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材料運輸合同(通用3篇)
工程項目材料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本工程材料運輸,經過議價,確定由 承擔運輸任務,現甲、乙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運輸內容:毛石、石子、鋼沙、細沙、廢土、廢渣等。
二、材料質量,所運輸的材料必須由甲方及施工技術人員認定,方可下車,有不合格材料不得下車,廢材料不得占道,若不合格材料占道,城管罰款由乙方負責。
三、價格及付款
1、基腳用料
毛石按車計價,每車248.00元(5立方米)材料必須是滴水的青石。鋼沙每車248.00元(5立方米)。材料必須是長坡嶺的沙。
2、主體用料
澆筑板、柱、過梁所用材料必須是長坡嶺的沙,按每平方米26.00元計價。
3、廢土70.00元一車(5立方米),由運沙車拉走,基礎完工后付清。
4、廢渣拉出不付款,由建筑方幫吊下裝車順車帶走。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材料運輸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各工地散裝水泥事宜簽訂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第二條:運輸價格表說明:
1、貨物運輸目的地發生變化,價格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運價包括: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用。
4、以上價格如有客觀原因,如油價上漲需雙方協商對價格調整。
5、以上價格為不含稅價格。
第三條:運輸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在運輸當月17日依據甲方供應散裝水泥工地簽證憑據作為對賬依據完成對賬,后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付現金給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所欠運費按上月實有金額的3%為滯納金,否則乙方有權停運,并追回所有運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提前一天預報水泥計劃及運輸計劃,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并保證進場道路暢通,以使水泥直達工地。
2、甲方應按約定時間與乙方結算運費,若不及時結算運費,造成相關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合同終止后,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付清乙方所有運費。
4、如有新的運輸點以補充協議方式對價格調整,同時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運送準確、及時、安全,工地當天水泥必須當天送到(除特殊情況外)。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水泥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計量和分量差
以生產廠磅為準,按國家標準的千分之三執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支付對方違約金伍萬元整。
第八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為憑,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項目材料運輸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為滿足遵義縣南部新區污水處理工程的施工需要,確保建筑材料運輸過程中的質量、數量、安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__材料單價:
1、石子、石粉: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甲方指定地點堆放),按甲方實測方量每立方米支付給乙方柒拾叁圓整(73元整)的運輸費、材料費;
2、毛石: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甲方指定地點堆放),按甲方實測方量每立方米支付給乙方叁拾伍圓整(35元整)的運輸費,運輸地點為指定地點(金杯大道?金杯大道的具體位置予以明確);
3、實心磚: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甲方指定地點),每塊單價(含材料費和運輸費)為0、14元,數量為現場清數為準。運輸地點是火車站村辦公室,南白殯儀館;
4、青石粉:由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甲方指定地點位置堆放),每立方米__元(含運輸費和材料費);
5、所有材料的單價為固定價位,從工程開工到竣工為止,如因市場單價發生重大變化,變化不利方應通知對方協商,再簽約補充協議。
二、材料質量:
乙方所運輸到施工現場的材料,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而且所造成的材料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帶來的工期延誤,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對甲方自行購買由乙方負責運輸的材料,乙方還應保證材料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所有材料在交付前,在途運輸過程中的毀損滅失風險由運輸方承擔。
三、材料數量:
乙方運到施工現場的材料,甲方有權隨時抽查,抽查的實測數量如與票據數量不相符,一律按實測數量為準予以結算,甲、乙雙方簽字蓋手印。
四、運輸車輛安全: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
2、乙方運輸車輛的所有有效證件交項目部復印存檔;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均以甲方無關,也就是甲方不承擔乙方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
4、乙方運輸到施工現場的材料,必須按照甲方管理人員指定地點堆放;
5、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必須限速5公里,而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行車;
6、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與當地發生的一切糾紛自行負責解決;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打架、斗毆、堵車的不良行為;否則,甲方按照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予以處罰,視情節輕重,報經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置;
8、乙方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的運輸車輛若停靠在甲方的'施工現場,對車輛的看管,安全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10、乙方不能私自將甲方的任何材料帶出工地,否則視為盜竊,報經公安機關處理;
11、乙方車輛的燃油費和維修費均由乙方自己負責。
12、乙方承運過程中,須保證車輛符合運輸安全要求,人員具備駕駛資格,準駕車型相符,遵守相應的交通安全管理法規,違法和違約造成的風險和損失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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