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精選15篇)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
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本合同期限:
( 1)固定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本民法典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 )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___月___日起至年___月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 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合同期限在 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 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__市_________鎮街(區)
社區(村)廠區(公司、門店)的_________部門_________崗位工作。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甲乙雙方并按以下第_________項明確:
(1 )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于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主要在_________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確定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
(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 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不存在意義上的加班。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甲方經勞動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以_________(周月季年)為計算周期,綜合總工時符合國家規定。
第七條 在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情況下,因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經與本單位工會或者乙方協商后,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加班總時數符合國家規定。
第八條 甲方依據本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相關規定,每年適當安排乙方休節日假、年假、婚假、產假、看護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執行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核發乙方工資:
(1 )試用期工資: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2)計時工資:崗位工種標準為_________元時,來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3)計件工資:甲方按公布的本單位制定計件單價制度,來確定乙方的計件工價及計付乙方的月工資。
(4)不定時工資或固定工資:_________元月。
第十條 甲方根據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分配制度、集體工資協商結果,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支付_________(當月上月)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執行所在地社會保障部門的規定,依法參加各項社會保險,按比例分別繳交社會保險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依規定得到相應的社會保障待遇。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或因工死亡,甲方按社會工傷保險規定給予工傷待遇或者因工死亡待遇。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包括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
第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須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生產和工作。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及防暑降溫等津貼,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第十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及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 勞動紀律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公示和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第二十一條 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專業技術培訓,應補充訂立培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保守商業秘密,雙方應補充簽訂保密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約定競業限制的年限、限制期按月經濟補償的金額、違約金等事項。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擅自離職 5天后或 年曠工屢計超過30天的,甲方可單方即時解除本合同,予以除名處理,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可追究乙方的違紀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并由甲方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乙方不愿供職的(提前3天通知和告知原因);
(2)乙方被判刑、送勞動教養,以及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斗毆、營私舞弊、罷工及怠工、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或因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被給予開除處分的;
(3)乙方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費留學和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的;
(4)甲方有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強迫勞動,侮辱人格,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5)甲方連續2個月以上不支付乙方工資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和嚴重危害乙方健康的:
(7)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或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而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按本條(1 )~(2)項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按本條(3)~(7)項解除合同的,除乙方離職出境定居按規定需支付一次性離職費外,甲方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屬本條(8)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一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辭退: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3)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甲方又無法調劑安置乙方的,或因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及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允許甲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乙方辭職:
(1 )乙方因結婚或照顧家庭等原因而要離職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醫療期終結而本人要求離職的;
(3)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允許乙方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如未能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的,應當按乙方當年正常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對方。
本條中屬甲方辭退(1 )~(3)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需按規定發給經濟補償金。其中,因患病和非因工負傷而辭退的,還應按規定支付醫療補助費。屬本條乙方辭職(1 )~(2)項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2)項須按規定支付工傷相關待遇。屬本條甲方辭退(4)和乙方辭職 (3)情形而解除本合同的,按法律、法規和甲方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來決定是否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嚴重違法、違紀等原因被開除、除名或辭退的除外),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已喪失或者部份喪失勞動能力,且本人不要求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仍需住院治療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4)在乙方正享受法定節日、各種假期及補休中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 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如下法定終止條件之一出現,即終止:
(1 )本合同期已滿,且不在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之內;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乙方已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的。
本條(3)、(4)項終止合同的,甲方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金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 年支付 個月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 年的按 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平月工資3倍的,經濟補償金按該社平月工資3倍限額支付,并且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XX年。
第三十一條 確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甲方需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給乙方,并在 5天內辦結工作交接和解除或終止及支付經濟補償金等手續,甲方不得無理扣壓乙方的工資、個人證件及拒辦相應的養老、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險和乙方檔案轉移手續。
九 違反合同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1 )甲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2)乙方違約情形:_________
十 調解與仲裁
第三十三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應先到所屬地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如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十一 其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觸的,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自保存一份,互相監督履行。
第三十六條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不夠寫可加附件):
(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年___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2
甲方(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應向乙方說明理由后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無須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甲方欲同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在本合同到期7日內征詢乙方意見,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后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份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后重新訂立的勞動合同為準。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所謂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時間不超過10個工作日)。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崗位執行 工作制。甲方實行其他工作時間須經勞動行政部門許可方能執行。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 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雙休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 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的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并嚴格執行。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_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 行健康檢查。對于有毒有害的工作環境將給予乙方必要的說明和補償。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 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甲方每月發放工資日為 日。
第九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 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安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休息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當事人應按國家和_市社會保險的有限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符合計劃生育女職工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享有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病假、事假等有關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的情形:
(1)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2)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諸如: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 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出后仍不改正。
第二十二條 甲方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但須給予經濟補償的情形: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 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 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 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 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因防治污染搬遷的或市政動遷的等;
(5)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 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 情形: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 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子確認喪失或 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 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 勞動合同;若乙方同時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第二十一條規定處理。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未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 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 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已開始貪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 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
第三十條 甲方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4)(5)種情形,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動議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不降低現有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況外,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1)種情形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月工資高于_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的一個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和違反
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議》及《商業禁止協議》。
第三十七條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雙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以下條款取消,即: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3
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年齡:
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起至?止,期限為?。其中試用期從?起至?止,共?。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產(工作)任務:
在?崗位,為?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_____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_____用品,保健食品費?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在合同期內須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實行?小時工作制。如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按加點給予報酬,加點費為每小時?元。
2.合同期內,職工工資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獎金的數量、支付時間和方式等)按下列約定辦理:
(1)
(2)
(3)
(4)
第六條社會_____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住院治療,以及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的,甲方應給予?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尚未治愈的再延長?月。
(2)醫療期內的醫療費由甲方負責?%,病假工資為?元。
(3)醫療期滿后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4)乙方非因工負傷、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負擔喪葬費?元,撫恤費?元。
2.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的待遇,參照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執行:
(1)醫療期為?月(年),期滿未治愈的延長?月。
(2)乙方的醫療費?。
(3)因工負傷致殘的,其待遇:?。
(4)因工死亡的,喪葬費?元,直系親屬撫恤費?元,其他費用?元。
3.在合同期內,乙方符合條件的,享受探親假?天,_____?天,喪假?天,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_____《女職工_____規定》及有關文件執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第(2)項規定和第4款規定的情況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按1年算)發給乙方解除合同前12個月本人月平均工資1個月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條
1、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有固定期限合同。
2、本合同有效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為試用期)
3、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擔任崗位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及乙方的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間應始終保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務,履行職責。
4、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從事其他公司的工作或私接業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公司實行:
標準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員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如需加班,須經主管上級批準。公司將按公司的規定給加班員工一定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員工,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的規定。
第四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公休、節假日,包括新年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放假三天,國慶節放假三天。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1、甲方按乙方的職責、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試用期內,月收入為試用期滿后,月收入為。本收入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類津貼、補貼。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收入保密制度。
2、甲方可以根據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工資和收入。
3、隨著崗位變動,乙方根據甲方工資標準享受新崗位的薪資。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住房、失業和醫療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八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
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和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方享有中國政府規定的婚喪假、女員工孕期產假及哺乳假以及其他以法律形式規定的假期及福利。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違反公司的章程、制度,甲方將給予乙方紀律處分,嚴重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①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
②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形象、利益形象、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者勞動教養的;
5、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如司機喪失駕駛執照,財會人員喪失會上崗證等;
6、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后仍拒不接受的;
7、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上等損失的。
乙方在受聘期間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合同解除后,甲方仍保留向乙方追索賠償的權利。
第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能力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在未辦妥解除合同手續之前,乙方不得擅自離開公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2、被國家有關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與甲方出資培訓、購房補貼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如果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查實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間或在辦理解聘手續期間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使用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二十一條甲方商業秘密包括:
1、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的信息。
2、甲方人力資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3、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
第二十二條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間的任何時間或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于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不得泄露在受聘期間獲得的商業秘密,除非乙方事先向甲方的法律顧問或其他指定人提出請求并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勞動法規的要求同意增加以下條款:
第三十條雙方確認依照下列通訊地址互相送達有關文書。如一方需更改以下信息,需及時事先通知另一方,否則責任自負。
甲方: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戶籍地址:
電話:
簽訂日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5
用工單位:____
職工姓名:____
甘肅省勞動局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省____市____縣(區)____鄉(鎮)___村(街)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其中試用期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崗位,承擔____任務,擔任____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____,保健食品費:____元。
3.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檢。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18周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18周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____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____元,平日加班工資:____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____元。
5.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交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基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假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它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____。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____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簽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
一、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職位及職責范圍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一)崗位職務名稱:
(二)直接上級:
(三)直接下級:
(四)職責范圍:認真完成項目組分配的工作,配合、協調項目組其他設計人員工作,保證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客戶委托的設計成果。遵守《員工守則》、《保密制度》及其他公司管理規定。
三、工作時間
乙方工作時間以固定工作時間與非固定時間相結合,具體按照《員工守則》規定執行。
四、工作地點
受聘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1、甲方公司總部;
2、甲方客戶要求的工作場所;
3、甲方委派乙方出差工作之場所;
4、根據項目需要和上級指示乙方應當履行職責的其他場所。
五、薪酬
乙方薪酬采取月薪制,每月底薪人民幣_________元,每月______號前支付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監督乙方履行職責情況,按期對乙方工作進行考評,根據公司及項目需
2、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乙方違反本合同職責和禁止條款或者違反公司
3、按照合同規定及乙方工作表現支付乙方薪酬。
4、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況,如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約定、《員工守則》及公司其他管理規定的,一經甲方發現,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乙方采取罰款、降職、調動、辭退(解除合同)等處理。
七、乙方權利及崗位職責
1、按甲方規章制度履行職責,遵守并嚴格執行《員工守則》,服從甲方對工作時間的安排,接受甲方監督。
2、配合甲方上級負責人及公司各部門協調工作,按期向公司匯報工作情況和公司經營狀況。
3、對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及時實施,接受甲方合理化建議并積極改進。
4、保管好工作中的客戶信息、圖紙、設計方案等數據資料,如有偽造、丟失或泄漏等損害甲方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于不低于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合同。
5、保守甲方公司秘密,遵守《保密制度》及《保密協議》。
6、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甲方公司規定辦理離職手續并將工作交接完畢,薪酬付至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之日。乙方主動離職的不享有年終獎、全勤獎等本合同履行完畢才享有的各項報酬。
9、乙方離職前應將掌握的甲方公司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紙質文件、電子文檔、視聽資料等)交回公司,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八、禁止事項
乙方有以下甲方禁止行為,經甲方查證屬實,甲方有權辭退乙方,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1、私下接單,或私下向客戶收款
乙方在職期間應做好本職工作,不得私自接單,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因此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2、與公司同業競爭
員工在職期間及離職后兩年內,員工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對外經營、與他人合伙經營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業務,禁止員工私下與客戶接觸,私自承攬客戶業務,如經公司查證屬實,則公司有權立即辭退員工,不發放任何工資、獎金,員工違規經營所得歸公司所有,同時公司保留對員工法律上的索賠權。
3、泄露公司重要信息及商業秘密
乙方在職期間或離職后應為甲方保守秘密,做到:
1、不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秘密。
2、不向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3、不許可(包括但不限于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處分甲方商業秘密的行為)或協助不承擔相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4、不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從事有損甲方或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5、如發現甲方商業秘密被他人泄露或者因自身原因泄露商業秘密,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第一時間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報告。
6、對涉及甲方經營中的重大決策、客戶資料、策劃設計方案、圖紙、預(決)算單、招投標標底(包括紙質及電子文檔)以及甲方財務數據信息予以保密。
7、其他經甲方要求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為甲方保守的商業秘密義務。
4、其他嚴重侵害甲方商業信譽及甲方權益的行為。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均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2、乙方有工作失誤、嚴重失職等行為,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處以罰款,情況嚴重的甲方有權辭退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十萬元以上罰款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乙方情況嚴重涉嫌行政違法或刑事犯罪的,甲方有權將乙方送交有關機關處理:
十、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履地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本合同全部內容,自愿遵守本合同及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要求,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合同簽訂地:鄭州市金水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7
編號:
職工姓名:
單 位:某某市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有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某某市印刷廠法人代表與 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 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 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 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 級 月 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 月 元。
第二年 月 元。
第三年 月 元。
3.轉正后工資: 元。
4.定級后工資: 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向期限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年。
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
乙方在生產、工作上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生產(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紀律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五、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作制(實行五天工作制后從新規定)。
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須經工會和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
日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三天。
乙方如為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最低工資不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月_____日發放工資。
超過當月發薪日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總額的%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六、保險和福利待遇.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的規定,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本人工資的____%,按月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2.因
第七條第2款第(3)項和第3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合同期未滿的,加發失業救濟費,其標準為:工資每滿一年或距合同期每差一年發給乙方一個月的基本工資,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以一年計,工作時間(或合同期)超過十二年的,以十二年計。
3.甲方參照國家或省的失業保險有關規定向就業服務機構繳納失業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
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三至六個月的醫療期。
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百分之六十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7.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為_____________,公休假為______,婚喪假為_____,探親假為_______。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干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2.下列情況,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的實施細則,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3.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生產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3)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考人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應征入伍,或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4)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為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5.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一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但試用期經發現不合格的、因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另外,符合
第七條第3款(1),(2),(4)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甲方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解除合同,甲方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是否續訂合同,應提前 面通知對方。
如對方同意續訂合同,應辦理續訂合同手續。
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合同將視為自動續訂同一合同期限。
八、雙方需約定的事項.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自理_____。
發給住房補房補貼每月_____元。
2.甲方自辦職工食堂,乙方伙食按飯菜成本收費_______。
甲方負責乙方在外搭伙的管理費_____。
發給伙食補貼(每月_____)。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發給乙方各種補貼_____元。
4.除
第七條第2款外,屬于_____等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
第七條第3款外,屬于_____等情況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須為甲方服務_____年,否則,乙方須須支付甲方所付培訓費。
九、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按本企業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十
一、勞動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本合同旨在確定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明確雙方責權利。
有關條文的具體實施,甲方在不違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提下制定實施細則。
十
三、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用鋼筆或毛筆填寫,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鑒證機關(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9
甲方:福建潤品國際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協商一致原則,公平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履行下列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
1 合同期限
1.1 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
1.2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
1.3________;甲方按照公司內部職能規范予以確定。
3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和不定時工作制度。
3.2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3.3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延長工作時間和安排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加班,但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并保證每周至少休息1日。
3.4 乙方加班應由部門主管安排或經乙方申請而部門主管批準,甲方將按規定給加班職工相應的報酬或調休;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職工須經主管同意,按照標準工時制度的原則確定工作量,不再執行加班規定。
3.4 乙方享有國家法定休息日和全國年節紀念放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休息休假權利,具體標準按公司人事管理規章執行。
4 勞動報酬
4.1 甲方按乙方的職責與績效進行報酬分配。乙方每個月薪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_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按甲方薪酬福利制度規定執行,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勞動報酬保密制度。
4.2 甲方每月15日前發放薪資。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匯款向乙方支付薪資。
4.3 甲方可以按照業務財務狀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的薪資。
5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5.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其薪資總額中代扣代繳。
5.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公司將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醫療期。醫療期間的生活
6.2 考勤管理規范計扣薪酬。
6.3 甲方將予乙方紀律處分,
6.4 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7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7.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應當變更相應內容。
7.2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約定,但變更內容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7.3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7.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乙方:
7.4.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a.乙方不能滿足甲方在招聘時的用人要求;b.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上級有權確定乙方是否符合錄用條件。
7.4.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
7.4.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侵占甲方財產,串通第三方、惡意泄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7.4.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5 乙方因個人原因喪失目前工作需要的專業資格。
7.4.6 甲方因業務經營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內容,乙方在被提供轉崗機會后仍拒不接受的。
7.4.7 因乙方個人不道德或不文明行為對甲方造成名譽形象、業務經營損失的。
7.5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7.5.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
7.5.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7.5.3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重整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
7.6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7.6.1 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
7.6.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
7.7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8.2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經濟補償發放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執行:
8.2.1 乙方在甲方公司累計年資,每滿1年支付1個月薪資。6個月以上未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未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薪資的補償。
8.2.2 乙方的月薪資高于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薪資3倍的,按乙方月平均薪資3倍數額支付,補償的累計年資最高不超過20xx年。
8.2.3 前款所稱月薪資是指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薪資。
9 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9.1 商業秘密包括:
9.1.1 計劃、項目、方案、銷售、市場廣告、產品開發、財務等有關信息。
9.1.2 甲方人力資源方面的信息,如人力資源政策或計劃。
9.1.3 其他甲方有合作義務保密的其他企業信息。
9.2 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應將在受聘期間甲方提供或乙方獲得的屬于甲方的財產、文件及客戶、代理商有關的記錄歸還給甲方(例如:涉及甲方經營的文件、資料、圖紙、磁帶、磁盤、筆記等),不得自行轉讓他人或銷毀、帶出。
9.3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及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10 勞動爭議處理
10.1 因履行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10.3 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10.4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林益周
經 133號3層
電 話 號碼:+86 591 86160899
人力資源部:
日 期: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戶 籍 地址:
通 信 地址:
固 定 電話:
移 動 電話:
緊急聯系人:
聯系人電話:
日 期: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0
勞動合同欄目為您提供《職工勞動合同樣本》最新范文,僅供大家參考!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甲方):
職 工(甲方):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本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范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注明并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并不得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對勞動合同參考文本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并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并不得單方涂改。十、本文本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經濟類型: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____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 。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1
職工勞動合同(私營企業)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身份: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雇)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 年。其中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
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1.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
2.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元。
3.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并經勞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后,持證上崗操作。
4.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體驗。
5.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歲-18歲)不宜從事的工種。
6.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置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
第四條?勞動管理
1.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及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連續加班不得超過3天。乙方如為未成年工(16歲—18歲),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形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職工最低工資不得低于當地同行業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條件工人的最低工資水平)。
3.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賠償乙方損失,直至支付工資之日止,與工資一并發給乙方。
4. 法定節日加班工資為 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資元,平日加班工資元,從事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發給夜餐津貼元。
5.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當月工資的百分之,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甲方沒有按規定為乙方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的,乙方在退職、解除合同或被辭退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如數發給本人退休養老金。
2. 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第(4)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一年(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發給乙方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一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的乙方標準工資。
3.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疾的,由甲方發給殘疾金。乙方因工殘疾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勞動保險條例》和有關規定執行。
4.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個月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乙方應享受法定節日及婚、喪假。法定節假日及遇乙方婚、喪假期,甲方必須將乙方按規定所休天數視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經批準可作事假處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權益的;
(4) 乙方應征入伍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上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及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 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 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1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甲方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7. 甲方解除合同,應征求本企業工會組織的意見。
8. 甲方解除合同,應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事先與乙方商定在本企業的服務期限。乙方服務期未滿,欲辭職或另謀職業的,應支付甲方培訓費元。
第十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條款,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必須送交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予以鑒證。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員(簽名或蓋章)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天。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乙方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作業。
第九條 甲方應當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乙方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甲方應告知乙方以下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
1、
2、
3、
第十條 甲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十一條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甲方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職工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 條中明確。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 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xx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有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三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擔任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二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月工資標準按甲方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計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資低于企業月平均工資的,則按企業月平均工資標準執行)。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六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四十八條 其他違約責任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 他
第五十一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五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人:(簽章)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3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別: 文化程度:
手機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址:
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在 作適當調整,若乙方工作崗位發生變更,則乙方待遇相應變更。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地點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保守甲方的業務、技術及有關文件的秘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從事任何第二職業和與甲方利益沖突的活動。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第五條 乙方加班須事先征得甲方確認和同意,并按規定的加班流程申請與核準。甲方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安全衛生設施、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乙方應嚴格按要求執行。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相關的教育培訓,并通過考試。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保證乙方月收入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崗位績效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 補貼 ;其正常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標準為 元/月;另隨甲方效益情況和乙方的個人表現且根據甲方的薪資制度核發的績效獎金,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次月 15 日,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四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社會保險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八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病假工資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保守甲方的商品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二條 試用期的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乙方體檢合格、乙方的用工手續完備、乙方勝任所擔任崗位的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乙方在試用期內遵守甲方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乙方履歷中無弄虛作假行為、乙方能服從甲方的正常工作指導和管理、乙方在試用期間符合公司統一考核標準的。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1、乙方出現《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
2、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3、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4、乙方因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致甲方利益損失達到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
5、乙方擔任駕駛崗位,其提供勞動的必要資質、證照的持續合法有效是本協議生效和繼續有效的必要前提和條件,因其自身原因,其服務的證、照被吊扣或失效7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發生同等(含同等)以上傷亡事故或物損達到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的。
6、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當地月平均工資3倍(含)以上損失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二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3 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三十條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離職當月工資(按照實際工作日數計發工資)。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協議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協議,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協議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薪酬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若個人資料(如家庭住址)等有變更,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地址:
郵編:
第三十六條 乙方保證于任職期間,除遵循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外,并愿恪守下列各項:
1、同意在任職期間自覺遵守公司廉潔自律守則,內容如下:
(1)不接受客戶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禮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及貴重物品。
(2)不到客戶單位和客戶個人處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或請客戶處理個人私事。
(3)不利用職權向客戶借錢借物和無償占用其財物。
(4)不收取回扣、中介費、好處費。
(5)不借婚喪或其它喜慶之機收取客戶及其它個人財物。
(6)不擅自利用職權安排家庭成員及其親屬進客戶單位。
(7)不在客戶單位的各類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入股分取紅利。
(8)不截留、積壓、出借、挪用、貪污、私分公司備用金、預支款和公司財物。
(9)不超越職權擅自處理業務。
(10)不為違規客戶單位出謀劃策、通風報信、開脫責任、隱瞞實情、出具偽證。
(11)不辦事推諉、拖拉、扯皮、敷衍塞責或刁難、報復、打罵客戶單位。
2、同意在任職期間,嚴禁于公開或私下之場所及互聯網或其它任何形式,談論或泄露公司其他員工的薪酬等個人隱私事項。
3、同意在任職期間遵守公司通訊安全之相關規定,并愿遵守下列之規定:
(1) 妥善保管自身網絡賬號與密碼,以保障使用網絡權益及維護網絡安全。
(2) 不得未經授權盜用他人之賬號,不得未經授權讀取他人計算機之檔案數據。
(3) 不得非法進入公司計算機系統,惡意破壞公司信息。
(4) 不得執行足以或意圖破壞公司計算機數據之惡意程序。
(5) 不得惡意破壞公司網絡信息安全之整體架構。
(6) 不得在公司各式檔案數據中植入木馬(后門)程序。
(7) 不得惡意破壞公司信息資產安全(包括屬于公司系統開發之各式程序文書等)。
(8) 不得利用計算機信息設備竊取公司機密信息。
(9) 不得從外部網絡惡意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竊取或破壞公司數據,或企圖造成公司計算機信息系統死機。
(10)若離職或發生職務異動,必須將任內執行職務與工作內容相關的技術與系統程序保持完整并全數完成移交,不得隱匿、銷毀或借故遺失。
4、同意在任職期間,遵守國家和省計劃生育的規定,違反規定的,由個人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以下專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專項協議:
第三十八條 培訓費用的賠償標準,在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一般情況按以下情形計算:培訓費的賠償金額=培訓產生的費用-(培訓產生的費用/約定的服務期限×(約定的服務期限—已經服務的期限);服務期限以月為單位計算,15天以上按一個月計算,不足15天不以計算。
第三十九條 假期、加班等相關福利待遇按本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作為計算依據。
第四十條 乙方未提前30天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造成社會保險無法及時停保而產生了社會保險費用的,則此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含單位部分)。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和省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并詳細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4
合同范文
廣東職工勞動合同是關于合同范本-勞動合同方面的資料,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
5、
6、
7、
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七、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日期:年月日
東莞市職工勞動合同書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甲方)與楊省志(乙方)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 年/月/日起至 /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完成 / 工作任務為標志。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前 2 個月為試用期(即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服務): 總工程師 。
(二)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為:(√)管理類/(/)工人類。
(三)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
(四)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的,需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勞動報酬
(一)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綜合工作時間工資為 年薪總包18萬元即每月 元,但在乙方注冊師證未注冊到檢測中心之前,均按月工資5000元計算發放。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本條款所稱“年薪、月工資”均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公積金和社會保險部分、節日津貼、高溫補貼、計生獎、考核獎。
(二)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銀行轉賬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確定其執行 綜合 工時制度。
(二)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和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勞動條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六、勞動紀律
(一)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二)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乙方承諾保守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所知悉的一切商業秘密或或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人,否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0元作為違約金,若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對此完全理解,并不持任何異議。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法》所列的法定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本勞動合同。
(二)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相應經濟損失。
(四)乙方的注冊師證在簽訂此合同滿三個月,仍未注冊到甲方檢測中心,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醫療補助費的發放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當支付違約金 / 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的范圍包括: / 。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國家法律,被行政拘留、被刑事拘留、被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4、乙方如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可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一經核實,甲方可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的年度考核,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情況,予以降職、降薪、調整工作或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不得向甲方隱瞞病史及受傷經歷,否則甲方可即行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8、甲方依本條第2—6項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向乙方作出經濟補償。
9、若工作需要乙方加班的,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加班的時間須經 甲方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10、甲方按廣東省、廣州市、番禺區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