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和服裝輔料商鋪租賃合同(通用3篇)
服裝和服裝輔料商鋪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將產權屬自己的云漢商業小區--區---號鋪位(復式)租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租賃面積:平方米,其中底層鋪面建筑面積平方米,二樓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四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保證金、租金、設施費、管理費等
1、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繳納保證金為人民幣伍仟元,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并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后,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2、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甲方繳交當月的以下費用。
從________年一月一日起至________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月租金:人民幣--元。
設施費每月分攤人民幣--元。
③當月管理費(含公共衛生、保安、消防、公共綠化等管理費用)每月每平方米2元。
3、電費、水費按有關部門規定的商業用電、用水價格收費(含損耗、區內路燈分攤)。次月10號前應交清上月的水電費。
第四條: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在小區內配備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并負責上述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的綜合管理規定》和小區內的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對商業小區進行日常管理,甲方負責配備相應的管理、服務員(如保安員、清潔工、電工、水工),做好保安、防火、防盜、清潔、供電、供水等項目工作,維護小區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合同期內的租賃稅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乙方責任
1、乙方完全自愿自覺遵守甲方制定《云漢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業小區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小區的正常運作。
2、乙方在承租商鋪之后,應立即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和到稅務管理部門辦理稅務登記手續,不得無證經營。乙方必須自行辦理小區內自己的財產和人身保險。
3、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商鋪內(包括二樓)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占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并因此導致商業小區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鋪位內的建筑結構和裝修設備。
5、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甲方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7、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報知甲方,批準后方能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的嵌裝在建筑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乙方在小區內張貼宣傳品或設置廣告,應按小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并服從甲方統一規劃。
8、乙方承租的鋪位只限于經營服裝和服裝輔料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或經營其他商品。
9、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承擔。
10、________年1月1日該小區開張之日乙方務必開門營業,此后乙方連續停業、空置、歇業不得超過七天,否則按本合同第七條第6項處理。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乙方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乙方須繳清應繳費用,乙方所交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提出將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的50%退還給乙方(不計息),其余50%保證金無償歸甲方。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征用等原因,確需收回商鋪時,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交還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乙方應繳的費用后,將余額退回乙方(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乙方所應交的費用,則由乙方補足差額。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交付出租商鋪給乙方使用的,甲方按實際交付時間計收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內違約或人為損壞小區建筑物、設施的,先以保證金賠償,保證金如不足以賠償時應補足差額;扣除保證金后,乙方應在5天內補足原保證金數額,如不按期繳納或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3、租金、設施費、管理費和水電費等乙方應繳費用,乙方應如期繳交,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應繳總費用額的每日千分之一加收違約金,逾期二十天,除必須繳清所欠費用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商鋪,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4、乙方如違反商業小區綜合管理規定,甲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扣除保證金、單方解除合同的處理。如導致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乙方如擅自改動、拆除鋪位的建筑結構、裝修,除必須恢復原狀外,并賠償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6、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使用性質和經營項目;不得擅自轉租、分租;不得連續停業、空置、歇業超過七天;不得將商鋪作經濟擔保、抵押;更不得利用商鋪進行非法活動。如乙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合同,保證金不再退還,并由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7、因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滿不再續租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退還商鋪,并將存放在鋪位內的一切財物搬走,三天內不搬走,視乙方放棄該財產,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放棄財產進行處分,而不作任何補償給乙方。
第八條:其它
1、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減免停業期間的租金(須致使乙方連續停業達25天以上,方計入甲方減免收乙方租金的范圍,否則乙方應正常繳交租金給甲方),若因災害影響連續兩個月還不能使用該商鋪的,則作本合同自動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審核同意后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否則,甲方將另行安排其它租戶。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由廣東廣中律師事務所見證。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見證律師各執一份。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裝和服裝輔料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方愿將自有門面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3、租賃經營時間
租賃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限為______年。
4、租金
乙方因辦公需要,租用甲方房屋,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地址:楊家橋104國道邊(原基礎公司)二樓
二、租賃期限:租期為叁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賃用途:辦公
四、租金計付辦法:每年租金元(另水電押金3000元)。乙方每年支付一次房租。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第一年房屋租金45000元,以后于每年合同到期提前半個月支付下一年租金。乙方未能如期交清房租,合同即行中止,甲方有權將此房屋另租他人。
五、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應提前壹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如欲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使用,必須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對乙方在房屋內的裝修材料按甲方通知期限內乙方自行拆除,不作任何補償。
六、租賃期間,如遇甲方企業經營決策調整,對該房屋使用和經營方式等發生變動,或遇地塊拆遷等必須提前貳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剩下租金按比例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七、租賃期間,涉及該出租房屋的管理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調節稅等各項稅費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八、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保持設備完好無損,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或設備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在租用房屋內的裝修費和修繕費自理,在合同終止時,甲方概不補償,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拆除。
九、租賃期間,如因乙方經營原因,造成對周邊環境影響等,政府有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業整頓,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乙方經營原因造成四鄰、門前糾紛,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概不負責。
十、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后叁天內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自愿放棄,由甲方處理。乙方如欲續租,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辦理續租合同。
十一、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原租金標準的兩倍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十二、乙方所租用房屋,在本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歸乙方使用。為了保證乙方的辦公需要,甲方在租賃期生效前給予乙方半個月的裝潢維修期。維修期不計入租期,免收房租。
十三、本幢樓層梯間系三層房屋共用出入,乙方不得獨占。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照。
十五、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出租方: 承租方: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裝和服裝輔料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締結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租賃物業及用途
1.1 甲方將 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出租給乙方。
1.2 該商鋪建筑面積合計為 ㎡,該面積為計算租金面積,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3 乙方確認甲方已告知該商鋪情況,且在本合同簽署時已對該商鋪狀況進行詳細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約定條件按現狀承租商鋪。
1.4 該商鋪為商業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經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變更經營項目。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 該商鋪租賃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交付
3.1 雙方簽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約定支付保證金 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關義務,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3.2 該商鋪交付使用時,雙方應依該商鋪及相關配套設施的清單(附件3)進行交接,并對其核對后簽字確認。
3.3 乙方應于約定的該商鋪交付日到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逾期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
第四條 租金及相關費用
4.1 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起算,免租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應交納管理費及使
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開始計付租金(下稱計租日)。
4.2 租金按照該商鋪的建筑面積計算,具體如下: 4.2.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為 元/月/㎡,即每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大 寫) 元整 ( ¥: 元)。 4.2.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單價
4.3 租金按 份(指公歷 )計算,乙方須于每 前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將當月份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帳戶:
甲方開戶銀行:
戶 名:
帳 號:
4.4 甲方收款帳號若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并由甲方簽字。
4.5 乙方于簽署本合同時預付保證金及首次租金,首次租金為約定計租日起至次月月末的租金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
4.6 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以該物業的建筑面積進行計算,單價為 元/月/平方米,合計為(大寫) 元整;管理費自 年 月 日起開始計收,乙方于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下月管理費。
4.7 額乙方使用該商鋪所產生的水電費、水、電、網絡報裝及用電增容,政府稅收規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該等費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應于每月 日前將上月發生的費用交給物業管理公司,非甲方代收的,按有關收費單位要求時間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第五條 租賃保證金
5.1 保證金,雙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乙方須以轉賬或現金的形式支付壹個月租金總額合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給甲方作為租賃保證金。
5.2 在合同終止時,若乙方未發生違約責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約定各項費用及按合同約定歸還該商鋪后,保證金在三十日內無息返還乙方。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
第六條 物業管理
6.1 乙方接受該商鋪所屬之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并按規定或約定交納費用與履行其他義務。
6.2 該商鋪原有設施設備(含與其他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護由乙方負責,乙方應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然后劃分責任進行維修維護與保養。
6.3 乙方裝修及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與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4 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裝修和改建
7.1 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對該商鋪進行裝潢裝飾、修葺改造、及安裝必要設施設備等(以下統稱裝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乙方及乙方聘請之裝修人員應服從物業公司管理。
7.3 乙方裝修,需向甲方提交裝修方案,并經甲方同意,同時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進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乙方對裝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續任何事宜負責,并承擔相應責任;甲方同意乙方裝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對該裝修方案產生的任何糾紛、損害及損失等負責或承擔責任,因乙方裝修產生的糾紛或責任由乙方獨立承擔。
7.5 乙方的裝修作業不得影響該商鋪整體建筑的框架結構,不得影響其安全性。否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引致的一切損失,并由其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7.6 裝修作業應盡量封閉作業,裝修過程中不得產生較大的噪聲,粉塵、刺激性氣味,不得在該商鋪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裝修材料及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等。裝修期間不能干擾或影響鄰近物業的使用。
7.7 乙方裝修、改造及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等,不得影響其他相關聯物業的使用,或功能,否則回復原狀,并承擔相應責任。
7.8 乙方裝修作業需進行環保、衛生、消防等驗收的,應自行負責該等工作,并取得許可或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條 轉租、分租或出借
8.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或出借該商鋪的全部或部分。
8.2 經甲方書面同意的轉租,不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包括但不限于交納租金),乙方對轉租承租人行為負責。
第九條 牌匾標識及廣告
9.1 乙方安裝于該商鋪外部的牌匾與標識及的尺寸與規格等需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并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的要求安裝至指定位臵。
9.2 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標識外宣安臵廣告牌或宣傳標志的需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申請及協商。安裝廣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門報批的,所有手續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雙方權利義務
10.1 甲方權利義務
10.1.1 甲方有權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賃租金及相關費用。
10.1.2 合同期滿前三個月甲方可帶其他有意承租者進入該商鋪視察。 10.1.3 甲方須提供有關部門核準的水、電設施。
10.1.4 甲方保證乙方在承租期間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該商鋪。
10.1.5 若乙方在經營中需要甲方提供該商鋪的資料和辦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協助。
10.2 乙方權利義務
10.2.1 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商鋪,依法經營;不得在該商鋪內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或從事違法活動。
10.2.2 乙方經營應自行取得與之相適應的各種行政許可及批準(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消防及環保合格證)。
10.2.3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勞動糾紛及其他經濟或法律責任。
10.2.4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遭受損壞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乙方必須及時予以維修,因延誤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亦由乙方負責賠償。 10.2.5 乙方對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檢查和維修應給予協助,因維修原因須臨時搬遷的,要與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維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與續期
11.1 本合同終止日,乙方應搬離該商鋪可移動的物品,裝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鋪設的管線、固定或鑲嵌于墻體地面的設施物件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離(包括因甲方行使留臵權乙方無法搬離的情形),應每日按月租金10%標準向甲方支付占用費,逾期超過10日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賠償或補償。
11.2 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滿后續租,應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等條
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11.3 本合同終止,乙方應于終止日前結清租金水電費等各種費用,乙方搬離前有拖欠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或有未盡其他義務的,甲方有權留臵乙方于該商鋪內的任何物品。
11.4 一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違約解除本合同條款,承擔提前解除合同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乙方逾期交納租金、水電氣等能源費用及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費用,每日按逾期總額的1%,向甲方給付滯納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另可停止該商鋪的水電供應和控制該商鋪的物品,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租賃保證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滯納金(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給付日)。
12.2 甲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甲方違約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雙倍返還乙方租賃保證金,乙方的裝修損失甲方按使用時間折價補償。
12.3 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或乙方違約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賃保證金抵做違約金,甲方不予返還,乙方裝修等無償歸甲方所有。
12.4 乙方違約,經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條第10.3款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送達
13.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通知以及甲方與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送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公告及登報(東莞日報)等,簡單的非重要通知可以電話方式進行。送達文件時,送達方要求受送達人簽收的,受送達人應簽收回執。
13.2本合同落款處所載地址及聯系方式為雙方約定的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如有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否則視為未變更。該商鋪所在地址亦為乙方接收甲方送達文件地址。
第十四條 其它
14.1 本合同條款劃分為方便書寫、閱讀與理解所設,并非完全獨立,條款間相輔相成,作為整體予以適用與解釋。
14.2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雙方各執 兩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未盡事宜
甲方(出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日 期:
乙方(承租方)簽字: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