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有關業務活動(精選3篇)
借款有關業務活動 篇1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條 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一百九十八條 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二百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
第二百零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條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二百零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條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借款有關業務活動 篇2
甲方姓名:
甲方號碼:
乙方:
為回報客戶,體現中國移動“優先、優質、優惠”的服務,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的和教育8元包業務促銷活動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參加和教育8元業務包促銷活動:
甲方承諾 年 月至 年 月連續使用和教育業務8元套餐3個月,并承諾在業務促銷活動協議期內,參加活動的手機號碼每月最低消費至少達到15元,即可獲贈15元話費,從訂購當月開始分3個月贈送,每月8元,贈送話費為系統自動充值形式,可抵扣用戶語音通話費用。
二、甲方須保證在上述約定業務使用期內,不通過任何途徑取消和教育8元業務包業務,否則甲方應支付約定使用期內業務費用 元作為賠償。
三、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業務約定使用期滿為止,協議期滿后由甲方自行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和教育業務,可通過廣西移動網廳或通過短信編輯0000發送到10086并回復相應的業務序號進行取消,若甲方不主動退訂該項業務,將按業務資費標準8元/月收取。
四、本協議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等情況致使協議不能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有關業務活動 篇3
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托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
(二)完成審核報告時間:_________。
二、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受托方的義務及責任
1.受托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托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稅收法規的要求,對委托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稅務審核程序,并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受托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將委托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4.因受托方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稅款的,除由委托方繳納或者補繳稅款、滯納金外,受托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委托方的義務及責任
1.委托方應對受托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受托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委托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如因委托方提供的涉稅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受托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托方認為必要時,委托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