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房屋年租合同(精選3篇)
個人房屋年租合同 篇1
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建筑面積80方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止,計12個月。
二、本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壹萬叁仟圓整/年(¥13000.00元/年)、一次性結算。
同時乙方還向甲方交納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伍佰元整(¥500.元),租賃期滿后,甲方將房屋租賃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三、取暖費和物業費由甲方承擔,水費、電費、衛生費由乙方承擔。
四、在房屋租憑期間乙方不得轉租和更改用途,否則按違約處理,并立即停止合同。
五、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或須收回房屋,應與乙方協商,并退還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賃押金,并按違約處理。
六、維修養護責任: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
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如果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
七、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出租方為已提供物品:雙人木床一個,單人鐵床三個。
2.有線電視接收機一個。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個人房屋年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經營之需,向甲方承租營業用房,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有座落于紹興縣柯橋街道輕紡城大道1637號(1-3層)的營業房 號,現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 年,自二0一 年農歷十二月廿十三日至二0一 年農歷十二月廿十三日止。第一年租金,第二年租金,第三年租金。
三、用途:經營棉織品、人造棉布。(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營業房,并不退租金)。
四、簽訂合同時向乙方收取保證金貳萬元,保證金可抵充第三年房租。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簽訂合同同時一次性付清。后二年提前一個月支付。甲方向乙方收取水電押金人民幣 伍仟 元。該押金到租賃期滿結清。
五、租賃期間乙方不能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動必須經甲方同意。
六、租賃期間發生的一切營業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返還該房屋及附屬設施,乙方對房屋有后續裝修的,可移動部分由乙方自行收回,不可拆分部分歸甲方所有。
八、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做好防火、防盜等一切安全防范工作,如因該租房產生事故如直接或間接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
九、魚的水商業廣場免收三年物業管理費(包括衛生費),提供給每戶提車位一只。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個人房屋年租合同 篇3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F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于(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產籍號)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辦妥抵押權設定時,乙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甲方。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對于房屋他項抵押合同這個問題的解答,望采納