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個人土地協議(精選5篇)
出租個人土地協議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⒋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乙方如遇生、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賠償。
⒊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個人土地協議 篇2
甲方:__區__鎮__村
乙方: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__屯的土地租賃給乙方使用,雙方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積,面積位置在村北大道東一塊土地,共平方米。
二、租賃時間為40年。
即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簽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賃費按每平方米元計算,總額為陸萬元整。
如果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手續,甲反出手續乙方承擔費用。
四、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項目,但不影響東面耕地,乙方所經營的項目必須向國家交稅。
五、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協議的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六、租賃期滿后,土地歸村集體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廢,不發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繼續租賃,甲方優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資產甲乙雙方按國家法律處理。
七、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__市__區__鎮__村
乙方:___
20_____
出租個人土地協議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東至__,西至_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
建筑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斤,___,___斤___,___斤___……。交售時間是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元,納稅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
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值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
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
代表人:__
乙方戶主:
_____年__月__日
出租個人土地協議 篇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大棚租賃給乙方使用,現就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本協議租賃物位于,場地面積畝,大棚______個租賃給乙方使用,面積約為。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租賃該租賃物的用途為,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三、租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賃期限為______年。
四、承租租金、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水電費等費用支付方式:
1、承租租金為____________元/年/個,合計金額為
2、承租期間由甲方承擔水、電費用
3、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之日預付_____%,即,余款于_______________付清。
五、甲方須為乙方提供棚膜、水箱以外的大棚及配套設施。承租期間,大棚設施如果因非人為因素遭到破壞,由甲方負責修繕。
六、甲方責任及義務:
1、甲方須確保為該土地及大棚產權的合法產權所有人,否則由此造成的相關風險及法律責任以及乙方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2、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大棚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額賠償
3、大棚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全權獨立進行,甲方及其村民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以及散布影響乙方經營的消息,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由此造成的相關責任,并承擔相關的經濟損失
4、甲方須保守乙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泄露與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信息
5、若遇糾紛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好相鄰關系
6、如遇到村委會支部書記、村主任換屆選舉,甲方負責與新任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協調,保障乙方在租賃期內的各項權利和收益
7、乙方在租賃地域內合法經營,搭建臨時性大棚配套設施,甲方及區政府、鄉鎮政府、村委會、本村村民,不得干涉。如若遇到人為阻礙,甲方需負責協調并解決
七、乙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自主使用租賃物
2、在租賃期間內,乙方必須合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并依法承擔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各項義務。
3、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租賃物,要愛護大棚設施,做好防火安全、防盜工作
4、乙方須按甲乙雙方的約定按時交納租賃費
八、其他事項:
1、租用期滿,乙方如需繼續租用,甲方要優先乙方租用
2、在租賃期內,如遇國家、政府政策性拆遷,甲乙雙方無條件終止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要協助乙方,按乙方實際產量進行項目補償
3、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結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簽以后,雙方過去因租賃此房屋或場地簽訂的所有協議或合同自行終止,雙方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為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雙方蓋章、代表簽字,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爭議解決辦法:_____雙方協商解決,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留存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出租個人土地協議 篇5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租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租土地使用權,出租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租范圍。
第三條 甲方以現狀(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條件)出租給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編號: ;土地面積(包括分攤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蓋章確認。
第四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用途為 用地。
第五條 本宗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租金為人民幣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年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年 月 日前繳納 元。 乙方以轉賬或支票或現金繳納租金。
第七條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付當年租金等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款項的 ‰繳納滯納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使用證,甲方向乙方追繳實際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額作為經濟賠償。
第八條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標準按照政府批準的租金標準執行。如遇政府租金標準調整,甲乙雙方需簽訂補充協議,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標準征收。
第九條 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付清當年的租金后,依照規定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 乙方在租期內不得改變該宗地使用用途,確需改變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后,除經甲方依法批準外,不得轉讓、轉租和抵押。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沒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條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閑置 年以上的,應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連續2年閑置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三條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則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用期限相應推延。因延期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從本合同規定應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宗地的使用權,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宗地,須在期滿前60天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獲準續期后,確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條件,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 租期屆滿,乙方如不再續租,應在租期滿前 0日內到甲方注銷《國有土地使用證》,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按國家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規劃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紅線內通過各類管線工程,乙方不得阻攔,所造成的損失,由建設方合理賠償。
本合同存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國家建設和軍事建設等特殊情況,甲方可以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該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權,更改或終止本租賃合同,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土地租金按實際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事件發生 5日內向另一方通報不可抗力的情況,并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項規定的第 方式解決。
(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項的規定生效。
( )本合同項下宗地出租方案業經 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項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經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 縣簽訂。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