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擔保最高額借款合同(通用3篇)
個人擔保最高額借款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鑒于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經營活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各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以茲遵守。
一. 借款金額:最高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在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單筆或多筆累加不超過最高借款金額。
二. 借款期限:約定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出之日起計算。
三. 貸款利息、費用:以每 日按實際占用金額及實際占用工作日日數計算,多筆借款累計使用天數不足五天按五天計收。
四.歸還本息:于借款到期日前付清。
五. 特別聲明:
1、鑒于甲方聲稱本次借款用于短期、臨時性的資金周轉,并再三保證準時足額償還,在此前提下,基于誠實信用的原則,乙方才騰出經營性資金對甲方作支持。
2、甲方明白乙方借款給甲方將導致經營盈利上的減少。如未能準時足額償還,不管乙方由此導致損失的多少,甲方特別保證除支付上述利息以外,自愿向乙方支付借款本金20%的懲罰性違約金
六.甲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履行還本付息及其他有關責任義務,致使乙方決定通過其他途徑采取補救或追索措施的,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拍賣費、差旅費等,或依法處臵擔保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概由甲方承擔。
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及上述之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負無限連帶責任。無論以下擔保存在人的擔保或物的擔保,乙方得以不分順序地選擇向部分或全部擔保人追償,以保證實現債權:
1,由提供 擔保;擔保期間為兩年。
2,由 提供 擔保;擔保期間為兩年。
八. 合同各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九.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享有與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借款合同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的xx市人民法院裁決。如借款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借款人和擔保人愿意接受強制執行。
十一.本合同記載的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得到對方的確認后,變更事項方才生效。否則仍以上述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一經正常投遞即視為送達。
十二.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完畢且借款劃出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全部清償時終止。
十三.甲方同意乙方委托xx市萬江互利投資策劃服務部代為支付上述借款,劃入甲方指定的如下賬戶:戶名:,帳號: ,開戶行: 。
注: 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擬定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在自愿基礎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章)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個人擔保最高額借款合同 篇2
甲 方(借款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住 所:
郵政編碼:
住所電話:
工作單位:
單位電話:
手 機:
乙 方(貸款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傳 真:
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和用途
第 條 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內可向乙方申請使用的最高借款額度為人民幣(大寫): 用。
第二章 借款額度有效期間
第3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額度的有效使用期間(以下簡稱“最高額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第2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僅限用于 ,不得挪作他
月 日。在該期間內發生的單筆借
款,其履行期限屆滿日不受額度有效期間是否屆滿的限制。
第三章 擔保
第4條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形成的債權能得到清償,采取如下一項或數項擔保: □ 保證人 □ 抵押人 □ 質押人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抵押合同》; 與乙方簽訂的《個人最高額質押合同》
第四章 爭議的解決
第5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五章 其他
第6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二部分
第一章 最高借款額度
第8條 乙方有權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額度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有權調整額度有效期間。
第二章 借款額度的使用
第9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內,甲方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最高借款額度。乙方經審查認為符合本合同的約定,應該與甲方再簽訂相應的具體借款合同(簡稱“具體合同”)。
第 10條 甲方使用的借款余額(即在任一時點使用中尚未清償的所有本金數額)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任何時間均不得超過最高借款額度。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甲方對已清償的借款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最高額借款期限內未使用的借款額度在期限屆滿后自動取銷。
第1 1條 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第3條約定的最高額借款期限內申請使用借款額度,每筆借款合同的借款發放日期不得超過最高額借款期限的截止日。若乙方調整最高額借款期限,則該截止日為調整后的截止日。每筆借款的使用期限依具體合同的約定。
第1 2條 本合同不構成乙方向甲方必然發放貸款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均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最高額借款期限和最高借款額度作出調整。乙方僅在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簽訂了具體合同時,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履行放款義務。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的具體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具體合同為準。
第13條 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簽訂具體合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除本條之外的擔保。
第三章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第1 4條 甲方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在此向乙方做出陳述和保證如下:
1 4.1 甲方擁有充分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并履行本合同;甲方保證其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14.2 甲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將貸款挪作他用;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任何一筆借款與本人或直系親屬的證券投資第三方存管賬戶相關聯;保證不將貸款資金用于購臵本合同約定用途以外的其他房地產;
14.3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和具體合同的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14.4 甲方保證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甲方保證未虛構交易,甲方提供的交易及交易對象真實存在;
14.5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屬于需要甲方之外其他第三方承擔共同還款責任或者
甲方履行還款責任需要通知第三方或取得第三方同意的,甲方保證按照乙方要求使該第三方知曉或同意本合同所作約定;
14.6 在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為購臵房地產時,甲方保證在申請本合同項下借款時甲方的已購房套數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及乙方的相關要求。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1 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5.1 甲方應按本合同及具體合同的約定支用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及歸還貸款本息。
15.2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及其擔保合同項下的登記、保險、公證、鑒定、評估等所有相關費用。
15.3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如實提供個人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
15.4 甲方應按照具體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具體合同所須的交易文件、交易憑證及書面報告;
15.5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其賬戶、提交的材料進行查驗或進行現場調查。 5.6 甲方應在個人或家庭經濟收入狀況惡化等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5.7 甲方不得以本合同項下貸款進行違法活動。
15.8 甲方保證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為理由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5.9 甲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七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1 6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16.1 乙方有權了解甲方職業、收支狀況、對外負債、提供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等情況。
16.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職業、收入、開支、負債、擔保及與他人發生經濟糾紛的情況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6.3 乙方有權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本合同項下每一筆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16.4 乙方有權將甲方的個人信用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證件號碼、職業、工作單位、學歷、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等能夠反映甲方信用狀況的個
甲 方(借款人):
證件類型及號碼:
乙 方(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 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個人擔保最高額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鑒于出借人與借款人將按本合同第1.2條約定的期間和最高借款限額內發生借款業務,為保障出借人債權的利益,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最高借款限額
1.1本合同所稱最高借款限額是出借人核定給予借款人的,允許借款人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內可周轉使用的最高未清償借款余額。
1.2最高借款限額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最高借款限額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該最高借款限額可由借款人一次或多次申請;出借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及借款條件和出借人的經營狀況,決定向借款人一次或分次發放借款。
借款用途為公司在銀行開據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
1.3借款發放期間
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借款限額借款發放期間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在上述約定的借款發放期間和最高借款限額內,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具體發放的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利率和還款方式等以相應的借款借據(轉賬憑證作為付款依據)記載為準,借款人對此無異議。借款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4本合同項下發放的借款,其到期日不得超過第1.3條約定的借款發放期間的截止日。
1.5雙方約定,出借人有權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出借人的經營狀況對最高借款限額進行減少額,出借人減少最高借款限額無須征得借款人的同意。調整最高借款限額的決定一經作出并通知借款人之日起生效。無論何種原因造成通知不及時、通知未達或無法通知等情形的,不影響最高借款限額及其調整的有效性,出借人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6因最高借款限額減少,導致本合同項下借款余額大于1.2款約定的最高借款限額時,借款人的實際債務以本合同項下的未清償債務為準。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