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檔布匹買賣合同(精選3篇)
高檔布匹買賣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
花色
規格(毫米)
及型號
質量標準或
技術指標
計量單位
單價(元)
合計(元)
第二條 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______
4.運輸費: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經濟責任
1.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___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___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______%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____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 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萬分之_____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 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兩者選一)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檔布匹買賣合同 篇2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大豆普通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大豆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大豆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大豆的種植面積為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大豆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大豆,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元。大豆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年月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大豆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蟲害,提高大豆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元1公斤;化肥元1袋;農藥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出賣人:
高檔布匹買賣合同 篇3
合同編號:〔20 〕 號
供貨單位(章): 購貨單位(章):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訂 貨 清 單
一、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買賣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保障安全。
二、產品質量標準及要求:
三、禁(限)用藥物要求:
四、產品包裝標準及要求:
五、提(交)貨時間和地點:
六、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七、驗收標準與方法:
八、提出異議期限: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產品安全與質量責任:
十一、運輸安全責任: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選擇一種):1.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可另附頁):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