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合作業務協議(通用3篇)
長期合作業務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目的:雙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二、合作期限:雙方的合作期為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合作期滿雙方另行續約。
三、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甲方自動成為公司的會員;依照相關協議和規定,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務,并擁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稿件及資料。(有效的稿件或資料是指甲方對所提供的稿件或資料不再修改)
2、在每筆業務發生時,甲方應詳細說明翻譯或本地化的要求。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要求提供相應的服務。
4、在涉及口譯服務時,甲方應說明時間和涉及到的專業領域。
5、在涉及本地化服務時,甲方有義務提供詳細的目標群體資料。
6、甲方在確認乙方完成翻譯或本地化服務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付清余款。
五、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分配相應的翻譯或本地化資源,必要時建立針對甲方業務的翻譯或本地化工作小組。
2、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及時、準確、規范的服務。
3、乙方對已經翻譯完成的譯稿,在一個月內仍有修改的義務。
4、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所有翻譯稿件或資料有保密責任,因乙方的泄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在涉及本地化和全球化業務時,乙方必須保證符合本地化和企業全球化的相關要求,因乙方工作失誤,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于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協議經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協議的解除與終止:任何一方如遇對方當事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均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告之對方確認。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地址: 地址:
-mail: -mail: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長期合作業務協議 篇2
出口代理方
委托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期間,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期間,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期間,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
江蘇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間,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月息__10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期間,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個工作日內;
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
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在代理出口或/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利益結算與分配:
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15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
日期:
長期合作業務協議 篇3
甲方執行單位:
乙方執行單位: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現就培訓英語教師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區教育局與 大學合作進行的教師培訓屬非學歷教育性質,目的在于提高教師的學力和業務水平。
二、甲方負責組織與行政管理,乙方負責教學和業務管理,并為教學質量負責。
三、乙方為甲方舉辦的學力教育培訓班,每期90名學生,每個教學班人數為30人,培訓期限為一年,培訓班的英語教學時數為280—300學時。
五、乙方承諾:經過培訓,能使甲方參加培訓的大部分學員在英語聽力和口語等方面的能力有明顯提高。對于學員反映強烈、課堂教學效果差的教師,經甲方提出,乙方應當予以及時更換。
五、甲乙雙方都同意將日常的教學點設在東山區教師進修學校,寒暑假期間將教學點設在外語外貿大學校本部。
六、甲方同意乙方為甲方學員開設的課程及課時分配計劃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
七、乙方負責組織好平時的測驗、中段考、結業考及水平測試(共三次),對三次水平測試合格者頒發學力證明書(結業證書),并負責建立接受培訓英語教師的學力檔案;甲方負責建立全區英語教師的繼續教育檔案,并負責把教師培訓成績納入業務檔案管理。
八、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的培訓時間,乙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改變,如有變更應當至少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
九、培訓費用按照每生每課時20元計算(包含教材費和散頁講義費),每月結算一次,由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除收取培訓費用外,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十、學員在 大學校本部培訓期間的交通費、食宿費等由學員自理。
十一、操作事宜由 區教師進修學校與出國人員培訓部協商解決。
甲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乙方執行單位代表(簽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