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合同書(精選15篇)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為 ,特委托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并指派 ______ 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審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文件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文件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項目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干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托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咨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托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 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系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 ______ 律師
電 話:
傳 真:
手 機:
電子郵件: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 ______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托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托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托事項必須真實、合法,并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托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和其他非對外信息,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后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賠償對方相當于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本合同簽訂于______年 月_ 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2
聘用單位____________(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民法典律顧問費用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十五__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______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第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叁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蓋章)
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周海鳴、胡昌林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同項下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3、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人民幣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中律師費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招商銀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賬戶: 1710 001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4
委托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進程,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托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托顧問業務范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后)。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______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了解到他方的合法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系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鑒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民法典總則之規定行為,由于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后,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5
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并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并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_____
第七條?乙方應收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_____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眾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并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_____。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范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制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_____;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_____;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說明。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并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2.乙方指派律師和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并熟知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認真履行職責,全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乙方指派人員在工作范圍內因嚴重疏忽,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引起糾紛訴訟,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章?乙方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業務的文件資料,并協助、配合乙方工作。
第十九條?在本合同正常執行時,甲方未按約定及時和足額支付_____用,乙方有權不辦理或中止已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十條?乙方有權拒絕辦理違反法律規定的事務。
第八章?合同變更與修改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內容如需變更,須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二十二條?未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所簽署之補充協議或其它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式文本為中文;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6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后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
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1
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
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
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常年法律顧問費。
13、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14、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15、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
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16、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18、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或由甲方實際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19、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0、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7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一人負責與法律顧問的聯系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文件;
3、接受甲方委托,有償參與相關業務談判;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有償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向甲方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兩次,每次不少于_________分鐘;
6、應甲方委托,有償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
7、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8、接受甲方委托,有償依法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承擔因違反本條款的責任和材料不真實、弄虛作假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委托乙方(律師)所從事的各項工作;
3、甲方在乙方從事本合同
第二條內有償服務項目的工作時,按相關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或雙方協商支付乙方有償服務費用。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按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范圍的內容)服務,依法切實地維護甲方的利益;
2、及時辦理
第二條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內的法律事務;
3、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4、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第五條 有償服務費用的支付: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無償服務費用開支,并由乙方負責收取;
2、乙方辦理受甲方(委托)的有關案件的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差旅費,案件的有關法院收費、鑒定費、檔案費、資料費等有關部門的收費應按有關標準或由雙方協商確定額度,由甲方支付;
3、如因甲方不按期支付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費用和有關有償服務費用,乙方有權選擇中止或者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由此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自行全權負責。
第六條 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相關費用;如乙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退還從合同簽訂之日起所收取的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期限________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簽署。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20xx)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9
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及項目談判等,收費按有關規定另行議定。
第五條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以保證其能夠正常地履行職責。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簽字)法定代表人:_(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專項法律顧問委托合同樣本
精選法律顧問聘用合同范本
最新20__法律顧問聘用合同
20__最新法律顧問聘應合同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格式范本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樣本
聘請法律顧問合同(二)
學校聘用法律顧問合同
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四)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0
聘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前言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___________企業,依法對____________進行經營。根據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______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____________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______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______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______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_____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 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所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1
聘請經濟與法律顧問合同書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之原則,經由雙方協商一致簽署并履行。
第二條本合同的簽署與履行應遵守法律規定。
第三條律師履行本合同義務應勤勉盡責并恪守職業道德。
第二章釋義
第四條本合同文本中,除非另作說明,下述概念系指:
1.合同:指本聘請上市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書,及本合同之附件,以及本合同通過正式簽署書面協議加以修訂變更內容之書面文件。
2.法律規定:指中國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則和政策規定之統稱。
3.本市:指乙方法定住所所在市。
第三章合同雙方
第五條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四章合同收費
第七條乙方應收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八條甲方支付律師費方式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正式出具《法律意見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3.甲方擬上市的境外公司向公眾發表《招股說明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五章甲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排能勝任上市工作的律師及工作人員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
第十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法的基礎上與甲方充分合作并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第十一條甲方須如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十二條乙方在本市轄區之外的地區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甲方承擔交通、食宿及相關工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打字、復印、傳真、電郵、鑒定、查詢等費用。甲方須于乙方出差辦理法律事務之前2日向乙方一次性預支或同期支付上述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須保證向乙方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并協助配合乙方開展工作。
第六章乙方職責
第十四條乙方工作范圍
(一)乙方工作項目:乙方擔任甲方在的上市事務地區專項法律顧問。
(二)乙方工作事項:
1.參與制訂甲方上市方案并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甲方制作上市申請材料;
3.草擬、審查、修改與甲方上市有關的合同、協議、備忘、聲明、承諾等法律文件;
4.就甲方上市有關事項出具單項法律意見書;
5.就甲方上市事宜出具綜合法律意見書及法律工作報告;
6.就證券管理部門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的反饋意見出具補充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7.對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不能提供原件的部分進行見證;
8.赴證券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就甲方上市申報材料中的相關問題進行解釋與說明。
第十五條乙方工作方式
1.本市轄區內,乙方采用不定期工作方式,與甲方管理人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會晤并辦理上市法律事務;
2.本市轄區之外,乙方采用全日制工作方式,辦理甲方上市所涉法律事務。
第十六條乙方工作人員
1.乙方指派律師、律師、律師作為甲方法律事務承辦律師,處理甲方的法律事務;
2.經甲方同意,乙方根據需要指派其它律師或工作人員辦理甲方法律事務。
第十七條乙方工作準則
1.乙方指派之律師和工作人員對在履行職責時獲悉甲方的商業秘密、文件資料、涉及的法律事務等,承擔保密責任;除甲方書面同意外,無論在本合同期內與否,乙方不得將甲方提供的任何文件、資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對外披露或提供給第三方;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3
甲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聘請 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 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復雜的各類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并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3.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根據甲方要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4.為甲方有關招投標、工程施工、房地產開發、投資帶動總承包業務、對外投資等提供日常或者專項法律服務;
5.接受甲方委托,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并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6.根據甲方業務需求,提供有關法律咨詢及累計 小時內的法律培訓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8.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1.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或有關談判。
2.乙方保證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出具有關書面的法律意見。
3.如需乙方現場辦公,乙方現場辦公時間為 ,乙方保證及時安排律師協助甲方處理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法律事務。
四、法律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收費:每個合同年度(12個月)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元整(¥ 元)整。分兩期支付,合同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 %,即人民幣 元整(¥ 元)整;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支付余款人民幣 元整(¥ 元)整。
2.專項服務收費:訴訟、仲裁、對外投資等專項事務,乙方將與甲方另行協商收費,乙方承諾按當地指導價的百分之 收費。
以下事項不構成上述專項服務的標準,應納入常年法律顧問工作范疇: 訴訟、仲裁:針對案件進行的前期調查取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對外投資:前期的法律調查(不包括盡職調查)、對策劃方案和可行性研究
報告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3. 乙方受甲方委托,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鑒定、調查及 地區外的差旅等費用時,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 地區內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復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將常年法律服務費用匯入乙方如下賬戶:
賬戶名:
開戶行:
賬 號 :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背景信息,并提供有關資料、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及時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及其他約定的費用。
六、乙方義務
1. 乙方應指派專業的律師處理甲方委托事項,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道德規范,勤勉盡責地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
2.乙方應依照可適用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經驗,為甲方提供穩健、謹慎的法律意見或建議。
3. 乙方應對處理甲方委托事項過程中所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并依甲方要求簽訂保密協議,但因履行法定披露義務或根據監管部門、司法部門的要求進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4.本合同履行期內及履行期屆滿后 個月內,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有利害關系的其他當事人的委托、聘用。
5. 乙方應每季度開始的一周內向甲方提交上季度工作報告,匯報工作內容、提供法律服務人員及工作時間、書面法律意見(包括電子郵件)以及企業管理建議等書面材料。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務不限工作時間及工作量。
七、違約責任
1. 如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約定按期支付律師費用,則乙方有權拒絕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③丟失重要法律文件原件;
④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⑤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存在重大錯誤,給委托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由于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 乙方違反約定,累計三次未按時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八、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1年。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甲乙雙方將就是否繼續委聘乙方擔任下年度常年法律顧問事宜協商并確定是否簽署新的委聘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時間: 時間: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內蒙古科力森玉米淀粉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因業務需要聘請甲方擔任乙方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接受乙方聘請擔任乙方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是:
1、就聘方在經營管理活動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書面的咨詢服務。
2、為聘方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為聘方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
4、為聘方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乙方同時聘用甲方為公司董事會秘書長,負責董事會會議記錄。乙方應于每次董事會開會前五日通知甲方。
四、甲方的福利待遇應與乙方職工相同。
五、根據業務收費辦法規定,乙方聘用甲方常年法律顧問費28000元,于每月1號前支付2500元。甲方無需納稅。如涉及案件訴訟、調解、仲裁,按規定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按律師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六、甲方異地辦理案件,乙方應支付差旅費及出差補助。
七、本合同自20xx年7月1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如續聘,雙方再作協定。
八、本合同一式倆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
年月日:
法律顧問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律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乙方應甲方聘請,擔任其常______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
第一條: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______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應聘律師在甲方協助下進行工作,有條件時,甲方設立法律顧問室,指派一名同志配合律師處理日常工作。
第三條:律師進行業務活動,依事實為根據,依法律為準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擔任法律顧問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日常法律咨詢。一般事務咨詢以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處理;重要事務面談處理,可出具法律意見書。
2、定期上門服務。根據客戶需要,每季度至客戶處現場辦公半個工作日,與單位領導、中層管理人員、一線員工座談,討論當前工作中的問題,并及時提出律師意見。
3、為甲方管理層決策提供法律支持,就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促進甲方依法行政。
4、對甲方起草或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和對外聯系的合同、協議等,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意見。
5、協助甲方處理突發事件,收集有利證據,可代表甲
方參與調解重大糾紛,辦理甲方的非訴訟法律事務。
6、根據甲方需要,依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代理甲方辦理公證和見證業務。
7、代理甲方參加的民事、行政、經濟訴訟、仲裁和行政復議。
8、顧問年度內,提供法律培訓2次。每次時間為半個工作x日,培訓內容雙方協商。
9、協助甲方完善各種內部管理制度。
10、雙方協商的其他服務內容。
第四條:律師在辦理甲方案件時,一切差旅費、補助費和案件有關的其他費用由甲方負擔,律師代理費除外。
第五條:在顧問年度內,甲方發生的一般糾紛,主要由甲方負責處理,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第六條:雙方簽訂協議后,甲方向乙方交聘金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本協議甲、乙雙方和應聘律師各一份。
第八條: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