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合伙協議書(精選3篇)
定期合伙協議書 篇1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期限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期合伙協議書 篇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姓名
住所 性別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 號碼
聯系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志是 。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盛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盛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并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盛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盛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采取 防護措施,并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盛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盛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盛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依法設立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抵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定期合伙協議書 篇3
室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上海嘉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并履行。
第一條 租賃房屋狀況
1.甲方將享有出租權的座落于上海市嘉定區加羅公路336號 室房屋及(以下統稱“該房屋”)租予乙方;該房屋面積約為平方米(以實際查看為準)。
2.乙方承租該房屋僅作為 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該房屋用途。
3.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告知乙方該房屋的權利狀況和權利限制狀況。
第二條 租賃期限和租金
1. 該房屋暫不確定租賃期限,甲方因需要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及時返還該房屋,本條款是不可撤銷和無條件的。
2.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為 免費元(大寫: 免費)
3. 本合同簽訂當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該房屋保證金RMB 500 元
4. 本合同解除、終止時,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將該房屋返還,甲方應及時無息一次性退還乙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若乙方有任何違反本合同的情形,甲方可將履約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剩余金額(若有)及時一次性退還乙方。
第三條 房屋交付
1.雙方定于 20 年 月 日前(含當日)辦理房屋交接手續,該房屋的交付標志為甲乙雙方簽署房屋租賃交接書或類似文書。
2. 乙方保證依照交付房屋的現狀進行使用,不得擅自裝修,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及現有的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承重結構及現有管道
結構)。
3. 乙方正常使用后,發現除乙方自行裝修、改建部分外的其他部分有損壞或故 障,若在保修期,由乙方直接代表甲方通知開發商或開發商授權的物業公司進行修復;若已過保修期,由乙方直接向物業公司或其他修理部門保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使用不當或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四條 房屋返還
1.雙方同意,無論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終止,乙方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后2日內向甲方返還該房屋。
2.乙方在搬離該房屋過程中對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或損害,乙方須承擔所有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對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的賠償,如果履約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乙方必須足額賠償甲方。
第五條除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乙方義務外,乙方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 乙方應保持該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裝修、設施和設備等)的完好及可使用狀態。乙方因未盡到妥善管理的義務、或因乙方(包括但不僅限于乙方的裝修承包商、乙方員工等)之原因致使該房屋毀損、滅失,造成甲方或/和任何第三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乙方及其員工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和修改的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影響或干擾甲方對物業的正常管理;
3. 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及其員工不得在嘉定科創大廈內進行商品或廣告的展示、派發任何宣傳品或向顧客介紹、推銷業務;
4. 甲方有權委托其它專業公司對部分物業進行專項管理,乙方應接受、服從管理;
5. 租賃期內,乙方應自行妥善保管該房屋內的財物。不論甲方是否在嘉定科創大廈內設置保安人員或安裝電子防盜系統,該房屋及其內之財物的安全責任均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無權以該房屋內部財物的失竊或被破壞為理由要求甲方給予任何賠償; 乙方應嚴格依照國家、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營業執照載明之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乙方的經營活動不得對甲方及其他租戶的正常經營造成影響
6. 乙方自行負責承租區域及周邊區域的清潔,注意用電及燃氣安全,防止火災、水災等事故發生,甲方將不定期的進行監督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甲方將向乙方發出整改通知,乙方應完全、嚴格的按通知要求進行整改;
7. 乙方應制定并采取適當的安保措施,以維護承租區域的秩序;若發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或造成他人(包括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合同違約責任
1. 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對該房屋進行增建、增設、改建或/及裝修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該房屋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 甲方如按本合同有關條款將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做出處理的,在甲方沒有選擇解除或終止合同并繼續履行合同情況下,乙方應補足或重新交納履約保證金。若乙方未能在甲方發出的補繳履約保證金書面通知 7 天內足額繳納履約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系甲乙雙方逐條協商而成,甲乙雙方充分了解本合同每一條款的內涵并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結果。
2. 本合同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執 1 份,乙方執 1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上海嘉華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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