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場管理制度(精選5篇)
風電場管理制度 篇1
為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管理,確保設備安全經濟運行,減少設備事故的發生,特制定風電場設備異動管理制度。
1、生產設備異動管理范圍
1.1本制度描述的設備范圍包括:
風電場直接與生產有關的設備及系統:包括風力發電機組、35kv集電線路、變電站設備等;
風場內輔助生產設備:生活用水系統、消防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視頻監控系統等;
場內主要建筑物:圍墻、護坡、綜合樓、控制樓、車庫、泵房、污水處理站等;
1.2設備異動包括:
設備或系統的功能性或結構性改變;
設備或系統采用與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備品;
新設備投運;
設備或系統永久性退出運行
電氣系統、控制系統接線、邏輯、定值改變;
公司規定的納入異動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產設備異動申請
所有設備異動均應填報《設備異動申請表》,經公司審查批準后實施。
異動申請內容及格式見附件1。
3、生產設備異動報告
凡屬生產設備的異動,在異動后設備投運后7日內,填報《設備異動報告》,格式見附件2。
3.1異動設備的.名稱、數量、規范、技術說明書等;
3.2有關系統圖、竣工圖等;
3.3運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項等;
3.4說明運行規程、檢修規程是否需要修編完善;
3.5異動前后對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與異動有關的技術資料。
4、規程、系統圖的修編:
設備異動完成后后,及時修訂相應部分的規程及系統圖,經審查批準后執行。
5、本制度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
風電場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職責
第一條 風電公司總經理是安全生產、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切實抓好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消除事故隱患,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二條 安全組織及目標
(一) 風電公司應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安全工作。風電公司總經理任組長,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任副組長,總工程師及各部門負責人及各單位安監主管任組員。
(二) 風電公司安監主管和風電場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管理、監督安全工作。
(三)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員由該項目負責人兼任或指任。
(四) 建立以風電公司、風電場生產管理部、班值為核心的三級安全管理網絡,形成風電公司控制事故、風電場控制障礙、班值控制異常的安全管理機制。減少障礙和異常,消滅事故。
第三條 安全保障體系及職責
(一) 安全領導小組任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安全施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工作的正常運作。
2. 及時向上級領導及安監部門匯報生產和施工中的重大事故情況,接受他們的監督、指導和幫助。
3. 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負責督促整改。
4. 組織有關單位、有關人員對重傷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嚴重設備損壞事故進行調查與處理。
5. 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并開展安全考核評比和獎懲活動。
(二) 風電公司總經理職責參照《員工手冊》執行
(三) 風電公司副總經理職責
1.副總經理對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向總經理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提出貫徹的具體意見,組織落實。
3.組織編制年度安全目標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
4.強化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健全 、落實各生產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5.主持編制好年度“兩措”計劃,做到項目、時間、負責人、費用落實,并負責督促實施。
6.協助總經理具體組織定期的安全大檢查活動。對自查和上級檢查發現的問題,包括重大隱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實到部門或專人并限期完成。
7.協助總經理負責分管安全生產的日常工作,充分發揮安全監察體系的作用,經常聽取安監部門的匯報,支持安監部門履行自己的職責。對事故統計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負領導責任。
8.參加或主持(總經理不在時)公司每月一次的安全情況分析會,主持定期的安全生產碰頭會,及時確定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9.經常深入生產現場、班組,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落實安全獎懲辦法。定期參加班組一級的安全分析活動。
10.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必要時召開事故現場會,對事故做到“四不放過”。
(四) 風電公司生產管理部門經理職責
1.生產管理部門經理是本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本單位領導要求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工作。
2.參加制定各項生產和施工安全目標計劃,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和施工經驗。對重大生產和施工項目應參加或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3.組織參加有關生產和施工的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阻止并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及時通知相關生產和施工單位、有關責任人,做好防患措施或限期整改工作。
4.在簽訂生產、施工合同時,應明確安全生產施工要求與責任。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施工合同中的安全措施和獎罰規定。
5.負責組織職工崗位技術培訓、安全規程學習與考試,及時組織解決安全生產中出現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6.對重要檢修、重大運行操作項目,參加或組織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并對措施的正確性、完備性承擔相應的責任。
7.參加定期安全大檢查,深入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8.組織并參加事故調查、事故分析、事故處理,提出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風電場運行維護工作安全。
(五) 風電場場長職責
1.風電場場長是本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值班長是本班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場、本班安全生產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安全生產目標與安全生產措施,并組織實施。
3.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知識學習及反事故演習。
4.提高風電場運行維護人員的安全意識,培養一支能嚴格遵守風電場安全規章制度,在運行維護作業時,能嚴格按風力發電機與電氣運行操作規程作業的職工隊伍。
5.定期檢查風力發電機與電氣安全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匯報,并及時排除故障,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應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上報有關領導,以便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故障分析、處理。
6.組織并參加事故原因分析,提出處理意見,事后以書面形式向本單位報告事故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
7.建立風電場安全生產技術檔案,開展安全生產評比活動。
(六) 職工安全責任
1.認真學習并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安全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和措施,嚴格執行“兩票三制”,自覺遵守勞動紀律。
2.正確使用、維護和保管安全工器具及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檢查。
3.嚴格遵守持證上崗制度。
4.作業前檢查工作現場,做好安全措施,不違章作業,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5.在施工和運行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愛護安全設施,不亂拆亂動。
6.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7.尊重和支持安全員的工作,服從安全員的監督與指導。
8.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者,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意見和防范措施。
9.每周參加安全活動,接受各級領導的安全檢查與安全監督。
10.熟悉和掌握緊急救護方法,會正確使用各類消防器材。遵守《風電場消防管理制度》。
第四條 安全監督體系
(一) 各單位應建立獨立的安全監督體系,安全監察主管和安全員對各項安全工作實行監督,對上級安全監督機構負責。
(二) 安全監督主管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條例、規定和指令性文件,必要時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監督執行。
2. 參加制定公司的長遠安全規劃和一個時期的安全目標。監督“兩措”計劃的執行情況。
3. 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部門,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法規、專業規程、安全作業規程及有關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4.對安全設施、安全工器具、安全保護裝置、生產現場防火設施等的選型購置、使用及工程質量、設備質量進行檢查。負責外包工程施工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查。
5.協助領導進行安全大檢查,深入基層,檢查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生產設備上存在的隱患,必要時發出安全監察通知書,責令主管部門限期整改。參加公司創一流和安全、文明雙達標的檢查工作。安全評價具有否決權。
6. 以《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為依據,歸口管理事故的調查、認定和統計報告工作。事故統計報表要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對事故做到“四不放過”。
7. 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時用快報、通報、錄像等手段向生產、基建、設計、制造、物資和科研等有關部門反饋安全信息。
8. 參加工程驗收、移交生產階段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工作。
9. 及時向領導建議表揚和獎勵在安全生產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處罰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者。
10. 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對企業傷亡事故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遲報。
第二章 管理內容與要求
第一條 安全教育
(一) 各級領導必須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教育和考試。
(二) 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安全施工宣傳教育活動。每年年初和新項目開工前,應組織職工、外包單位進行風電有關安全生產規程、施工管理規定及本單位的安全規章制度學習。
(三) 建立健全三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認真做好對新職工(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及培訓實習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工作,對變換工作、請假離場后復工的職工及違章者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不斷強化職工安全意識。
第二條 安全檢查
(一) 風電公司每年春、秋季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兩次安全大檢查。
(二) 風電場在本單位檢查前應組織自檢,在日常運行維護時,應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應每周檢查一次。
(三) 檢查包括: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也可以結合進行也可以分別進行。
(四) 安全檢查應有詳細記錄,并及時統計分析各種設備、設施缺陷和不安全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應落實整改。
(五) 各級定期檢查時,相應各級領導應親自主持和參加。
(六)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安全生產安措、反措工作計劃落實情況。
2. 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事故臺帳,報表。
3. 檢查事故隱患、違章違紀、安全設施落實情況。
4. 檢查事故處理落實情況。
5. 檢查風力發電機、電氣設備及施工現場機械設備維護保養情況。
第三條 承包施工單位與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一) 風電公司新建工程項目,在施工招標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1. 為減少不安全環節,各單項工程承包單位不允許掛靠,不允許轉包。
2. 為確保工程質量,必須選擇符合資質要求的正規施工單位。
3. 必須對承包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二) 承包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1. 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 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 安全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殊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5. 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并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保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6.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三) 工程開工前,承包單位必須組織全體人員按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并報發包單位備案。
(四) 承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安全施工規定,服從發包單位在安全工作方面的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定期向發包單位匯報安全工作。施工中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應及時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五) 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項目,承包單位應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時必須派員監督。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六) 在施工合同中,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承包單位責任造成的事故應由承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
(七) 承包單位施工人員在電力生產區域內工作,違反有關安全規程的規定時,風電公司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第四條 事故調查處理:事故類型、事故原因、處理方法、處理結果,應根據原國家電力公司《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等進行統計,按月、年逐級上報。
風電場管理制度 篇3
為保證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人身和設備損壞事故的發生,結合風電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風電場防風防凍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防火、防風、防凍安全大檢查,做好防凍物資的儲備工作。
2.當室外溫度達到0℃時,及時投入設備的電加熱裝置;
3.對防風雪密封不好的`設備(如:端子箱、機構箱、臨時電源、箱式變壓器等)采取臨時防雪封堵措施,遮罩防凍罩,防止進雪造成事故;
4.下雪后要及時檢查變電站設備的積雪情況,當積雪有可能引發事故時,要及時清除;
5.大霧天要及時檢查變電站設備是否有閃絡現象,當閃絡有可能造成事故時,應匯報風電場領導,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6.下雪后要及時將屋檐的冰溜、變電站設備及架構上的冰溜清除干凈。人員在行走時要與屋檐、變電站設備及架構保持足夠的距離,防止冰溜落下傷人;
7.下雪后要及時將員工經常行走的道路上冰雪清除干凈,防止員工摔傷;
8.風電場瞬時失電時要及時檢查故障原因,若為場內原因組織人力盡快恢復,若電網原因請及時聯系電網調度,問清原因,必要時切換場內用電系統,投入備用電源或啟動柴油發電機發電,確保場內生活用電的正常運行;
9.冬季上風機作業,攀爬梯子前先把鞋底冰雪清除干凈,并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防止高空墜落事故的發生;
10.冬季上風機作業必須進出輪轂時除按規定系好安全帶,要將鞋底的油污、冰雪清理干凈,同時要將輪轂表面的積雪、覆冰、積水清除干凈后再進出輪轂;
11.冬季在風機附近作業時,應注意觀察葉片、塔筒的積雪、積冰情況,禁止長時間停留在風機葉片下和塔筒旁邊,防止冰溜落下傷人;
12.冬季在風機附近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車輛停放在上風向且距風機保持50米的距離;
13.冬季若風機葉片因積冰嚴重造成停機再次啟動時,應匯報風電場領導及有關專業人員,確認無問題后方可啟動,防止造成設備損壞;
14.風雪天、大霧天要盡量控制車輛外出,若必須使用車輛時,應匯報風電場領導,車內至少有2人且保持通訊工具暢通,防止外出人員迷路。
15.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核算好電纜容量,認真考慮布線走向、電加熱裝置的擺放位置,與易燃物保持足夠的距離,防止引發火災;
風電場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風電場項目部在生產施工過程中人身、財產的安全,確保各項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工程施工生產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暫行規定》,結合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危險源”是指在施工生產場所、設備、設施及危險物品的'使用、存儲、運輸過程中,存在潛在的、可能發生較大人身傷害和機械設備事故的因素。
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是根據危險源可能演變成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及設備、設施損失的程度進行分級監控管理。一般情況下,分為1—4級,1級最重,4級較輕。
三、實行“重大危險源”監控,是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是防范重大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項目部對重大危險源要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訂應急預案,告知施工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應急措施。
四、根據風電場工程項目的施工特點,重大危險源主要有:
(1)、50t、130t、800t汽車吊等起重設備及起重作業;
(2)、中小型載人載貨車輛;
(3)、2mc以上高空施工作業
(4)、施工現場施工用電;
(5)、其它有危險性的施工。
風電場管理制度 篇5
一、為加強設備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保證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特指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風電場。
三、專責人的職責
1、定期對所轄設備巡回檢查,及時、準確的掌握設備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并向風電場負責人匯報;
2、負責設備消缺、定期維護和檢修工作,對檢修質量負責;
3、制定設備檢修計劃;
4、編制所屬責任區設備的備品備件計劃;
5、定期進行設備可靠性指標分析、狀態分析。
6、提出技術改造建議;
7、負責所轄設備臺賬的記錄;
設備巡檢臺賬:按照現有的巡回檢查臺賬記錄;
設備定期維護臺賬:設備名稱、維護時間、維護人員姓名、維護項目、發現問題、處理情況、更換部件;
四、設備責任區劃分的.原則:
1、責任區劃分應明確具體范圍;
2、設備系統劃分應無遺漏;
3、風電場設備包括以下部分:
3.1一次部分:110kv、35kv、380v系統升壓站內一次設備;集電線路、箱變及風機:
3.2二次部分:控制室、繼電保護室所有設備(除照明、取暖外),站內二次端子箱、所有設備二次系統、風機通訊、廠區視頻監控系統;
3.3生產輔助系統系統部分:場區內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照明設施、取暖設備、生活設施、設備建構筑物(包含護坡、道路、圍欄、大門)。
五、巡檢時間規定:按定期巡回檢查制度規定時間執行。
六、專責人的設置
各風場應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設備劃分,每個設備責任區設立第一專責人、第二專責人相互配合工作。
七、專責人的考核
公司、風電場應根據設備運行和維護情況、專責人履行職責情況對專責人進行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