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所有權轉讓協議(精選3篇)
電動車所有權轉讓協議 篇1
為了明確舊機動車時買賣雙方各自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義務,經雙方自愿同意簽定以下協議:(售車方簡稱為甲方,購車方簡稱為乙方)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一、甲方將車主______的______轎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轉讓給乙方,雙方達成成交總額為(人幣)____________,小寫______。
二、甲方應對該車手續及車輛的合法性負責(包括該車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所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經濟糾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違法活動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三、該車若須辦理過戶事宜,過戶費由______方承擔,過戶時雙方應主動配合辦理轉戶所需手續及車輛。該車自交車之日起,該車以后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購買(包括養路費、年審費及保險費)。
四、因雙方交易車輛為舊機動車車輛,故雙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現將______________車轉讓于買受人。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1、該電動車目前已行駛14000公里,車況已由買受人認可,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2、該電動車轉讓后出現的一切問題(維護修理或被盜等)與出賣人(行駛證登記人)無關。
3、該電動車轉讓后,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4、該電動車轉讓后,買受人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的與出賣人無關。
5、協議規定該電動車只能買受人本人使用,買受人不得轉賣(轉借)他人。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買受人承擔。
出賣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備用。
本協議經買賣雙方簽章后生效。
買受人(簽章):出賣人(簽章):
方簽定協議時均對(車身及發動機工作狀況表示認同)。
五、備注(未盡事宜雙方約定處理):
六、該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不得對成交金額提出異議,不退車及車款。
售車方(甲方):購車方(乙方):
聯系電話:地址:
簽定時間:
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
電動車所有權轉讓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質量標準:國標GB-7251
第二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非人為原因造成破壞,質保期為一年。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出廠標準包裝,不回收。
第四條隨機的必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按出廠標準。
第五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略。
第六條標的物所有權自到達買方現場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賣方所有。
第七條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八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運費用由出買方承擔。
第九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國標,質保期一年,驗收合格投運之日起。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貨到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略。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當發生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時,本合同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種方式解決:
。ㄒ唬┨峤毁u方單位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電動車所有權轉讓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基礎上訂立如下電動車代購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方便部門員工工作,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甲方為乙方代購電動車一輛,(小寫)2500.00 元。雙方就甲方提供乙方相關電瓶車事宜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二條 該電動車同時配備鉛酸電池2套,乙方領用電動車后,負責電動車的日常使用、維護、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乙方入職培訓并考試合格后,由配送部資產管理員與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領取電動車。領取后,乙方自行辦理電動車牌照,甲方負責提供辦理牌照所需的各項手續,乙方不及時辦理牌照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丟失處理:因乙方原因導致車輛丟失的,由乙方對該車輛的剩余價值進行賠償后,公司另行發給新的車輛以便蛋糕配送工作的正常運行。剩余價值指該車輛總價值減去乙方領取車輛后甲方已經逐月扣除的款項和之后的價值。
第五條 電動車相關費用處理:車款由甲方先行全額墊付,乙方領用電動車后,每月向甲方償還購買電動車費用500元,乙方償還的電動車費用累計達到2500元后,該電動車歸乙方所有。乙方償還的電動車費用未達到2500元之前,乙方領用的電動車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六條 乙方未償還完該電動車購買費用之前離職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月300元的電動車使用費,之后,甲方退還乙方前期已償還的各項費用,該電動車歸甲方所有,或者,乙方將該電動車的各項未償還差額交納完畢,且甲方不再收取電動車使用費,該電動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 乙方在因使用電動自行車給他人造成的一切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均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和其他的法律責任;如乙方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八條 乙方需嚴格遵守上海地區交通規則,不得騎車帶人,不得違規逆行。乙方使用電動車發生的交通違法的相關費用,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所有權歸甲方期內,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車輛用于工作以外的私人用途。
第十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開始實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