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精選17篇)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為推進乙方 “四荒”的開發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難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時支持乙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圍及面積
四至界限:東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
總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畝。 以上四荒,甲方具體占用面積及四至,以雙方蓋章確認的圖件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結算方式 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間,每年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占用補償費等費用。該費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據。如國家法律、政策對四荒承包期限進行調整,則以法律、政策允許的最長承包經營期限為本合同的實際執行期限,雙方根據期限變更情況商定承包費用的增減。 本合同約定的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前三個月,雙方根據法律、政策及實際情況,協商續承包期限。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四、承包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
甲方承包乙方所屬四荒,該四荒應沒有權屬糾紛,其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該四荒上述范圍內的使用權,甲方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雙方的權利均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集體和個人不得侵犯。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結合企業自身條件及時辦理土地征占手續,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予以提供幫助。
2、甲方有權在“四荒”范圍內修建必要的住房及供水、供電、通道、攔洪、蓄水、灌溉、護坡等設施。
3、甲方占用乙方上述四荒期間,乙方對所屬村民妨害甲方使用上述四荒的行為有義務予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對所占用四荒的使用權不受干擾,涉及村民糾紛問題,由乙方負責解決。因政策或糾紛問題等原因影響甲方正常作業的,乙方根據使用情況,退還甲方結余的承包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承包費用,應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
2、乙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并承擔承包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義務,導致村民或他人干擾或破壞甲方的承包范圍,對甲方遭受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損害甲方資產、妨礙甲方正常作業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并承擔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
七、其它
1、甲方報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后的土地占用期限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政府部門批準的期限為準。
2、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政府部門批準的占地期限內已支付乙方的土地補償費等費用不再重復支付乙方,甲方未支付乙方的土地補償費等費用仍按本合同標準支付,不再變動。
3、甲方承包乙方四荒土地后在此范圍內先用矸石將溝填平,然后覆蓋土層,具體種植條件。
4、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執行合同中,發生爭議和糾紛,簽約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____經濟合作社(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訂立本合同的背景: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由某某某公司與甲方簽訂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由乙方承包經營,并得到了甲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某某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乙方承包甲方100畝土地。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3年,但乙方已于20__年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水果、禾苗、苗木等其他農作物。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安排組織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權利。
(2)在取得土地經營權證后,乙方可自主經營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不可變更農業用途,搞非農建設。
(2)依法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1萬元,在每年20__月12月31日之前付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相關辦法,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將土地 畝發包給乙方經營,現就承包事項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土地的位置和面積
甲方將位 的土地發包給乙方。
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 ;北至。
實際發包畝,由乙方經營。
二、承包期限、承包費、付款方式
1、乙方承包甲方土地,承包期限自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共計 年。
2、承包地價: 元/畝/年。
3、承包金額: 畝土地 年,共計元整(大寫金額: ) 。
4、付款方式:每年承包金額元,每一年一繳。
三、權力與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有權自主經營,甲方有監督的'義務。
2、甲方在合同期內,應保證乙方的承包面積及承包期限。
3、乙方自己負責水源,合同到期后,由甲方收回土地。如打機井,機井所有產權歸乙方所有。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棄耕、拋荒。
5、乙方有配合甲方執行條田規劃、建設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合同期內如遇到征遷、損毀等,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照約定的時間交納承包費,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將土地恢復原狀交回甲方。
2、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收回乙方土地承包經營權,若甲方違約,甲方承擔乙方一切相應損失。
3、甲方不得因領導變化而解除或變更合同,否則視甲方違約,賠償乙方開發土地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并承擔違約金元。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集體土地承包法相關法律規定,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村集體所有的荒坡地承包給乙方使用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荒坡地面積、位置
本塊荒坡位于,土地面積為x畝。
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x。
二、承包期間
承包期間為xx年,自x年x月x日始至x年x月x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納方式
本宗荒坡地每畝每年承包費xx元,每年承包費共為xx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繳納年承包費共x元。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把本宗土地交付給乙方,甲方應保證他人不得在本宗土地上主張任何權利及干預乙方生產經營,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擔,如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則甲方承擔本合同履行不能的違約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與交通要道之間有暢通的道路,保障乙方的通行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設置路障及人為堵塞本宗土地交通道路。
六、乙方承包本土地后保證合法經營,乙方對本土地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收益權等。特殊情況下,乙方有權轉租該承包坡地和地上附屬物。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權利。
七、若租賃期間乙方在本地上建有附著物,合同到期后,拆除不影響其價值的,乙方無條件拆除,若拆除影響其價值,折價給甲方。
八、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服從國家的統一規劃,如該承包坡地被征用,地面附著物費土地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九、在承包期限內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及國家征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本宗土地。
十、承包協議期滿后,乙方若愿意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地有優先承包權。
十一、本協議不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甲方法定代表人在協議有效期內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為了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的穩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發包土地概況:
1、該地塊為______新增耕地,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2、土地承包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3、土地承包費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發包的土地擁有土地所有權,依法監督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進行農業種植生產。未經批準,不得改變土地用途。
2、指導、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保護土地。執行市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乙方搞好種植業產業結構調整。
3、依照國家的政策、法規,每年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搞好乙方應承擔合法稅費的落實上交等工作,監督乙方積極完成。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從實際出發積極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5、充分發揮管理職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時調解、處理生產經營中的糾紛矛盾、確保承包合同的履行與兌現。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土地承包期內,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土地流轉權、以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的`權利。
2、土地承包必須遵守法律、法規,自覺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將承包土地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挖掘開發土地使用資源,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積極改善生產條件,培肥地力。管好用好承包土地內集體興建的水利設施等附屬物。
4、按規定,及時向甲方繳納每年的土地承包費。
5、根據鎮(街道)村兩級的種植業結構調整計劃,積極發展高產高效農業,提高土地產出效益。
四、雙方商定
1、承包期內,乙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按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必須報請甲方備案,屬承包經營權轉讓的還必須報發包方批準,并在甲方指導下,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甲方及時登記土地使用、流轉管理臺帳。
3、在承包合同有效期內,國家征用土地,甲乙雙方都應服從,甲方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組織"村莊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乙方應積極配合,有關事宜按上級政策規定辦理。
4、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于每年的月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的土地承包費。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未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繳納(違約金額的)%的違約金。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
六、其他事項
七、合同期限及管理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山東省農村集體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辦理。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面積
本協議租賃土地面積共__________畝(平方米)。
五、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7
近期隨著國家農業政策的調整,很多省、直轄市、自治區相繼出臺減免農業稅的政策,特別是黑龍江省、吉林省兩大糧食主產區進行農業稅減免試點,由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訟到人民法院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急劇增多,訴訟爭議的焦點大多為農業稅減免能否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對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案件的審判,直接關系到國家農業政策的貫徹執行,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的發展,直接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
在審判實踐中,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減免屬國家政策調整,是合同成立時當事人無法預見的,是在合同成立后,與合同當事人無關的客觀原因發生的,如果繼續履行合同明顯失去公平,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另一種觀點認為,我國的現行法律并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對雙方當事人風險和機遇共存,當事人既要承擔風險責任,同時也享有機遇所帶來的利益,變更合同反而顯失公平,因此農業稅減免不能引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筆者同意后者的意見,其理由如下:
一、我國現行法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不應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情勢變更制度或原則,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后提出來的,已為一些國家和法律所確定。情勢變更原則,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為合同關系基礎的情勢因不可歸責于合同當事人的原因,發生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異常變化,致使履行合同將對一方當事人沒有意義或造成重大損失,該當事人可以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過程中,圍繞要不要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見,主張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根據公平原則,應當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反對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認為,什么是情勢變更,各國的理解不盡一致,界限不好確定,規定會產生情勢變更原則的濫用,會影響合同的'履行,不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約定由流轉后享有土地經營權的人向國家繳納農業稅,由于國家農業稅的減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提高幅度較大,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獲得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因土地流轉沒有享受到國家農業稅減免帶來的實惠,原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轉讓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不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發大量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訴諸法院或申請仲裁機構。
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案件,應當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受理后可以主持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視為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調解達不成協議的,由于我國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請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沒有依據,應被人民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駁回請求。
二、從我國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規定了因國家稅收、價格等政策的調整,致使收益狀況發生較大變化的,應當允許合同變更。
由于我國當時處于商品經濟階段,國民經濟不發達,減免農業稅會造成國庫空虛,國家對農業稅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進行微調,不可能大幅度減收或免收;價格也受國家政策的調整,從而引發價格的波動,對合同當事人的收益狀況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平衡合同當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變更合同的司法解釋,是與當時我國的經濟體制、國民經濟狀況及農民的收入狀況相適應的。 國家稅收的調整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也是不以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符合情勢變更的特征。這一情勢變更制度的規定,對于當時農村承包政策的貫徹和執行起到較大作用,也是我國關于確立情勢變更制度的一次償試。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有的司法解釋已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下文簡稱《規定》)規定了“對承包合同中約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保護,對當事人單方要求變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這一規定明確了在農業承包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變更承包金,對單方變更承包金的請求,不予支持。
該《規定》并沒有規定情勢變更制度,并規定“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試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審理農村承包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同時廢止。”可見隨著《意見》的廢止,情勢變更的規定也同時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適應,也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轉價款或者向對方支付費用的約定產生糾紛,當事人協商變更無法達成一致,且繼續履行又顯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發生變更的客觀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處理。”該規定僅限制兩種情況,一種是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另一種是承包方不僅不收流轉價款,反而向對方支付費用。這兩種情況之所以可以變更,是因為合同在訂立時就顯失公平,是可變更民事法律行為。
排除了承包方將土地無償流轉的情況,承包方將土地有償流轉,依法不應變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從適用的原則來看,確定了適用公平原則。從我國情勢變更制度的沿革來看,并沒有最終確立情勢變更制度,最高院雖然曾做過有益的償試,但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釋的一致性,也已被廢止,所以在審判實踐中,不應再適用情勢變更原則。
三、從情勢變更的適用程序來看,情勢變更僅適用當事人協商變更。
在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并非自動地發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當事人須經一定的程序才能變更或解除合同。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來,有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當事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雙方當事人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運用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因為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實際上是訂立一個新合同來變更或終止原訂的合同。一方當事人發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約,如果另一方當事人對要約予以承諾,變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當事人不予承諾,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是當事人一方行使變更或解除權而變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變更或解除權是當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權利,屬于形成權。形成權是指權利人僅憑自己單方的行為便可以使某種權利發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
變更權和解除權是形成權的重要表現形式,變更權或解除權的產生,一是合同的約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規定。合同約定附變更條件的,系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可見發生情勢變更的情況時,一方當事人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具有法律直接規定的事項,這種法定事由不是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而我國現行法并沒有建立情勢變更制度,因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不享有因“情勢”而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當事人以情勢變更為由向另一方當事人傳達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見,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因對方當事人不享有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而拒絕承諾,由此產生糾紛,即使訴諸法律,由于不享有變更或解除權,其請求也不應得到支持。
我國農業稅減免政策的出臺,是國家對農業的資金投入,是為了鼓勵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已經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獲得利益。而轉讓土地經營權者早已離開農村,他們在城鎮大多有較穩定的收入,已經融入城鎮建設之中。如果允許合同變更,真正獲得實惠的不是因受讓而取得土地經營權的農民,而是轉讓土地經營權的農民,從而改變了我國對農業資金投入的方向,使資金流失,與我國農業稅減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作用,也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8
潘寨村民委員會 (下稱甲方) 訂立合同雙方:
潘寨村村民 (下稱乙方)
為發展工付養殖業,充分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
甲方現將平方米合畝發包給乙方使用。該土地位于村南面。東至,西至,南至,北至。東長米,西長米,南長米,北長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第三條 土地承包金額及交納方式:
1、土地承包金以每畝每年150元交納,從承包后的第六年開始按150元每年遞增10%的承包金交納。
2、承包金應先交款后使用,每年交納一次,乙方應在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款。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合同規定接時收取承包金。
2、甲方有權召集承包人參加正常的會議及有關活動。
3、甲方有義務解決所承包土地周邊與群眾之間發生的糾紛。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時、足額交納規定的承包金。
2、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
3、有權抵制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經濟攤派。
4、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繼續再承包的權力。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內,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的規定 ,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償付總承包金額十倍以上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
本合同系雙方自愿達成,具有法律的約束力,自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合同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制定本協議:
一、協議內容
甲方將位于村南的土地共計 畝,地寬 米,發包給乙方生產經營,用于發展農作物種植。承包期為三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一千元(¥1000元/畝/年)。乙方以現金支付給甲方,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底。
三、其他事宜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但不能改變土地性質,只能用于農業用途,不能用于非農生產。
2.承包期內有其它集體用地,合同結束,地面農作物及大棚賠償歸乙方,其它權益歸甲方。
3.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及轉包。
4.合同期內承包地用井,除重新打新機井,僅限井眼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余換新泵,日常維修等費用有乙方承擔。
5.合同期滿,是否延包,由甲乙雙方重新商議確定新的承包協議。
6.合同終止時,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種植該季作物的情況下,及時清除地面大棚及建筑物,平整好地面歸還甲方。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_ 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 (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 ______, 西至:___ ___ _________, 北至:_____ _________, 南至:____ __ 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苗木種植,古樹、造型樹、名貴樹種等綠化苗木的假移植,苗木收購,公
司辦公等。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第一次三年一交,以后一年一交,在合同承包期間租金不變。
五、 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 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附 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促進果品生產,提高土地管理水平,增加集體和個人經濟收入,根據上級文件的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土地承包合同,條款如下:
一、 承包土地的基本情況
二、甲方將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交納數量和時間:
承包費每畝 元,于每年 12 月 30日前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技術部門的要求,制定年度管理標準和檢查制度,并及時督促乙方按標準搞好土地管理工作。
2、對故意損壞果樹,不按果樹部門技術要求操作管理,及改變用途(如種地、建廠等),甲方有權依法收歸集體重新發包。
3、甲方協同有關部門每年不定期對土地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不按標準要求管理或變相毀壞土地的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按《森林法》的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刑事處罰。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時施肥、澆水、打藥、修剪等土地管理工作。
5、甲方要根據乙方的要求積極組織新技術的學習培訓,為乙方搞好果樹生產提供信息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按甲方的標準要求進行土地管理,努力提高果品產量和質量。
2、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內可將土地部分或全部轉讓,轉包戶必須承擔原乙方承擔的一切義務。
3、乙方必須服從國家、集體建設項目用地及其他公共設施等項目用地,補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滿后,甲方如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承包。
六、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改變乙方的土地承包權,如有違反,應承擔相應的經濟、民事、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如不按標準管理或故意損壞果樹,每損壞一棵賠償100元,并由乙方及時予以補植,如長期撂荒或改變用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行承包,其預交承包費不予退讓。
3、合同期滿后,乙方每減少一棵結果果樹,賠償甲方100元,如達不到技術部門規定的果樹管理標準(如:保葉率80%以上,枝、干病害率5%以內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變更而變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改變合同內容,否則承擔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和政策,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并報合同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管站存檔一份。
十、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土地畝、每畝承包費___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___元,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簽,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租賃土地界線邊:界相鄰東靠_______,西靠_______,北靠_______,南靠_______。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方式。乙方要認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讓別人占用,及時除草,不能留下雜草,保養、平整好每塊土地,不得損壞。
六、所有土地政策如糧食補貼,如因國家工程(修河、鋪路)等需要變更土地用途,所有補償政策均歸甲方所有。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4
依據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_________文件規定,為明確土地所有權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雙方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稱
甲方將_________大隊_________號地耕地面積_________公頃承包給乙方。
三、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種植業生產經營。
五、地租價格
按_________省_________農場當年度規定的價格執行。
六、租金交付時間
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現金方式交與甲方,以甲方出據的收款憑證為準。
七、合同保證金
為保證乙方認真履行合同條款,甲方按每公頃_________元的標準,收取保證金;乙方交付的保證金,甲方按當期銀行利率計息,在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內違約,保證金做為違約金沒收。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國家所有依法由本單位使用的土地;
2.監督、檢查乙方依據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損害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同約定的租金價格和應交方式收繳租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6.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在承包期滿或因故終止合同時,應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復原有狀態;
4.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給土地資源造成損害;
5.按合同約定土地租金價格和交租時間及交租方式交納租金。
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1.乙方經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轉雙方必須簽定書面合同,并報甲方備案;
3.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轉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沒有認真履行合同中所約定條款,按約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證金時,甲方有權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自己權益;
2.乙方在承租期內中斷承租或出現棄耕、荒蕪、改變用途和損害土地資源等行為,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納的合同保證金作為違約金沒收,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以重罰;
3.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過錯方要按損失程度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4.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國家建設征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甲乙雙方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解決,并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租耕地做適當調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基層單位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切實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經濟發展,經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以下簡稱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承包租賃乙方在________村________范圍內水田面積畝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租賃時間
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賃費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畝的標準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賃費用每間隔三年根據市場價格變化再協商并進行相應異動。
三、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必須在每年的月日前將土地承包租賃費用支付給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則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使用權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關注意事項
1、在承包租賃期內,該土地的管理、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對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無理要求或干涉。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承包租賃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進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進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設的臨時建筑及附屬設施在承包期滿后,甲方必須無條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土地按水田標準予以平整恢復,土中的葛種、巖石及其它雜質要清除干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經濟補償,以便恢復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及___鄉人民政府、龔家灣村民委員會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甲方愿將自己的位于 的復耕地共 塊(總計 畝)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管理,乙方自主決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擾。
二、土地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滿后,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因土地、道路、水電需要修整,整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免繳 年月 日之前的承包費。)
三、土地承包價款:承包土地每畝每年 元, 畝地 年總承包款為 元整。
四、繳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現金方式結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日。如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權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內甲方應給乙方提供經營方便,保證從風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暢通,水路流暢,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樣的水價和電價,不得干擾乙方經營。若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在承包期限內,如乙方的經營項目符合國家扶持及國補政策,扶持資金與補貼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七、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爭執,提請運城市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
以上所有條款,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遵守,若違約應支付對方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應負責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鎮政府(簽字蓋章):
村民委員會(簽字蓋章):
甲 方: (簽字)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成都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篇17
個人間土地承包合同書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__畝,二等地________畝,三等地________畝,四等地__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____斤,__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__元,公益金________元,管理費__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鄉________村______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