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路出租業務協議書(通用3篇)
電路出租業務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服務范圍
第一條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其業務范圍為_________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必須為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始可申請。
第三條本業務現行可提供之營業區域為_________市。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項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申請程序
第五條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表。
二、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附交通部核發之特許執照,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附電信總局核發之許可執照,以供核對。
第六條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需檢附前條證明文件外,該代理人并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協議責任。
第七條乙方依規定繳費后,甲方應于_________日內使其通訊。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訊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同意延期。
第八條甲方與乙方之責任介接點如下
1.甲方頭端機房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
2.乙方分接器以下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
第九條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正常運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租用之全段電路遇有障礙時,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應盡速修復,或通知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部份,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條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臨時租用:
乙方為展示,測試,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第十一條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按照甲方所訂價格賠償。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二條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類電信事業或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者。
三、申請人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第三章異動程序
第十三條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除依甲方營業規章所訂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得以電話申請,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甲方得詢問其原登記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第十四條乙方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通訊,俟乙方依甲方營業規章規定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通訊,暫停通訊期間之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五條乙方欲申請暫停通訊及辦理恢復通訊服務時,應以電話或書面向甲方申辦。但暫停通訊期間,乙方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十六條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四章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依_________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需繳納接線費,其後每________,應於繳納月租費之同時繳納維護費。
異動費於乙方申請變更已租用之電路,光節點或數據機時收取。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檢查費於乙方申告障礙,經甲方現場查明系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時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條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之業務,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維護費。
第二十條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
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馀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三條乙方租用之本業務,倘因甲方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電路或光纖連續阻斷滿一小時以上,每滿一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十二分之一,未滿一小時,不予扣減,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月租費為限。
停止通訊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四條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依第三十四條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訊,經再限期催繳,或逾原繳費通知單所規定之繳費期限兩個月,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即逕行終止提供其通訊服務,并得暫停該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業務其他電路之通訊。乙方因未繳費致被停止通訊,甲方應盡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內小時恢復通訊。
第二十六條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第五章協議之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七條乙方欲終止本協議之服務時,應親自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辦理書面終止租用手續,并繳清所有費用。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之變更或修正,應經主管機關核準,并以書面通知乙方後,視為協議之一部份。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之任何通知如須以書面為之者,應以親自送交或郵寄方式寄至本協議所載他方之地址。雙方地址變更,
應立即通知他方,否則對他方不生效力。
第六章特別權利義務條款
第三十條甲方暫;蚪K止其全部或一部之營業時,應於預定暫;蚪K止日前六個月報請交通部核準,并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并請乙方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及終止租用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如經主管機關廢止或撤銷特許執照時,甲方於收受主管機關撤銷特許執照之正式書面通知日起七日內刊登新聞公告,并請乙方於兩個月內至甲方辦理無息退還其溢繳費用之手續。乙方如有其他損害,甲方將依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甲方因業務上所掌握之乙方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除當事人要求查閱本身資料,或有下列情形於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三條或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并以正式公文載明理由及相關法令依據查詢外,甲方不得對第三人揭露。
一、司法機關,監察機關或治安機關因偵查犯罪或調查證據所需者。
二、其他政府機關因執行公權力并有正當理由所需者。
三、與公眾生命安全有關之機關(構)為緊急救助所需者。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各項應繳付費用如有異議并提出申訴者,甲方在未查明責任歸屬前,暫緩催費或停止通訊。
第三十四條乙方之名稱及其證照如有不實致生任何糾紛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七章廣告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所未記載之事項,如經甲方以廣告或宣傳品向消費者明示其內容者,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八章申訴服務
第三十六條乙方不滿意甲方提供之服務,除可撥甲方之服務專線外,亦可至甲方服務中心辦理,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因本協議涉訟時,系爭金額超過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金額者,雙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之約定事項如有未盡,應依相關法令及甲方營業規章之規定辦理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
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路出租業務協議書 篇2
電路出租業務協議
電路出租業務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茲因電信服務事宜,雙方同意訂立本協議書,并經雙方合意訂立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服務范圍
第一條 甲方營業種類系提供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其業務范圍為_________市內,國內長途陸纜電路出租業務(以下簡稱本業務)
第二條 本業務專供乙方作正常合法通訊之用,乙方必須為第一類或第二類電信事業始可申請。
第三條 本業務現行可提供之營業區域為_________市。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通訊服務項目如下:_________出租。
第二章 申請程序
第五條 乙方辦理申請手續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表。
二、政府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證明文件與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三、第一類電信事業應檢附交通部核發之特許執照,第二類電信事業應檢附電信總局核發之許可執照,以供核對。
第六條 乙方委托代理人辦理申請時,除需檢附前條證明文件外,該代理人并應出示身分證正本及已得合法授權之資料或文件供甲方核對。代理人代辦之行為,其效力及於乙方,由乙方負履行協議責任。
第七條 乙方依規定繳費后,甲方應于_________日內使其通訊。但因不可抗力特殊原因,得予延期。
甲方應將前項延期原因及預定通訊日期通知乙方。乙方如不同意延期者,應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向甲方辦理終止租用及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為同意延期。
第八條 甲方與乙方之責任介接點如下
1.甲方頭端機房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
2.乙方分接器以下與乙方自備設備介接處。
第九條 甲方應維持電信機線設備正常運作,乙方向甲方及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租用之全段電路遇有障礙時,乙方均可向甲方申告,甲方應盡速修復,或通知出租接續電路之業者盡速修復。乙方自備設備部份,遇有障礙應自行檢修,如因而影響電信網路之傳輸品質或其他電路之使用時,甲方得暫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導致之責任問題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條 本業務之租用期間規定如下
一、一般租用:租用期間連續滿一個月以上者。
二、臨時租用: 乙方為展示,測試,或其他特殊需要而租用,其租用期間不滿一個月者。
第十一條 乙方租用甲方之電信設備,應妥善保管使用。除因不可抗拒之因素所致外,如有損毀或遺失,應按照甲方所訂價格賠償。前項定價,甲方應考慮該設備原購置價格及折舊等因素。
第十二條 有下最情形之一者,甲方得拒絕其申請,并將原因通知乙方
一、非第一類電信事業或第二類電信事業者。
二、經甲方書面通知限期繳費而逾期不繳者。
三、申請人撤銷申請者。
四、申請書內所填乙方名稱不實,或非屬於甲方營業區域者。
五、其他依法律不得為申請者。
第三章 異動程序
第十三條 乙方申請本業務之異動事項,除依甲方營業規章所訂之各項規定辦理外,得以電話申請,乙方如以電話申請異動事項,甲方得詢問其原登記資料,確認無誤後即可辦理。
第十四條 乙方有關異動事項應辦登記而未辦理者,經甲方發現并通知乙方限期補辦手續後,逾期仍未辦理者即予暫停通訊,俟乙方依甲方營業規章規定補辦各項手續後再予恢復通訊,暫停通訊期間之月租費仍應照繳。
第十五條 乙方欲申請暫停通訊及辦理恢復通訊服務時,應以電話或書面向甲方申辦。但暫停通訊期間,乙方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十六條 乙方之本業務租用主體不變,僅更改乙方名稱或其代表人,或電信使用單位有異動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甲方申請更名。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乙方應依甲方公布之各項經由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之收費標準,於繳費通知單所定之期限內繳納全部費用。前項詳細收費標準資料,應依_________規定之期限,在媒體,電子網站及各營業場所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并視為本協議之一部分。
第十八條 乙方申請租用本業務時,需繳納接線費,其後每________,應於繳納月租費之同時繳納維護費。
異動費於乙方申請變更已租用之電路,光節點或數據機時收取。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檢查費於乙方申告障礙,經甲方現場查明系乙方自備終端設備障礙時向乙方收取。
第十九條 乙方租用光纖同軸混合網路(hfc)頻寬之業務,甲方於每月月初向乙方收取維護費。
第二十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以甲方電路裝妥可供使用之日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費不計。申請終止租用時,以電路拆除之日為終止租用日,終止 租用日之租費按一日計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電路租費按實際租用日數計算,每日租費為全月租費之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乙方因欠費或違反法令致遭停止通訊,其停止通訊期間,仍應繳付月租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溢繳或重繳之費用,甲方得於通知乙方後充抵次月應付之費用。如乙方不同意充抵,甲方應於乙方通知不同意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如乙方終止租用本業務時,其溢繳或重繳之費用於充抵應付費用後仍有馀額時,甲方應於終止租用日起七日內無息退還。
第二十三條 乙方租用之本業務,倘因甲方機線設備障礙,阻斷,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時,其停止通訊期間,電路或光纖連續阻斷滿一小時以上,每滿一小時扣減一日應付租費之十二分之一,未滿一小時,不予扣減,最多以扣減當月份應繳月租費為限。
停止通訊開始之時間,以甲方察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最先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阻斷之時間為準。
第二十四條 乙方租用本業務由於天然災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斷者,自連續阻斷屆滿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復日止不收租費。電路阻斷開始之時間,適用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繳付之各項費用,除依第三十四條提出異議并申訴者外,應於甲方規定期限內繳清。逾期未繳清者,甲方得通知定期停止其通訊,經再限期催繳,或逾原繳費通知單所規定之繳費期限兩個月,逾期仍未繳清者,視為乙方自行終止租用,甲方即逕行終止提供其通訊服務,并得暫停該乙方向甲方所租用本業務其他電路之通訊。乙方因未繳費致被停止通訊,甲方應盡速於其繳清全部費用通知甲方後,於二十四內小時恢復通訊。
第二十六條 乙方繳納之各項費用,均由甲方制發收據或發票交乙方收執;如有遺失,乙方得出具切結書申請補發繳費證明書。所有以甲方名義寄發之通知或收據,皆須蓋有甲方之圖章始生效力。乙方如無法提出已繳費之相關單據時,有無繳費均以甲方紀錄為準。
電路出租業務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甲方在使用乙方家庭產品業務過程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認可后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業務約定
(一)甲方寬帶賬戶號碼(或主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參加乙方的__□魔百和互聯網電視業務/□多媒體通信業務/□和車寶/□和寶寶__家庭產品業務,乙方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家庭業務產品終端設備費用(元)
預存費用(元)
手機月消費(元)
(就高/疊加)贈達話費(元)第月需繳納(元)
累計贈送贈送月數第月贈送月功能費
魔百和互聯網電視業務
多媒體通信業務
和車寶業務
和寶寶業務
合計
(二)甲方寬帶賬戶號碼(或主卡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參加乙方的__□多媒體通信業務/□和車寶/□和寶寶__家庭產品業務時,要與□多媒體通信業務子號碼 □和車寶子號碼 □和寶寶子號碼 _合戶。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辦理家庭產品業務手續時,需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同時有義務真實、準確地填寫客戶信息資料,并與乙方簽訂相關協議。若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實造成乙方無法將有關信息及時通知甲方,或導致甲方無法通過實名客戶核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甲方須按時向乙方繳納使用家庭產品業務的相關費用,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欠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甲方在使用本協議約定的家庭產品業務時,有義務遵守乙方有關的業務規定,同時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
(四)甲方可通過撥打乙方的客戶服務熱線10086咨詢乙方的業務、服務、資費等方面的信息。
(五)甲方應妥善保管產品家庭終端設備,如因甲方保管、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責任。
(六)甲方若發現無法正常使用家庭產品業務,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將對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礙積極協助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對本協議所約定的合戶號碼辦理分戶業務,不得中途取消本協議約定辦理的合約活動。
(八)關于用戶端設備歸屬權的明確:
1.甲方自愿辦理_魔百和互聯網電視業務_方案,用戶端設備歸屬權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2. 甲方自愿辦理_多媒體通信業務_方案,用戶端設備歸屬權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3. 甲方自愿辦理_和車寶_方案,用戶端設備歸屬權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4. 甲方自愿辦理_和寶寶_方案,用戶端設備歸屬權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用戶端設備歸屬方式:
①甲方在享受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向甲方提供的用戶端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網絡機頂盒、家庭網關、家庭話機、和車寶、和寶寶等)為乙方擁有所有權,則甲方應在乙方提供的業務和服務期間內合理使用用戶端設備,對于擅自改變用戶端設備硬件或軟件狀態,造成用戶端設備遺失、損壞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如協議解除,乙方有權收回用戶端設備,若甲方無法退回該設備的,應按乙方購買該設備時的價格進行賠償。如遇雷雨天氣,甲方應將用戶端設備的外線和電源拔掉,以防接入設備損壞,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诩追皆谙硎芤曳教峁┑臉I務和服務期間,若乙方根據接入服務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的用戶端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網絡機頂盒、家庭網關、家庭話機、和車寶、和寶寶等)為甲方出資購買,則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提供設備的售后服務,設備保修期為12個月。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后安排為甲方開通家庭產品業務,并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業務咨詢,并在開通時由乙方營業人員/安裝工程師對甲方進行相關的講解。
(三)乙方接到甲方關于無法正常使用家庭業務的通知后,將對甲方原因造成的障礙積極協助處理,對乙方原因造成的障礙,及時查找原因、排除障礙,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擔其他責任。
(四)乙方在營業場所公布家庭產品業務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范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則、繳費規定等內容,并按照不低于以上內容的標準向客戶提供服務。
(五)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1.甲方提供的資料與實際不符;
2.甲方未在乙方規定的時間內交納相關的費用;
3.甲方在使用本業務時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有危害網絡安全或乙方合法權益的行為;
4. 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政府文件等規定乙方可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 費用及結算
(一)甲方使用家庭業務的具體資費詳見本協議附件---業務受理單。
(二)若甲方選擇家庭融合型套餐,其手機必須是中國移動廣西公司手機號碼,并承諾其參與合約捆綁的手機號碼在合約套餐有效期內無過戶或銷戶行為,否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若甲方捆綁合約套餐的手機號碼欠費停機,乙方也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在甲方捆綁合約套餐的手機號碼交清欠費正常使用后,乙方恢復向甲方提供家庭產品服務。若甲方取消家庭業務,乙方有權按甲方捆綁的手機號碼在合約有效期內承諾的最低消費扣取相應費用。
(三)乙方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范圍內調整資費。
(四)如甲方逾期不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費用,并按照甲方所欠費用每日加收3‰的違約金。甲方欠費期間,乙方有權依法追繳欠費和暫停提供本業務服務,自欠費之月起,對3個月后甲方仍未補交所欠費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補交所欠費用及全部違約金后,若本協議仍然有效的,乙方應在甲方補齊全部款項的24小時內為甲方恢復開通。
(五)如甲方欲在本協議有效期滿后繼續使用乙方的家庭產品業務的,應在協議有效期屆滿前通過乙方提供的途徑辦理相關續期手續并交納相應費用,否則乙方有權在協議有效期屆滿之日停止向甲方提供家庭產品服務。
第五條 附則
(一)因不可抗拒力導致甲方通信中斷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備保留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個月。
附:聲明
本人(甲方)已認真、仔細地閱讀了本協議,乙方及與乙方存在合作關系的銷售網點的營業員均已向本人作了詳盡的提示與說明,本人已理解并同意所有協議條款,本人自愿簽訂本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