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托居間出租合同(精選3篇)
房屋委托居間出租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居間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托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并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__口;樓房為______室______廳______衛口;平房為______間口;無裝修口;一般裝修口;精裝修口;防盜門口;有線電視接口口;空調口;天然氣口;煤氣口;集中供暖口;土暖氣口;熱水器口;電話口;電視機口;電冰箱口;洗衣機口;上下水口;家具口_____口;樓層:_____口;結構:_____口;朝向:_____口;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口;月租金標準:_________元口;租期:______口;房屋用途:______口;
房屋權屬:____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托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長。
第三條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制作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
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并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甲方義務
1、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2、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3、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秘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乙方義務
1、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匯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并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3、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并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4、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等保守秘密;
6、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7、收取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8、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委托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托事項。
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看房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托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費用與傭金
1、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
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__元。
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_元,可看房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傭金。
2、傭金
傭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項后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支付傭金。
傭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______日內支付。
傭金的支付方式:現金口;支票口;______。
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傭金。
3、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托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傭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托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
乙方要求甲力支付下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并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傭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
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八條轉委托
乙方將委托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托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2、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傭金;
3、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5、乙方怠于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
6、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付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7、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
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傭余、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經雙方經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
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托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 居間人(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委托居間出租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天津之家
甲方自愿將房屋委托乙方代為租賃及相關服務。
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委托房屋及相關的資信嚴格保密。
二、房屋信息房屋名稱坐落地址
靠近什么路或主要建筑:附近有何交通:
1.房齡:年;房間數量:衛生間數量:總建筑面積:平米;房屋朝向:_____
總層數:_____;電梯裝修情況:高檔一般簡單地面:
2.電器:新一般包括:
家具:新一般包括:
對講門鈴保安有線電視--兒童游樂場停車場會所:
3.天然氣暖氣采暖費:元/年;物業費:元/月;
4.騰清情況:空房有人居住.
5.月租金(現有設施);月租金((提供家電)
三、甲乙雙方商定的委托期以房屋租出為準。
簽訂委托時,甲方需向乙方出示該房屋的合法有效產權憑證、房主本人的身份證等正本。
由代理人簽訂本委托書,應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房屋產權人的書面授權書。
該授權書是本委托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甲方責任:甲方承諾房屋信息中登記情況和如下條件屬實,如有不實造成一切糾紛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1、該房屋已經騰空。
2、該房屋本身及各項附屬設施無欠費、損壞,符合環保要求。
3、該房屋沒有產權及使用糾紛。
該房屋如系共有財產,共有人需全部簽字。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有義務對該房屋進行策劃宣傳,積極尋找承租意向人、介紹房屋并將信息及時反饋給甲方。
2.安排客戶看房,為外籍客戶提供外文翻譯。
3.提供《租房合同》范本、代表房東與客戶協商合同條款并安排簽約。
4.安排客戶入住。
5.協助房東催促客戶按期支付房租及各項費用。
6.在租賃期內,乙方有義務溝通雙方的意向并協調相關事宜。
六、服務費及支付
1、在委托期內,如乙方將甲方房屋租出時(簽訂租賃合同,或實際開始履行出租行為時),甲方一次性支付租房合同總金額的1/12給甲方作為服務費。
(以一年租期為標準,相當于一個月的房租,不足一年或超過一年以此標準類推計算)
2、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租房人私自成交,也將視為中介成功,甲方也應按六(1)款規定支付乙方服務費。
3、支付費用日期:甲方應在收到房客首期房租后即將上述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4、房客提前解除合同,服務費不予退回。
但如系房客原因,乙方可協助甲方向房客追究違約責任。
七、簽訂此委托書,不影響房主本人的出租權。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產權人姓名: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房屋委托居間出租合同 篇3
委 托 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 托 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 訂 日 期:
鑒于甲方系一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之房地產開發企業。又鑒于乙方系一家具有合法拆遷資質的拆遷單位,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法完成本合同項下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拆遷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北京市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本拆遷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拆遷工作質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拆遷范圍、委托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拆遷地點: 項目 #地拆遷范圍: 。
1.2拆遷戶數、面積: (以實際測量為準)
1.3:委托事項:摸底調查、宣傳動遷、實際測量、評估測算補償安置費用、洽談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放拆遷補償相關費用、產權調換安置結算、治安管理、建筑物拆除及垃圾清運、房屋安置等。
第二條 拆遷安置與補償
2.1乙方代表甲方按照蚌埠市[20_]144號文件和拆遷公告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與被拆遷戶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并將協議書原件交甲方。
2.2支付被拆遷人的各項費用,由乙方制表,甲方審核、簽字、蓋章,并報拆遷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支付給被拆遷人。
第三條 拆遷進度與乙方承諾
3.1乙方承諾拆遷進度如下:
3.1.1乙方完成本項目拆遷工作的周期為:自拆遷公告發布之日起 個日歷天。
3.1.2乙方應在 月 日前完成拆遷入戶調查復核工作。
3.1.3甲乙雙方相互配合在 月 日前完成拆遷先期各種準備工作及向政府主管部門申報拆遷相關審批手續。
3.1.4乙方在 月 日前完成 #地入戶調查工作,并向甲方提供報告。
3.1.5拆遷公告發布后 日內,完成拆遷數占總拆遷戶數的 %。
3.1.6拆遷公告發布后 日內,完成拆遷數占總拆遷戶數的 %。
3.1.7拆遷公告發布后 日內,完成拆遷數占總拆遷戶數的 %。
3.1.8拆遷公告發布后 日內,完成全部拆遷工作。
3.2乙方拆遷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內容:
3.2.1乙方指定為 項目負責人,全權負責拆遷事宜,并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
3.2.2拆遷工作人員二人以上一組;
3.2.3乙方保證杜絕拆遷戶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 拆遷費、拆遷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4.1拆遷費用的認定是以蚌埠市[20_]144號文件為標準,由甲方進行認定。
4.2拆遷實施過程中,如遇特殊事項需要甲方另行承擔費用時,乙方應提前與甲方即時商洽,爭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
4.3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拆遷服務費及支付時間:
4.3.1拆遷服務費:
4.3.2拆遷服務費支付時間:
第五條 拆遷期限
5.1拆遷期限: 個日歷天,自拆遷公告之日起算。
5.2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自行踏勘拆遷現場,制定拆遷方案,由甲乙雙方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5.3如因發生裁決、訴訟等事宜,乙方應甲方協商延長拆遷期限,并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辦理延長拆遷期限手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6.1提供拆遷工作所需的各項手續文件及資料。
6.2負責審核拆遷方案及拆遷預算。
6.3負責監督乙方拆遷工作的各項進程,并派專人現場參與管理,隨時對拆遷事宜進行查詢。
6.4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拆遷費用。
6.5積極配合乙方的拆遷工作,協調有關事宜。
6.6因乙方違反規定轉讓本協議或拆遷安置過程中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負責按本合同約定依法實施并按時完成本合同項下拆遷范圍內的拆遷工作,如因乙方未能依法實施拆遷所產生的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進行入戶測量建筑面積及確權工作。
7.3制定分戶補償方案及填寫分戶補償方案表。
7.4協助甲方辦理拆遷許可證及需要評估房屋的申報手續。
7.5嚴格按照蚌埠市[20_]144號文件為標準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拆遷方案,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
7.6在依法拆遷的基礎上,有效地控制拆遷成本,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拆遷預算方案實施拆遷。
7.7負責解決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拆遷糾紛。
7.8在規定的拆遷期限內對釘子戶(難拆遷戶)要有有效的辦法。
7.9拆遷結束后,將有關拆遷資料按拆遷管理部門的要求整理成卷,并辦理拆遷結案工作。
7.10拆遷工作完成后,在二年法律時效期內負責接待、處理居民拆遷善后事宜。
7.11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或動遷無法進行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7.11負責拆遷過程中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
8.1任何一方違約,違約一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如屬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協商解決。
8.2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3.1條規定的各階段拆遷進度完成拆遷任務,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拆遷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
8.3乙方違反本協議,未按拆遷文件規定及程序辦理、錯算、漏算、私簽拆遷安置補償安置協議、造成甲方損失的,其后果由乙方承擔,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8.3通過乙方的努力,按本合同約定完成或超額完成拆遷任務,甲方給予乙方獎勵 萬元。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經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提交法院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誤和影響。
10.2當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響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履行合同的時間將予以順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但拆遷費用不因此而改變。
10.3不可抗力發生后,雙方應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減少不可抗力的影響。不可抗力的影響消除后應立即通知另一方。
10.4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認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11.3本合同在執行期間,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則,對拆遷中出現的問題積極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需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協議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補充協議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區房地局拆遷科備案一份。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