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及物品轉讓協議書(精選3篇)
飯店及物品轉讓協議書 篇1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將新湘川飯店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尉犁縣__________小區原新湘川飯店所有設施設備及飯店內物品轉讓給乙方,合同經簽訂后飯店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二、甲乙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前飯店所承擔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擔。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轉讓費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其中包括房屋租賃費(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及飯店內所有設備設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擔后期飯店租賃費用。
四、甲乙雙方約定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辦理飯店的轉讓接交手續。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預付轉讓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待甲方辦理完所有手續后壹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__________元違約金。
六、甲方需將工商經營執照、稅務登記證到有關部門注銷。將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物業費、水電費等交費票據提供給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有一方毀約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整)經濟損失。
以上解決不成,甲乙雙方均可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飯店及物品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于 年 月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 元,評估值為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 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3.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
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范圍
4.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4.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 乙 方 承 擔。保 險 項 目 如 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6、自燃險。
5.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
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5.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
保險金額小于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
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并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5.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并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5.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6.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后的三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后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并、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后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9.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于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后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年 月 日
飯店及物品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身份號碼:
乙方: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經商議甲方將市區鎮村社、社沙場轉讓給乙方,協議如下:
一、轉讓范圍:鎮村社、社沙場(限旱采),沙場中現有的設備、設施(見附頁:沙場主要設備及資產清單)和甲方在三公村河壩的租用土地使用權。
二、轉讓價格:按轉讓范圍作價萬元(.00)。
三、轉讓時間:從本協議簽字時間起至________年月。
四、甲方將資產全部轉讓給乙方后,乙方三日內付清給甲方.00元,甲方不再享有其權益。甲方將把村社及農戶的土地租用協議原件交給乙方。甲方將承擔甲方在簽字生效前的人工工資、機械租用等費用和甲方在沙場之外的其他民事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甲方前期有義務協助乙方生產經營的關系,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享有其利益。在大的政策影響下,甲方也不再承擔其責任。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有違約,將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付清款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