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通用20篇)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
為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保護每個員工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杜絕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按《勞動法》規定,每個員工享有勞動安全衛生保障權力的同時,必須嚴格履行各自對安全生產應盡的義務。根據“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工種(崗位)人員,必須與所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現將權力和義務明確如下:
一、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擁有的權力
1、享有參加社會和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各種安全生產活動的權力。
2、女工及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工種,享有特殊保護或按規定定期體檢的權力。
3、有按工種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力。
4、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二、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必須履行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單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服從單位領導和安技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2、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事故隱患必須即時整改或反映;按設計或計劃安排,積極主動的搭設和安裝好作業點(面)符合規定要求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
3、按不同工種的需要,正確佩戴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各工種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穿防滑(絕緣)鞋;在無法設置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水上”作業,必須系安全帶或穿救生衣。
4、嚴禁酒后作業和未持“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
5、嚴格勞動紀律,不得私自串崗;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或干與工作無關的其它事情;禁止在施工區域游泳。
三、對不履行安全生產義務,造成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凡違反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二項1-5款規定的人員和違反安全生產紀律的,按所在單位的處罰規定執行。因個人違章行為發生的工傷事故或造成自身和他人被傷害的,除對事故負全部責任外,給予一次性經濟處罰和處分:
1、凡輕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300元,處次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元至200元,以此類推,并處以批評教育;
2、凡重傷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800元,處次要責任者500元至600元,以此類推,并處書面檢查或在單位職工大會作檢查;
3、凡致死亡1人(次):處主要責任者一次性罰款1500元,處次要責任者800元至1200元,以此類推,并將主要責任者予以辭退,次要責任者向處安全環保部作書面檢查!礄z查報職工所在單位后轉處〉。
以上處罰權在責任職工所在單位。觸犯刑律的,交司法機關執行。
四、凡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突出成績的個人,按所在單位獎勵辦法予以獎勵。
五、新工人凡未經安全教育和考試合格者,未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者,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
此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2
發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范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專人負責。
7.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和規章制度,并向甲方備案。
10.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并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并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15.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生要求。
16.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采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
1.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4.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__(章)承包方(乙方)(章)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3
甲方:
乙方:
分包項目: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的_____工程施工安全達成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的范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工程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工程的施工安全應當貫穿工程施工全部區域范圍的全過程。工程施工應當符合國家的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標準。
第二條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對屬下各生產工人的安全生產和安全保衛負責。
2.乙方應當制定工程施工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作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以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4.乙方應當按規定為施工人員提供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并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5.乙方應當建立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持證上崗。
6.乙方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的施工防護要求,采取相應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中應設置明顯安全標志,晝夜均能確保行人及過往車輛安全;施工現場應當設有必要的預防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急救的設施及搶救措施。
7.現場施工安全防護措施應當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
8.遵守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文明施工、交通衛生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嚴禁參與黃、賭、毒、邪,服從安全指導,確保勞動者安全。
9.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向施工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被交底人應當在交底書面材料上簽字。
10.乙方應負責為工程施工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施工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并處理善后。
11.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12.乙方進入機房施工,未經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發現有上述行為的,甲方有權處以乙方罰金___元/次。如由此發生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之內容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若乙方在施工區域和施工過程中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做好安全措施而導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一切法律后果;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不可抗力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七條 變更與補充
1.本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生效
本協議壹式_____份,協議雙方各執_____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5
發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
鑒于承包人以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故雙方根據中國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作為主合同的附件,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管理目標
遵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無重傷、無死亡、無坍塌、無中毒、無火災、無重大機械事故等.
2.發包人權利和義務
2.1 權利
(1)監督檢查承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制止違章作業,遇有危險緊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施工。
(2)檢查承包人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有權制止無證操作、違章操作。
(3)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經濟處罰。
(4)工程結算前應確認雙方無遺留勞動安全糾紛,方可進行財務結算。
2.2 義務
(1)協助承包人做好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2)配備安全巡檢人員,協助承包人監督檢查作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3)介紹施工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安全作業條件,按照規定的程序及時辦理施工有關安全手續。
(4)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承包人義務
(1)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及發包人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施工單位工作人員要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填寫書面記錄;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根據工程項目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征得發包人安全部門同意。
(3)嚴格履行發包人特種作業工作審批制度,根據各個施工階段,將對斷路、動土、動火、動氣、動水、臨時用電和進入容器內作業必須報批,并指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
(4)對特殊的工程或采用特種作業方法的工程要制定應急救援預案,采取嚴留防范措施,配備搶險救援的有關器材。
(5)施工單位現場作業人員應配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6)施工單位進入施工現場車輛、機具設備要符合安全要求,附件齊全可靠。
(7)要堅持文明施工,要求各施工單位,危險作業區域應設警示標志,并配備專職安全檢查人員負責現場施工作業。
(8)遇有風力在六級以上、大霧天、雷暴雨、冰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限止露天作業。
(9)施工作業中發生人身傷亡,要按國家規定程序報告有關部門的同時,及時報告發包人,并要求施工單位負責保護好現場。
(10)承包人對施工工地的安全負有全面的責任,任何第三人在施工場地發生傷亡事故的,除依法由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外,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4.安全措施
4.1 施工環境
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的要求,嚴格管理各項施工設施。在基礎施工階段,將所有基坑周邊圍蔽,設立防護欄,并在道路旁邊的基坑裝設安全警示燈,邊坡豎立嚴禁攀爬、防止觸電的警示牌。禁止電焊機進入底板范圍,確保電源電纜與鋼筋脫離接觸。
4.2 設備安全
設備機具的安全性和維修管理上嚴格設備進場的性能檢查,嚴抓安裝就位后的安全調試,并建立設備卡及時記錄使用過程的故障、維修、保養情況,以保障施工設備的正常運轉。對于特殊設備如塔吊、樁機等必須取得勞動監督部門的檢驗合格證方準使用;對井式提升籠強制要求使用12種安全裝置,經檢驗合格并配備勞動監督部門認可的安全員方可投入使用。
4.3 消防管理
按照有關消防管理條例配備消防器材和設施,設置了消防水管,合理設置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箱、消防水池、消防沙堆等。整個消防系統配置完善、消防通道暢通,特別是宿舍、倉庫、腳手架、模板堆場和易燃易爆物品臨時存放點等重點監控部位,消防措施應得力有效。
4.4 安全用電
始終嚴格執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c48-8
8)的要求,臨時用電針對不同施工階段和不同專業特點,均編制有專項設計方案,堅持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電箱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照明、動力分別設置,采用-接零保護系統。在施工現場及臨設范圍設置防雷系統,保證雷雨季節施工作業及居住環境的防雷安全。鋼屋蓋吊裝作業時,重點監督吊裝施工臨時用電方案的實施,合理架設用電線路。裝修期間重點對電箱少裝漏電保護器進行整頓,嚴厲查處使用拖板和亂接亂拉行為。
5.事故處理
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何種情況,雙方都要及時向各自的上級主管和勞動部門報告。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處理辦法》和國家勞動部有關傷亡事故統計辦法調查處理,統計報告。
6.本協議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訂后各持一份。
發包人(蓋章):_________ 承包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6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 與乙方
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于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管處注冊人員花名冊、北京市建筑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至施工管理部,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做到“八證統一”,即身份證、崗位證、勞動合同書、人員花名冊、工作考勤表、工資發放表、現場工作卡、宿舍床頭卡等人員姓名統一,保證合法用工。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為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人員傷亡、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并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為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5乙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6乙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7乙方必須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7.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2.7.1.1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乙方負責編制安全防范方案,并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7.1.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2.7.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2.7.2.1 乙方項目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2.7.2.2乙方工人入場前一律接受乙方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甲方組織的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事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甲乙雙方按上述規定對新增進場人員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準許其上崗。
2.7.2.3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2.7.2.4乙方必須執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本項目定于每周 進行安全活動。
2.7.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2.7.3.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7.3.2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2.7.3.3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2.7.3.4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2.7.3.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7.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2.7.4.1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并且靈敏可靠。使用前須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設備,由甲方組織乙方共同驗收,乙方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7.4.2甲乙雙方按甲方規定對使用的機械設備和防護設施進行自檢和巡檢。
2.7.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7.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7.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7.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2.7.8.1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為工傷事故。
2.7.8.2乙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2.7.8.3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2.7.8.4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2.7.8.5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2.7.8.6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按雙方合同的約定處理。
2.7.9 乙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
三、安全防范
3.1乙方要對其所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
3.2 乙方必須在其承包范圍內的施工現場和作業場所,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綠色施工標準做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任何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甲方負責統一采購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負責向施工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并監督施工人員正確使用。
3.6乙方應在簽約后30天內或安全防范措施實施前30天內,呈報安全防范方案,闡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甲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3.7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防范方案和措施的落實。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負責日常管理。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并按甲方的要求配置統一制作的出入證。
5.2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保證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于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環境保護;
d文明施工:
e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f 門衛制度;
g 環境衛生;
h 臨建保護。
5.4乙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衛生管理人員和基本衛生設備等,并且采取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發生,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 其它約定事項:
6.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配備符合資質要求的生產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相關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人員的資質要求符合相關規定,且在有效期內,F場生產負責人因事外出時必須向項目經理請假,經批準后方可外出,其他管理人員需外出時由項目部對口管理人員審核,報項目經理審批后方可外出。如未經項目經理批準私自外出的對現場生產負責人處罰500元,其他管理人員處罰200元。
6.2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 萬(大寫:萬)元安全風險金。為保證施工期間安全處在可控狀態,督促乙方落實安全責任,在每月進度款中按照 ‰扣安全保證金。如在工程施工過程未發生安全事故、未被政府部門、甲方處罰的在工程結束1個月內,由甲方返還乙方安全抵押金和安全保證金。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經濟及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進行經濟賠償。如在施工過程中被甲方處罰超過安全抵押金的,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相應的費用。
七、 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并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本協議書如與雙方此前就本項目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補充協議書等合同性文件在內容上有不一致之處,則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書的內容為準。
八、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7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文件,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項目,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墻,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并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并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余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柜內,對于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余必須當天退庫,并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余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權限進行審查批準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后,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志,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置警示標志并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后,待爆破完畢15分鐘后,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于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并嚴格按安全程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志,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后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閑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并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巖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后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采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設備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于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閑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起吊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并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設備、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對于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周必須進行不少于一次安全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8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201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
乙方:
為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并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_____必須取得場內機動_____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乙方應照國家有關_____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_____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_____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范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_____。意外傷害_____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并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后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八條?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并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補充內容:
甲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漳滏河灌區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項目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注:在簽訂本安全生產責任書時,甲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對本責任書的內容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9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就攀枝花泰悅居一期工程(除1#樓外)總承包工程與分包方相關問題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須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政府部門關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外地建筑企業來川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攀枝花市外地來川人員衛生防疫管理的有關規定以及其它關于外地來攀枝花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分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2. 分包方須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發的企業施工許可證、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需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并按總包方要求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施工許可證【經年審】等有效的復印件,復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并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復印件再次復印]。
3. 分包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攀枝花市戶籍人員】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凡因為分包方工人上述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分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自理。
4. 分包方應遵守發包方制定的關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分包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分包方應通知發包方代表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應立即通知發包方代表并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采取相應的措施。發包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 分包方應保證隱患整改率為100%,并達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樣板工程標準。
4. 分包方應保證因公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5. 分包方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自己資質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攀枝花市外地來攀枝花市務工人員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攀枝花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的認定及處罰規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7.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8.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需報發包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2] 分包方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跟班檢查管理。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 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分包單位安全資審查認可證和安全施工許可證。
2] 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培訓,參加發包方組織的安全年審考試,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證”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對變化的人員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崗。
4] 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簽發),經考核合格者辦理攀枝花市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5] 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必須實施轉場教育。
6] 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須接受發包方或發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2] 分包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3] 分包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并嚴格貫徹實施。
4] 分包方必須設專兼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靈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方經理部驗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須申報發包方接受專職部門(公司級)的專業驗收。
4] 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特性,設備履歷檔案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發包方所在地政府相關規定。
5] 分包方須執行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的交接檢驗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須執行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采購制度。
7] 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8] 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須嚴肅執行員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a、 分包方員工在施工現場于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b、 分包方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發包方報告。并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發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d、 分包方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e、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分包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發包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分包方應當承擔因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發包方工作的事件給發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B. 分包方必須教育并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本分包工程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范、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項目管理手冊”。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對所有負責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防礙工人安全和衛生的危險,并保證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需要時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2.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 發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當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方的書面同意。
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停工和強行設置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機件等。
6. 分包方應提供和實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安全帶及其它人身防護設備。分包方應呈送報批詳細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條例以供批準。
7. 分包方應在簽約之后30天內,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發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此等已獲批準的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和安全規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工作場所并且張貼;還有業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標語、警示牌等類似性質物,具體由發包方決定。
8. 分包方應按規定配備至少2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安全檢查、貫徹安全方案和措施并執行。
四、 消防保衛
1. 分包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嚴格按發包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發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所簽發所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方的要求,發包方有權按規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2. 分包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后處理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發包方可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1. 嚴格遵守攀枝花市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規定;
2. 分包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方CI戰略的要求,按發包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3. 分包方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4. 分包方應配合發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訂立在工地執行工作時需遵守的各項制度,工地章程應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門衛制度;
d衛生:
e防火、其它保護臨近環境的規章;
5. 分包方在現場的人員中,應配足合格的安全員,專門處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勞務人員發生事故方面的問題,此人應有權發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因發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費用,均由責任方承擔。
6. 分包方應自費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醫務人員和急救設備等,并且采取適當的安排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7. 分包方應配足合格的質量檢查人員,并指定專門的質量負責人進行整個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和檢查工作,配備足夠的質量檢測工具。
六、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七、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總包方(蓋章): 分包方(蓋章):
總包方(簽字): 分包方(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0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目標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全鎮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平安,按照“一崗雙責制”、“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云臺鎮人民政府特與各分管領導簽訂20__年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目標責任書。
一、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和相關會議精神,全面安全鎮黨委、政府、安委會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督促所分管部門、行業和聯系的村(居)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平安穩定。
二、結合分管工作特點和實際,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計劃,措施,明確職責,落實職責。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與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檢查、同評比、同總結。
三、抓好分管工作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和督促部門、村居,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教育培訓,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不斷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安全素質、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及時研究解決分管領域和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對一般隱患迅速治理,對重大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要及時報告鎮安委辦,及時組織相關部門完善防范措施,落實責任,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五、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所分管部門,聯系的村居檢查、督促、指揮安全生產工作。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行動和隱患排查,強力制止安全生產非法違法等行為。
六、分管范圍內發生事故或其他有較大影響的事故,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施救,協助事故調查和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七、定期匯報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xx鎮人民政府鎮長:(簽章)
分管領導:(簽章)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1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將座落在____市____區____村內廠房一座,租給乙方作為倉庫及辦公使用,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為了加強出租廠房的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____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公安消防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二)審查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和與安全生產有關的相關證照資質。
。ㄈ┒ㄆ凇⒉欢ㄆ趯σ曳降陌踩⑾拦ぷ鬟M行督查,及時糾正、制止乙方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章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和問題,督促乙方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如拒不整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并向有關部門報告,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抓好安全基礎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負責承租場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配合甲方對其安全生產工作的督查。
(三)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與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接受法定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四)不得擅自改變建(構)筑物結構,不得擅自改變承租廠房(場地)的用途,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五)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澜诔凶鈪^域內使用和儲存高危污染的化學物品。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附近,顯眼位置放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
。ㄆ撸┌凑障腊踩珮藴剩瑢β毠みM行消防安全、及應對滅火設備使用方法進行培訓。
。ò耍┌踩a值班員每天對倉庫狀況進行巡視,并填寫“倉庫巡檢表”;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倉庫安全,做到斷水、斷電(不能拉閘斷電的要有安全措施)、關窗、鎖門。
。ň牛┧袕氖聜}庫保管工作的員工要熟知“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知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十)其他部門在庫區范圍施工,必須提前通知倉庫出租方。沒有得到事先通知,保管員必須拒絕其進入庫區;施工有用火需求的,必須在保安監控下進行。
。ㄊ唬┪唇浖追酵猓曳絿澜褂么蠊β孰娖,嚴禁私拉、修改電力線路。
(十二)若將房屋轉租,須告知甲方同意,將租戶租屋情況登記造冊。并做好租戶的用電、用火及消防安全常識培訓。
。ㄊ﹤}庫場所的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并按規定設置滅火器材及標志,設置照明、疏散標志,不得堵塞、封閉、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ㄊ模┴撠熢谖锲反娣艆^域配置相應規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更換,確保承租區域內所有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挪用消防設施,不得私自改變消防設施設備的用途。
。ㄊ澹﹪澜诔凶鈪^域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節假日期間不準燃放煙花爆竹。
。ㄊ⿵U料等固廢物應分類存放,不得隨意堆放。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應及時清運,盡量保持環境整潔。
(十七)如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并按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配合甲方和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ㄊ耍┰趶S房租用期間,若發生安全、消防事故,責任和損失皆由乙方承擔責任。
。ㄊ牛┍緟f議未盡事宜,參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報________村委會登記備案一份。本協議與雙方于____年____月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書》時效相同。前述《廠房租賃合同書》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電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它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甲方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消防系統建設、安裝、改選、改造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甲方有權(而非義務或責任,下同)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代表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代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程相關單位應積極配合,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四條 乙方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注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電信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標準、規范、規程。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 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 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 施工人員進行登高作業,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 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必須安裝警示紅燈。
(二)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 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 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 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 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 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 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五條 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實行施工企業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承包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法定代表人應指定項目經理為主要責任人。
因乙方施工及施工管理原因造成通信設備、設施損壞、通信阻斷、人員傷亡等,一切責任、后果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實際特別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七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八條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條 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除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甲方報告外,施工企業還應當及時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對傷亡事故不得隱瞞、故意遲延報告或者謊報。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建設單位及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給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建設單位及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項目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七)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在施工現場溶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等易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
(二)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撒建筑垃圾;
(三)不得將有毒有害廢棄物作土方回填;
(四)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使用明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
(五)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建設單位或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六)施工所需的工程、運輸車輛均由承包單位自備或租賃。承包方要確保駕駛員能夠對車輛定期進行維護、保養,運輸設備、材料的車輛應考慮好運輸線路,作到在運輸過程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施工安全,不出現任何差錯。承包方因工程施工所租賃的車輛必須有合法、齊全的手續,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規范使用使用。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第六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任一款的,由甲方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甲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 屢次違反本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參加通信工程建設資格。情節嚴重的,報告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 本協議書作為雙方施工合作框架協議的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3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實行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確保我公司_________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設備科第一安全責任者與電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如下:
一、所有的電氣線路、供配電設備、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按規程規定使用。
二、電氣設備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三、對接觸使用電線,開關、_____、插銷、照明燈具、電爐、電動機等電氣設備的職工,要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對電氣設備,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著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檢查,更換電氣線路,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六、易燃易爆場所要按規定選用防爆電氣,開關和燈具,線路要求敷設在保護套管內。
七、接拉臨時線要經過所在部門領導批準,按規定要求等設由專人負責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規定設置避雷裝置和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并定期進行校驗,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電室要嚴密,防止小動物進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發生電氣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撲救。撲救時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可用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十一、凡對電器檢修,必須停電作業,并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志牌。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專人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一般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廠領導批準,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人和監護人必須是有實踐經驗的電工。
十二、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電氣運行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十四、值班人員應在工作期間內對運行中的電氣設備進行巡視,監視設備的運行情況;
十五、不準在電氣設備、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檢修前必須先確認設備是否全部停電,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并掛上“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等標志牌;
十六、經批準必須帶電檢修時,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允許作業;
十七、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十八、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部門安全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名):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4
各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參考):
根據《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 扎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的緊急通知》(九安辦發〔〕號)要求,為認真落實市委書記林彬楊重要指示精神,扎實推進“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實”活動,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對照七項法定職責自查自改。要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對照《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的七項職責、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七項職責,逐條深入剖析自查,對落實不到位的,要迅速進行整改。
二、推進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要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要以作業崗位或工藝環節為切入點,自下而上地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分級,建立“一圖、一牌、三清單”,對員工進行風險辨識、管控、應急處置等知識培訓,提高員工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風險點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設備設施、作業管理、應急管理和職業衛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班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車間每周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檔案。
三、企業全員開展“八問”假設。從企業管理層、車間、班組三個層面在工作中進行“八問”假設。集體做到“五問”:假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是在哪里?為什么會發生事故?怎樣不發生事故?誰來落實?落實好了沒有?個人做到“三問”: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會導致什么結果?我應該怎么辦?我辦到了沒有?通過開展“八問”假設,對企業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行全面梳理,完善相應風險管控措施。
四、企業主要負責人算好“五筆賬”。算出安全生產“五筆賬”,即性命賬、經濟賬、自由賬、信譽賬、員工幸福賬,分別算出由于安全風險辨識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隱患整治不徹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產安全事故,可能會造成多少傷亡,會給企業及個人造成多少經濟損失,按照“兩高”安全生產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最少會判處幾年有期徒刑,按照聯合懲戒規定企業及個人信譽會存在哪些影響,會給多少家庭帶來毀滅性的打擊、讓多少員工喪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嚴格實行八大特殊作業管理。嚴格特殊作業管理,動火、臨時用電、高處安全作業、動土安全作業、斷路安全作業、盲板抽堵安全作業、吊裝安全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高風險八大特殊作業,所有作業票必須經“三人簽字”,即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生產技術分管負責人和企業法人或總經理簽字確認。
告知單位(蓋章) 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5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項目法施工的標準化管理,落實各項目工作責任制,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確保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環境衛生等工作達到項目工程管理預期經濟目標,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必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行業管理的標準、法規、規范及公司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狠抓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認真貫徹國家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從組織管理、指揮、生產方面負安全責任。
二、主管本班組,不發生安全事故,達到工序操作、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對施工中出現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三、確保工期進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執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確保作業區施工人員的安全。
四、編制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五、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安排組織工人工作,全面負責本班組人員在生產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須認真按安全、質量要求規定和檢驗程序對工程進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把安全質量關。
七、班前檢查班組的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八、班前檢查作業環境安全隱患,作好記錄并及時整改。
九、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作好班前講話,教育本班組人員不違章作業、不冒險蠻干。在施工中,高處作業及臨邊作業一定要系好安全帶及帶好安全帽,以防止高處墜落。
十、進放施工現場,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交底,不違章作業,服從安全員的指揮。
十一、對樓上的一切用電,不準私自亂接亂掛,以防觸電,造成傷亡事故。如需用電時,一定要找專業電工接換。
十二、發揚團對友愛精神,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對新工人要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知識。維護一切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具,正確使用,不準拆改,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綜合值班檢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作好檢查日志記錄,保證檢查記錄有檢查部位、檢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時間,作好資料消項反饋。
十四、作好班前活動記錄,班組安全活動一周小結記錄。
十五、發生工傷事故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組織專職人員認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保護好現場并立即上報。
十六、進入現場前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體檢,確保在施工期間不發生因病傷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冒險蠻干、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領導、項目部按情節輕重處以50~1000元之間的處罰,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隱患,按分項承包工程總額的2~3倍進行處罰。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6
發包人:
承包人:
監理人: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施工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定本合約。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執行上,本合約具有優先權。
一、管理目標
1. 杜絕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為零;
2. 重傷頻率控制在萬分之三以下,負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 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5. 不發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發性傳染病;
6. 必須保證施工現場創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確保發包人和監理人零事故的目標;
8. 單列的1.5%安全經費,?顚S,確保安全措施的實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 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非承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承包人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承包人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發包人和監理人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責任。
4. 承包人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承包人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發包人和監理人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學習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承包人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 承包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 承包人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3 承包人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按規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 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 承包人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 承包人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 承包人必須虛心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4.4.2 承包人必須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 承包人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
4.6.1 承包人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 承包人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 承包人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承包人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 承包人必須執行發包人和監理人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 承包人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 承包人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1.1 承包人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1.2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發包人和監理人的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發包人和監理人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發包人和監理人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
4.11.3 承包人要積極配合發包人和監理人及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承包人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擔;
4.11.4 承包人必須承擔因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1.5 如果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承包人應積極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承包人人員的,承包人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12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 承包人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 承包人要對承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 承包人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 承包人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 夜間施工現場,承包人必須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 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承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書面同意;
4.13.6 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 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發包人和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 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購買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腳手架扣件等;
4.13.9 承包人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10 承包人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報發包人和監理人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承包人的安全責任;
4.13.11 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編制并且分發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場所,發包人和監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承包人決定;
4.13.12 承包人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安全責任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和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四、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及條例,承包人應嚴格按彭水縣消防保衛制度以及發包人和監理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發包人和監理人的安全檢查,對發包人和監理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承包人應在發包人和監理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要求,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按規定對承包人進行經濟處罰。
2.本工程特別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承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發包人和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和監理人可對其處罰。
五、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發包人和監理人戰略的要求,按發包人和監理人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其全體員工的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
2.承包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負責。
3.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和監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管理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4.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鬧事。
5.承包人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承包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自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生條件。
六、安全保證金
本工程安全保證金按合同金額的2%計取,已包含在履約保證金中。工程竣工驗收無安全責任事故無息退還。
七、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約書的份數
本合約書一式五份,合同雙方各執各執二份,監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簽字生效至施工結算結束的截止期同時截止。
發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7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生產和雙方利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承包形式:全成本承包。
3、進場日期:20 年 月 日到20 年 月 日
4、承包內容:承包甲方的部分鉆探生產任務,科學、合理地組織施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杜絕一切安全生產事故,乙方對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安全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二、安全目標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2、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重大機械設備、中毒、交通和火災事故。
3、 杜絕死亡事故,避免重傷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 ‰,減少輕傷事故,年因工負傷頻率不超過10‰
4、無職業病患者。
三、甲、乙雙方安全管理人員登記表
甲
方項目管理單位 聯系電話
單位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安全員
乙
方單位全稱
單位負責人
安全員
施工人員總數
特殊工種數
四、甲方安全職責
1、甲方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管理網絡體系等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并存檔,監督乙方責任人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對于審查不合格施工機組不允許進入現場施工。
2、負責監察監督乙方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情況。
3、負責對乙方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負責整個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對于乙方存在的嚴重隱患和多次重復出現的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停工整頓處理;而因此給乙方造成的誤工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管理和生產需要甲方幫助其培訓或提供其他安全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支持,并按國家規定收取費用。
6、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須積極協助搶救,并提供其他便利條件。
五、乙方安全職責
1、進場施工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員身份證、特種作業人員數量與有效證件(設備操作有效證書)、全體施工人員名單和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等安全管理資料,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按照施工人員名單,根據作業環境和施工特點,分工種、分崗位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安全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考試結果須報送甲方。
3、負責向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必須認真執行國家《地質勘探安全規程》、《鉆探工程安全規程》及福建省頒發的各種安全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法規及甲方制定的各種安全規章制度。
5、指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及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報甲方認可,登記備案。
6、按時參加甲方的安全例會,對甲方指出的安全隱患和存在的問題,必須及時制定對策進行整改,并隨時向甲方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7、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的領導。
8、必須保證必要的安全生產措施費的投入。
9、乙方自備機具、設備及施工器材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防護要求;乙方在使用前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對施工現場設置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未按要求做的話,責任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接到違章罰款通知單后,要在二天內向主罰單位交納罰金,逾期不交的,每遲交一天加罰5%的滯納金,并從工程結算款中扣交。
六、安全保險措施
1、乙方必須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傷亡的意外保險。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犯安全生產規定的罰款,甲方可以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減。
七、事故經濟責任劃分
1、由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員工傷、殘、亡事故,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負責傷亡人員及其法定供養親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乙方雇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教育培訓、考核而上崗者,發生的傷、殘、亡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自己完全負責。
3、由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雙方協商解決;發生分歧,按國家規定,由上級主管部門裁定后處理。
八、處罰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罰標準按甲方規定執行,或者令其停工整頓;情節特別惡劣的,甲方有權將乙方施工機組清退出施工現場。
1、事故隱患嚴重,直接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而又不認真整改的。
2、隱患和違紀較多,造成事故或影響甲方安全生產評比、達標和保持文明施工的。
3、接隱患整改通知單及安全生產通知后,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
4、自帶施工設備、電動工具、供電設備、防護用品驗收不合格而又不按要求整改使用的。
5、忽視安全生產,不按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規程組織作業的。
6、施工人員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于此類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加重處罰。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國家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報甲方主管部門壹份備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8
潛孔鉆工安全生產責任書范文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提高作業人員崗位安全操作意識,減少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E&OHS)事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實現“安全管理標準化、安全技術標準化、安全設施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操作過程標準化”要求,特簽訂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權利、義務和職責
1、享有參加各類安全技術、專業技術培訓和參與安全生產活動、會議的權利。
2、有權制止他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強令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及操作規程的指令。
3、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意見,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監督,做到“四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護他人不受傷害。
5、新進場員工必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在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合格的同時必須取得相關證件方可上崗。
6、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其他相關防護用品并熟知正確使用方式方法;作業前檢查設備設施、作業環境安全以及作業現場有無違章、冒險作業。
7、參加本班組安全活動,如:座談、培訓、危險預知活動、“5S”活動、演練、考試、班前安全例會、“三工”等安全活動;認真填寫設備設施運行日志、維護保養記錄、交接班記錄、安全檢(巡)查表等工作日志及安全記錄。
8、保持作業環境整潔,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則,確保各類安全設施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9、各種機械、電氣設備無證人員不得使用;非電工不得隨意拉接電線。
10、及時處理和報告工作中的不安全因素;積極參加事故搶險工作,并向事故調查人員如實反映情況。
11、按時參加本單位組織的各類安全學習培訓和安全應急演練,提高安全技術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緊急逃生和自救、互救常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12、自覺履行公司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E&OHSMS)、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的相關職責要求。
二、本崗位安全職責相關要求
1、遵守潛孔鉆工安全操作規程,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上大架子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并有人監護,大架子下面不準站人。
3、運轉中嚴禁清掃、修理、注油,不準用身體或其它工具觸及危險部位。
4、設備檢修時,司機要與檢修人員密切配合,并呼喚應答。
5、潛孔鉆移鉆、更換鉆桿時,要密切注意周圍的高壓線,以防觸及。
6、遠距離或坡道上調鉆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指揮。
三、獎懲辦法
1、對發現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為改善員工工作條件和施工環境,提出合理化建議、意見被采納的,對安全生產管理做出突出貢獻的員工,根據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2、因個人工作不力、消極怠工、玩忽職守等原因導致本職崗位在安全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整改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將按相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隊廠、班組和作業人員各執一份。
四、安全目標保證措施:
1、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使廣大員工掌握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水平,發揮自控自防的自我保護作用,有效地防止事故的發生。
2、動態化的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生產過程中安全狀況的各種變化和可能引起的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治理和防范措施,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3、嚴格生產現場安全管理,加強對作業過程和人的行為管理,控制違章違紀行為;加強對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管理,控制物的不安全狀態。
4、重視職業安全與健康。積極推行職業危害監控,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條件。
5、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對于事故和未遂事故都應重視,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加以處理,并從中吸收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班組: 崗位:
負責人(班組長): 作業人員:
年 月 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19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公司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筑機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確保筑機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杜絕開病車,開危險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與各操作手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 筑機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橋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對不按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停職處分。
二、 筑機所有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械尤其是轉向、制動系統和輪胎),各操作手必須做到勤保養、勤檢修,發生故障及時上報及時修理,不準帶病運行。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所有設備嚴禁漏水、漏電、漏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及時上報及時修理,自己確實不能維修的由機料科安排修理工維修。對機械設備不愛惜不保養不維護的,第一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當事人改正,第二次將進行處罰。筑機各種設備操作員對工作、行駛中突然發生的各種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和項目部,機械帶病作業的造成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施工環境情況復雜(光纜、淤泥、邊坡)應通知頂目部和公司,擅自作業造成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 所有車輛必須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筑機所有操作員禁止酒后作業,禁止穿拖靴上班。裝載機鏟斗嚴禁帶人,壓路機機身嚴禁帶人,固定設備操作室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對發現以上不當行為的,第一次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罰款200元,第二次進行停職反省。
四、 固定機械設備或攤鋪機在運輸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運輸前要鎖緊保險鋼絲繩,后面用鐵絲綁好仔細檢查不要在運輸中有拋落現象,檢查拖車輪胎情況,途中臨時停車前后放醒目標志筒,整個過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時向機料科匯報解決。對不顧安全因素不上報強行運輸的,不論是項目部或者筑機人員都要進行批評并要求整改。
五、 固定機械在安裝時所有人必須帶好安全帽,安裝完好后在場地及危險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標志,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做到無電線電纜裸露在外,做到無漏電現象,電源接入時裝好漏電開關。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固定機維修時必須斷電,任何未斷電維修的,發現一次批評一次罰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帶安全帽和不斷電維修的,進行停職處罰。此條為固定機械安全重點。
六、 行走機械設備停班時,應選擇安全平穩的停放點,關好駕駛室門窗、拉上制動手閘,確實要在坡道停車時,要用木頭或石頭將車輪抵牢固。此條為行走機械安全重點,各操作手必須牢記,對坡道停車屢教不改的沒有安全意識的,進行重點教育。對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項目要招呼無人看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七、 固定機械設備停班時,必須做好攪拌缸和料斗的余料清除工作,不能影響設備第二天的正常開工,并拉下電源總開關,鎖好操作室,做好防盜工作。
八、 筑機所有設備在長時間停放時,必須間隔一段時間檢查啟動運轉,冬節時注意做好放水防凍工作,對機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凍裂等現象的,由操作員承擔損失。
九、 公司筑機事故處理程序: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時間上報機料科和設備所用的項目部,事故處理以治傷救人為第一原則,第二是保證財產安全。事故處理完后公司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人為的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的、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未經許可的、倒車不向后看、私自攬活行為的等造成的事故將當根據事故的大小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有的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對非人為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公司根據事故的性質并結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并通知各操作手加強分析,引以為戒,杜絕同類事故繼續發生。
十、 筑機人員要認真對待安全事項,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互相提醒,加強學習,堅決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績。本安全合同簽訂后,各操作手要認真仔細的觀看,逐條落實,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個人安全生產責任書1 篇20
第一條施工現場布局及工序安排應考慮噪聲、照明控制,嚴格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避免擾民;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專用廁所,并有專人管理,嚴禁隨意大小便;生活、生產廢水及施工降水未處理合格,不得排入北航下水;不得破壞樹木、綠地;土方外運過程,嚴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內外遺灑,同時應有避免揚塵的措施。
第二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相關要求,固定式配電箱應設置圍欄并有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嚴禁非專業人員接拆電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妨礙現場安全的用電設備。
第三條現場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備齊全、位置合理,應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嚴禁挪用,保證消防道路暢通;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劇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動火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
第四條現場施工人員須統一著裝、佩帶胸卡,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紅色為業主專用顏色),高空作業必須系好安全帶,嚴禁工人酒后上崗,嚴禁攀爬腳手架,高處作業嚴禁向下拋擲物品。
第五條腳手架搭設、基坑支護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機械安裝必須有上級主管安全部門審批的施工方案,各種施工機械的合格證、檢測證及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杜絕發生高空墜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十條施工單位現場應有專門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其他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履行。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
簽字:簽字:
蓋章:蓋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