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通用16篇)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并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后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范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于合同期滿前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以后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2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條列的規定。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甲方向乙方租借吊籃設備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方租借吊籃設備規格、數量
預定租期自 20xx 年 3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實際租期自吊籃設備進場安裝完畢交付使用之日(以檢測報告標明的檢測日期次日為準)起至吊籃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乙方之日止(以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吊籃設備停用待退場之日為準)。 用地點
甲方所租吊籃設備的使用地點:
三、租借日期計算方法
租期自吊籃安裝完畢、檢測中心檢測完成后第二日起計算,不滿30天按30天計算,租期超過30天的,則按實際租期連續計算。
四、吊籃設備租金
日租金 80元╱臺.天 ⊙進、出場運輸費 400元╱臺
檢測費 700元╱臺.天(由上海市建設機械檢測中心檢測)
五、有關資料或圖紙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建筑物的有關資料或圖紙,乙方須按時提供質量完好且滿足《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DB31╱95-20xx)規定要求的吊籃。
六、吊籃設備的管理
租用期間,吊籃設備的現場管理由甲方負責。甲方須指定專人對甲方租借的吊籃設備妥善管理,并嚴格遵照操作規程(見附件一)及安全交底書(由乙方工程部提供)正確使用。歸還時應確保吊籃完好無損,并除凈施工殘留臟物。
七、運輸及搬運
乙方負責吊籃設備的進、出場運輸,甲方負責協調并暗示提供吊籃設備進、出場時工地地面至屋頂的運載電梯或塔吊等必要的垂直運輸工具、吊籃設備專用電源及工地現場搬運(包括裝卸車)所需的相應勞務人員。
八、架設及拆卸
甲方負責吊籃設備進、出場時的架設、拆卸,乙方負責按時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人員。 ⊙設備架設完畢后,工地現場要求的檢測由乙方負責辦理(由上海市建設機械檢測中心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檢測費計收標準見本合同第四條款。
九、操作及移位
吊籃設備的操作及移位由甲方自行解決。(移位后須經乙方技術人員確認后方可使用) ⊙如在場使用的吊籃臺數超過10臺的,乙方同意免費派遣技術人員一名常駐工地現場,進行吊籃設備的移位工作指導及故障排除工作(每天工作時間為8小時;超出8小時工作時間的,由工地現場與乙方常駐人員協商解決)。
甲方應在吊籃設備進場前清理施工現場,確保吊籃設備順利安裝和安全運行。 施工現場不具備條件影響乙方安裝交付進度的,吊籃設備租賃費按原定計劃收。
十一、維修、保養
租用期間,乙方負責正常情況下的吊籃設備的維修、保養,并承擔其費用。 ⊙吊籃設備發生故障時,甲方須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乙方技術人員進行檢修。
如因甲方人員無證、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管理不善或人為造成設備缺損及發生事故的,其責任及費用由甲方負擔(吊籃零件缺損賠償標準見附件二)。 ⊙吊籃投入使用滿兩周后,乙方按《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DB31╱95-1998)規定要求對鋼絲繩進行檢查。
吊籃投入使用滿兩個月后,乙方按《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DB31╱95-1998)7.4.3條款規定內容對吊籃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吊籃投入使用滿六個月后,乙方按《高處作業吊籃安全規范》(DB31╱95-1998)7.4.5條款規定內容對吊籃的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設備損壞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嚴禁事項
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將使用權轉讓給第三方或作為財產抵押,也不得遷移至其他工地使用。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吊籃上增減或更換任何部件(為防止事故發生,主、副鋼絲繩嚴禁交換使用并嚴禁使用非乙方提供的主、副鋼絲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十三、風險責任
如因乙方設備自身故障引發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其責任由乙方負擔。 ⊙如因甲方原因引發事故造成乙方設備、人員或第三者損失的,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四、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以:□支票、□銀行轉賬向乙方支付吊籃設備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甲方同意在吊籃設備租賃合同簽訂、設備進場前支付吊籃設備押金RMB:3000元╱臺,根據實際進場吊籃臺數計收。
如租期跨月的,甲方同意在每月15日前結清上月租金及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在吊籃設備租用結束之日起15天內付清剩余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
甲方同意如不能按時付清吊籃設備應付租金及其他應付費用的,須按每延期一天加付應付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另,乙方有權采取包括暫停提供售后服務在內的一切措施,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五、本合同的簽約地址:上海
十六、本合同條款手寫無效,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 十七、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妥善解決。
十八、爭議解決方式:當甲、乙雙方產生,無法協商解決時,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十九、本合同書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本合同條款執行完畢后自行失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3
使用ZLP-630型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稱吊籃)時,除遵守建筑工地有關安全規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議規定執行:
一 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持有操作證方
可上崗;非制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裝齊全,可靠,穩定。配重塊標準型1000千克不得短缺。
三、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荷載3米籃630公斤,4米籃500公斤,5米籃450公斤,
6米籃400公斤。
四、工作前必須檢查:
1. 前列二、三項。
2. 所有連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 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斷股,無死節,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于4根,鋼絲繩不墜鐵齊全,離地。
4. 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于常開位置。
5. 電氣系統正常,沖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下空載運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每次吊籃運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運行前提醒籃內人員,并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運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繩墜鐵。
六、上吊籃工作時必須帶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上吊籃作業,禁止在籃內吸煙,進行電焊作業時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做安全防護并禁止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九、雪、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雨天,噴圖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氣箱進行遮蓋,下班后切斷電源。
十一、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內向外攀爬或向樓內跳躍。
十二、設備使用方應按建筑施工安全規范劃出安全區,架設安全網,
設備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期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由于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十三、協議作為租賃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簽名: 承租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___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動吊籃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_____元,大寫金額:___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_____元。
2.甲方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后,吊籃租賃剩余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
六、雙方責任:
乙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并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簽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筑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柜。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并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于違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并清理干凈。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合同價格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5
吊籃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吊籃出租方: 南通宇博建筑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家有關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電動吊籃,每臺配用鋼絲繩根據樓層高度配置,電纜線100米。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至甲方用完設備,結清款項為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使用吊籃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合理使用,因操作不當,如:超載、提升機進異物、安全鎖進異物等所造成的停用由甲方負責。
2、甲方必須在<吊籃進場清單>上簽字確認吊籃進場的數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吊籃負有完全的保管責任,在此期間發生的丟失、非正常損壞、盜竊等由
甲方負責賠償。如有以上情況,并按附件中<吊籃零部件價目表>的價格進行賠償。
3、甲方使用吊籃設備不得轉租、轉借、挪用。
4、甲方負責吊籃垂直運輸、搬運、裝卸車。并在乙方的指導下進行吊籃的安裝、移位、拆卸,其安裝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事故
費用。
5、甲方在乙方提供技術服務及維修過程中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如住宿、用餐等。
6、甲方必須按需提供二級配電箱及電線到樓頂,保證一機一閘,以供吊籃使用。
7、甲方操作人員須持證上崗。
8、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如需移動,使用前必須雙方驗收并做記錄簽字確認,方可使用。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術要求、性能安全可靠的吊籃設備及相關技術資 料,施工現場安裝調試吊籃時,給予技術指導,并對甲方操作人員進行短期
技術培訓,保證甲方正常使用吊籃。
2、如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的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
3、在吊籃使用過程中,如發生故障,凡屬非正常損壞(摔、砸等情況及不按技術要求操作造成的損失),乙方按維修所更換配件及工時合理收費,屬正常磨
損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4、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上,乙方安排技術人員1名,如施工現場計租費20臺以內,技術人員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乙方應及時提供對吊籃的維修服務,保證甲方正常使用。若停用半天以上仍得不到維修的,該吊籃當天不計費。(同時需乙方現場維修人員簽字確認。)
6、乙方向甲方提供 《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并與甲方共同在安全交底責任書上簽字。
第四條 租用數量以進場吊籃清單臺數為準;
吊籃型號:ZLP(D)型電動吊籃。
第五條 租賃吊籃押金及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將預付乙方押金 20xx 元/1臺(大寫: 貳仟元/1臺)。以后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如不結清上月租金,乙方有權停止使用吊籃且租費照計),乙方預付的押金留作抵算最后一個月的租賃費,多退少補,但尾欠款項必須在吊籃退場前全部結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吊籃租金。
2、吊籃租金:55 元(大寫:伍拾伍 元)/臺/天。(不含稅)由甲方負責安裝、移位、拆除,乙方安排現場人員指導、安裝。
3、吊籃檢測由甲方負責, 如需乙方負責檢測,則甲方需支付乙方檢測費 500/元/臺。
4、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期限付款,乙方有權停用吊籃,并且租賃費照常計算直至工程完工。若工程完工后甲方所欠吊籃租賃費違反承諾與乙方不能及時結付,乙方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此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異型吊籃及異型的屋面結構等,價格另議。
第六條
1、甲乙雙方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上條款如有違規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法規及經濟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訂合同副本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吊籃進場時間,甲方須提前 7 天通知乙方。
5、如吊籃損壞或需要移位則每次支付人工費 元每人每天。
6、非標吊籃制作、材料、技術指導合計元。
7、款未付清之前此合同長期有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身份證復印件: 身份證復印件: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6
甲方:(承租方)__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并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后,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并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后,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培訓,并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于與甲方聯系。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后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于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并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并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說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7
出租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施工地點: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吊籃設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
一.租賃期內吊籃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擁有使用權。
二.吊籃的安裝使用:_______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負責.
1.甲方負責吊籃的技術指導與調試,并對乙方吊籃操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
2.如乙方使用機械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到現場進行維修,并填寫維修單,雙方簽字。
3.吊籃的使用期間,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和規范使用情況。如甲方一旦發現違規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設備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簽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籃租賃期自吊籃設備裝車驗貨日起算至吊籃運輸設備搬運到地面歸還甲方之日止連續計算。以吊籃設備(進/出)場清單驗貨,如乙方拒簽進出場清單以甲方提供為準。如有損壞缺失按價賠償(附表)。乙方應確保吊籃在歸還甲方時安好無損,并清除吊籃上的施工殘留贓物。
四.計費標準和計費方法:_______
1.日租金:_______( )元/臺/天,
2、押金:_______( )
3.運費:_______( )。
4、檢測費:_______( )
5.租期在( )天內按20xx元/臺/次的出庫最低租金計租,超出天數每天增加租金( )元/臺。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務僅限于吊籃的租賃,與乙方工程質量、進度等問題無連帶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籃的結構、不得向第三方轉租吊籃、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地點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氣等原因),否則視為違約。
7.乙方應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權停止吊籃作業,直到收回吊籃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全部責任。
五.安全責任:_______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責任》。
2.乙方應對違規操作引發的后果負全責。
甲方必須配置一根與作業高度相等的`安全繩,作業人員每人必須配有安全帶,如需甲方購置,費用另計。
六.補充條款:_______如現場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籃的損壞,現場賠付,如不賠付,甲方不給維修。
七.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本著誠信,互諒,協作的原則,如有分歧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濟南市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籃車租賃合同范文3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工程使用電動吊籃的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設備租賃情況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地點:
三、電動吊籃規格:,數量:
四、租賃期限和租金
1.根據工程施工情況,本合同租賃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具體執行時間,按承租方驗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籃一律實行日租賃制,即每臺日租賃費為元,大寫金額:_______元,承租方在不進行冬季施工的情況下,停用期間不予計費(以承租方驗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報停為準)。
五、付款方式
1.吊籃租賃合同簽訂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籃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賃費用,甲方需按時交納租賃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則,延期交納每日按應付租金金額的千分之五加收違約金。
3.吊籃租賃期滿后,吊籃租賃剩余總款一次性結清。
4.吊籃設備因甲方原因損壞、丟失等的賠償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時一次結清。雙方責任:_______
一、乙方責任:_______
1.負責電動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負責甲方操作人員的技術指導。
3.因設備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籃停用,乙方負責修復。維修時間超過十二小時,免收當日當臺租金。
4.電動吊籃正常使用發生的磨損,乙方負責維修及更換易損件,不收取維修費用。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章操作進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內租賃費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賃合同寫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納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在無須通知甲方的情況下,終止甲方的設備使用,并有權收回出租的設備,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違約金。
二、甲方責任
1.負責電動吊籃的安裝、保養工作,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在乙方簽認安裝驗收單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設備,在任何時候均是乙方的財產。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轉讓,轉租和轉接他人,不得改裝和變賣。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訓及使用說明書中有關規定進行設備的使用,設備出現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甲方應立即停止設備的運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員進行相應的檢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負責屋頂防水層、建筑結構及設備的保護,如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5.甲方負責按要求提供動力柜。
6.甲方負責吊藍的進出場裝卸運輸以及設備達到現場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負責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將吊籃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發生牽涉到設備的事故或工傷時,應立即向乙方通報,并有責任保護事發現場。
9.甲方要嚴格遵守吊籃的安全協議。由于違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操作不當,造成吊籃的事故停用期內租金照付,設備因此而損壞,甲方照價賠償。
10.甲方負責保管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退場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部件齊全,并清理干凈。若發現吊籃殘缺,損壞,丟失,須及時通知乙方,并按合同價格賠償。
爭議
1.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法向簽訂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行業有關電動吊籃的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雙方約定或者商定的終止情形出現外,本合同在雙方約定的全部權利義務完成后即行終止。
2.本合同未盡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做出補充條款,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吊籃租賃事宜商量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承租方清楚并承認本合同所有條款。
一、吊籃規格型號、數量、租費見下表
二、押金、租金及結算方法
承租人在簽訂合同后,須向出租人交付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從起租日期開始每天結算一次租金,如使用租金超過押金50%時,承租方應補齊至全額押金。租用結束后,租金、押金及設備損壞、丟失,賠償金在退場時一次結清。
三、運輸費用
承租方負責進場時的運費,出租方負責退場時的運費。
四、租賃時間計算方法
吊籃運至現場后第二日開始起算租金,至承租人施工結束將吊籃拆卸后送至出租方倉庫或指定地點日結束(節假日計算在內),遇下雨日吊籃工作4小時以上,按正常使用,4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下雨時雙方確定后應作好相關記錄)。因承租方因素未用吊籃則按正常臺班計算,十五天起租,不足十五天按十五天計算。
五、雙方責任權利
1、出租方責任、權利
(1)負責吊籃的指導安裝、調試、維修工作,并定期檢查,以保證吊籃正常工作。
(2)幫助承租方培訓操作人員和技術指導。
(3)吊籃如有故障,承租方應及時通知出租方現場負責人,出租方接通知后,應及時修復。
(4)出租方人員有權制止一切違章操作,責令整改,對承租方違章所發生的后果,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如果承租方不能按時交納租金,經雙方協商無效,出租方有權在無需通知承租方的情況下,終止承租方的吊籃使用,收回吊籃,并有權從承租方的押金中扣除所欠租金、丟失損壞賠償金。
2、承租方責任、權利
(1)承租方所租設備不得轉讓、轉租和轉借他人。只限在本工地使用,不經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轉移到別的工地進行使用,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承租人承擔。
(2)承租方負責設備在工地使用時安監部門的.檢測費用。
(3)承租方應嚴格按照出租方所培訓要求及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設備的安裝、使用、保養,設備出現任何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狀態,承租方應立即停止設備使用,并通知出租方,直至故障排除后,方可恢復正常使用。
(4)除因設備自身故障造成停工外,乙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扣除甲方設備租金。
(5)承租方必須指定明確的負責人及安全員,負責吊籃的裝卸及正常使用、安全檢查,監督操作人員安全帶和安全帽的佩帶,并負責出租方的發貨清單、驗收合格證、維修單的核對認可工作。
(6)吊籃運至現場后,承租方負責卸車、搬運和保管,并盡快組織人安裝,如因承租方組織不利安裝遲緩,影響使用,責任自負。
運至租賃處,經出租方管理員驗收清點后承租方方可回收清單,租用結束。如當日不送,視為繼續使用,租金照付。
(8)承租方在發生設備事故工傷時,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并有責任保護好事故現場。
(9)承租方應嚴格遵守吊籃操作規程,由于違章操作及操作不當造成的吊籃停用,損失由承租方自負。
(10)承租方負責保管好施工現場的吊籃及配件,如有丟失、損壞,照價賠償(祥見廠家清單)。
(11)承租方應經常檢查、保養、維修設備,歸還時保證吊籃正常使用,各部位構件完好無損,整體整潔。
3、解決合同糾紛的辦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如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出租方所在地方法院訴訟解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9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遵義市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遵義市紅花崗區外環路瑞安世紀新城A棟5層供需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x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0
甲方:(承租方)西安x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并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后,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并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后,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并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于與甲方聯系。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后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對于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并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并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說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1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遵義市紅花崗區外環路瑞安世紀新城A棟5層供需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梁伸出量不大于 1.5 米,限載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 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 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2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我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租賃吊籃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工程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___套,施工高度___米,吊籃長度___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___米,限載___公斤,施工地址及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及租金交納:租金___元/天/套。甲方在吊籃進場前向乙方支付押金___元/套,租金每___天結算一次,如不按期結算,加收所欠租金每日5%的違約金,租賃合同期滿時押金與租金合計,雙方退補差額。使用期超出押金金額時,如果甲方不及時補交租金,乙方有權立刻停止吊籃使用,租金按正常使用收取,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乙方將吊籃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給甲方共計劃__天,吊籃租用不足__天按__天計算,超過__天按實際天數計算。租期自乙方安裝完工之日起到甲方歸還之日止,甲方租用的吊籃超過計劃租期,應另增補協議。
四、吊籃的進出場費用:乙方負責進場運輸及安裝的費用。甲方負責吊籃的拆卸及返回的費用,(在歸還時,必須把吊籃完全拆卸,不得有組合連接,如有連接我公司將收取相應的費用)在安裝和拆卸過程中甲方負責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并無償提供漏電開關和接地線的380V三相電源。如果施工過程中需要移籃甲方承擔全部費用。
五、出租方的責任:對出租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責,對因吊籃質量問題造成的人員傷亡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如正常故障維修連續達三小時,按半天收取此籃當日租金,如承租方違章操作,不按協議內容及在不適宜的條件下使用吊籃,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六、承租方的責任:必須固定操作和施工人員,并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完全理解后讓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安全規范方可使用,租用的吊籃只能從事本協議簽訂的施工內容,不能當運輸工具和轉租他人,不得隨便動用電纜線,配電箱等用電設施。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吊籃的損壞承擔相應的責任。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的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本協議另附吊籃標準件價格清單一份)
七、續租方式:甲方應于合同期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行訂立續租合同。如不續訂租賃合同,又不返回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2倍賠償乙方損失,不能返還租賃物的按清單原價格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有違約,違約方需按合同約定租金總額的20%付予對方。
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吊籃租賃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是在對乙方所有證件認可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以后若出現任何有關證件的問題,乙方概不負責。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或向乙方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3
承租單位: (甲方)
出租單位: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吊籃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租賃吊籃押金:
甲方租用乙方吊籃合同簽字后,每臺支付押金 元。押金一次性 付清,使用完畢結算時其押金可抵交租金。
二、 甲方責任:
1、及時辦理吊籃進退場清單簽字手續;施工現場就近提供配電箱(應 有漏電保護裝置);提供吊籃現場上下樓層的電梯運輸;根據租用吊籃數量,提供相應的勞動力;在乙方技術指導下完成拆卸、運輸、安裝及拆除等工作;提供乙方存放物件的工作間;為乙方辦理物料進出場手續。
2、承擔吊籃自進入施工現場后所發生的丟失及損壞的經濟賠償(附賠償價格表)。保證吊籃在使用過程中不交叉施工,不作為垂直運輸工具作業;更不能轉租或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租金加倍;施工作業人員要愛護吊籃設施,不要把玻璃膠、涂料及其他腐蝕物涂抹在鋼絲繩或電氣設施及其他部件上,以保證吊籃安全正常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三、 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派專業人員到現場協助指導甲方安裝并調試。甲 方租賃10臺以上,乙方可派專業人員免費提供現場維修服務(不含其它性質的服務及義務)。
2、指導乙方作業人員掌握和熟悉吊籃操作規程及吊籃各部設施性能,有權監督甲方操作人員是否持證安全操作;否則有權停止作業,甲方要承擔其違章責任及損失。
四、 安全責任:
1、甲、乙雙方都應該嚴格執行合同,遵守合同附件一“安全協議”和附件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條款。
2、甲方應對其施工違章操作,違反“安全協議”和“吊籃安全操作規程”相關條款所發生的種種事故后果負全部責任。
五、 吊籃租金費用標準(不含稅):
1、吊籃租金:元/月/臺,夜間使用/小時;
2、吊籃安裝費:元/臺次;
3、吊籃拆卸費:元/臺次;
4、吊籃移位費:元/臺次;
5、技術人員每人每天元。
6、吊籃進出場費:由甲方承擔。
六、 吊籃費用計核原則:
1、吊籃租金以吊籃進入施工現場之日算起,至離開甲方施工現場之 日為止,連續累計收取租金(依據雙方代表簽字的吊籃“進場清單”和“退場清單”為準)。
2、吊籃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起,因甲方及現場各種與乙方無關的原因造成影響安裝及停工、其損失及全部責任由甲方負責。
3、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甲方不施工,可提出書面報停,可不計租金;如照常施工,租金照常核收。
4、由于吊籃自身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所造成的租金由乙方承擔(時間不超過一天,否則扣除當天租金)。
七、 租金結算及違約處罰:
甲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付足上月租金,如延期支付,乙方 有權停止吊籃使用,停職期間,甲方照常付費,還需按應付總額數每延期一日加付5%的違約罰金,累計計算。
八、 未盡事宜:
1、因在使用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服務人員應在小時內趕 往現場,在 小時達到正常使用。
2、吊籃安裝時,另搭設基礎架,材料由甲方提供,人工費由甲方支付。
3、甲方在使用過程中損壞、丟失吊籃機件應照價賠償,不得推諉扯皮,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籃期間租金照常核收。
4、甲方夜間使用吊籃,乙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及經濟損失。
5、乙方服從甲方的指定位置安裝,盡量不破壞防水層,如若損壞責任由甲方承擔。
6、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租期總租金額的5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在合同期內,甲方享有吊籃的使用權,吊籃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7、甲方在租賃吊籃期間,乙方不承擔因雨、雪等天氣因素或停電等所造成的停籃費用。
8、吊籃租賃最低30天起租,不足30天按30天計算租金,超過30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九、 附:“安全協議”、“吊籃安全操作規程”各一份,與本合同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簽字蓋章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盡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仲裁委仲裁,或在合同地法院依法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4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市 區 路 棟 層供需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 6 米, 施工高度 120 米, 前梁伸出量不大于 1.5 米,限載 800 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
1、租金:40.00元/天*臺(不含稅價),三十天起租。
2、 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安裝調試時間在三天以內),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 120 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 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簽字為據)。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除吊籃自身損耗外)。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見出租明細價格,賠償明細價格)。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Z LP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5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保障施工生產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承租方)西安頤晟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一, 承租地點,數量
工地名稱:
地 點: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高空電動作業吊籃暫定 臺,乙方必須提供質量合格的電動吊籃及相關配件、安全繩、安全鎖等,并且保證在施工當地有相應的備案證明等材料,以滿足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租賃數量根據施工進度確定,在甲乙雙方確認數量后,乙方在三天內組織吊籃進場或者退場。
二、運輸費用
吊籃進出場搬運費,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三、安裝拆卸
由乙方負責吊籃的安裝拆卸及進出場的裝卸車,并負責安裝調式的技術指導工作且乙方不收取任何安裝拆卸費。吊籃安裝完畢后,必須交付甲方調式確認,方可使用。甲方操作工人在使用吊籃之前,乙方必須對甲方操作工人進行吊籃正確操作及安全教育培訓,并表明每臺吊籃的限載。
四、吊籃的進退場驗收
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吊籃進退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乙方必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便于與甲方聯系。
3,甲乙雙方必須進行吊籃進退場驗收,驗收在甲乙雙方人員共同參與下進行,驗收完畢后雙方代表在《租賃吊籃收發清單》上簽字確認。
4、吊籃歸還時,甲方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磨損以及因乙方人員維修造成的吊籃及配件的損耗,形變不計
五. 吊籃在使用期間,乙方派專業人員對使用中的吊籃進行保養、維護服務,若吊籃出現故障,而乙方人員不在現場,無法提供維修服務,從通知乙方人員起算二小時,該臺吊籃的日租金扣除,由甲方管理人員計入施工日記,作為結算支付租金的依據。
六. 吊籃使用過程中,由吊籃設備原因所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事故,以及造成使用人員的傷、殘、亡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責任,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 甲方對于吊籃具有使用權和管理權,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甲方對現場安全工作負有管理責任,乙方工作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管理,乙方現場工作人員不能服從安全管理,甲方要求乙方人員加以改正,并及時通知乙方單位。
八. 甲方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對設備維修、拆除零件、移動,若吊籃需要移位,則乙方專業人員必須到現場全程進行指導,并確認吊籃的安全可靠。
九.合同解除、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2、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分歧應本著互相體諒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在甲方所管轄區法院解決。
十、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吊籃使用說明書》、《租賃吊籃收發清單》。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空吊籃租賃合同書 篇16
出租方:地址:
承租方:地址:
雙方根據我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公平、信用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業吊籃,用于遵義九江裝*工程有限公司外墻工程。
二、吊籃長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載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費方式:1.租金:40.00元/天*臺,三十天起租。2.租金在吊籃安裝驗收之日起計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籃安裝調試完畢,交付承租方驗收簽字之日起至單個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惡劣天氣連續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順延,租期約120天。
五、吊籃的進、出場,運輸由出租方負責。
六、安裝、移位、拆除:承租方協助出租方對吊籃進行安裝、移位、拆除,出租方負責解決技術性問題。承租方負責在安裝過程中解決垂直運輸工具、設備、搬運輔助勞動力及相關費用。
七、出租方的責任:
1、出租方在安裝吊籃調試過程中,需提供一名技術骨干進行指導安裝。費用由出租方承擔。
2、出租方對吊籃的完好性、安全性負一切責任,因吊籃設備質量原因造成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出租方承擔。
3、出租方必須固定一名技術人員現場隨時進行技術指導。如因吊籃出現故障出租方必須在兩小時內修復,否則免除當天所有租賃費用。如承租方違章操作或不按協議內容使用吊籃,出租方有權令其停工,停工期間租賃費照常收取。
八、承租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協助出租方安裝及調試吊籃,并負責垂直運輸。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出租方必須固定操作人員,并有責任教育其嚴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說明書》中內容。對違章操作和使用不當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吊籃損壞承擔全部的損失。
3、對租用的吊籃應妥為愛護,歸還時應保證吊籃完好、齊全、清潔。如有丟失、損壞應負賠償責任。如遇雷雨、霧天或5級風以上天氣應停止使用并妥善覆蓋電機部分,防止電機進水,造成損失的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因特殊情況,承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隨附《系列電動吊籃使用說明書》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證件必須真實有效,承租方是在對出租方所有證件齊全的情況下簽訂的本合同。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違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未果時,可提請承租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