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抵押合同(通用6篇)
浮動抵押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
乙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范圍為甲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的連帶保證范圍及甲
方因向貸款人履行保證責任、向乙方追索擔保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息、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因追索債務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乙方負有告知義務,應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對乙方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乙方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并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比例時,乙方應向甲方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3、乙方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4、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日內,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張款項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浮動抵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
乙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范圍為甲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的連帶保證范圍及甲方因向貸款人履行保證責任、向乙方追索擔保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息、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因追索債務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乙方負有告知義務,應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對乙方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乙方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并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比例時,乙方應向甲方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3、乙方非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以物抵債等形式變相減少抵押財產價值,如需進行上述行為須經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4、乙方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5、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日內,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張款項的‰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抵押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發生時確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未能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貸款挪作他用;
3、浮動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達到貸款合同本金%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違背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原則處分浮動抵押財產;
5、乙方進入破產、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撤銷;
6、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等情形;
甲方:
乙方:
日期:
浮動抵押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擔保方式
乙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范圍為甲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的連帶保證范圍及甲方因向貸款人履行保證責任、向乙方追索擔保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息、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因追索債務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乙方負有告知義務,應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對乙方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乙方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并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比例時,乙方應向甲方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3、乙方非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以物抵債等形式變相減少抵押財產價值,如需進行上述行為須經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4、乙方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5、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 日內,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張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發生時確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未能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貸款挪作他用;
3、浮動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達到貸款合同本金 %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違背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原則處分浮動抵押財產;
5、乙方進入破產、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撤銷;
6、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等情形;
7、嚴重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登記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到乙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1、乙方應將合同簽訂日之前的乙方財產逐一登記造冊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對前述抵押財產進行登記;
2、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抵押物確定情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對現有財產登記造冊并進行登記。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實現條件:本合同生效之時抵押權設立。甲方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后,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抵押,抵押物范圍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的的一切動產;
2、實現方式: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以抵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甲方對前述方法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實現順序:浮動抵押優于無擔保債權;乙方動產特定為抵押物(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抵押)之前,存在于乙方動產上的其他擔保物權優于浮動抵押,浮動抵押確定后產生的擔保物權不得優于浮動抵押進行受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該違約金為懲罰性質,違約方就對方造成的損失仍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擔保合同為借款人與貸款人貸款合同的從合同,因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效力瑕疵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債務人及甲、乙雙方按過錯比例承擔;
2、除特殊解釋外,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之一,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住所地工商局備案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浮動抵押合同 篇4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動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動產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動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動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動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浮動抵押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鑒于:
1、……
2、……
3、……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擔保方式
乙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 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范圍為甲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的連帶保證范圍及甲
方因向貸款人履行保證責任、向乙方追索擔保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息、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因追索債務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乙方負有告知義務,應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對乙方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乙方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并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比例時,乙方應向甲方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3、乙方非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以物抵債等形式變相減少抵押財產價值,如需進行上述行為須經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4、乙方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5、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 日內,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張款項的 ‰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抵押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發生時確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未能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貸款挪作他用;
3、浮動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達到貸款合同本金 %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
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違背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原則處分浮動抵押財
產;
5、乙方進入破產、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撤銷;
6、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等情形;
7、嚴重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抵押財產的登記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到乙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1、乙方應將合同簽訂日之前的乙方財產逐一登記造冊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對前述抵押財產進行登記;
2、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抵押物確定情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對現有財產登記造冊并進行登記。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1、實現條件:本合同生效之時抵押權設立。甲方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后,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抵押,抵押物范圍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的的一切動產;
2、實現方式: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以抵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甲方對前述方法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實現順序:浮動抵押優于無擔保債權;乙方動產特定為抵押物(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抵押)之前,存在于乙方動產上的其他擔保物權優于浮動抵押,浮動抵押確定后產生的擔保物權不得優于浮動抵押進行受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項下各自義務,如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承擔支付違約金
元的違約責任,該違約金為懲罰性質,違約方就對方造成的損失仍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擔保合同為借款人與貸款人貸款合同的從合同,因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效力瑕疵產生的民事責任,由債務人及甲、乙雙方按過錯比例承擔;
2、除特殊解釋外,本合同之附件為合同組成部分之一,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住所地工商局備案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浮動抵押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事宜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方式
乙方承諾以其現有的以及其將有的全部動產(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及辦公設施等)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
第二條、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之擔保范圍為甲方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承擔的連帶保證范圍及甲
方因向貸款人履行保證責任、向乙方追索擔保責任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罰息、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因追索債務所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代理費、拍賣評估費用等)。
第三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確定浮動抵押財產范圍的情形后,對乙方負有告知義務,應向乙方出具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或確定擔保物及進行登記的書面通知;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經營狀況進行監督,并有權要求乙方對產生或可能產生抵押財產價值非正常減少的事項向其書面告知;
3、甲方不得以對乙方財產已設定浮動抵押為由,對抗已向乙方支付合理價款并已實際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也不得干擾乙方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而處分抵押財產的行為。
第四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對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擁有完全所有權和處分權,本合同簽訂之時,抵押財產不存在其他擔保物權、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及質量瑕疵;
2、合同簽訂后,如出現或可能出現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下于乙方出現非正常負債、涉及訴訟導致財產保全、產生抵押財產權屬爭議等)并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比例時,乙方應向甲方通報,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3、乙方非為正常生產經營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以物抵債等形式變相減少抵押財產價值,如需進行上述行為須經甲方同意并就抵押財產減少的價值向甲方另行提供擔保;
4、乙方保證在抵押財產確定后,積極配合甲方實現抵押權,不以任何理由或行為阻撓或干擾甲方為實現抵押權所采取的相應措施;
5、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書面通知后_____日內,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逾期支付,每日按照甲方主張款項的_____‰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乙方因怠于履行抵押財產的范圍確定及登記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參照前述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抵押財產的確定
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發生時確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還款義務;
2、借款人未能按貸款用途使用貸款或將貸款挪作他用;
3、浮動抵押財產價值減少達到貸款合同本金_____%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違背誠實信用、公平交易原則處分浮動抵押財產;
5、乙方進入破產、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撤銷;
6、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企業分立、合并、股權轉讓等情形;
7、嚴重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抵押財產的登記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到乙方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1、乙方應將合同簽訂日之前的乙方財產逐一登記造冊并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對前述抵押財產進行登記;
2、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抵押物確定情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_日內,對現有財產登記造冊并進行登記。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1、實現條件:本合同生效之時抵押權設立。甲方因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承擔保證責任或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后,浮動抵押轉換為固定抵押,抵押物范圍為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時的的一切動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