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產抵押合同范本(精選3篇)
動產抵押合同范本 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著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共有附著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范圍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
第三條 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 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稅費。
第五條 約定期限: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 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
第九條 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
第十條 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 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
動產抵押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出質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質權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___年__字第___號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權利質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被擔保借款的種類、金額
第一條甲方以其自有動產/權利為借款合同項下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期限為___(月/年)的______(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作質押。
第三章質押擔保的范圍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四章質押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之日止。
第五章質物情況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動產名稱_________數量________,質量________,狀況_______,所有權權屬或使用權權屬_____________(詳見動產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為_____________(詳見權利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質押動產/權利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元整,質押率為百分之__。
第六章質押動產/權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后的____個營業日內將質押動產移交乙方占有,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甲方以權利質押的,應向乙方交付權利憑證或雙方共同辦理權利質押登記移交手續。
第七條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
損,乙方應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第七章質權的實現
第八 條甲方應乙方要求,對質押動產中的_______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應長于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質押貸款。
第九條甲方用作質押的有價證券等權利憑證,在質押期內到期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上述費用的義務承擔人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借款合同其他條款,應經出質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饋贈和遺棄質物;甲方轉移、出租、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或轉移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應取得乙方同意并就有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質押動產/權利。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有權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甲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十五條質權因質物滅失所得的賠償金,視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甲方所擔保的債權,不足以抵償的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六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按協議轉讓方式或其它法定方式處分質押動產/權利:
一、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展期期限已到,借款人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被宣布解散或破產;
三、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甲方為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 以外的第三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九條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質押動產/權利所擁有的質權不因甲方法律地位、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八章質權的撤銷
第二十條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應付費用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應付費用的,質權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動產/權利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廿一條按照本合同約定,由乙方保管的質押動產/權利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押動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廿二條甲方因隱瞞質押動產/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質)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廿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二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第廿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借款合同條款或轉讓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質物。
第廿五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總額百分之__的違約金。
第廿六條本合同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主動劃付對方帳戶/直接扣收)。
第廿七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章爭議的解決
第廿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乙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第廿九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及完備法定手續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卅一條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
附:質押動產/權利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一式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動產抵押合同范本 篇3
抵押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1.抵押財產
抵押人用作抵押的財產為抵押財產清單;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_(大寫)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2.財產保管
2.1抵押財產中的待雙方清點后,由抵押人自行保管;抵押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
2.2抵押財產中的由抵押人交抵押權人保管。
并由抵押權人向抵押人一次性收取元整的保管費,抵押權人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3.財產保險
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
投保期限應長于約定的還款期限。
若主合同項下還款延期,抵押人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抵押權人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貸款。
4.權利限制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抵押人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5.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保險、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6.優先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產,抵押權人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抵押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抵押權人應退還抵押人。
7.抵押權撤銷
抵押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人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抵押人。
8.變更或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9.違約責任
9.1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1項的約定,由抵押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權人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抵押權人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9.2按照本合同第2條第2項的約定,由抵押權人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抵押人由權要求抵押權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抵押權人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9.3抵押人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
抵押權人可視情況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款項本息,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欠款總額5%的違約金。
9.4抵押人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10.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或向抵押權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1.合同文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