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副總經理崗位職責(精選3篇)
地產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參與公司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制定;
2、根據項目情況,帶領團隊進行項目的市場調研和分析,做出業態可行性研究和定位;
3、負責項目的'開發報建、工程、成本、銷售、運營等環節的統籌管理;
4、根據項目情況,制定項目管理體系及業務流程,組建運營管理團隊;
5、協調與維護政府相關部門的關系,確保各項目的正常運營。
任職資格:
1、3年以上房地產公司同等職位工作經驗;
2、本科學歷以上,房地產、建筑類專業,條件優秀者學歷可放寬至大專;
3、熟悉房地產全過程管理及相關政策法規,具有良好的政府、社會資源關系;
4、具有較高的領導能力、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與執行能力。
地產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1、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
2、健全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安全控制等管理制度及相應的工作流程。
3、做好與政府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和內部現場施工單位之間的生產協調、進度、質量、安全控制監督工作。
4、控制、監督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的正常管理和監督工作。
5、工程的合同簽訂與管理,政府部門有關文件與公司文件的處理及工程技術、質量資料的日常管理與監督工作。
6、抓好現場管理和文明工地建設,樹立公司的晶牌形象,確定實現項目質量目標。
7、參與公司重大決策,協助總經理制定公司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方針和目標。
8、負責項目立項和可行性分析。
9、組織項目的.市場調研和考察工作,對項目進行市場定位和產品定位,塑造公司形象,代表公司開展對外公關活動。
10、制定下屬員工職務說明書,并對其工作進行定期考核。
11、公司工程項目定點、報建、招投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等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指導、督促項目各項手續的辦理。
12、檢查、監督下屬部門的工作計劃的執行落實情況,把好日常工作的質量關和效率關。
13、制定工作計劃,召開工作例會,監控工作流程,考核目標實施,審核財務報表,協調部門合作,評估工作績效,年終工作總結;
14、協助總經理主持召開各種專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在授權范圍內主持與管理公司日常工作;
15、在公司授權及崗位職責范圍內,全面主持項目開發管理工作.
16、董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任職條件:
1、了解國家方針政策,必要的地產開發、財務、稅務和法律知識,善于在國家法律允許范圍內擴大經營項目,增強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競爭能力。
2、善于全面掌握企業經營管理中各個重要環節的基本情況,具有較強的整體控制和協調能力。
3、具有較強的領導用人才能,善于根據企業勞動人事政策,正確設置工作崗位,合理用人,充分調動各級管理人員和企業員工的主動性、積極性和首創精神。能夠根據國家政策,抓好企業分配方案,正確處理國家、企業投資者和職工等各方面的經濟利益關系,合理分配勞動報酬。
4、30歲以上,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大中型企業管理經驗或具有五年以上房地產相關行業管理經驗(部長以上職位)。
5、杰出的戰略眼光及商業判斷力,能夠洞察房地產行業發展趨勢。
6、領導公司成為一流公司的強烈的進取心和責任心。
7、出色的領導實施能力,使公司快速進入正常的經營運作。
8、出色的溝通能力,協調管理團隊團結奮斗。
9、領導和協調重大交易談判與資本運作的能力。
10、作風正派,清廉公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地產副總經理崗位職責 篇3
一、對外協作單位審批程序
①工程直接責任單位(設計單位、各施工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按合同、本行業固有程序提交報批文件。
②各相關專業咨詢單位(施工監理、測量事務所等)對文件進行專業的評估、審核。
③工程部各專業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及專業咨詢單位意見提出建議。本階段專業工程師的工作有:a、對專業咨詢單位的評估意見進行審核。如不同意專業咨詢單位意見,必須有充分理由; b、綜合專業咨詢單位意見和現場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工程部經理。
④工程部經理審核。其中一般技術性文件由工程部經理簽發,重要技術性文件由工程部審核,總工程師審查后報送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簽發,抄報相關部門;涉及計量內容須由成本合約部負責審核,報分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批后簽發。
二、內部工作報告程序
①工程部員工在工作中遇到困難,或事件本身超過了員工的職權范圍,員工應向工程部經理請示,重大問題須書面報告。
②請示單必須按照一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工程部經理應當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安排執行,且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以保證請示事件能得到圓滿解決。當工程部經理認為不能解決,或事件本身超過了自己職權范圍時,可以以相似格式請示分管副總經理。
③工程部定期召開工程部例會并作好會議紀要;同時針對工程具體問題不定期召開專題協調會。工程部會議記要抄報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相關部門。
④工程部對外協作單位事宜的聯系采用書面形式時,其中關于技術性的事宜經商議后工程部經理簽發后抄報總經理和分管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所聯系事宜為商務性或公函或非技術性事宜時,工程部起草后由總經理簽發并抄送分管副總經理。對于重要的技術經濟問題、選材、方案技術,須專題研究,并由分管副總經理審查,總經理批準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