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通用20篇)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電務段
乙方:項目經理部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
二、作業內容:現澆連續梁跨越武廣客專鐵路施工。
三、地點和時間
施工地點: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以施工配合通知單為準)
四、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信號維護規則》等有關規范。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共同的安全職責
各單位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鐵辦[20__]190號)、武鐵總[20__]331號《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及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乙方安全職責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要嚴格按照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制定確保行車安全的應急措施。
2、乙方應派駐站聯絡員、工地聯絡員和設專職安全員,并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證明有效期的上崗證書和附有照片的上崗牌、同時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施工中應設主管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指揮聯絡,并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系。
3、乙方在既有線路上的所有施工必須有甲方安全監督員進行安全監督,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員的監督管理。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圖紙等資料。
4、乙方在施工時要提前一周書面通知甲方需施工的具體范圍、內容、時間。并將月度施工計劃及時交給甲方,以便甲方及時掌握了解施工進展和安全監督重點。
5、施工期間杜絕造成電纜損傷及兩根鋼軌短路,所有跨越兩根鋼軌的金屬器材均應采取良好的絕緣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對既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防止施工中造成損壞,甲方有指導乙方做好防護的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防護措施。確保電纜完好。
7、橋墩基坑開挖前,必須開挖探溝,確認地下電纜情況。在電纜進行防護之前,乙方不得施工,待遷移并防護號后乙方方可施工。電纜遷移及防護由乙方負責,甲方現場監督指導。
8、如開挖后發現電纜長度不夠無法遷移,乙方必須停止施工,需進行電纜割接時,由甲方編制預算,待產生費用落實后乙方方可繼續施工。
9、施工過程中,減速牌、撬杠等金屬工具嚴禁插在電纜徑路上。施工必須在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除此時間外,不得進行任何有可能影響鐵路正常運營的施工,在施工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了施工延時及影響行車安全的由乙方承擔責任,損失由乙方進行賠償,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0、乙方應現場設置防護人員,防止施工人員、材料等侵入線路,并負責及時清除施工剩余的各種材料,恢復施工中損壞的既有線路設施。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和批準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認真落實安全措施。
12、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鐵路交通事故的,視具體情況,施工單位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對未經設備管理單位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主違反施工程序、安全技術標準構成的鐵路交通事故,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13、乙方施工完后,要將電纜按甲方要求深埋,做好長期防護工作。
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要委派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持證上崗,對各種施工涉及行車安全的方面實行全程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單位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以主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
2、甲方要積極主動配合乙方施工,按時到達施工現場并在施工簽到薄上簽字,告之乙方電纜所埋入地下的地點及路徑走向。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為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或行車責任事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經濟賠償辦法
在施工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實際損失賠償發生的費用。
八、關于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費用
根據《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配合計費標準的通知》武鐵建函( ) 號文件,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支付甲方安全監督檢查費共計: 元( 元)整,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遵守鐵路法律法規規定,產生爭議的均提報路局協調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路電: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電務段
乙方: 項目部
營業線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__〕280號)及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重新公布《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烏鐵總〔20__〕540號)文件要求。涉及電氣化區段,還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及《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勞動安全規定(暫行)》(烏鐵安〔20__〕428號)和電信函(20__)36號《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電務人員技術作業安全規則》的相關內容及要求。切實搞好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保證施工期間安全,經甲乙方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施工項目作業內容施工時間、地點(地段)影響范圍配合內容
蘭新線紅煙段電氣化改造工程涵洞上、下游順坡疏通開挖土石方。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段: 涵洞上、下游埋設的信號電纜在開挖路徑上。不影響行車,在以上地點施工,如有影響設備管理單位所屬設備時,需提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配合。施工單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時)以“施工配合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如影響電務設備,電務人員進行配合,不影響電務設備的,經現場核實確認,不進行配合。
配合要求:施工單位要于施工前3天(72小時)以“施工配合通知單”形式,書面通知設備管理單位;設備管理單位接到施工單位的通知后,安排人員,于施工作業開始前40分鐘到現場進行施工監控。點內施工按批復的計劃落實配合工作;點外施工,如影響電務設備,須提前通知電務人員進行配合,不影響電務設備的,經現場核實確認,不進行配合。涉及電氣化區段的施工,在影響范圍中,必須界定影響行車情況、接觸網是否停電以及施工中采取的防護措施。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工程期限:
責任地段:蘭新線景峽至思甜間K1215+500-K1222+000。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甲方:
1.執行《技規》、《行規》和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重新公布《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烏鐵總〔20__〕540號)文件等有關規定。
2.施工中涉及電務電纜設備的,嚴格執行烏鐵電電(20__)449號《關于防止挖斷光電纜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號室內機械室的工作,嚴格執行烏鐵總《烏魯木齊鐵路局信號機械室出入管理制度》,做好防護和監護工作。
4. 涉及電氣化區段,還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及《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勞動安全規定(暫行)》(烏鐵安〔20__〕428號)和電信函(20__)36號《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電務人員技術作業安全規則》的相關內容及要求。
5.設備管理單位應依據與本工程相關的設計、施工、驗收規范和技術、質量標準及施工工藝,對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安全措施》認真審查,并派出持有局有關業務處核發的《施工安全監督證》的安全監督人員到場進行安全監督。
乙方:
1.執行《技規》、《行規》和烏魯木齊鐵路局關于重新公布《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烏鐵總〔20__〕540號)文件等有關規定。
2.施工中涉及電務電纜設備的,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烏鐵電電(20__)449號《關于防止挖斷光電纜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
3.施工中涉及信號室內機械室的工作,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烏鐵總《烏魯木齊鐵路局信號機械室出入管理制度》。
4. 涉及電氣化區段,還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及《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勞動安全規定(暫行)》(烏鐵安〔20__〕428號)和電信函(20__)36號《烏魯木齊鐵路局電氣化鐵路電務人員技術作業安全規則》的相關內容及要求。
5.嚴格執行鐵道部、路局有關本項施工的設計、施工、驗收規范和技術、質量標準及施工工藝。
6.應嚴格按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內容落實施工作業。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單位要建立各級領導安全責任制,對施工組織方案及安全措施,加強日常檢查。
2.聯絡員、防護員、安全員一律持證上崗。
3.加強聯系,確保信息暢通、準確無誤。
4.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下班前設備管理單位檢查人員會同施工單位的有關人員對施工地段進行安全檢查,確保行車安全。
5.施工單位必須遵照局防洪指揮部的部署,制訂得力的防洪措施,并在施工中逐項落實。
6.結合部的安全由甲、乙雙方共同負責。
7.共同確定隱蔽設備的位置及走向、埋深等,提前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8.工程開工前一天,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由設備管理單位派出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督。無設備管理單位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到場工程不得開工。
9.信號設備干擾未排除前,不準施工;設備防護未到位前,不準施工;施工料具、施工準備工作未到位前,不準施工。
10. 涉及電氣化區段,必須按照電氣化安全卡控和安全防護要求進行落實。
11.與施工單位協商,為電務配合部門提供運送配合、監護人員和材料、機具使用的交通工具。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共同責任、權利和義務:
確保施工安全是施工、設備管理部門的共同責任。各單位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嚴格執行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正確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落實安全措施和責任,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清楚,措施具體,管理到位。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對施工單位的施工作業進行過程監督,發現質量不合格及安全隱患要責令施工單位立即糾正,有權發放《施工安全通知書》,按照烏鐵安(20__)334號《烏魯木齊鐵路局既有線施工安全重點環節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向路局安監室提報考核;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人員和檢查監護人員在配合和監護中發現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2.設備管理單位對因自身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負主要責任;因監督不力發生行車事故的,還要追究設備管理單位及部門的責任,影響安全成績。
3.設備管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實行開通、提速檢查簽認制度。
4.選派責任心強、施工經驗豐富符合要求的人員擔任設備單位檢查人,持“施工安全監督證”對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及質量進行過程監督。
5.檢查人員應熟悉施工技術圖紙,掌握關鍵內容,檢查、落實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各種安全隱患,督促施工單位及時處理。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有權下令停工整頓:
、偕米宰兏┕び媱澔驍U大施工范圍時;
、诎踩M織和技術措施不落實時;
③對新工、臨時工、民工及關鍵崗位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時;
、軐π枵牡陌踩[患,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時。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施工單位是施工安全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落實施工安全措施和責任,嚴格責任追究;應嚴格按審定的方案、范圍組織施工,認真落實施工安全措施。
2.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達不到資質的嚴禁施工。
3.施工期間須把行車安全放在首位,當施工與行車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
4.施工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方案及安全措施,并嚴格按照施工方案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
5.施工前須將施工圖紙、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施工計劃提供給設備管理部門及行車組織部門各1份。
6.施工時,要嚴格按照施工程序進行作業,保證施工質量達到有關技術標準。
7.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安全培訓、法制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持雙證上崗(上崗證、職工技能鑒定合格證)。
8.施工單位在營業線施工未經電務段許可不得擅自擾動電務設備和影響電務設備安全,施工單位施工前必須提前與電務段辦理手續。
9.施工安全協議簽定后72小時,送達設備管理單位的相關信號車間。施工開工前,必須提前三天通知電務段調度和相關的信號車間,并向設備管理車間提報施工配合通知單,雙方簽認后,按照簽認要求落實施工和配合工作。
10.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每日收工前將次日的施工內容通報相關的信號及電務配合、安全監護人員,電務配合、安全監護人員未到現場禁止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落實防護工作,確保行車和作業人員的安全。
11.施工項目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標準和要求恢復設備,并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2.因需要在《鐵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取土、采空、堆放物品等或拆移影響行車安全的設備(如各種標志、牌、樁等),必須經路局有關部門同意簽認,并與電務設備管理單位簽定相關的安全責任協議,制定落實確保電務設備安全的措施后,方可進行撤除或移設,否則視為嚴重違章施工。
13.凡在線路兩側動土施工,必須與電務設備管理單位現場確定電纜位置及走向,必要時畫圖簽認。施工前以書面提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到現場監控,設備管理單位配合、安全監護人員未到現場,禁止進行動土施工作業。
14.施工單位項目主管有義務參加設備管理單位組織的每月召開的施工例會,如接到通知后施工單位項目主管沒有參加施工例會,設備管理單位有權拒絕配合施工單位施工。
15.防護人員資質不夠或沒有持證上崗,嚴禁施工。
16.施工時與作業內容和作業范圍不符嚴禁施工。
17.違反施工安全協議規定所造成的后果和損失,由違反方承擔責任,并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如因違反本協議,出現安全問題、造成設備損壞或由于施工單位在封閉時間段內未完成施工造成延點者,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同時,雙方應嚴格執行《烏魯木齊鐵路局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辦法》(烏鐵安〔20__〕126號)和烏鐵安電(20__)583號關于補充《烏魯木齊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管理辦法》等文件有關規定。
七、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安全監督和配合費分別按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20__〕113號)、《烏魯木齊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配合費暫行標準》(烏鐵計〔20__〕276號)的規定,由項目管理機構在建設管理費中直接向營業線施工的配合單位支付。
大型養路機械或設備管理單位自行施工時,無論何種修程,只與有關部門簽訂安全協議,不向任何部門或單位支付配合費。
八、其他:
1.施工前,施工區段若存在影響施工的甲方設備,乙方必須按要求先排干,對影響區段的設備做好防護后方可施工。
2.施工時,施工區段涉及到甲方設備的甲方配合,不涉及甲方設備的甲方不需配合。
3.施工中涉及信號室內機械室的工作,嚴格執行烏鐵總《烏魯木齊鐵路局信號機械室出入管理制度》,進入信號機械室須有電務段調度準入命令,嚴格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外單位施工作業人員進入信號機械室前,必須持有路局批準的施工電報和與電務段簽定的施工安全協議書,履行出入登記手續,在電務值班人員監護下作業。旅客列車自鄰站發出、貨物列車接近本站預告信號機(自動閉塞區段為進入二接近)和本站準備排列發車進路時,立即停止信號機械室內一切作業;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信號機械室;嚴禁在信號機械室內吸煙。
4.施工中涉及電務電纜設備的,嚴格執行烏鐵電電(20__)449號《關于防止挖斷光電纜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明確防止損壞電纜設施的安全措施,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對設備分布復雜、不能準確確認電纜位置的,設備管理單位和施工單位雙方應現場探測,沿初步確定位置,由施工單位每隔20米挖橫豎探溝(探溝尺寸為橫向10米、豎向3米、深度1.5米以內),找出電纜準確位置;新(改)建路基、管線等建筑與既有電纜重疊或交叉時,施工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應現場勘探,研究確定排干擾施工方案后,安排施工計劃;嚴格按照《規范》要求的防護距離設置并做好防護(排干擾產生的任何費用均由施工方承擔);設備管理和施工單位共同確定電纜準確位置后,由施工單位負責在電纜位置中心線兩側各1.0米處噴灑白色石灰粉進行明示,特殊地段(如:電纜預留地段、接續地段、上橋涵地段)根據電纜埋設情況相應加寬,同時在電纜位置中心線上方拉0.5米高的尼龍警示繩旗警示,并每隔50米設“下有電纜,注意安全”的警示牌,施工單位應確保其完整。
5.電纜位置兩側各3米范圍內的施工,必須人工進行作業。當穿越既有電纜、與既有電纜交叉處所的作業更應有明顯標記、標志。嚴禁在電纜徑路上插設移動信號牌、釘標樁及在安全保護區、點火燒烤等損傷電纜的作業。大型機械和車輛穿越電纜徑路前,必須在電纜徑路上覆蓋厚度不小于1米、寬度不少于3米的土層并覆蓋防護蓋板,防止直接碾壓電纜徑路,損傷電纜。
6.電纜位置兩側各1米范圍內施工時,施工單位須會同設備管理單位研究和履行已批準的施工方案,明確安全措施,嚴格使用輕型施工器具作業,嚴禁擅自進入電纜位置明示區域內施工。施工開始前,施工單位負責人或施工現場指揮人必須到位,進行全過程盯控。同時必須在電務段配合人員現場監控下進行作業。要做到輕挖、慢挖,嚴禁使用鎬及銳利器具刨;光電纜外露后,抹擦干凈仔細檢查有無破損,發現情況立即上報,嚴禁拖延瞞報;凡未按照要求進行施工,而發生挖斷光電纜事故時,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的責任;挖出的光電纜不能及時回填過夜或(穿越電纜徑路、橋梁、涵洞、管道、渡槽、油氣管線以及鋪設道口、平過道、坑、平整路基等設備設施的施工)開挖光電纜不能避開時,使用PVC管(或槽鋼對扣)進行防護,PVC管(槽鋼)兩端至少多出10cm插入坑壁或地面,管內灌細沙,切口使用防水膠帶包扎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對地面及深土處不明光電纜,按有用光電纜保護;施工單位要規范施工方案內容,明確挖斷光電纜應急預案,發現挖斷光電纜,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同時迅速做好搶修準備工作:找出光電纜斷頭,開挖接頭坑,開挖的接頭坑至少保證兩個人可以工作,積極配合光電纜搶修人員,使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發現責任單位將光電纜斷頭掩埋,人為延誤搶修時間、擾亂鐵路運輸秩序的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因施工造成電纜中斷、信號事故、信號設備嚴重損壞,施工單位須及時到電務段繳納罰款及賠款,并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后,方準再繼續施工。
7.信號電纜過軌施工,深度必須達到距自然地表面500毫米以上;電纜過軌施工時嚴禁與既有信號光電纜同一位置穿越,嚴禁與信號既有光電纜同溝敷設,平行埋設必須距既有信號電纜3m以上。施工電纜與既有信號光電纜間距離(垂直交叉或平行),須在下方進行,并大于500mm以上,必須采用管、槽進行防護。
8.施工電纜穿越線路離信號機不得少于15米。
9.信號電纜溝開挖、電纜敷設前要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溝深確認,要現場確認電纜測試合格后方可埋設。箱盒的安裝時應對箱盒內電纜按設計配線。鋼軌引接線預先安裝固定好,不連鋼軌,并將塞釘頭用絕緣包裹,避免接觸鋼軌影響既有軌道電路使用。
10.涉及電氣化區段,必須對全員進行電氣化安全知識教育;自接觸網設備第一次受電開始,在未辦理停電接地手續之前,所有單位、部門及人員均須按有電對待;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任何人不準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任何物體)與接觸網的各導線及相連部件接觸,并與接觸網設備的帶電部分必須保持2m以上的距離;發現接觸網導線斷落時要遠離10m以外并對該處進行防護,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進行處理。作業人員在距離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2m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設備上作業時,接觸網必須停電并按鐵道部《電氣化鐵路有關人員電氣安全規則》第十條的規定辦理。停電后要裝設可靠的臨時接地線并設專人監護;施工結束后要確認所有人員進入安全地點方可通知正式完工,撤出接地線并辦理銷令手續;撤出接地線后嚴禁再次進入作業地點;在接觸網支柱及接觸網帶電部分5m范圍內的金屬結構上均需裝設接地線。
11.涉及電氣化區段電務安全規定:作業人員在上信號機前必須確認接地良好,設專人防護,作業時其身體及所持工具與接觸網帶電部分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雷雨天嚴禁攀登信號機;更換扼流變壓器、中心連接線、軌道電路送受電端的扼流變壓器引接線、站內橫向連接線等器件時,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采取保證牽引電流暢通的措施后方準作業;更換軌道電路絕緣時,應在確認扼流變壓器連接線和相鄰兩軌道抗流變壓器中心連接線等各部連接良好后,方準開始作業,嚴禁斷開接向扼流變壓器的連接線中任何一側或兩個扼流變壓器中心點之連線;在對電氣化鐵路區段的信號設備作業可能接觸牽引回流線、安全地線時,必須按規定穿著、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整修電纜時,應確認電纜金屬護套接地良好,與繼電器箱、盒、架的鐵殼連接堅固,同一電纜溝內數條電纜的金屬護套應相互焊接良好后,方準開始工作;在軌道電路作業時,當軌道變壓器與扼流變壓器連結的低壓線圈斷開之前,嚴禁切斷扼流變壓器與鋼軌連接的任何一側;在更換扼流變壓器或扼流變壓器上的牽引連接線時,當兩條鋼軌與相鄰軌道電路的扼流變壓器的中心點尚未連接之前,嚴禁切斷扼流變壓器與鋼軌連接的任何一側;在更換扼流變壓器箱及引接線、中心連接線時,為保證鋼軌牽引回流的暢通,應使用“兩橫一縱”連接線進行防護;在更換軌道電路相鄰兩扼流變壓器的中心點連接線或原牽引連接線時,當兩個扼流變壓器的中心點連接線或通牽引電流的單軌條牽引連接線未可靠連接前嚴禁切斷原有連接線。
12. 涉及電氣化區段結合部安全規定:電務施工遇距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2m或距回流線不足1m的高柱信號機上作業和電務部門拆除、移設接有吸上線、接觸網地線的扼流變壓器或空芯線圈時,須事先通知供電部門做好準備工作、采取安全措施;在接觸網供電的情況下,豎立或撤除信號機機柱、更換信號機構時,接觸網必須停電;在配合工務更換鋼軌或道岔時,必須首先確認工務安裝的牽引回流線作用良好后,方可拆除鋼軌或道岔。
13.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服從設備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指揮,嚴禁超計劃、超范圍的施工;施工危及信號設備安全時,電務施工配合、監護人員有權制止施工方施工;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行車事故,施工方負全責;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的規定,電務段有權發停工整改通知單,并對施工單位處以罰款。
14.施工單位施工前期工作、整修便道、應急救援等都遵循協議相關規定。
15.電務車間、班組在核對完施工單位各項手續(包括施工方案、安全協議、施工計劃、施工影響范圍、施工作業配合單等)后,必須做好人員安排、材料的準備及配合施工監控;監督施工方現場確認地下電纜具體位置并做醒目標記;監督施工方現場做好防護工作,防止施工時損壞地下電纜及其它信號設備。
16.影響電務正常使用的施工,每站每天盡可能安排一處,若當天電務工區有需配合點內施工2項以上(含2項)的,點外施工不予配合。
17. 施工中不得損害電纜徑路及電務設備,當挖出既有信號電纜時,電纜不得外漏過夜,必須掩埋或采用管、槽對電纜進行防護處理。損害電纜徑路時必須原樣恢復,所有修復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
18.嚴格按照烏鐵電《烏魯木齊鐵路局電務作業安全防護辦法》的防護規定落實。當電務配合其他部門上道作業同一項目少于3人(不含3人)時,由主體作業方負責一體化防護,電務不設專職防護員,由主體作業方按照內部作業人員進行防護,電務配合作業人員聽從主體作業方防護人員的指揮;電務配合人員超過3人(含3人)時,應設專職防護員防護。
19.未盡事宜,增加協議附件進行說明。施工期間雙方嚴格按照“施工協議”進行施工與配合施工作業,嚴格落實防護職責,確,F場作業人員人身與設備安全。
九、本協議有效期至 20__年7月31日
十、說明事項:
1.雙方發生爭議時,由建設管理單位調解,調解無效時,按司法程序辦理。
2.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時,按鐵道部、鐵路局的有關規定處理。
3.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不得擅自更改。
4.本協議一式 3份,甲方1份,乙方2份,各自保存備查。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經辦人(簽字): 乙方經辦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簽字日期:20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20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北京鵬躍供暖有限責任公司橋梓供暖站蒸汽鍋爐拆除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橋梓鎮金宇瑞產業基地內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盡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保衛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并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周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制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并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并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后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布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干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后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后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溫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筑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溫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筑,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后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饡r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范、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后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 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 工程項目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圍:
4、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未遂事故在 1 起以下。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不出現違章指揮、不強令冒險作業;
4)不發生人為責任重要設備損壞事故和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停電事故;
5)不發生信息安全事件;
6)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DL5009.2、DL5009.3)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11)國華河北分公司《外委工程和外來人員安全管理辦法》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及標準制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工程項目按照“先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定 同志作為本方安全員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乙方指定 同志作為乙方工作負責人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指定 同志作為乙方安全監督人員。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甲方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變動,并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乙方為其施工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的安全資質、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情況進行核查,對核查材料復印件存檔保管;乙方資質、資格不符合規定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人員或終止合同。
2)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3)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4) 施工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并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安全措施和專人監護。
5)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6) 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并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7)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8) 在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9)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0)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
11)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2) 按相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檢查考核,作為安全保證金的考核依據。
13)甲方人員有配合乙方開展施工的義務,同時也有監督乙方施工作業安全的權力,甲方人員不參與施工現場實質性工作,不得故意妨礙和阻撓乙方施工作業。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按規定提供本單位的所有安全資質、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2) 乙方進入現場的施工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經醫師鑒定無妨礙工作病癥的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3)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員工具備與本工程施工作業相適應的專業技術技能和安全施工基礎知識。
4) 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5)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6) 在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并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后,方可開工。
7) 嚴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凡參與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報甲方備案。
8)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9)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范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并采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10)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11)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2) 對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并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3) 按照甲方的現場施工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要求,實施作業產生的揚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化學危險廢料以及噪聲、振動等控制措施。
14) 落實本施工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范措施。
15) 制定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6)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并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7) 按約定為作業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對安全帽、安全帶等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驗試驗和更新;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措施;教育并監督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登高工具、防墜裝置和個人保安接地線。
18) 高處作業應設置作業平臺、安全網、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等的安全措施,并采取有效的防止高處落物的安全措施,特別做好孔洞蓋板、臨邊圍欄的安全措施。
19) 制定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采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20)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21)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采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22)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開展工作。
23)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后,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并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采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4) 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并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5) 嚴格執行安全作業票、工作票、“十不準”落實卡、標準化施工作業指導書、施工作業卡、動火工作票、班前會等制度和措施。
26) 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身體檢查,并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7)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28)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風險抵押金。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29)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其它: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3%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范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并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門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并竣工結算后,除質保條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終止。
甲方: 國華能源投資河北分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甲方安全部門: 國華河北分公司 走廊施工方:
安健環部 代表: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蓋章) (蓋章)
甲方風電場:國華河北分公司恒泰風電場
代表:
時間: 年 月 日
(蓋章)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項目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協議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項目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范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設備(工用具)禁止超負荷運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設備(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范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通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審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并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并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后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并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占地(綠地)、占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并處理干凈殘余氣體(包括長期閑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筑物和設備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并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煙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設備、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于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采取封閉式,并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余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設備)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后,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設備,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設備和其它構筑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設備。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扎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于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置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志。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設備,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系,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并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簽,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后,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并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采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污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堿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污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泄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后,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簽,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后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志、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設備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后,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設備或構件時捆扎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棱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簽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設備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并確保其安全性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后,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系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在線生產運行的設備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后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扎,露天設置的臨時用電設備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設備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濕地區等臨時照明采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志,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污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采用無污染或低污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污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設備,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占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設備要隨時清理干凈,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里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污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件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并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硅鋼建設項目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設備,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設備、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系,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項目;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并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于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于不能及時整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設備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公司名稱:
公司管理部門: 供銷部
公司聯系人: 電話:
承包商公司全稱: 電話:
承包商注意事項
本協議旨在確保您在本公司所轄區的經營活動不會導致事故發生和人身安全。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將可能導致終止承包合同,且承包商需對造成的各種后果負責全部的經濟賠償。
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所有在本公司所有承包商。
我公司承認在 年 月 日,收到貴公司 部門 (人員)提供的本公司環境、健康、安全規定及以下文件:
對于該文件,我公司已確保讀懂并充分理解此協議書,已有充足的機會提出關于本協議書內容的問題。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示將遵守此承包商安全協議書的要求,并在本公司員工及分包商范圍內傳播、宣傳其中的各項要求。同時,我公司將遵守未被列入本協議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天津市地方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等。
序言
對于承包商而言,如果沒有一整套完善可行的安全管理系統,不但工程質量無從保證,工程實施也無法順利進行。承包商對安全方面的承諾是保證系統正常運行的重要因素。安全系統需要所有員工(本公司、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參與,發現并消除潛在的工作危害。
1、目的與范圍
ü 確保本公司員工及獨立承包商及分包商員工的安全。
ü 分清職責,盡量減少潛在危害。
ü 保護本公司及承包商的財產不受損失。
ü 明確承包商責任與義務。本規定適用于所有承包商、分包商、代理及駐廠代表在本公司境內的所有工程、維護及有關事宜。在必要時,本公司將隨時對本規定進行修補和補充。
2、獨立承包商的責任本公司十分關注獨立承包商及其員工的安全,要求所有獨立承包商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等。任何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將導致終止合同,一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商負責。
3、培訓本公司有權在任何時間向承包商索取其員工的各項培訓記錄;獨立承包商有義務將本規定的內容傳達給分包商及其雇員,并保證各項培訓的實施;疽笞袷貒壹暗胤礁黜椃煞ㄒ幊邪逃胸熑魏土x務搜集、了解并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各項適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經營許可工商執照營業范圍必須與經營范圍相符。從事特殊經營須備有相應國家主管部門許可證或批文。從業人員要求
承包合同履行者須年滿18周歲以上,具備從業資格(例如,特殊工作許可證)。保安規定
承包商須申請獲得并配帶承包商識別證方可進入本公司廠房。本公司項目負責人負責申請識別證。臨時承包商證配帶者需本公司工程負責人全程陪同。本公司保安或相關部門有權隨時進行核查。嚴禁吸煙
廠區范圍內嚴禁吸煙;吸煙者須在規定時間、在廠區外指定吸煙區吸煙,具體地點可咨詢本公司內相關部門。危險設備出入管理
承包商若需在本公司廠區內使用焊接/切割設備、鼓風機、易燃氣體容器、空氣壓縮機、起重機械等,必須提前通知本公司項目負責人并得到安?倓湛频呐鷾省
起重機及空氣壓縮機等在使用前須提供設備檢測記錄及設備合格證書。工作區域
除特殊情況,承包商只能在指定工作區域內活動。承包商有權合理地使用本公司內部的衛生間及售買設施。根據不同工程需要,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批準承包商使用內部餐廳就餐。機動車輛停車及管理
承包商的車輛應停泊在指定區域。車輛?亢髴⒓聪ɑ。任何車輛不得在本公司內修理、換油、沖洗。車內垃圾必須隨車清走。物料/廢物管理
材料、設備貯藏地及垃圾和廢物存放地須由本公司項目負責人指定。
設備借用一般情況下,承包商應自備施工工具及設備。在特殊情況下需從本公司借取物品,必須得到項目負責人的批準。公共設施使用控制
承包商必須嚴格控制資源的使用(水、電、氣等)。如施工需使用上述資源時應向廠務部門申請。使用過程中必要時要配備能源源頭控制設備,如鎖定/標識等。工程負責人須與廠務部門協調。急救
承包商在必要時可向本公司求助,有權使用本公司應急系統。所有人身傷害應立刻報告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對本公司人員的安全通報
當施工條件對本公司員工造成潛在危害時,承包商應通過工程負責人向EHS人員通報,從而使本公司員工得到相應的指導,承包商要做好必要的防范工作。對承包商人員的安全通報
承包商有責任向其員工進行定期安全指導。項目負責人可向EHS人員咨詢潛在的特殊危害,并要求承包商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定期檢查
承包商有責任定期進行安全巡查從而發現安全隱患并及時糾正。項目負責人及EHS人員保留對施工現場及承包商各項活動的審查權。承包商應有現場監督和指定的安全代表,監督本公司標準和要求的執行和落實。安全設備
作為雇主,承包商應向其員工提供安全保護設施及必要的安全裝備以保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
所有嚴重的及潛在的嚴重危害事故都要由本公司項目負責人、承包商和EHS人員共同調查。事故現場應妥善保護。危險品通報
使用危險化學品及材料必須要有控制程序來保證本公司員工和承包商的安全。
本公司可提供所有本廠使用、承包商員工有可能暴露其中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物料數據清單。相反,承包商如果在施工中需使用可能使本公司員工暴露其中的危險化學品,也必須在使用前提供安全物料數據清單。工藝安全審計
承包商應允許本公司EHS人員隨時進入工作場地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工藝流程、設備、現場和人員提出安全要求。但承包商應自主獨立地建立安全管理體系,負責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只能作為監督行為。本公司沒有任何義務為任何承包商提供任何培訓。
承包商公司名稱:
承包商公司代表:
職 務:
聯系方式:
簽 名:
承包商公司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施工安全協議書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__),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用電
1、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
2、保證B級配電箱以下管轄區域內各種用電設備、設施完好,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加強維護保養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保證臨時用電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
3、執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的制度,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操作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避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誤操作,確保安全用電。
4、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見。有權拒絕在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的上拉接電源。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關于臨時用電方面存在的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5、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技能、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培訓不合格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照有關規定持上崗。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和培訓記錄。
四、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說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并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五、人員安全
1、參加施工作業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必須佩帶工作證(卡)并戴好安全帽進入施工現場,在作業中嚴格遵守本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安全上崗,不違章作業,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并按規定穿衣著鞋,正確使用、保管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2、必須按規定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掛設點必須安全、可靠。
三、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 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 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10元。
3、 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后作業 酒后進入現場罰款100元。
4、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罰款500元。
5、 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6、 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元。
7、 罰款發生后,在下一次撥付工程款時,全額扣除。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 __月____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明確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責任,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文明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煤礦安全規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特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在 煤礦井下硐室裝修工程項目施工期間,進入 有限公司 煤礦地面和井下所有場所范圍內。
二、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認真貫徹國家和煤炭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2、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訓,貫徹學習入井人員入井前的登記、乘坐人車的具體規定和施工現場個人行為規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根據工程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按照有關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定不定期地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施工監督、檢查與指導。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以安全隱患整改單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產中需協調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和存在的安全問題及隱患進行協調解決。
6、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限期整改。對于不聽指揮的,可采取相應強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若確有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導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8、協助乙方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乙方應搞好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和安全生產教育。開工前認真編寫施工組織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報甲方審批。對審批過的措施認真貫徹學習,并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及批準的施工措施進行施工。
3、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系統,對本單位施工現場及要害場所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4、入井前由當班負責人到井口檢身處登記入井人員,并按規定有序排隊和乘坐人車,乘車過程中不得將身體部位伸出車廂外,人車停穩哨聲響后方可下車。
5、乙方人員不得在副井運輸線范圍內及要害場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本人崗位在作業范圍內從事本專業工作,不得隨便觸摸和使用其它電器及設備。
7、對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涉及安全生產方面的隱患要及時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8、乙方在要害場所以及確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要有特別醒目警示牌或防護措施,嚴禁他人進入要害場所。
9、對新招收的工人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殊作業工種操作資格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如須借用或租賃甲方設備,應與甲方辦理借用或租賃手續,制定有關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須對設備和工具完好進行檢驗,并做好書面記錄,乙方一經接受,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應由乙方負責,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在使用過程中,由于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
11、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責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及時報告甲方及有關部門,不準遲報、隱瞞或謊報。
12、有權拒絕甲方現場管理人員下達的違章指令。
13、須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設施或設備,乙方必須無條件予以完善。
14、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早調會和安全生產協調會議,對會議安排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積極組織,確保質量按時完成。
15、由非甲方責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罰款,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和全部責任,并負責傷亡人數的統計上報。
三、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畢自行終止。
3、本協議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二〇一八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油泥清運處置監督管理辦法》《原油儲罐清罐作業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托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并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采油廠油泥清運準入資質之后,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及時開展清運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或者申請扣除部分作業費用。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于甲乙雙方及時聯系、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范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進入封閉空間(如生產罐、沉降罐等)應根據作業條件佩戴防毒面具,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盡量當日清理干凈。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必須具備營運資質,進入作業場所必須裝有防火帽,車速不大于15km/ h,出入必須經現場值班人員檢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清罐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于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并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目的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全”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甲乙雙方在項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責任,確保生產經營中人身、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承包合同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本協議書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
2.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2.4《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2.5《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
3承包內容(范圍)及合同金額: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見施工總承包合同
5甲方責任和權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攬該項目應具備的相關資質復印件備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事故應急預案、安全規程、安全管理負責人名單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特種設備檢驗報告及安全使用許可證、作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合格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資料的復印件備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對功能承包單位用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根據各個具體的施工項目,組織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現場及周圍環境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應采取的各項安全措施,提供作業范圍地下、上方和相鄰關系可能影響施工安全的資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5.5
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備案,便于協助支持乙方執行。
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未落實的有權停止生產作業,限期整改,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5.6
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并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見。
對不按期完成隱患整改的,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對違章行為有權制止,并根據具體情況按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7
甲方發現乙方在工作過程中或工作場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時,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產作業,撤離現場作業人員,待隱患整改完畢,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才能恢復生產。
5.8
甲方按其監管職責配合地方政府、上級部門對乙方在合同約定作業區域內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督促乙方按調查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未經調查組批準,不得同意乙方恢復生產。
5.9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其他承包單位之間的安全生產工作,互助協作關系。
5.10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下強行生產作業。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5.1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在甲方區域內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風、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并負責指定接點。
5.13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甲方負有責任的,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責任和權利6.1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是乙方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分管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具體負責;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其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責任。
6.2
乙方對承包期內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設計、管理、資金、技術、設備、設施和人員)實行自主管理,對生產現場的安全工作負總責,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6.3乙方負責將相關安全資質證照復印件交甲方備案,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并保證從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
6.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圍繞本工程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標準。
6.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及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6.6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6.7乙方必須依法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須符合國家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地方的有關規定。
6.8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為在高危行業崗位或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對所屬從業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并建立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檔案備查。
對所屬從業人員經常性進行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并如實告知從業人員本作業區域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6.10乙方必須為所屬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勞動工具、勞動防護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證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職業衛生標準。
6.11
乙方必須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所屬從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依法對用工職業危害后果負責。
職業健康檢查費由乙方承擔。
6.12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按規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專職或者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將評審發布的應急預案交甲方備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須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隱患;發現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隱患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6.15乙方負責對所屬區域內的各級危險源點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生產現場前進行查驗,確保符合作業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特種設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定期監督檢驗合格,并將《檢驗報告》和《安全使用許可證》復印件送甲方備查。
6.18生產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和管理,杜絕“三違”行為。
6.19
乙方必須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起重機械、用電設施、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根據作業要求安排相關管理責任人進行管理。
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6.20
乙方必須根據具體施工項目、不同生產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定期對生產現場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防范措施,作為本協議附件報甲方備案。
生產現場暫時停止生產作業的,乙方必須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電、汽等動力能源,必須到甲方指定地點搭接,保持規范,不得到指定點以外的其它地點隨意私拉亂接,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亂動自己所承擔項目范圍以外的設備、工具及設施。
6.22乙方指派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與甲方協調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產過程中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同時,向甲方報告。
事故發生后,乙方應根據事故情況決定啟動應急預案級別,立即搶救傷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不得隱瞞不報或遲報、謊報。
6.25乙方人員在該項目承包工作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中劃分的責任范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7.2乙方出現“三違”行為的,按甲方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
8協議效力8.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8.2本協議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項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路外、局外單位及哈鐵工建集團)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2.地點和時間
3.影響范圍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范圍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七、安全監督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五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項目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施工期間的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力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施工內容:
修建施工便線,拆除既有線路,現澆箱橋后恢復線路。
二、 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
三、施工期限: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施工作業時,施工負責人應確認做好一切施工前準備工作,在施工地點設現場防護員,(防護員應由經過考試合格的人員擔當并持證上崗)。必須按規定帶齊防護信號備品,掌握施工現場和列車運行情況,保持與車站聯系,監督施工人員及時下道。發現異常及時通知車站值班員和施工負責人。
2.乙方施工應能保證甲方設備安全,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設備損壞的乙方應在甲方現場人員指導下進行原狀恢復。
3.乙方施工所修建的臨時輔助設施不得妨礙甲方行車及設備的安全
五、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及設備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
2.乙方必須加強對營業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和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到現場指揮。
3.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按照設計圖紙和批準的范圍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擴大施工范圍,否則造成的影響及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線行車設備損傷的,應及時進行搶修,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作業車輛時,必須提前一天由專人向甲方提報作業內容、以便甲方掌握股道運用及調車作業計劃編制。
6、乙方作業車輛在甲方站內作業時,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領導,并嚴格執行車機聯控制度,確保作業安全。軌道車及施工車輛進入營業線,須甲方同意。軌道車及其它施工車輛在站內作業時,防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違反規定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各種機具及機動車不得侵入鄰線限界,施工完畢必須做到工完料凈。
8、施工期間,乙方須指定工務、電務、供電專業技術人員(施工負責人)配合甲方組織召開施工協調會和點畢總結會。
9、施工期間施工單位在站內鋪設電纜、施工便道及設立臨時道口時,應提前報甲方同意。施工結束后應恢復原狀。
10、乙方到達的施工路料,乙方應主動與甲方聯系,由甲方指定卸車地點。卸車的路料應堆放穩固,防止倒塌。
六、安全責任及考核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七、按照有關文件規定計算安全配合費用
1、安全監督檢查員費用
2、施工配合費用
八、其它事項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一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二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甲方車站一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由乙方承擔施工的 新菏兗日鐵路電氣化改造封閉網 工程項目,需在新菏線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運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對乙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定如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立柱埋設、封閉網安裝、站內圍墻
二、施工地段及范圍:
1、新菏線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線新鄉東站內、塔鋪站內、延津站內、封丘站內、長垣站內、滑縣南站內、文莊站內
三、施工期限: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護內容:
1、嚴格按設計及甲方技術、安全措施要求進行施工,確保工程安全和質量,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2、施工時不得損壞路基上各種供電標示、標志。開挖基礎作業,必須在有關配合單位人員指導下,避開錨坑、支柱坑、接地極溝。不得損壞接觸網柱、錨固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各種施工機具的存放,必須在供電設備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機具、物料堆等導電物品必須遠離供電設備,并派專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裝卸運輸必須要有專人負責統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詳細了解施工區段內既有設備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組織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內容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執行。
6、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書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書,甲方根據現場派安全防護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施工期間,乙方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甲方現場配合人員加強溝通、聯系,協商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施工隊不得開工。
五、雙方在施工中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和設計部門核查既有設備的情況,提供各種設備的具體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圍內設置警示,并負責向施工人員進行相關安全防范教育無法具體位置時,設計單位應會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實劃定防護范圍,明確各方安全責任。
2、乙方應及時將施工的地點、進度、范圍起止時間向甲方通報。在對隱蔽設備施工時,要通知甲方派員參加,檢查施工質量。
3、乙方在施工點施工期間,甲方派專人負責到現場與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配合費用。
4、甲方負責監督乙方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質量不合格及危及鐵路交通安全時,有權停止其作業,并向上級報告,如乙方不聽勸阻,繼續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協議造成鐵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負主要責任;因甲方監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關單位外,同時追究甲方的責任。
5、在施工地段內,凡因施工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乙方負全部或主要責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設備發生活損壞時,乙方要及時組織人員搶修處理,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內,凡甲方發現影響設備正常使用的問題,應立即通知乙方處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標準及甲方要求的情況時,應及時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時甲方可向乙方發出書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書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組織整改,問題克服情況應書面反饋甲方,否則視為未整改。
六、質量標準
按有關文件規程規范進行說明。
七、安全責任及獎罰考核辦法
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協議,發生的事故,按部、局有關規定定責考核。
八、相關配合費用由新菏線建設指揮部統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電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十、本協議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分別報上級主管部門核備2份,轉施工工程隊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車間各1份。雙方蓋章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作為本協議附件一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系人: 乙方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于公布〈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關于公布〈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文及《關于印發的通知》(建工函[20__]289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作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4.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并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志。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范: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____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于公布〈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關于公布〈____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____鐵運發____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并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設備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設備。根據工程情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筑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了解列車運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____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置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置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設備、標志,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余線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設施等設備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床臟污、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設備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在線路上行走、坐臥,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設備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設備安全時,乙方應聯系該設備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____米范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ǘ┘追桨踩氊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____天之內予以答復。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設備、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設備、設置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并及時向監督小組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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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系。
4.凡進行拆除既有設備、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設備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____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范》、《驗收規范》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并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置施工應急標牌,注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序和應急電話等信息。
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并根據鐵道部《關于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和路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____鐵安發____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20__]11.3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20__〕52號)等文件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簽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并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并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工程,需在武東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
武咸城際鐵路跨武廣客專連續梁防護棚架吊裝、撤除及連續梁掛籃現澆施工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范圍:
武廣客專新烏龍至赤壁北區間DK1265+540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護:
行車安全及人身安全(施工人員、路外)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關于公布“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20__]331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并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干部到現場指揮。
2、 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后方準上道作業,并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后方可施工。
3、 乙方在指定的甲方咸寧北站運轉室設施工防護員聯系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40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系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 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46時,應先擬后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并簽認后,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并進行施工銷記。
5、 乙方進行橋梁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后,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系,并將聯系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 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 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范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并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志,身著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 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造成后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后,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 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范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并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系電話發布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盡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 元整( )。收款人:武昌東車務段;賬戶:-1001;開戶行:工行徐家棚支行825328,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簽 訂 日 期: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乙方: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2.作業內容:
線路加固、吊軌束梁、開挖路基澆筑混凝土支墩、架設拆除D梁、工作坑土方開挖工程、鋼筋混凝土防護涵預制,防護涵頂進工程。
3.地點和時間:
(1)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影響方位:施工地段中地下電纜以及甲方的相關設備。
二、 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章、規范和安全管理規定:
1.《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普速鐵路部分)鐵總科技(_______)_______號
2.《鐵路行車組織細則》哈鐵總(_______)_______號。
3.《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處理條理》(國務院令第_____號);
4.《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部令第_____號):
5.《哈爾濱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鐵路交通事故管理制度》(哈鐵監管安(_______)_______號):
6.《哈爾濱鐵路局普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哈鐵總【_____】_____號文件。
7.《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哈鐵安(_____)_____號)。
8.《信號維護規則》鐵總運【_____】_____號。
9.《鐵路通信維護規則》鐵總運【_____】_____號。
10.《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 - _____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安全防范內容:確保施工作業范圍內有關供電行車設備不被損壞。
1. 施工前,施工單位及時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對直埋電務光纜進行現場勘查。由施工單位人工挖井字形探溝,嚴禁使用鎬、鐵釬和大型機械動土。明確電纜走向后方可施工,以確保地下電纜和電務設備安全。設備管理單位必須派人現在勘查探測地下電纜、電務設備的具體位置和走向,勘查探測結果(無論有無電纜)由設備管理單位在施工《施工地段光電纜走向簽認薄》上,設備管理單位與施工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并留存。有電纜等設備時還需要由設備管理單位在現場做出標記,撒白灰并插彩旗明示!妒┕さ囟喂怆娎|走向簽認薄》由施工單位建立。
2. 對于時間跨度長的過渡施工,要制定出準確的配合內容和配合時間,簽訂《哈爾濱通信段施工配合簽認單》。對于地面裸露的過度電纜,施工單位要采取槽鋼或電纜槽蓋等措施加以防護。非施工期間(施工方案外、天窗外、夜間等休息時間 ),乙方要甲方簽訂《施工過渡期間電纜看護協議》。
措施:雙方嚴格執行總公司、鐵路局有關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甲方:
1、對乙方作業給予積極配合,安排專人對施工予以及時有效地配合和監督,并對施工實施全過程監控,發現問題及時要求乙方處理。
2、施工配合時自行承擔配合人員的人身安全責任;
3、施工過程中監督乙方執行《安規》、《行規》、《技規》等規則。如乙方在施工中違反時,甲方向乙方下達《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在施工中嚴重違規影響行車時,甲方立即制止乙方施工,在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復工;
乙方:
1、施工時必須按規定設駐站聯絡員和現場安全員、防護員,并配齊防護備品,按標準設置防護;
2、施工單位按施工方案、施工規范、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按計劃項目進行施工作業,嚴禁擴大作業范圍;
3、施工作業時嚴禁超范圍破壞乙方鐵刺線防護網和安全保護區標志,因施工需要拆除防護網和護樁,必須簽訂防護網安全協議,按設計位置進行移設,甲方派專人監督,如需拆除防護網由乙方進行施工,并將拆下防護網和護樁由乙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并辦理交接手續;
4、禁止乙方施工人員私自進入防護柵欄,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進入時,必須按規定穿著橘黃色防護服,并設專職防護員;
5、嚴格執行《哈爾濱鐵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施工機械作業管理辦法(試行)》,使用機械必須到甲方辦理許可證,機械作業時應隨車配備專職一人一機進行防護,距離既有線較近的作業,在列車到達施工現場10分鐘前提前停止作業,并加強防護,列車經過后方可繼續作業;
6、工具、材料、人員等不得侵入營業線安全限界,施工后料具在現場存放時,應派人24小時看護,不得影響既有線行車安全;
7、甲方配合人員不到現場或影響施工的設備未處理前嚴禁作業;
8、乙方施工前必須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電務、供電及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嚴禁作業。
9、機械操作人員國家或行業認可的操作證、資質證書,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同時,要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試,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施工便道必須設置隔離設施、否則嚴禁施工,隔離設施必須嚴格按哈鐵建網電(20__)908號電報設置。
11、施工作業不得破壞原有設備、設施,如果破壞或移設工務設備,必須通過甲方同意,強行施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12、施工前,同信號、通信、電力部門聯系,明確光纜具體位置,填記《光電纜走向簽認表》,制定安全措施后,方準作業。否則,擅自施工造成后果有乙方負全責。
13、施工中不得損壞甲方設備,禁止臟污道床,如施工損壞甲方設備、臟污道床施工結束后要負責恢復原樣。
14、遇降雨做好防護,防坍塌;降大雨及連續降雨嚴禁開挖基坑。編織袋、水泵等防洪必須設備,保證應急人員充足。
15、施工地段、施工期限內因乙方違章違規施工或安全措施不當發生的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6、施工負責地段需設置標志或警示標語,對施工責任地段的路外安全負責。
17、乙方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拆網、扒網、鉆網,并承擔擅自進入網內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不良事件。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拆網作業的,必須提前向設備管理單位報備,并對拆網處所采取有效封閉措施,同時安排專人看守,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18、腳手架搭設或拆除人員必須有《特種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考核合格,領取《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專業架子工進行。操作時必須配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大霧及雨、雪天氣和六級以上大風時,不得進行腳手架上的高處作業。每天安排專人對腳手架各連接桿件、結構穩定性進行檢查維護,確保架體結構的安全穩定,承擔因腳手架結構失穩錯造成的一切后果的責任。
19、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所需材料,必須列入到施工組織設計。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設備均應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定期檢查、維修和保養,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在進行吊籃施工、橋面系施工、橋上安全防護設施施工時,要做好施工設備、設施工具、料具以及工程垃圾的管理,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管理細則,防止橋上施工墜物影響人身和行車安全,并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安全責任。
(三)結合部分工
甲方:
接到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申請后,指派安全質量監督員,并提前到達作業現場,按照《作業配合單》約定的配合時間在現場監控施工。
乙方:
1、作業中遇到有妨礙施工的甲方設備,要及時通知甲方配合人員處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甲方設備;
2、需要甲方配合作業時,應提前3天將配合方式、項目、具體要求和安全、技術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簽好《作業配合單》做好安全技術交底;
3、設計發生變更、影響線路穩定、穿跨越線路本協議涉及具體分項工程時,必須重新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五、對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甲方:
1、按乙方提出的配合作業請求進行配合作業,承擔配合不到位造成后果的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必要時停止其施工;
乙方:
1、向甲方提供設計文件和施工組織設計文件、作業內容、作業范圍,并進行技術交底,承擔內容不明確、交底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責任;承擔不聽甲方制止,強行作業造成后果的責任;
2、施工期間,由于施工而引起的既有線行車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和危及行車安全、由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員、設備及機械設備侵限等出現安全事故、乙方施工基礎開挖時,路基塌方侵限造成一切行車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線路設施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并對塌方處所進行填埋、夯實達到《修規》規定,機械設備及時撤出限界,并承擔全部責任;
3、承擔日常拆卸防護柵欄、關閉不及時、管理不到位造成路外傷亡的責任,因乙方擅自拆除鐵刺防護網,封閉不及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4、承擔未與電務、供電、車務等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及配合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造成一切后果的責任;
六、違約責任和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1.乙方發生責任行車事故和施工安全紅線問題,依據《哈爾濱鐵路局施工安全違約行為追究管理辦法》收繳違約金。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用檢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項目配合費用
按總公司、路局有關規定執行。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嚴格執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
九、經雙方領導簽字后,各報主管業務部門、安全監察室審查。本協議一式5份,返還甲方后生效。
(此頁無正文)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業務處 工程項目管理機構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監察室
公章: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8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更好的提高和改善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施工有序進行和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以及不斷的改善施工現場的環境狀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以及北京市、集團公司有關規定,制定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管理目標:
1.杜絕安全生產因工重傷、亡人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責任事故的發生;
2.工傷事故頻率控制在6‰以內;
3.安全隱患整改率達到100%;
4.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5.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考核率達到100%;
6.現場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標準;
7.杜絕揚塵、污染事件,不發生曝光和罰款事件,環保達標率100%;
8.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100%;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及時向乙方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2、負責審查乙方的相應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
3、負責協助乙方做好危險源的辨識與評價,監督檢查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負責將本工程存在的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書面告知乙方;
4、負責將本工程作業區域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乙方;
5、負責對本工程實施協調、監控和管理,統一規劃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協助乙方嚴格按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CIS企業形象設計要求管理施工區、辦公區、民工生活區和現場圍擋;
6、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或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并督促分包方相互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7、負責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并對其中的安全生產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負責;
8、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存在的違章行為、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9、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工作,現場發生事故后,協助乙方積極處理搶救,并按規定程序上報;
10、負責協調、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情況;
11、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和環境管理體系以及文明安全施工的培訓;制定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及文明安全施工措施和有關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進行監督檢查,如乙方由于管理不力達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善,并承擔相應費用。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標準、規定,并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服從甲方的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按照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做好施工區、辦公區和民工生活區的管理,自覺維護北京城建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利益和社會信譽;
3、配合甲方及時簽訂工程分包經濟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4、不得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5、負責編制分包工程具體的施工方案,經乙方主管單位審批后報甲方備案。其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應符合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做到切實可行有效;
6、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配備相關專業管理人員,按規定建立相應專業管理資料。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信號工、卷揚機司機、塔吊司機、電梯司機、攪拌機司機、電動吊籃、電葫蘆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7、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8、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用具;
9、乙方應根據所分包工程項目情況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及配備合格的專職安全員(少于50人可設兼職),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10、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向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
11、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具、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滿足安全使用需要,經檢查、驗收(檢測)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相關資料手續報甲方備案,并在施工過程中應經常進行檢查維護;
12、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單和操作證書復印件報甲方備案;
13、開工前,乙方應組織施工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等設施設備進行檢查、驗收,符合安全要求后雙方簽字確認;
14、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應劃定施工區域,并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未經甲方同意的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甲方原有的防護設施及標志;
1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時整改并反饋;
16、乙方根據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須使用持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人負責對防護架、支撐體系架進行支搭和拆除,非專業架子工嚴禁從事其作業。
1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必須嚴格按照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和24001環境管理體系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環保組織,遵守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和停工處理。被上級檢查處罰或曝光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8、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方必須具備本分包工程的施工資質要求,凡分包方故意隱瞞其施工資質致使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的資質等級與總包方、業主及北京市政府的要求不符,均視為分包方違約,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
19、乙方必須遵守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20、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做好檢查、復查、整改等記錄;
2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可靠;中小型機械電器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執行自檢、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大型防護設施(腳手架、消防泵等)和大型機械設備(塔吊、外用電梯、提升架、吊籃等)須申報甲方接受有關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乙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
22、乙方必須執行勞動防護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廠家必須為甲方的合格供應商名冊內的廠家;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產品檢驗報告及廠家的資質證明;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場后,必須經過現場隨機抽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23、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和中毒事故,保證現場塵毒作業達到國家標準。其中聘請專業機構對現場的塵毒作業環境進行驗收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24、乙方必須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事故后采取緊急措施控制事態的擴展,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必須做出詳細記錄及現場拍照: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25、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作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26、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其它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對安全生產責任進行分解,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7、乙方滿足并遵守甲方關于甲方城建CIS形象設計的要求,并完成甲方所要求的所有相關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主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義進行對外宣傳,或以工程的名義聯系或擴展業務。
28、乙方必須按甲方的IS014001環境保護體系及OHsAsl8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要求進行分包方施工的實施及運行。
29、施工現場應實行封閉式管理,圍墻堅固、嚴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圍墻材質應使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砌筑,嚴禁在墻面上亂涂、亂畫、亂張貼;施工現場的大門和門柱應牢固美觀,高度不得低于2米, 應標有企業標識;
30、施工現場在大門明顯處設置工程概況及管理人員名單和監督電話標牌。標牌內容應寫明工程名稱、面積、層數,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及聯系電話,開、竣工日期。標牌面積不得小于0.7米×0.5米(長×高),字體為仿宋體,標牌底邊距地面不得低于1.2米;
31、施工現場大門內應有“一圖兩牌四板”(施工現場總平面圖、安全管理體系牌、安全生產記數牌、安全生產、消防保衛、環境保護、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識牌字體正確規范、工整美觀,并保持整潔完好;
32、現場必須有采取排水措施,主要道路必須進行硬化處理;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設標志牌,明確負責人。現場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根據合同要求進行綠化。辦公室、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清潔有序。施工區域內不得晾曬衣物被褥;
33、施工區域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要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暫設用房整齊、美觀。宜采用整體盒子房、復合材料板房類輕體結構活動房,暫設用房外立面必須要美觀整潔;
34、 水泥庫內外散落灰必須及時清理,攪拌機四周、攪拌傘及現場內無廢砂漿和混凝土;
35、現場內各種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統一布置,分類碼放整齊,材料標識要清晰準確。材料的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材料保管應根據材料特點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杜絕長流水和長明燈;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密閉式施工垃圾站,施工垃圾應集中分揀、回收利用并及時清運。
36、辦公區、生活區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明確責任;辦公區、生活區應保持整潔衛生,垃圾應存放在密閉式容器,定期滅蠅,及時清運;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不得混放;生活區宿舍內夏季應采取消暑和滅蚊蠅措施,冬季應有采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并建立驗收制度。宿舍內應有必要的生活設施及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高度不得低于2.5米,通道的寬度不得小于0.9米,應有高于地面30厘米的床鋪,每人床鋪占有面積不小于2平方米,床鋪被褥干凈整潔,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室內保持通風:生活區內必須有盥洗設施和洗浴間。應設閱覽室、娛樂場所;施工現場應設水沖式廁所,廁所墻壁屋頂嚴密,門窗齊全,要有滅蠅措施,設專人負責定期保潔;
37、乙方如在施工現場設置臨時食堂,必須具備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有關管理規定。施工現場的食堂和操作間相對固定、封閉,并且具備清洗消毒的條件和杜絕傳染疾病的措施:
38、乙方應為作業人員保證供應衛生飲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專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應制定衛生急救措施,并自行配備保健藥箱、一般常用藥品及急救器材。為有毒有害作業人員配備有效的防護用品;發生法定傳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有關規定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同時要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現場工人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是病源攜帶者,應予以及時必要的隔離治療,直至衛生防疫部門證明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負責對自有員工中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做職業健康檢查;
39、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防治揚塵、噪聲、固體廢物和廢水等污染環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業中認真組織實施;乙方應建立環境保護管理體系,責任落實到人,并保證有效運行;乙方對施工現場防治揚塵、噪聲、水污染及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按甲方規定的周期進行自檢;乙方應定期對職工進行環保法規知識培訓考核。
40、乙方需確定一名主要領導負責此項工作;應當建立治安、消防教育制度,加強對職工的治安、消防的培訓,未經教育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有保衛、消防措施方案及設施平面圖,并按照有關規定報公安監督機關審批或備案;乙方對施工現場應實行區域管理,施工區與生活區要有嚴格明確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各類案件及火災事故要及時報告甲方,并按要求立即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并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乙方使用的作業人員必須手續齊全,建立務工人員檔案,非施工人員不得進住現場,特殊情況要經保衛部門負責人批準。
三、事故處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和設備事故后,應立即報告甲方,由甲方按規定程序逐級上報。乙方積極配合事故調查;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的上報,并對傷亡職工或家屬進行經濟補償,妥善處理好善后工作,并接受相關部門和乙方的處罰;
3、屬于甲方或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按上級主管部門的事故批復共同承擔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但具體的善后工作由乙方進行,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職工及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甲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
4、因乙方全部或部分責任造成甲方員工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負責具體的善后工作,但是對傷亡職工或家屬的經濟補償,根據責任由乙方全部或部分承擔;
5、因乙方違反操作規程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各類機械設備及生產工具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或)財產損失的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因此為甲方造成損失的后果。
6、對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對于乙方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違約責任
1.乙方發生死亡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10000元/人,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2.乙方發生重傷事故,除上級主管部門罰款外,另行罰款20__—5000
元發現瞞報加倍罰款;
3.乙方輕傷事故頻率高于8‰,每超一個千分點罰款5000元;
4.因乙方原因造成環保曝光和處罰的,每次罰款5000元;
5.未達到合同要求的文明安全工地要求,罰款10000元;
6.乙方現場布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沒有達到規范標準要求,被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專業機構限期整改或返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獨自承擔;
7.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隱患整改率,以甲方統計資料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于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8.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現場消防器材、設備,現場臨時用電電器元件、配電線路完好率,以甲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于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9、乙方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現場消防器材、設備,現場臨時用電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以總包方資料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于合同標準90%,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0.乙方安全文明施工各專業資料,以甲方資料檢查表統計為準,每月統計一次,如低于合同標準,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1000元;
11.乙方應獨立承擔因自身違規或違章被上級單位和(或)政府部門處以的罰款,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2.乙方因自身違規或違章造成工程工期的延長,應獨立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同時承擔由此給總包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13. 乙方未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合格專職安全員的;未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電器、機械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甲方有權按照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1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電器、機械設備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1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未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每條100元/天進行處罰;
五、補充條款(由甲方根據分包工程具體情況,進行具體條款補充)
六、其他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雙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3、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進場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止;
4、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公司經營部門和安全部門各一份;
6、本協議書中凡屬國家、地方政府已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地方政府沒有規定的,雙方可隨時協商進行補充;
7、 以下二項為本協議附件(附于協議書中)。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因獨立除臭裝置安裝涉及高出地平(2米)為高空作業,為確保乙方人員人身安全,甲乙雙方本著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甲方針對乙方本次安裝工程對乙方作如下制約,凡高空作業者必須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效監督施工人員的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作,發現安全隱患的可以及時制止。
2、對乙方人員不服從管理、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及其他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做出處理,處罰金額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關系,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2、高空作業禁止禁止打鬧喝酒。
3、不準帶情緒和帶病作業。
4、不準使用老弱病殘及童工。
5、如因高溫特殊原因或自己身體承受不了的可拒絕施工。
6、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種病吃藥的施工人員不準在高空作業。
7、在施工中應注意施工周圍安全和隱患,如造成他人傷害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包人負責。
8、不準在所在施工廠區內吸煙,如發現吸煙情況甲方有權制止,并對乙方進行處罰,處罰金額200元/次,款項從合同總金額中扣除。
9、不準偷拿毀壞廠區內的一切材物,若出現偷拿、毀壞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如遇4級以上大風的原則上不允許高空作業,若乙方堅持高空作業,一切后果責任由乙方全權負責。
11、遵守《云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關規定。
12、乙方必須遵守以上條約,如有違反,輕者罰款處理,款項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發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轄的相關工作人員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期限與《獨立除臭裝置安裝工程合同》同時終止。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協議生效時間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時間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務段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0
甲方:
乙方: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露天煤礦采煤、剝離工程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為了創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本項目礦主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續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中的有關安全要求,成立五人以上并有乙方參與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生產與安全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三、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機械操作規程等相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條款。同時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督促檢查、評比等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項目經理和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管理。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疾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施工時,應及時撤離到駐地或安全地帶。司機不得開車返回駐地。
5、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上崗后應到本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等相關手續,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作業。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調配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等特殊工種的人員,須做到持證上崗,未經過專業機構培訓、未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和駕駛證,不準上崗,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和安全責任。
6、乙方須加強火區及生產區道路的滅火工作,高度重視火區的滅火安全管理,對火災事故負全部責任。
7、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應由專管人員妥善保管,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工人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品給予、易貨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讓給他人,也不允許和容忍上述的行為在自己的眼皮下發生,一旦覺察及時阻止或舉報。
8、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員和安全檢查人員應戴安全帽,夜班人員須穿夜光服并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9、嚴禁無證上崗、嚴禁酒后上班、嚴禁超速和違章行駛、嚴禁違規和冒然作業。
10、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11、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相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的責任人。
12、因乙方管理不善,不論礦內礦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設備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積極主動處理善后事宜,并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如果因乙方處理不當或推脫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四、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合同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申請當地仲裁機構仲裁或向_____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露天煤礦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
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