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農村荒地合同(精選3篇)
承包農村荒地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
發包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集體所有耕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其四至為:____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共五十年。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總價款為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結清。甲方出具加蓋村委會公章的正規發票或收據。
四、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和繼承權。
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一次___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六、甲方保證該土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八、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甲方(蓋章):____
乙方(簽字):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____從20__年12月開始至20__年12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____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后,只能用于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農村荒地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了積極相應國家號召,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挖掘我村部分閑置荒地,發揮其最大潛能,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坐落在本村荒地承包給乙方,四至為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東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共計________畝。
二、承包費用為:________元/年/每畝,合計________元,(大寫)。甲方將所有土地承包手續辦理完畢并將承包地交付承包人后,乙方一次付清。
三、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起算時間為甲方將承包地交付乙方的時間)。
四、乙方承包荒地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地上種植,養殖,加工業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甲方不得干預。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費以外的任何費用。
七、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地上建筑物、種植物、養殖物、剩余土地承包期的土地補償以及投入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
八、乙方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九、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荒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共份(另附附件一、村民代表同意確認簽字表份),甲乙雙方各份。
甲方(簽字):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農村荒地合同 篇3
委托單位:x縣國有(或集體)林場,以下簡稱甲方
護林單位:x縣x鄉x村x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護林業資源,減少山林火災,防止盜伐林木,促進林木速生豐產,特訂立本護林承包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護林面積及方位
甲方將山的x畝林木承包給乙方看護管理,其中,成林x畝,中幼林x畝。該片林木北起至,南起至,東起至,西起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有效期為x年,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為止。
第三條 報酬及收益分配
1.現有成材林,如甲方在x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x元付給乙方護林費;x年以后至承包期屆滿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給乙方護林費。
(護林費也可采取工資形式付給)
2.中幼林間伐材(指胸徑在厘米以下的規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員參加下按:比例分成,甲方得成,乙方得成。
3.護林區內雜木柴草歸乙方受益,但不得傷害植被。
4.乙方抓獲盜伐林木者,按每盜伐一株x元罰款。所罰款項,甲乙雙方按: 分成,被盜伐成材木歸甲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交給乙方的護林區必須四至清楚,山林沒有所有權爭議。
2.甲方必須適時派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
3.甲方砍伐成木驗收后x日內,必須向乙方支付護林費。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保護山林資源不受破壞,在護林區內,不準開荒種植作物,不準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墳墓,嚴禁盜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災。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護林指導,接甲方的要求進行補植、間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蟲害、開設防火溝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進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內,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在群眾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x名組成護林隊,訂立護林公約。并經常對所屬村民進行遵紀守法、愛護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在護林區內林木被盜伐乙方未抓獲盜伐林木者,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成材木被盜伐一株,按其根莖計算大小,罰乙方以國家木材價格的_倍賠給甲方;中幼林木被盜伐一株,罰乙方賠償甲方x元。
2.由于乙方失職引起山林火災,乙方除應原地補植外,燒毀成材木數,乙方應按國家木材價格賠償甲方;燒毀中幼林木數,乙方除應即時補植外,每株賠償甲方元。
3.護林區內,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墳墓,罰乙方賠償甲方元。
4.甲方交給乙方管理的護林區如所有權爭議,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甲方不按期付給乙方護林費,逾期一日,應按該護林費的%向乙方付償付違約金。
6.甲方不按時派出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指導,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護林地帶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不以乙方違約論。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屆滿即失效。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承包之必要,必須另訂合同。
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縣林業局、鄉政府、縣銀行(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開戶銀行:
賬號:乙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開戶銀行:
賬號:
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