剩余資金轉入幼兒園賬戶。
2、甲方應本著雙方利益妥善、合理的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因不當使用,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失的,甲方應雙倍賠償。
3、由甲方負責對幼兒園的項目改造,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
4、由甲方負責幼兒園籌備開設及后期經營管理工作,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在幼兒園籌備開設和后期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遇重大難題和關系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須由雙方共同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如幼兒園支出達_________元以上的及其他重大事項。
5、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對該幼兒園項目的執行情況及資金使用狀況,如發現有損害乙方利益行為的,乙方有權停止該行為,并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的損失。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監督檢查。
6、在幼兒園日常運營過程中甲乙雙方不得做出損害幼兒園利益的行為,如有發現,雙方都有提出異議的權利,經協商共同解決。
四、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承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及風險。每個學期開學_____內由幼兒園財務人員估算本學期的開支,在預算資金有保障的前提下雙方可按所占股份分配上學期利潤,剩余資金交財務人員作園內日常運營用,包括償還相關幼兒園債務。如遇幼兒園經營中資金短缺時,由財務人員提前兩周通知,雙方按所占股份在通知后約定時間內注入資金。
五、事務執行
1、甲乙雙方委托受聘園長執行幼兒園的日常事務;委托受聘財務人員管理幼兒園的日常開支。
2、甲乙雙方均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幼兒園經營產生的收益歸甲乙雙方,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六、投資的轉讓及禁止事項
1.甲乙雙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其股份,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嚴禁挪用幼兒園資金、借貸給他人或作其他盈利活動,利用職務在收支中提取回扣,虛報支出,少報收入,構成貪污的行為。
4.嚴禁在以幼兒園為中心,直徑3公里范圍內,不得自營或者與他人合辦同檔次的幼兒園。
5.嚴禁用幼兒園資產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
6.嚴禁借用幼兒園名譽從事個人經營或做有損幼兒園名譽的事情。
七、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雙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個人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__元。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