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瓶買賣合同(精選3篇)
電瓶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及費用清單
產品名稱
型號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總金額(大寫)
第二條 包裝:由乙方按國家標準進行包裝。任何因包裝不善所致之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交貨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驗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條 交貨地點和方式
1.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方式:乙方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負責辦理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已包括在合同總價中。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總價的____% 作為預付款;
2.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產品驗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總價的全額銷售發票,甲方在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條 質量保證和售后服務
1.乙方承諾所提供甲方的產品質量具有可追溯性,產品質量保證期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計算。
2.在產品質量保證期內,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免費維修或更換;如屬甲方人員使用不當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但甲方應承擔乙方人員的差旅費和材料成本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修改
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變更、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變更后的內容與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期交貨、甲方延期付款,除雙方協商同意免責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價款日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端的解決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各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單位蓋章、預付款到達乙方指定賬戶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年月日
電瓶買賣合同 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吊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該車基本信息
廠牌型號:ZLJ5
車架號:
發動機號:
車牌號碼:
首次落籍時間: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轉讓給乙方。自20xx年12月20日成交起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合同成交后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同時承擔原甲方購買吊車時所承擔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擔以上責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吊車,乙方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應于交接汽車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車首付款____萬元給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車購車時全部款項后,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吊車過戶手續,費用乙方自理。
五、車輛年審、過戶及其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保證提供車輛信息的'真實性。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沒收定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乙方: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瓶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方式: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下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包裝規格:
包裝費用: ,由 承擔。
第三條 、驗收方法
驗收時間:
驗收地點:
驗收標準:
驗收異議提出時間:
驗收異議解決辦法: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
貨款及費用總額: (大寫)
結算方式:
結算期限:
第五條 、交貨規定
交貨方式:
交貨地點:
交貨日期:
運輸方式:
運輸費用: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的違約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付給甲方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 %的違約金。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
2、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 %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 %的違約金。如甲方始終不能交付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 %的違約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付給乙方延期付款總額 %的違約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付給甲方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 %的違約金。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十五、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當日)至 年 月 日(含當日)止,共計 天。
1、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第十六條 十六、其他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