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材料運輸燃油合同(精選3篇)
車輛材料運輸燃油合同 篇1
甲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絕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 天,每天工作 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 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疽庭住址
郵政編碼_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_
絕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 天,每天工作 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 元/月。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材料運輸燃油合同 篇2
托 運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 運 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建筑砂石料
第二條 碎石方車輛運輸到承運方指定施工現場活動中所涉及的所有費用和砂石料買價),此價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調整運輸費用和砂石料買價。
第三條 結算方式:第一個月由承運方墊付材料費和運費;第二個月結束后,托運方在得到業主支付的計量款后,5天內對承運方上月的運費和材料費按50%結算,以此類推結算。
第四條 貨物到達地點:其中水井灣至四方井2.6公里、盤家屋基至窩坡山0.87公里、羅子堂至竹林灣1.13公里、龍洋礦山至白果灣
2.2公里、黃秧坪至龜榜上3.41公里;香菇基地人行便橋和人行便道。
第五條 貨物質量及計量方式:符合國家有關公路建設材料的規范質量要求及材料采購方的質量要求;以材料采購方材料員現場計量的數量為準并現場開具材料收貨單。
第六條 各方責任
1.托運方的責任:
A.負責提前通知承運方在指定的時間將材料的品名、規格、數量運送到施工現場。
B.在承運方運輸車輛到達施工現場后,托運方負責驗貨收貨的人員應及時驗貨計量收貨并開具收貨單。
2、承運方的責任
A.在托運方要求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若因承運方運送到貨不及時而使現場停工待料,承運方承擔托運方一切損失(托運方補償給作業工人的誤工費、生活費,現場管理人員工資、工程進度延誤損失等)。
b.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費用(燃油費、過路過橋收費、超重超限罰款、城市占道罰款等等)和一切意外傷害損失均有承運方負責。
C.承運方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運輸;承運方負責解決施工現場社會上干擾進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運方自身原因發生的所有糾紛均有其自行解決承擔。
D.承運方若中途不再按托運方要求運輸的,托運方有權在工程竣工驗收后15天內支付承運方的材料款和運費。
E.承運方須提供砂石料發票和油發票給托運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托運方兩份,承運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車輛材料運輸燃油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本著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陽新現價及相關法規,就中鐵十八局集團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專(湖北段)的部分碎石、黃砂運輸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 運輸物名稱、運輸線路及價格
1、 碎石
運輸線路:甲方指定軍墾龍山采石廠至中鐵十八局武九客專項目部二分部拌和站(26公里)。
單價:11元/噸
2、 黃沙
運輸線路:甲方指定陽新富池碼頭至中鐵十八局武九客專項目部二分部拌和站。
單價:14元/噸。
以上單價為固定單價,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單價。
二、 交驗方式:過磅,雙方采取監磅,以中鐵十八局武九
(客專)二分部過磅單為依據。(過磅費用與乙方無關)。
三、 支付方式:以實際磅單額按約定單價每壹萬噸計量結一次帳并在結帳完成后7日內付清款項。
四、 其他條款:
1、 運輸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按時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運輸材料給甲方,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協調費用以及風險、行車安全等一切事項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一概與甲方無關。
3、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運輸,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運行,乙方如不能保證供應,甲方可終止本協議,且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來阻工誤工,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4、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嚴重的情況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5、甲方如不能按約定付款,乙方可停止運輸。
6、乙方負責約定材料的運輸及施工環境協調工作,不得出現任何的阻工、誤工等扯皮行為,按時保證材料供應。
7、在施工過程中如有其他運輸地點,再另行協商補充。
8、乙方車輛必須聽從甲方調度指揮。
9、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及車輛,必須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現場人員指揮,否則乙方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 爭議處理
有關本協議履行面發生的一切爭議,力爭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有權向陽新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備法律效力。
七、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